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不需要爱我的你和不需要爱你的我
    你是新一代的Rage你是新一代的Zack
    舞台上的你唱的和舞台下的我想的
    肯定不是同一回事
    “人不要幻想着去行动”
    萨特说过
    反抗 自由 音乐 巡演
    房子 车子 结婚 其它的
    这样的摇滚生活
    洗掉纹身
    你就是一个干干净净的人
    我的脑子被灌了水
    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这个夏天是由认识李小枪开始的。
    那是一场演出的结尾处。不,还没有演完我就应该已经认识他了。我就是在那个夏天认识他的。
    那天我喝多了,蹲在铁栅栏那里吐。崔晨水跑过来帮忙,他给我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给我递餐巾纸一边关切地问:春无力,你没事吧?
    没事。
    在几乎所有的时候我都会说没事。因为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事,不知道有没有事当然是没事。
    我吐得有些神智不清,只知道崔晨水在关心着我,为我着急。看着铁栅栏前面的铁轨,我慢慢浮起一个意味模糊的笑容。
    李小枪就是在那时候走向我的。
    根据我早已模糊的记忆,我记得李小枪的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啤酒在这里单独写出来并没有什么意义)。他先是向崔晨水笑了笑,然后看了看我,对崔晨水(而不是我)说:“她没事吧?”
    由于他的眼里闪动着恰到好处的精明和猎奇的光,我并没有把他的举动理解为关心。
    接下来的时间有点像电影片段,而且是定格的那种。演出还没有结束,“乐乐乐”酒吧的门口依然聚集着一堆闲杂人等,我扶着栅栏和崔晨水的肩膀站起身,一阵摇晃。走到“乐乐乐”门口的石头上,坐下去。身边都是不认识的人,以往要是这样我肯定会很尴尬,但今天在酒精的润滑和鼓励下,我已感觉不出太多感觉,体会不出更深的尴尬。
    我好像还管人要了一口冰棍吃。在酒精的安慰下,我变得更大胆,敢于做一些不喝酒时不敢做的事。有人举着冰棍站在我前方不远处的铁柱子底下聊天,我没看清他的脸。我走过去,冲着他说道,语速尽量放慢:“给我吃一口。”他看了我一眼,递给我。我咬下去,傻乐起来。
    “干脆都给你了。”
    “谢谢。”我说。
    过了一会,我问崔晨水,那个人是谁。他说叫五五五,是“逆子”的主唱。北京新朋克乐队。那天我穿一件红T恤,左手夹烟,右手拿酒瓶,我的红T恤在灯光下浓得滴血。我变得更自由,在前台自由蹦跳。一切像是在梦游,我像是踩在了云彩里,软绵绵的。就算不时有人撞我的肩膀,说我的烟烫到了他们,也没有改变我的好心情。或者说,当大脑变得一片空白时,就顾不得什么心情不心情了。
    等等,我觉得我的记忆出了问题。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崔晨水和一些朋友去大排挡吃了东西,席间李小枪并不在。但如果他不在,后来的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我又记得第二天我和崔晨水去了清华大学,还有演出时认识的一个外地大学生。那个外地大学生留着短头发,小个子,眼睛大大的,像年轻的查海生。但第二天我并没有去大学,因为那天下雨了。确切地说雨是从后半夜下起来的,越下越大。后来就是瓢泼大雨。
    我们坐着的地方头顶有塑料棚子,但仍然挡不住那场雨。行了,先不提雨了……
    那天李小枪应该在场。崔晨水笑着对我说:“春无力,你知道吗?今天所有来看演出的北京朋克都向我打听你是谁。”
    “不会吧?怎么了?”李小枪说:“乐乐乐酒吧已经好久没有女孩在撞了,当时我看见你在铁栅栏那里吐,觉得你特别可爱。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认识这个女孩。”
    饭桌上的气氛在变化。崔晨水已经不笑了,他有些警惕地看着李小枪,别的人(大部分是武汉来的乐手,他们有几支武汉乐队)一边吃饭一边注意我和李小枪的动静。我没发现任何不妥,心无旁怠地和他继续聊着——聊的内容我现在已经忘了。雨一直下。
    我和李小枪已经有点晕了,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不断地冲他嘻嘻地笑,李小枪拉住我们胳膊,也在笑。我们一边笑着一边接吻,感到兴高采烈。崔晨水气得够怆,他一直暗示我李小枪是个喜欢“戏果儿”的男孩,跟着他是极其短暂的和没谱的。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和一个刚刚还很陌生的小孩儿表示亲昵,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情。这种感觉真过瘾。何况我也没想和一个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都陆续走了。也许他们有打车回家的钱。只剩下我和李小枪两个人。
    屋里已支起摊煮粥,混沌,卖早点。天都亮了。我们分别要了一碗粥。“咱们交朋友吧。”我对李小枪说。
    “你还晕着呢现在。”他清醒地说。
    “也是,我现在头脑不清醒。”我抱歉地冲他笑了一下。
    过了一会,“要不然你当我女朋友吧。”他说,然后飞快接道:“现在我头又晕了。”喝了半碗粥,我们相互凝视一眼:还行,现在应该成了。
    我们再次拥抱了一下,确定了现在的真实性,而不仅仅是刚才酒后的冲动。李小枪把头靠过来,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离开我我就杀了你。我打了一个哆嗦,把这句话当成了一个玩笑话,有点想笑。威胁别人或自己想死一定要别人知道,在我看来都是可笑的表现。我之所以没笑,一是因为此时笑出声来太破坏气氛,有故意搞笑解构的嫌疑;二是李小枪的脸在那一秒钟居然十分严肃,虽然我怀疑他严肃的来由。我随手拿起他挂在脖子上的银链,上边挂着一把刀片。为什么挂刀片?我找出一个话题来问他。
    就是,我可以随时去死的意思。
    哦。我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但是觉得他这种“可以随时去死”的想法不错。应该可以实施。不就是一个死嘛!而且是随时的、主动追求的,也就是说,可以把这变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轻人,不死还能干嘛呢?反正大家都处在没什么理想中(我还算是有点理想),闲着也是闲着。想想死亡就兴奋——是不是特无知?
    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了。我成了李小枪的女朋友,我们俩像突然成立了一个团体似的,都在憧憬以后在一起的自由新生活。显而易见,我们都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人,在一起绝对很好玩。
    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我们到旁边一个杂货店买了一把廉价雨伞,他骑着我的自行车带我回家。我们住得很近,都是海淀区,我万寿路,他五棵松。一听就知道彼此都是军队大院里长大的。路上积满了水,我在他身后打着伞,可是不管用,雨下得那么大,什么伞都不管用了。看着他奋力地在泥水里骑车,我感得一阵新鲜和满足。快到花园桥时我们停车到一车饭馆去接着吃饭。饭馆装修得高大明亮,不禁担心起吃饭的钱来。
    可看到李小枪的光头,我又踏实了。不是还有他在吗?有他在我就不用担心了。吃完饭出来时,李小枪脱下脚上被雨浇得湿淋淋的鞋,光脚走出门,一点也不管别人看他的目光。他说这是方便骑车。李小枪长得很瘦,衣服湿淋淋地贴在身上,显得轮廓分明,看上去十分冷酷,有一点新纳粹的样子。我突然觉得他这样子非常好,非常自在。
    李小枪带我回到他的家。他家住在一幢稍显破旧的居民楼,楼对面还有几幢同样结构的楼房。每家每户的阳台上都摆满了鸟笼、花盆、晾的衣服,五颜六色,密密麻麻。
    似乎从中都能看到他们每天热火朝天、自得其乐的生活。我钻进那幢楼的三号门,感慨道:这儿真他妈的生活化!“可不是嘛,”李小枪边上楼梯边说:“都是一帮小市民,没事儿就聚在一块聊天,谁家干什么都知道,特没劲。哎,我妈可能在家,一会你别忘了喊阿姨。”
    我们刚踏到了四层楼梯上,有一扇门就应声而开了,一个头发灰白、身材矮小、穿一身颜色灰暗家居服的中老年妇女探出头来看着我们。“阿姨。”我喊道。
    阿姨应了一声,打量了我们一下,把门打开了。
    他的房间有些暗。
    李小枪哐地锁上屋门,一把把窗帘拉上。整间房间显出一种暗黄色,很舒服的颜色。我一眼看到一架有些旧了的架子鼓。墙上用彩笔写着一些口号,诸如“要做爱,要做战”“吻你爱人的时候,手不要离枪”大家都知道,现在这些口号已经没有什么激励人的意思了。它们太旧了。墙上还画着几张画,其中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大脑袋的小孩,看起来有点弱智。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李小枪临摹的几张他喜欢的乐队的唱片封面。因为我曾有过一个画画的男朋友李旗,所以直到现在我都对画画的男人没什么好印象。李小枪的画也同样没给我留下好印象。自从离开李旗,我就认为所有画家都是思维飘渺、不现实的动物。李小枪的床尾有一台电视机。床很低,床单和枕头都是那种很旧,洗得有些发白的颜色。外面雨还在下,比刚回来时要小了一些。那是一种翠绿和暗黄结合的颜色。绿的树,黄的是天色。我们好像聊了几句。然后就躺下睡了。醒了时天已经睛了。这时已经下午四、五点了。
    外面已经不下雨了。天色是通常夏日特有的透明和金黄色。阳光是暖烘烘的,空气又是清新凉爽的。我们沿着大街走着。树绿得让人想对生活感恩。这是北京海淀西部,到处都是军队大院,不时就能看到穿着军装的军官战士。路过的军队大院门口有军人站岗。有的大院里面还竖着伟人雕象,伟人正在挥手。还有的大院正面进出的地方竖立着红色的牌子,最常见的是“为人民服务”,还有“向雷锋同志学习”等。每当路过这种军队大院时,我和李小枪都觉得心里非常舒服。我们都是那种在军队大院中长大的孩子,父母从不同省的农村当兵,后来进城,所以我们能出生在城市,从小和我们一样出身的孩子们一起玩耍,搬家也都是搬到不同的军队大院,每天早上都能听到附近的军人唱歌、跑步。长在军队大院中的孩子通常都比较单纯,不谙世事。
    我们到了一家看上去还算比较干净的饭馆,考虑半天,只点了一盘排骨。在等上菜的时候,我们也在彼此打量对方:我们已经是男女朋友了,身体上熟悉了但精神上还比较陌生。怎么能从肉体过渡到精神是目前我们所要考虑的。对面李小枪的目光比较隐忍,可能在为他没钱感到抱歉。我就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这顿饭吃得有些索然无趣。在我觉得比较无趣的时候,一般我都会提出回家。可能是第一次吃饭时不浪漫控制了我和李小枪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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