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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鱼与熊掌

    从进公司第一天起,我就没想长干。每星期天的Vancouver Sun(温哥华太阳报)我一期都不拉地买回来研究人市消息。Vancouver Sun上的聘人广告很多都是用人公司直接登出的,要好过猎头agent(代理)的人才储备。
    Downtown猎头公司的P有时还来联络我,问我是否愿去面试QA。我告诉他我已有工作,如是Microsoft的QA我会去,其它就算了。可这小伙子还真有韧劲儿,我到了硅谷还收到过他的email。
    也真邪门儿,当学生时还有很多面试机会,现在骑驴找马,马却都不见了。或许是agent见你已有工作,又不够强,没人愿意来招惹你。
    终於在5月份有了面试消息,L school board有一part time(半职)职位招聘,每星期20个工作小时,每小时17.5元,职位是software developer(软件开发)。
    这天从公司溜出来,走了差不多一小时才到地方。很气派的二层楼,装饰得很有气派。加拿大政府真有钱,所有的政府建筑都很漂亮。记得有一次高贵林市政府发函到我家的那条街,征询每位居民是否愿意支付50%的修sideway(人行道)的工程款,否则就不修。结果几乎所有的居民都投了反对票。邻居老头跑到我家气愤的说,city hall(市政府)盖得如此雄伟,修个sideway却要我们出50%,那有这种道理?!
    搬着我们家的电脑进了楼,仍然是接待大嫂(看到接待MM反倒奇怪),仍然是通报后的坐等,不一样的是坐等后翩翩而来的是美女,而且是印度美女,她就是我未来的老板,三十来岁的C。
    C和我就坐在大厅里的接待席上聊起来,周围的工作人员离我们很远,谈起来倒也没有什么不适感。很奇妙,我和C一对眼彼此就有好感,瞎聊了一通后,C说去欣赏一下你的作品吧。
    界面做的很美,我甚至在treeview用了不同的icon(图标)表示不同的objects(东西)。一句话,满意至极。
    然后又到C的office坐了一会儿,说了一下要从事的工作,1,维护一现有MAXIUM数据库管理系统,并采用Crystall Report编写新的Report用于该系统;2,用VB5编写新界面存取该数据库;3,用CDML, FileMaker Pro4.0写ON-LINE登录系统。
    C看着我,调皮地问我,是否在这干几天就又跳槽走了?我脱口而出,“I am 35 years old, I hope I could settle down.(我已经35岁了,我希望我能稳定下来)”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如此表达,或许是暗示什么。多少年过去了,我还是记得这句话。
    C最后问我是否有reference(证明人)用来做background check(背景检验),我给了她DM Pizza的B和PX Media的I。给出I做reference的主要目的是,做秀给PX Media看,要胁他们给我涨工资。L school board的职位是part time,我并不是很感冒,更不会因为美女在此而飞蛾扑火。
    果然,第二天I接到一个电话后说,等一下,然后就跑到老板的房间里去接电话了。I是个风趣的人,今天却显得语调有些紧张。下午,C打电话给我,问公司里是否还可以找到别人做reference。我明白I肯定讲了我的坏话,而C却希望听到一个好的reference。
    过了两天,C打电话给我,说她的老板要面试我。我于是又一次去接受考验。
    C的头衔是IT Manager,C的老板W的头衔是Service Director, 面试是在W的office里进行的。Office很大,大概是C的4倍大,我们三人坐里面还是空空荡荡地。官僚机构的等级真是森严哪!
    W是个看起来很和蔼的中年白人,他没有什么废话,主要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舍弃一个全职工作来就这半职工作?很厉害的问题,一下子就击中了要害,C和我谈了那么久,从没有问到这一问题,看来,办公室大一点,是有道理的。
    我早就想好了答案:一,我的coding即将完成,以后就要从事其它我不愿意做的工作,Coding is my life(编程是我的生命);二,向往政府部门的工作。一个合情合理的答案。
    又过了两天,C又打电话给我,说HR的Manager要面试我。我好玄没有晕过去——一个半职的工作,你们至於左一个面试右一个面试的吗?我当时差一点儿就对C说,逗你玩儿呢,我根本没想去!忍了忍,我说,OK。
    HR Manager的面试很无聊,挨条核对Resume,That is it(不过如此)!
    终于在第一次面试之后的第十天,C打电话给我,说他们决定录用我,问是否可把offer传真过来,我答,OK。
    我的CUBE里没电话,要用I的,这几天,只要我一接电话,I就紧张地一旁竖着耳朵听,因为我听不到他惯常的敲键声。我也从不避讳,反正是做秀。
    拿到offer,我就去找I,说我找到一份新工作,Part time,在哪儿哪儿。现在PX Media有两个选择:一是我part time留任;二是我quit(辞工)。实际我是在向公司要条件。
    I心里也明镜似的,问我,对方付我多少?我说,a half of 40K,the normal payment of an engineer(4万的一半,一个正常的工程师的待遇)。正是当初我向PX Media提的工资要求。实际按17.5元时薪记算,年薪是33600,我就是成心别扭他们一下,因为4万是我当初的要价。
    I说要去告诉老板,再回复我。我想I是很想留住我,已经快要做完的东西,别人接手很麻烦。
    下午,B一个人在他的office约我谈话,绕着圈子问我在school board(学校管理局)具体做什么,我也不隐瞒,一五一十告诉了他。B又出去了,不知道找谁商量去了。
    B再次进来,说,考虑到对方是教育部门,可能会与公司业务起冲突,如机密泄露等,所以公司不能同意我两面兼职,要么全职留下,要么只好走人。我心里只想笑,加拿大政府再不济,也不会来偷你的东西吧。
    B说完,定定地看着我,等着我的表态。我肚子里骂着,好一个铁公鸡,有种!那就一拍两散吧!我笑眯眯地对B说:“I am quit.(我辞工)”
    第二天我来上班,发现我的电脑上的软驱被拆走了,不用说,是防止我偷东西。笑话,我做的东西都在我的脑袋里,还用得着偷?!我故意装傻充愣地去找I,说有人偷走了我的软驱,是不是查一查公司少了什么别的。
    I支支吾吾说,软驱坏了,拿去修理去了。
    本来我不想干什么,这一下倒激起了我的欲望。三下两下把我的有关folder(目录)设置成public read(公众可读)。然后在lunch time(午餐时间)跑到里屋去和小孩们玩DOOM III,顺便就从别人的电脑上读我的folder拷进软盘里,午饭后回来工作又把设置改回去。哈哈,有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在最后的两周里,我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把我所有codes都做了document(文档),而且费了很大的力气画了程序的flow chart(程序框图)。我历来主张,工作是工作,不要搀和其它的东西。即使我混上两周,也不过是损人不利己。我不是此等小人。
    我终於离开了PX Media,但我们之间的故事还没有完。
    如很多中国人公司一样,我们的paycheck总是要晚几天发下。等我拿到支票,意外地发现只有100多元。写了email给B问怎么回事,B回email说,依据我的考勤记录做出的,我回说我领的是月薪,和考勤何关?他回说,这就是PX Media的规矩!还告诫我不要纠缠,他和L school board很熟(I am very familiar with  the people in L school board我和L学校管理局的人很熟悉)。
    我看到他写的email都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据B说,他十几岁就来到北美,已经在此生活了30年!怎么就不懂法呢?他以一个公司的CEO的身份白纸黑字地威胁我,打起官司搞不好整个公司都要被牵连进去的!
    我简单地回了个email说,我已经给了他机会改正错误,可惜他错失了,我会向ESBO投诉,以后的事情你们之间交涉吧。
    Case(案例)有点复杂,反反覆覆地进行了两个星期。最后是各打五十大板,按时薪计算我的工资(1800/160=11.25元) ,再依据考勤记录来计算我的实际工作时间,最后算出我应得的总工资;公司要补偿我的vacation pay。最后公司补我100多元,而不是我算的900多元。
    我前后在加拿大待了4个公司,其中2个是中国人的,结果都发生了薪资纠纷。我用了大篇篇幅描述这两个事件,是想要探讨一个问题:为什么媒体屡屡披露在北美的中国人公司发生薪资纠纷的新闻?难道我们华人赚钱非要靠榨龋蝴人血汗而不是通过公平竞争吗?我实在有些悲哀。
    两个官司都发生在我有大把时间可用的时候,对我影响不大。可对资方,尤其是PX Media就不同,因为交涉主要是发生在公司与ESBO之间,M一定要用很多时间整理我的考勤,推算最终结果,最后就是为了省800块钱。M的角色是公司CFO,不是与房客闹房租纠纷的房东。
    我已经在google上找不到PX Media的网页了,希望他们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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