第十三章 这回装淑女过头了
我们在省城这头,灵秀公园在那头,上学期我和兄弟们去过,景色不怎么样。那时候我们都是打光棍去的,现在身边有个女生,会不会有不同的感觉?中途转车的时候,我又到超市买了点东西,公园里也有卖的,但价格稍微高些。
大约过了一个钟头,我们才到。虽然比较偏僻,但由于放了假,人还是很多,闹哄哄的像赶集一般。门票一张十元,周若男带了学生证,打了五折。
我看见她把学生证往小包里装,问道:“你这包里装了什么东西?”
她笑笑:“不告诉你。”
我记得读高中的英语老师在夏天总喜欢拎个小包。有次在课下和同学说起,纷纷猜测:有的说是钱,有的说是镜子眉笔等梳妆打扮的玩意,有的说是钥匙,众说纷纭。最后一颇为搞笑的同学郑重的作总结:“装钱不可能,要是遇到歹徒,一抢就跑,那不是亏大了?我们老师又不是花痴,怎么会带打扮的东西呢?装钥匙倒还些可能,综上所述,我认为,老师的包里一定是卫生巾!我们笑得前俯后仰,直说高明。我也问过媛媛她的包里装了什么,她也跟周若男一个语气“不告诉你”,还理直气壮地警告我不要偷窥。看得多了,我就想,顶多是个装饰品,就像耳环项链那样。有时候遇到不拿包的女性,反而感觉不顺眼。
省城无山没有树,灵秀公园内有几座山,我没数过。山上的树木更是数不清了。时近初夏,放眼望去,蓊蓊郁郁一片片的绿像少女的头发。树梢随风而动,长发也随风而飘。我忽然就笑了。
“你笑什么?”周若男问。
“我在想,如果你的头发染成绿色,会什么效果?”
“去死吧你,你干嘛不把头发染成绿色?”
“对不起,我是警察,条例规定不准染发。”
“我还不是。”
“往哪走?得有个目标吧,不然像孤魂野鬼。”
“我们去那边吧,那边人少点。”
山上的小路错综复杂,但主干道只有一条,其中有一段经过隧道,周若男说道那边得穿隧道过去。走出隧道,“那边”就变成“这边”了,人果然少了许多。
“找块干净的地方吧。”
“好啊,我已经快提不起这些东西了,你当领导也知道体恤下属啊。”
“你活该。”
我无语。过来时特地买了份报纸,我们把报纸展开放在草地上,坐了下来。草地上早已三三两两坐着些情侣,卿卿我我若无旁人。我忽然想起来,还不知道她有没有男朋友呢。
“今天我来这,你男朋友不会有意见吧?”我笑道。
她回过头:“我男朋友?还不知道在哪呢。”
我一喜,挖出颗地雷。
“明涛,那你女朋友呢?她会不会吃醋?”她戏谑。
“哎,我都不知道她在哪呢。”
“你不怕我去告你?”
“要告早告了,再说又不是我一个人谈恋爱。你周若男不会是那种嚼舌根的人吧?”
“那可未必,万一哪天我心情不好,跟大队长说了也不定。”
“那你可得事先通知我,好让我有心理准备。”
“吃点东西吧。”她把目光收回来。
我动手开封,余光中看到个熟悉的名字,再定睛一看,居然真是“朱克豪”。我赶紧抽出报纸,那些食品便散落一地。
“喂,你干什么?”
我没说话,看“朱克豪”的文章,希望真是我兄弟。这个版面是报纸的副刊,文章是一篇校旱,题曰:《铿锵玫瑰》。我记得在哪看过这个词,好像是一首歌的名字,又好像是一部电视剧的名字。再看内容,我知道,一定是克豪写的。
“你看什么呢?”
我放下报纸:“你上报纸了,知不知道?”
“不会吧?我看看。”她说着拿过报纸。
“朱克豪!”她叫起来。
我笑笑,打开一瓶啤酒喝了一口。
我不得不佩服克豪的想象力,他这篇校旱以周若男为原型以警校为背景写的,甚至主人公的名字叫“周若南”,一字之差。故事大约是真的,周若男阅罢,说:“还真是他。”
“我们克豪号称‘计算机大队第一文豪’,你见识了吧?在他面前,像我这种人才只能屈居第二。”
“吹吧你,有本事你拿出文章来呀。”
“嘿嘿,我怕吓着你。怎么样,他写得不错吧?”
周若男拿着报纸,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他把我写得太优秀了,我还没达到那个水准。”
我心想,情人眼里出西施啊,又说:“你真好意思,写的是你吗?”
“不是我,难道是你呀?”她反问。
“唉,我跟他关系那么好,他不写我却写你。我回去问问,这小子是不是喜欢你了。”
她脸忽然红了:“不和你说了。”
于是说别的,我也很知趣。就像熬中药一样,感情这东西不能急于求成,得用文火慢慢地熬,翻来覆去,来去几回就水到渠成了。不过,我和媛媛却是例外,有时我担心我们间来得快去得也快。
周若男不像别的女生那样喜欢吃零食,所以我们买的都是大件,三下两下就被解决掉了。我把包装纸随手一丢,她却说:“怎么那么没有公德心?”说着把垃圾都装进一个纸袋,走到那边去扔到垃圾筒里。她回来时,我正摆弄她的小包。她的包很精致,表面是绿色,上面绣着片片荷叶,不知道涂些什么材料,在阳光下凸显出来,很立体感。
“喂,有没有点规矩,这可是人家的私密!”她一把夺过包。
我赶紧道歉。
“现在往哪去?”
“不如咱们爬山去。”
“也好,登高望远,我喜欢。报纸还要不要了?”
“带上。”
“是,主席同志。”
到那边山脚下,我又买了两瓶水。如果走大路,则快些,但为了寻找感觉,我们一致决定走山路,虽然陡,但能让人产生征服感。
山路确实不好走,但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在家干活时,挑起担子上山下山都虎虎生风。周若男则不一样了,她从小就生活在成里,虽然在警校锻炼过,但却没经验。又或许是鞋不合脚的缘故,只走了一小半,她就喊疼,于是休息。
她坐在一块石头上,脱下鞋,抚摸起受痛的脚。
我说:“这回装淑女过头了吧?还是咱们发的鞋合脚啊。”警校发的鞋全是真皮,质量不错,又耐磨。上次翻栅栏挂到鞋,回去一看,屁事没有。有时候我们还穿着打球,可谓“运动型皮鞋”,只是式样不好看,还只有一种款式。
她瞪了我一眼,没说话。
我的目光却落在她的脚上。那只脚很小,古代妇女裹了脚才三寸,她不裹都像。脚上套着一层薄薄的白袜子,甚至能看到肉色。想象不出这样一双小脚怎样承载起她这么大的人来。
不觉有些心动,我没见过媛媛的脚。她还没像这样在我面前展示过,如果现在在我面前的是她,我一定会毫不迟疑地抓过来好好欣赏一番。
忽然,那只脚伸进鞋里去了,看看她,早已满脸通红。我觉察出自己的失态,忙转移了视线,望向远方。
“走吧。”她说。
“好啊。”我转过身。
“喂。”
我又转过来,她把手伸向山我。我迟疑一下,伸出手去,一使劲,她就站起来了。大概每一个女生的手都是柔软的,因为职业的缘故,她的每个手指的指甲都很短,不像媛媛那样留得长。我还没来得及认真体会她就松开了,我也赶紧放了手。
这一路上去,话就少了,我感觉挺不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