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某一天,梁梦一和科长庄正一起去郊县的对口部门检查工作。该单位的“一把手”叫任重义。这人的为人证明他叫这个名字是当之无愧的,他热情好客,非常讲义气。庄正呢,在科里几个人面前常表现得一本正经,不苟言笑,但在外面却是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挺会来事儿的一个人。他和任重义两个人级别相当,年龄也差不多,多年交往,个人关系处得不错。
当晚,酒足饭饱之后,任重义看看庄正,说道:“走啊,找个地方玩一会儿去!”
若是在以前,庄正或许会推辞一下,笑道:“算了,还是给你省几个钱吧!”但今天他是带车来的,为了让开车的司机高兴,他正希望县里面能好好招待一下呢!
局里车少,除几个局级领导之外,其他各科室下各县(市)区去,原则上是不安排专车的,火车、客车,什么车方便就坐什么车,自己想办法。今天能安排专车,作为此行的头头儿,庄正心里自然高兴,来回方便不说,瞅着也有面子。心想,若是县里这边招待得好一点,下回司机会更愿意来些;回去和别人说起来呢,他庄正脸上也有光。
基于这种考虑,庄正便高兴地说道:“客随主便,感谢盛情呗!”
就这样,大家就一起上了车,奔一个叫做“蓝梦夜总会”的地方而去。
上到二楼,穿过前厅,进入走廊。走廊的尽头是一个不大的舞厅。不知是生意清淡,还是因为时间已晚,梁梦一他们到的时候,舞厅里并没有什么人。
一看有客人来了,而且还是县里职能部门领导领着来的,老板赶紧招呼手下人员各就各位。服务生把厅里的大灯关了,打开吊在天棚顶上的球形灯。球形灯一转,各种色彩的光柱上下翻动,立刻,屋里就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这时,七八个“小姐”鱼贯而入,在地中间一字排开。
梁梦一第一次看到这阵势。他感到眼前忽地一亮,精神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了。
梁梦一原本不知道会有这种场面的。他是庄正的随员,任重义他们怎样安排活动也不与他商量,他只是跟着走。人家说上夜总会,他就跟着来了,来这里究竟干什么,他也并不清楚的。现在一见这么多“小姐”站在这里,而且从人数上看,和他们一起来的人数大体相当——他没来得及细数一起来的有多少人。至此,他几乎可以肯定,这些“小姐”是来陪着包括他自己在内的这些客人的。
平时,在闲聊的时候,人们经常会提到“三陪小姐”这个话题,但究竟是哪“三陪”,怎么个陪法,他却不甚了然。眼下就要有“小姐”陪着自己了,他怎能不兴奋呢!
由于职业的关系,这些“小姐”们个个描眉画唇、涂脂抹粉,在舞厅灯光的照射下,显得那么艳冶撩人。
梁梦一在兴奋中期待,在期待中更加兴奋。
这时,只见任重义伸长脖子,环顾一周,大声嚷道:“来来来,一人一个,一人一个……来呀,自己看,相中哪个来哪个,自己选!”
这种色情常葫,对一般人来说,并不陌生,可对梁梦一而言,却是破天荒第一回。本来,市里也不是没有这类地方的,可他梁梦一却从未涉足过。
时下有一句顺口溜儿:下班就回家是穷鬼,八九点钟回家是酒鬼,半夜回家是色鬼,整宿不回家是赌鬼。
按照这四鬼标准衡量,梁梦一是典型的下班就回家的穷鬼。因为囊中羞涩,同事之间或者朋友之间,今天我请你,明天你请我,出入于饭店、歌厅、洗浴等常葫的吃喝玩乐之类的活动,他几乎从来都没有过。在公对公的宴请招待当中,上点档次的,能够走进色情常葫的高消费,都得是单位里有一定级别的人才能享受的,是轮不到他的。
对于色情常葫,他也很好奇,甚至也很向往,可是,他却无缘去体验。自己天马行空,独往独来呢,他又没有那个胆量,更舍不得花那个钱。说来说去,一切都因为兜里没钱,手中没权。他虽然也生活在现代城市之中,却与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很遥远,很陌生。偶尔,他也觉得自己活得太乏味,太遗憾。他会站在自家的阳台上,一支接一支地吸烟,以打发寂寞的时光。但更多的时候,他觉得这样守着老婆孩子,过着单调而平淡的家庭生活也不错。在家干点家务活,看看书,看看电视,过得也挺充实的。在他被这个时代所抛弃的时候,他也抛弃了这个时代。
现在,他这个时代的弃儿忽然又被时代给捡了回来。他好像一个刚来到地球的外星人似的,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新鲜。此时,他兴奋极了,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浑身的每一根汗毛都竖了起来。
这时,任重义继续嚷道:“快点,快点,自己选!”
因为毕竟是工作上的接触,毕竟是上下级的关系,在这种场合,谁也不好意思开这个头。
见大家都不动,任重义急道:“干脆挨着来吧,摊着哪个算哪个!”
于是,他就从头开始,就像分东西一样,一把拉过一个,“来,这个给你!”一把又拉过一个,“来,这个给你!”
眼看着两三个“小姐”已经分配出去了。在剩下的几个当中,梁梦一很快地扫了一眼。
有人说,异性之间,对美与丑特别地敏感。尽管屋里光线很暗,但梁梦一一眼就看中一个。这“小姐”,身段,脸蛋儿,样样都好。心里就想:若是能把这个分配给我,那该有多好啊!
正想着呢,可巧那个“小姐”就轮到他那儿了。一时间,喜悦、激动、心满意足,各种情感一起涌上心头。
人都分配完了,任重义摇摇头,又朝服务生说道:“这儿不行,找几个房间,分几伙,还是上小屋!”说着,一挥手,“走,上小屋!”
说罢,一对对男女,有牵手扶肩的,有揽腰搭背的,也有相互之间还保持一点距离的。一帮人呼呼啦啦地跟在任重义的后面,任重义跟在服务生的后面,奔走廊旁边的小房间而去。
梁梦一一时还不好意思跟“小姐”太接近,他的手在“小姐”的身后很虚势地围拢着,甚至连衣服都没有碰着。这是一个下意识的姿势,潜意思里,一是在提示“小姐”,你是我的,你不要再跟别人了;二是在昭示别人,这个是属于我的了,你们别人就不要再碰了。
庄正猜想梁梦一未必到过这种地方,诡秘地一笑,说道:“给老梁自己来个单间吧!”
任重义马上附和道:“行啊,那太行啦!”
其实,庄正说这话也没有什么真正的恶意,他只是想考验一下梁梦一,看他会做出什么反应。
梁梦一身边有这么一个如意可人的“小姐”陪着,心里早巴不得有一个单间才好呢!只有他们两个人单独在一起,没有任何干扰,那该有多么惬意呀!可是心愿归心愿,他还没有丧失理智。一起来的好几个人,他自己和“小姐”单独在一个屋里,没有人做见证,人们就会有各种猜测。既然没人能够证明他没做什么事,人们就可以怀疑他做了什么事。那样他就陷入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境地。到那时,同来的县里面的那几个人怎么看,姑且不去考虑,单是自己单位司机的那张嘴就搪不了,回单位一说,全局上下一传扬,他梁梦一可就成了话柄了。想到此,他就像猎物看到了陷阱一样,惊恐万状,本能地往后退缩。他忙不迭地连声说道:“不行,不行!那可不行,那可不行!”
最后,梁梦一和任重义手下的一个管后勤的老刘分在了一个屋里。这老刘五十多岁,不怎么爱说话,胖乎乎的,一副憨态。梁梦一觉得和这种人在一起没什么拘束,也不用更多的照应,挺随便的,因此心里非常满意。
这是一个十七八平方米的房间。一进屋,正对面的窗户上挂着绛紫色的落地窗帘,窗帘前字型地摆放着三个长条沙发,沙发前的茶几上放着果盘和啤酒。房门旁边是电视和卡拉OK机。屋里的电视正开着,没有开灯,随着电视画面的变换,屋里忽明忽暗,忽红忽绿,朦胧迷离。
老刘和他的“小姐”坐在一个角落,梁梦一和自己的“小姐”坐在另一个角落,彼此本能地拉开距离,尽可能地离得远些。
落座之后,自然要相互认识一下。“小姐”说她叫张静,是外地的;梁梦一呢,毕竟还保持一点戒备,知道在这种地方不宜说出自己的真名实姓。那么姓什么呢?随便说一个吧,又觉得姓别人的姓挺别扭的。怎么办呢?梁梦一到底是有点文化的人,知道“梁”与“良”同音,“好”与“郝”也是同音,而“好”与“良”又是同义,于是就说自己姓郝,也有表白自己是个好人的意思。
“那我就叫你郝哥了!”那“小姐”嗲声柔情地说道。
彼此认识之后,“小姐”看看梁梦一,说道:“你喜欢唱歌吗?想唱什么,我给你找。”
在这种气氛之下,经“小姐”这么一说,梁梦一还真觉得嗓子有点痒了。可是唱什么呢?唱流行歌曲吧,他还真的不怎么会,再说,即使会点,他也不想唱,他要来点高雅的,别具一格的,他要在“小姐”面前显示一下自己的不俗之处。于是想了想,说道:“唱一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吧!不知道碟里能不能有。”
梁梦一记不得是在多少年前,是在什么地方,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曲的。他只记得,就是那第一次,它那优美的曲调,诗一般的意境,就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的记忆力似乎从来没有这么好过,他只听了一遍,就能过耳不忘。那以后,多少年来,他多少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在林阴小道上,一边散步,一边仰望星空,哼唱这首歌。于是那星空下的静夜,静夜里的花园,花园里的小河儿,小河儿边相依的恋人……这一切美好的超凡脱俗的诗情画意般的境界就展现在他的眼前,于是他就暂时忘掉了生活中的种种烦恼。
“小姐”在碟盘里找了一会儿,还真有这首歌。梁梦一很高兴。可是,待他一唱上才发现,自己平时唱的和碟里唱的,在节奏上竟有很大的区别,唱了几句总是不合拍。本来是想露一手的,结果却搞砸了。没办法,他只好遗憾地放下麦克风,回到自己的座位。
一般的顾客在这种环境里,往往一坐下来便会动手动脚的。可今天的这一位,到目前为止,连和她拉拉手的动作还不曾有过。这使得“小姐”对梁梦一有点另眼看待,觉得这个人比较正派,多少有点好感。为了让梁梦一高兴一些,也为了自己能尽到责任,以便心安理得地拿小费,“小姐”又对梁梦一说:“歌儿不唱了,咱们跳个舞吧!”
“可我不会跳哇!”梁梦一嘴里说不会跳,却高高兴兴地站了起来。
“没关系,我带你,你就跟着我的脚步走就行了。”说罢,“小姐”就调出了一支舞曲,两个人就在屋地当中跳了起来。
梁梦一没说假话,他真的不会跳舞。此时,他只是拉着“小姐”的手,脚在地上机械地动着,动作笨拙而僵硬。即使这样,就已经让他感到非常满足了。
梁梦一虽然不会跳舞,却自觉得是个文明程度很高的人。在和“小姐”面对面的时候,他总是稍稍地侧着脸,以免正对着对方,口气熏人;他觉得在跳舞的时候,应该适当地说点什么,这样可以冲淡过分沉默所带来的心理上的不适感觉。于是他就跳舞而谈论跳舞,感而慨之地说道:
“跳舞真是一项高雅的社交活动啊#狐的好处就在于,男女双方既有身体的局部接触,却又不越雷池;既有情感上的交流,又不会受到谴责;两个人既不合二为一,又不一分为二,不即不离,就像放在嘴边的一个果子,既不吃下去,又不扔掉它,只在那儿吊着胃口,感觉真是美妙极了。所以说,跳舞是男女交往上的一个最佳平衡点。”
“听你这么一说,你一定是经常跳舞了,不然怎么知道得这么多呢!”
梁梦一看到“小姐”很欣赏他的一番议论,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嘴上却说:“你看我这脚步,像经常跳舞的人吗?”
梁梦一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却在想:别看我不会跳,但在理论上还是有些见解的。
“小姐”觉得梁梦一说得也是实话,他的步伐实在是太笨拙了,于是微微地笑了一下,算是对梁梦一说的话默认了。
梁梦一又继续喋喋不休地说道:“我很欣赏跳舞这项活动,可我却享受不到那种美好的感觉啊!”
“那为什么呢?”“小姐”好奇地问道。
“因为我的自然条件不好。一般说来,跳舞的一对,男的都要比女的高。我的个子矮,所以不适合跳舞。”
“小姐”很认真地说:“你长得也不算太矮呀,至少不比我矮。”
“可我也不比你高哇!一般来说,男舞伴应比女舞伴高出半头,男女之间,女的仰视,男的俯看,这才是最佳的男女组合。——这样说起来,我好像是个完美主义者似的……”
梁梦一不说话的时候就跳不好,一说话就连跟着走都跟不好了,有几次竟然踩了“小姐”的脚。如此一来,也自觉得跳得没趣儿,就对“小姐”说:“来吧,咱们还是坐下休息一会儿吧!”
说话的工夫,梁梦一一回头,见老刘正色迷迷地搂着“小姐”笑呢。一见梁梦一瞅他,就有点不好意思,不一会儿就领着“小姐”出去了。梁梦一猜想他们一定是去大厅了,那里没人,黑乎乎的,省着在这儿难为情。
在老刘自寻方便的同时,也给梁梦一他们创造了方便。尽管他现在还不想做什么过格的事,但有条件不做和想做而没有条件是两码事。所以,见老刘一走,梁梦一的心里就感到非常地惬意。
屋里只剩下梁梦一和“小姐”两个人了。这时,“小姐”一手扶着梁梦一的肩,一手用牙签在果盘里扎起一个红红的圆圆的梁梦一叫不上名字的校寒果,恭恭敬敬地送到他的嘴边。如此亲昵而殷勤地侍候,梁梦一还是第一次享受到,他感到很满足,他宁肯自己的两只手闲着,张着嘴,欣然地接受这种侍候。
在幽暗的房间里,只有“小姐”他们两个人单独在一起。在“小姐”的殷勤陪侍下,吃着水果,喝着啤酒,梁梦一感觉美妙极了。他陶醉在这种色情常葫的氛围之中,真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了。
在“小姐”第二次扎起一个香蕉块儿放进他嘴里的时候,他的目光正好落在她的手上。那手离得很近,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看得很清楚,那是一只年轻的纤细而又很有肉感的美丽的手。
看着看着,梁梦一忽然冲动起来,情不自禁地把她的手抓住了。此时,他不知道自己能否遭到“小姐”的拒绝。他初到这种地方,心里面还没有把“小姐”当作玩物的想法,在他的头脑中,还没有钱色交易的概念,再加上他天性善良、真诚待人的性格,他觉得在人格上,“小姐”和他是平等的,她有权拒绝他。
本来,他是准备遭到拒绝的,但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她的手一点要挣脱的意思都没有,任凭他把它抓在手里,像抓着一只小猫小狗一类的宠物一样。
在妻子之外,梁梦一还是第一次这么持久、这么密切地触摸到别的女人的手。平时,偶尔也有和别的女人握手的机会,但那完全是礼节性的,两只手蜻蜓点水般地刚一接触,连一点感觉还没有呢,就马上分开了。此时,他一手托着“小姐”的手,一手在她的手背上摩擦着。他终于找到了感觉,滑滑的,肉乎乎的,真是好极了。
梁梦一攥着“小姐”的手,又感慨地说道:“咱们还接着方才的话茬儿,还说跳舞吧!男女在一起跳舞,一定要有手的接触。可别小看这手与手的接触,它最能让男女双方的情感沁入心脾。在神经学里面,根据人体神经网络的密集和敏感程度绘制的模拟图,人的形象是特别怪异的:胳膊像麻秆儿那么细,手呢,比拳击手戴的拳击套还要大;脑袋像猴子的头那么小,可两片嘴唇却比大猩猩的嘴巴还大得多。这就是相爱的男女在一起,为什么总爱拉手和接吻的原因所在。”
“小姐”眨眨眼,带着研究的眼神看着梁梦一,说道:“让我猜猜你是干什么的,——你准是学医的!对不对?”
梁梦一微笑着摇摇头。
“那就是学心理学的!这回对了吧?”
梁梦一又是微笑着摇摇头。
“不管你是干什么的,你肯定是个知识分子,不然怎么能知道得这么多呢!”
梁梦一微笑着,心里感到很满足。他把她的手拿到自己的嘴边吻了吻。
过会儿,梁梦一的目光又从“小姐”的手上移开,顺着她的胳膊往上走,最后落在她的脸上、头发上。那是一张青春靓丽的脸,披肩的长发细密而光泽。他一手攥着她的手,一手在她的脸上、头发上摩挲着,他感觉到她脸上的肌肤是那么的光滑细腻,她的头发是那么的柔软顺滑。
摩挲摩挲,梁梦一忽然转回身,闭上眼,仰靠在沙发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梁梦一的这种情绪变化,把“小姐”弄得莫名其妙。心想:方才还好好的呢,这工夫怎么忽然叹起气来了?是我哪儿做得不对了?不能啊,我对他的态度一直都是挺好的呀!
可她哪里知道,梁梦一是触景生情,是在感慨自己。心想:自己虽然已到了不惑之年,但人的心灵却不像躯体那样容易衰老;虽然有了妻室,却不能安顿他全部的情感。不论在什么场合,见到那些年轻漂亮的女人们,往往还会心旌摇动的。但即使是到了垂涎三尺,迈不动步的程度,他也只能远远地看着,也只能在心里面想入非非。自己喜欢的东西总要亲手摸一摸,这是人的一种本能。但理智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要限制这种本能。假设在大街之上,看到哪个女的好看,一时不能自持摸了人家一下,那可就麻烦了:轻者会遭到耻笑唾骂,重者会被当作流氓而绳之以法。只有在这种地方,只有在身边的这个“小姐”面前,他才能够随心所欲。
好像是要再次证实这一点,他再一次地一手攥住“小姐”的手,一手抚摩她的脸,她的头发。果然,她是顺从的。梁梦一的心里感到了极大的快慰和满足。为此,他非常感激这位“小姐”。忽然,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从衣兜里掏出五十块钱,说道:“今天我们这几个人是统一算账的,不管他们给你多少,这五十块钱是我单独给你的。”
这是出乎“小姐”意料的。她高兴地接过钱来,头靠在梁梦一的身上,柔声说道:“郝哥真好。”
本来,梁梦一囊中羞涩,又是一个非常节俭的人,一出手就给五十块钱的小费,这在他还是生平头一回。但一想到这“小姐”给予他的那种美妙感觉,一想到自己到了四十岁才有过这么一次,他觉得这个钱花得值!
梁梦一似乎要把眼前的这个“小姐”印在脑海里,他一眼一眼地看着她,目光里充满了亲切、欣赏和喜欢。“小姐”被他真诚的目光感动了,她显得很温柔,甚至还有几分羞涩,因而也愈发地动人了。这种近乎恋爱般的感觉,在这种地方是绝无仅有的。这“小姐”自做了这一行以来,还是第一次遇到像梁梦一这样的男人。如果有可能的话,她真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但一想到自己的身世,不免又暗自神伤。她又倒了一杯酒送到梁梦一的手里,亲切地说道:“再喝一杯吧!”
梁梦一本来不怎么能喝酒的,但在这种气氛之下,又见“小姐”如此殷勤,也来了豪情,接过酒杯,一扬脖,一饮而尽。
男人对女人总是得寸进尺的。尽管梁梦一善良、真诚、文明、礼貌,但他毕竟是个男人,在这种环境下,对身边年轻漂亮、充满青春活力的“小姐”,总有点想入非非。就像再老实的猫也会对近在咫尺的鱼儿动心一样。两杯酒下肚之后,他的胆子就大了许多。他先看看门口,听门外没有什么动静,就一手揽了“小姐”的腰,另一只手就要摸她的胸前。
这种事,对“小姐”来说,就像家常便饭一样,早就习以为常了。当然,有时候心里面也觉得挺不是滋味儿的,忍不住也想拒绝,甚至也想发火,但转念一想,既然自己干了这一行,也就讲不起了。比较之下,像梁梦一这样既真诚又慷慨的人,她从心底里还是能够接受的,但装还是要装装的。
她扭动着身子,“不嘛,不嘛”地叫着。显然,这种拒绝太没说服力了,与其说是在拒绝,不如说是在鼓励。于是,梁梦一的胆子就更大了,他的手从“小姐”外衣的底边进去,又挑起扎在裤腰里的内衣,贴着光滑的肚皮向上摸去,一下子就摸到了那两块鼓鼓囊囊的肉。
这是除了妻子之外,他第一次摸到别的女人的胸部。感觉和妻子的好像也没什么两样。但他仍然感到非常的满足,因为这是别的女人的。男人的好奇心和天性中总想占有更多女人的欲望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梁梦一看看手表,已经十二点多了。心想,一起来的几个人也该快走了。到时候,人家一张罗走,自己就得跟着。一想到一会儿就得和眼前的这个“小姐”分手了,她是外地人,说不定哪天就离开这里到别处去了,自己呢,明天就要回市里了,说不定何时才能再来呢,此一别,今生今世怕再也难以见面了。一想到这些,心中不免一阵伤感。
此时,隔壁房间里,司机小魏正扯着沙哑的嗓子声嘶力竭地在和“小姐”唱歌。这是在当时的娱乐常葫里最流行的一首歌曲。梁梦一不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叫什么,但其中的歌词他却记住了几句:我的思念是不可触摸的网/我的思念不再是决堤的海/为什么总在那些飘雨的日子/深深地把你想起……因为明天我将成为别人的新娘,让我最后一次想你……它那哀婉、柔情、伤感、缠绵的曲调,再加上男女二重唱的特殊效果,给梁梦一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听了这首歌,梁梦一更有了失去今天就再也难以找回的无奈感觉。为了不给将来留下遗憾,他要尽可能地享受好今天,他要在分手之前和“小姐”再有点更加深入的接触。
其实,男人对女人的接近,总是以女人那最为隐蔽的一处为最终目标的,就像登山的人总是以登上山顶为最终目标一样。要说区别,只是在奔向这个目标的过程中所表现的方式方法不同罢了:有的人可能是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直奔目标的;有的人可能是瞻前顾后,小心翼翼,迂回前进的。当然,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人可能会望而却步,永远也达不到目的,但他心里的方向标却总是指向那里的。这是造物主赋予男人的一种本性。任何文明与修养都只能掩盖本性,而不能改变本性。只要客观条件许可,这种本性总要显现出来的。
如果说方才梁梦一还是得寸进尺的,那么,现在他又要得尺进丈了。
他的手攀过了那两座荒山秃岭,又要深入那道丛林沟谷。本来,从后面下去不如从前面下去来得方便的,但从后面下去自有它的好处,万一有人突然开门进来,不容易被别人发现的。
梁梦一的手紧贴着“小姐”那光滑的臀部下去,还没到地方呢,却碰到了一块纸。小姐说:“来事儿啦!”
听罢此言,梁梦一就像开车的司机遇到了红灯一样,不得不立刻刹闸……
在这之前,梁梦一只听说抽大烟是容易上瘾的,但他没试过;现在他算知道了,其实,去色情常葫也是容易上瘾的,这个他倒是试过了,一试就迷上了。
自这次郊县之行以后,那蓝梦夜总会,那夜总会里的那个“小姐”,那“小姐”漂亮的脸蛋儿,柔软的纤手,飘柔的秀发……她整个的音容笑貌,以及所有那天的情景,都时常地浮现在他的眼前。
以前,他只听说过那种色情常葫如何如何,但那只是听说,现在总算有了一点感性认识。那感觉真是难以言喻的,既有赏心悦目的美好感觉,又可以随便地去接近。而在日常生活当中,能够赏心悦目的人很多,却很难接近,或者根本就无法接近,至少在他梁梦一是这样的。只有在这种色情常葫,只要你能够选择到赏心悦目的,也就同时选择了可以随便接近的。这就是色情常葫的魅力所在。
在与那个“小姐”共度的一段时光里,梁梦一忘掉了所有的烦恼,对他那颗苦闷的心灵,就像服了一剂良药一样。于是他就想,若是那天的情景能够再重演该有多好啊#蝴甚至还进一步想:那天他是和几个人一起去的,除了趁别人不在跟前的时候搞点摸摸索索的小动作之外,不可能再有别的事情。假设那天是他一个人单独去的,和“小姐”单独开一个房间,钱给到位,门闩一插,或许真的可以想啥来啥呢!据说,在好多色情服务常葫,都有那种所谓的“欲望终点”服务项目的,用“小姐”们的行话说,就是所谓的“做大活儿”。那会是一种什么感觉呢?他知道自己的这种想法是很可耻的,但他的心里确实是有这种不可告人的欲望的。男人喜欢寻花问柳就像女人喜欢穿衣打扮一样,都是一种天性。
在梁梦一的感觉里,那花花世界的大门只对他开了一道缝儿,他还没有真正走进里面去。但仅仅从这道缝儿里看到的就已经让他茅塞顿开、欣然惬意了,若是再走进门里面去那又将是怎样的感觉呢?他对那大门里面众多的未知事项充满了好奇和遐想。
这以后,再经过那些夜总会、啤酒屋、练歌房之类的地方的时候,梁梦一总是心驰神往,恨不能三步并作两步走进去。但一想到自己那干瘪的钱囊,他又不得不非常遗憾地走开。有几次,看着那招摇于门口的艳丽而撩人的“小姐”们,他真地迈不动步了,就像铁之于磁石那样被强有力地吸引住了。最后,他那一息尚存的理智总算战胜了本能的欲望,他终于拖着艰难的步子依依不舍地离去了。
当然,如果仅仅为了一次体验,偶尔在里面混一回,按照无兹市的行市,据说有个一百二百的也够了,他也不是真的就拿不出那个钱来。他怕的是“?烙不贵卤子贵”,担心那种地方有可能暗藏陷阱,遭到敲诈,更怕被警察抓住。要是被警察抓住了,挨罚不说,弄不好连工作都有可能丢掉的。据说,有的个别警察甚至和“小姐”勾结在一起,拿“小姐”做诱饵,骗取罚款,中饱私囊。他不敢冒这个险。现在好多事情都是这样,虽然明令禁止,却又不能根本杜绝;既打击,又打击不力,松一阵,紧一阵,结果只是抓倒霉的。
就在梁梦一这次郊县之行不久,市里某部门的一个科长,在啤酒屋里正和一个“小姐”鬼混呢,不料被两个警察当场抓住了。两个警察在一旁悄声合计之后,一本正经地说道:“按照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应该对你拘留十五天,或者进行劳教,同时并处五千块钱罚款。你看怎么办好?”那科长听罢,面无惧色,不屑地说道:“不就是五千块钱嘛,也别让两位白辛苦一回,我再多给你们两千块钱,算我谢两位的了!拘留和劳教就免了吧!”说罢,掏出手机,拨通手下的一个亲信,让他张罗七千块钱马上送来。果然,不一会儿工夫,那亲信就送来七千块钱。两个警察收了钱,客客气气地就把这个科长给放了。
由这个例子,梁梦一想到:如果那被抓的是自己,他上哪儿弄这七千块钱去呀?没有钱,事情就不好办,那可就真的惨了。这年头,没有钱就得老老实实、消消停停地过太平日子,千万别惹事,惹了事就应付不起。
为此,梁梦一感到很伤心。他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太悲惨了:工作上没有成就,事业上没有造就,一败涂地,一筹莫展;想到色情常葫消愁解闷,偷得片刻欢娱吧,又囊中羞涩,不敢轻举妄动。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之后,梁梦一就在心里想:没有钱也就这样认了;若是哪一天自己也有钱了,别地先不说,一定要到色情常葫好好潇洒一番,弥补一下自己在这方面的缺憾。
如果说梁梦一的这一想法就像是一粒种子,那么,他现在真的有了钱了,就像种子植于土中,有了阳光和雨露,这粒种子就一定会生根发芽,破土而出的。
╔──千·秋·网 勘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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