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篇 第三节
人的一辈子总有些东西忘不了,永久的,或坏或好,但一定是对自己的一生有着无比重大的影响。
重雷不幸生为人。以他被外界环境后天造就的性格本该生为兽,譬如老虎,做事干脆不讲道理发怒就杀高兴就玩。但他生作了人,不幸中的不幸遇到的第一件影响终生的事就是负面的。
被人揍了一顿。
是在二零零零年初,高二下学期刚开学没多久。对方是别班的猛男,本身造型很酷,单只身高已经超过了一米八零,而小腿几乎有重雷大腿粗。人酷到掉渣那种简而言之就是人渣,在路上行走酷爱甩手,好似气势大增一般,性格也是急躁中尤为急躁的类型,堪与重雷媲美——当然体格则是后者望尘莫及的。
那天重雷在楼下看爱书,那猛男走过时甩手过度,顺手带飞了重雷的掌中宝书。后者在未看清对方前骂了一句“找死啊”,然后不可避免的战斗开始了。
再然后就是不可避免的结果出现了。
对方下手很狠,大概是已经不把自己当人来使用,使出了兽性的重手,当场把重雷的左耳撕下了半截,剩半溜儿悬在颊旁像秋千般荡——这是他当时所受三处重伤中最重的伤,其余两处是在右脸上的抓痕和膝盖处被重踹一脚导致的轻微骨移位。
现场观众惊得四散。
事后一米六五的人入了县医院,一米八的入了校保卫科。
重父重母知道儿子揍人不成反被揍的事后赶到医院,眼中的少年非但身上伤痕处处,一对眼睛更似失魂儿般神采消失无踪,顿时吃了毕生最重的一惊。待从医生处得知并无大碍后重父甩头回了家,准备戒条去了,重母一把泪一声凄叹地陪了儿子整日,见爱子总是不动不语地没精神,又是担忧又是心疼又是害怕。
说生理的角度来说重雷的伤势并不算重,撕掉的耳朵被补了回去,除开一道细痕外几乎完好无损。但打击的重点不在这处,而在心理。
他真正感受到了恐惧,在打架的过程中。从前和人闹别扭时自己只要一作出狠样儿基本上对方就成了羊羔,靠吓就赢过了人家,没见过真正狠的人;而这次,羔羊是自己。猛男的每一拳都在脑海里回响,是如此清晰有声,以致在伤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回响不断。
高二的这次事件有着历史丰碑般的意义,造就了少年重雷无法治愈的伤痛,给了他毕生不忘的心理暗影。从这一年起,他彻底改变过来——指在打架方面。仍是那么急躁,仍是没有多少耐性,但他学会了忍耐这一本来宝贵而他却用过了度的东西。
学校研究决定出很严重的后果,对这次打架的两人都予以勒令退学处分。重父并没有为这事做任何事,因为敦厚的心觉得耻辱。儿子!没替自己争脸也罢了,竟然还会弄到被勒令退学的地步!宁愿从此不教他读书了!
出院后重雷接受了意料之中的父之严打,然后很平静地向父亲请求让自己到乡下的中学去读书。
重父有个习惯,就是要儿子做什么事时要保证一做得到,而儿子总在保证后做不到应该做到的事。但这次他没有让儿子保证,而在考虑过后便答应了这请求。
当时重雷垂着头在父亲面前立了很久,犹豫了半晌,终是没多说一句话便回了房。
这刻重父不知道,儿子在心里对他作了保证。
而且是不成功则成仁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