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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二节

    后来我把这件事对好朋友娜娜讲了。她一脸的不可思议,然后叹气。
    她问我,你记不记得那个男人的样子?
    我说,我当时呆掉了,他又裸着上身,我扫了一眼根本没敢仔细看……
    她又问,你还记不记得你醒来时是在哪里?旅馆?酒店?还是公寓?
    我说,我冲出去就一直跑,跑了老远才停下,后来根本找不到是哪里。那一带什么都有,根本没法找啦!不过,也许是酒店吧,我记得我坐了电梯,门口还有个很大的服务台……好象,还有服务生给我开门什么的……哎呀!记不清了啦!
    她默然,然后叹气。说,我说吧,你们这样迟早要完的。像我和阿建,有了那一层关系之后,就学会怎么迁就了,怎么吵也想不到分手两个字。可你呢?一直喊着纯洁纯洁的死也不肯和他上床,结果呢,现在不仅分了手,连失身给谁了都不知道,真不知你是怎么搞的!
    我默然,也许这就是命运吧,命里无缘,强求无用啊……
    娜娜说,你以后怎么办?
    我说,不知道。
    她说,去医院做个检查吧,别回连孩子都有了就更糟糕了。
    我点头。我说,也许我过几天就要走了,我想离开这里。
    娜娜说,随你吧,想过什么什么日子就去过吧,你不是一直叫着自由万岁吗?现在什么事都结了,你就去飞吧。
    然后她抱住我,说,要是飞累了,别忘了还有我呢。
    我的眼睛湿了。
    我改名换姓,远走他乡。
    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我无亲无故,无依无靠。我本胸无大志,混吃混日,没什么理想目标之类的东西。可是我至少要有吃有住,为了这基本的需求,我要打两份工。都是零工,挣不了多少钱也没什么保证。我刚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不怎么漂亮也懒得去争去抢,所以日子过得挺苦。
    这也许是我想要的吧。很忙,挺累,但不用什么脑子,我可以终日神游也不会有人管我。挺好,真的。
    也许在别人眼里我还是挺堕落的吧。呵!无所谓。
    我的房间很小,但是独居。我不想有人在我的房间之内。娜娜常说我其实是挺“独”的,虽然似乎永远也不会和别人有争斗。就这一点来说,她说我和他那么常吵架简直是不可思议。她还笑着说也许这就是我和他之间的缘分。可是我不喜欢这样的“缘”。
    我所向往的恋情是既平淡又激情的,但其中决不会有争吵的存在。我憎恶无意义的吵架。小时候爸妈就总是吵,一开始我还劝,后来就视而不见了,随便他们去打,我不管了。
    我厌恶和他的关系也许就在于此吧。分了,也好。
    现在我工作、回家、看校旱、睡觉,多好~
    我不明白为什么意外总是在我生日时发生,而且都不是什么好事。
    想当初,爸妈就是在我生日那天离的婚。其实,他们是想避开那天的,想想先给我一个团聚快乐的生日以作留念。可是就在那天,他们去给我买蛋糕时不知又为什么争了起来,爸爸骑车一个不稳把妈妈给摔了,妈妈那么一甩就把蛋糕打到了爸爸头上。于是,在我一人在家等着吃蛋糕的时候,他们就去离了。于是我等回来的是一道我是跟爸爸还是跟妈妈的选择题。后来,我变成了孤儿。
    别误会,我不是没人要的孩子。他们都抢着要我,可是我厌倦了。我说,我今天就成年了,我谁都不要,以后我就自己过好了,少了我,你们会更方便。他们苦口婆心的劝我,我还是坚持。于是他们决定房子谁都不要,留给我。我上学的费用他们各出一半,其他的东西随便。就这样,我在我十八岁生日时,变成了孤儿。
    后来,记得答应和他做朋友也是在生日的时候,现在变成了这样。
    今天我被辞工了,又是我生日。
    被辞工的原因是老板娘说我勾引他儿子。真是笑话,我又没有恋童癖!更别说她十二岁的儿子实在不能被归类为美丽。其实是她要我在下班后“顺便”给他的白痴儿子补习功课,当然没有什么家教费之类的东西,而我没有那么多的爱心值得奉献。于是我被辞了,取代我的是个有着无限爱心与耐心的英俊小伙子,说是不仅帮补课,还会顺便买煤买菜、洗衣做饭、接送上学等等。我真是想不通,那个自诩聪明绝顶的老板娘怎么就没看出来他满眼的算计呢?算了,不关我的事。
    不管怎么说,我的生日还真是个好日子啊!呵!呵呵!呵呵呵!
    我一边傻笑一边在小胡同里走着,踢着脚下可以踢到的任何东西。想着要赶紧再去找一份工,不然要被扫地出门了。也许今天应该去做点坏事,说不定反而成功!哎,人生啊……
    我肚子饿了,可懒得去买吃的。看到前面有个大垃圾堆,一阵心血来潮过去扒了起来。干这种是对舒缓身心还挺有好处的呵!
    看看,多少好东西啊。这个巴掌大的小草帽好可爱,啊,这个小花瓶也挺漂亮,疑?这是什么?这东西也仍啊,不知是怎么想的,暴殄天物啊。
    我越翻越起劲,真是好玩,我幻想自己在寻宝。走的时候还听到不少赞美之辞:这年头,怎么拾破烂的也这么年轻啊?还干干净净的呢!
    什么啊,说不定是疯子什么的。
    年轻轻的干点什么不好啊?
    说不定是防疫局来查老鼠蟑螂的……
    ……
    反正捡别人扔的东西又不犯法。三毛也酷爱“拣破烂儿”不是?向大作家学习有什么不对?比追星志趣高雅一点吧?呵呵!
    我捧着“战利品”雄赳赳气昂昂的穿出小巷,正想凯旋还朝时出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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