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篇 第十四节
该晚重雷离开网吧立刻回拨电话,当次数达到二十次时对方终于接听,在次数达到二十五次时才成功将又兰馨约了出来;经过长达一小时以上的温言安慰和尴尬讲述事故原因后,又兰馨才原谅了他。
人是最奇怪的——对于人而言更是如此。开始向往某物时是为一个目的,而得到后却是为另一目的,最明显的是爱情,最直接的是性,而最有时效性的目标就是重雷。
这似乎是不少正常初恋男人的必然现象——最初想着恋爱时,心中的只有温馨的爱情,就算有“性”的成分也不会有多大份量;待真的找到女朋友,重点就移到性的接触上去了。那是很正常的,在二十余年的成长过程中异性始终是神秘而不可捉摸的物事,而这一代受到的教育又告诉他们和异性接触是必须而甜美的事情——为什么?思想这一刻提出疑问,下一刻就成为好奇心。它通常导致男孩子们从各种途径搜寻相关讯息,冠冕堂皇的来源是打着“性知识教育”或“青春期指南”的书刊和电子资源,被看得下流一点的就是看黄书和黄片,直接一点是和女孩子交流——当然是大胆一点的那种,对保守的女孩作这种交流或讨论最终不是吃苦头就是犯罪。而在这个过程中,男孩渐渐懂得什么是“性”,更在头脑中注入“性可以导致快乐”的观念。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开始恋爱后对女友还没有这方面的欲望,就该去检查一下生理和心理是否正常了。
此外有一种异类,就是天生就对性导致的快乐有着执着追求、又不想被爱情羁绊的人,他们不会局限在一个女友身上,而进行“性文化的传播”。这可以让不能做到这一点的男人们嫉妒,但更多地会令深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熏陶的人们鄙视,将之归入“滥交”的行列。这对不对?不管是对这样判断这类的行为还是这类人如此做为的二选一判断,都是不全面的,可是世上八成的人都只能接受“是”与“非”的结果——话题扯远了,但亦可见世人对“性”之一斑。
重雷的困惑在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属于哪一种,按理说对又兰馨这样的丑女是很难发生爱情的,可是发生了,应该不是率“性”而至;但和她明确恋爱关系不足三天,竟就有了“性”的渴望,而且是如此强烈,又很难让自己相信自己是单纯的“爱”。他能看清这两种人的区别,同时也看不起“滥交”的人,要命的却是看不透这样到底对不对。
这让他困惑至迷惘的状态,为自己几乎压制不住的欲望既感羞耻又觉兴奋。思维开始变得混乱不定,时而觉得自己能和又兰馨这样的丑女走在一起耻辱和不可思议,时而又觉得自己有胆量和她谈恋爱,还是从她那么优秀的“前男友”手中“抢”过来的,岂非亦十分的本事?
继而又想到究竟是“抢”过来的,还是另有原因……他一想到另外的可能,自尊心就受到无可抵挡的冲击。潜意识中有着不寒而栗的感觉,虽然没有表现出来。
他太怕失去她了——这一种爱怕交加的感觉,令他愈来愈尽力在和她“恋爱”这件事上。从某个角度来说,重雷已经“爱”得过度。
不幸的是这时的他完全没有意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