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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蚩尤天灵(二)

    王好帅从小就对金子敏感,现在掉进黄金堆里,眼睛几乎被金子的光芒扎瞎,赶紧闭上了眼,闭上了眼,还是满脑金星。默运起魔力,打开魔眼。
    他知道这里就在‘屠龙祭坛’的地下,这里简直像一个地下世界,一堆堆连绵起伏的金山,不明白要花多少人力物力才可以开辟出这么大的地下空间,觉得这规模跟秦始皇地下皇陵应该有的一拼。
    但是这一切都不值得震惊,最值得震惊的是有无数金精魂正在嚼食金子,嚼得咔咔有声!人的亡灵倘若被封在冰里而不灭则会食冰形成冰精魂,被封在火海里不灭则食火形成火精魂……这种精魂一般都是见什么都吃的饿死鬼形成的。
    王好帅突然明白了桂林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骸骨:那些前来寻宝的人遭骨龙抢劫以后被驱赶到桂林里活活饿死,当然就形成了饿死鬼!然后所有的饿死鬼都被吸到这里来,这里只有金子,饿死鬼只好全体做金精魂,金精魂是最强韧的精魂体!
    这些金精魂跟正常人的大小一样,有男有女有大有小,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挺着一个大肚子!每个金精魂都像用天然浑金雕刻出来的,可惜雕塑这些精魂的艺术家似乎对孕妇情有独衷,把所有的人统统雕刻成大肚婆或大肚汉。
    金色光芒,是佛宗力量的颜色。这里无比诡异,所有的鬼魂都发着金色,除了埋头啃金子的,也有许多无意识的金精魂在空中飘荡。
    一个外表姣好的美少女模样的大肚子金精魂朝王好帅飘过来,眼角流下两行液态金子眼泪,嘴里喃喃道:“我要吃肉……我要吃肉……”声音阴森森,让人毛骨悚然。看样子这个金精魂死亡前的饥饿让它到现在记忆犹新。
    这情形有点像那少女的肚子是王好帅搞大的,后面王好帅抛弃了她,所以她对王好帅说:“我要吃你的肉!”喜欢吃肉的女人是可怕的。
    王好帅知道这些金精魂都是无意识的,他们会吃掉一切挡路的东西,而且如果让它们感受到危险,原始的反抗本能会促使它们群起攻击入侵者。
    那美少女金精魂两目散乱无神,抓起王好帅的一条肩膀就当鸡腿啃起来!王好帅觉得这美少女金精魂虽然大着肚子看起来有点臃肿,可还是明显可以看出很娇柔,咬一口大概也就是在自己肩膀上留个牙印罢了。
    等那少女金精魂的脸接近手臂的时候她张开了嘴才见她有两颗僵尸一样的又长又尖的獠牙!交女朋友的时候千万要记得先把她的唇拉开看看牙齿。王好帅得到这个教训的同时鬼叫了一声:“妈呀!”缩了缩肩膀,踹了她的大肚子一脚,赶紧借机飞退了数步。
    她这一口亲下去,血肉横飞,这条胳膊就废了!万一感染了尸毒,这里没有糯米可以去毒,也就只好‘蛇蝎螫手,壮士断腕’了。
    少女金精魂龇牙咧嘴,露着獠牙就向王好帅扑过来。王好帅毕竟是跟父亲炼过点拳脚的,跃起身来,来一个漂亮的‘连环回旋踢’,因为打架的对象一般是男人,这连环踢是胸部的,不过踢女人的胸部万一把人家踏平了是很不道德的,王好帅只好踢她的肩膀,连环踢了六脚,少女金精魂腾腾腾一直后退,直到被一座金山挡了去路,陷进了金块中,“铿铿铿……”许多金砖跌了下来,这里的金子简直比山上的碎石还多,让人珍惜不起来!
    “呼……”的一声,少女金精魂从金山中窜了出来,双目迷茫,鼻子微皱,在那里凭气味搜寻王好帅,迷茫的脸朝着四面八方一直转,最后终于还是瞄准了王好帅所在的位置,急速地飞扑过来。
    王好帅摇了摇头,明白被金精魂缠上别指望跟它讲道理,只有想办法消灭它,只好亮剑。将真元力灌注进磐龙紫电剑。
    不动真元力还不要紧,这一动就糟糕了#耗面八方的金精魂都感应到了敌人的入侵,蜂拥而来!
    已经有十余条金精魂抢先赶到,王好帅赶紧把磐龙紫电剑化龙出击。黑背金龙踩着火花,带着闪电,所到之处,将金精魂击得粉碎!让人意志崩溃的是,这些金精魂被击散以后又重新凝聚,而且每次破碎以后重新凝聚好象还变得更强!
    磐龙紫电剑化成的黑背金龙长成十几米长,缠绕着王好帅周围,形成一个保护圈,忠心耿耿地护卫主人。
    一条漏网之鱼从磐龙紫电剑下穿过,来到王好帅面前,王好帅运起真元力,一掌将它击碎成零散的金星,才不过五六秒,破碎的金星重新凝聚成体,王好帅一脚把它踹出黑背金龙的保护圈外去。
    金精魂越来越多,有点像主人往鱼塘里洒食物,成千上万的金鱼扑过来争抢,绞成一团。
    磐龙紫电剑出击的范围越来越大,漏网之鱼也越来越多,王好帅像在炼太极八卦连环掌,不停用脚把靠近的金精魂踹出去,一边用掌把靠近身来而又来不及踢出去的击碎。
    王好帅一个不留神,被一只金精魂近了身,那金精魂竟然一抓抓向王好帅肚子的肚脐眼附近,这一抓抓实了还不肚破肠流!王好帅一掌猛击在这只金精魂的天灵盖上。金精魂是粉碎了,可却发觉自己的紫府有骚动,赶紧聚集真元力,布置了一个可以短期对抗金精魂进攻的真元护罩,开始内视紫府。
    在伏羲神力罩保护下的元婴有点颓势,在地上盘坐,魔胎那小兔崽子却不见踪影!
    王好帅自从上次刚从昆仑山下山以后杀人几乎失控和后来在魔胎鼓惑下将杨玉如强暴后,就不怎么使用魔力,害怕这小子把自己引入魔道。
    赶紧在体内搜索魔胎,终于,就在自己的肚脐眼位置找到这黑乎乎的小崽子,他在那边掐着诀法,似乎想在肚脐眼上钻个洞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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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现在身上披的是一件绿色的军用大棉袄,跟雷锋叔叔牺牲前穿的那件一模一样。
    从前不太明白雷锋这么老穿这衣服。
    今天问了老妈,终于明白了:这棉袄里是纯棉花,不能洗,洗完棉花结成一团就不暖和了。所以这件大棉袄这么多年了没洗过。
    难得的是外表看起来一点都不脏。
    想想也是,雷锋整天忙着做好事,哪有空洗衣服?
    学习雷锋,穿棉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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