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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八棵桂树

    王好帅单手搂着杨玉如悬浮在半空,另一手拈成剑指诀,一牵一引,指向一棵参天大树。磐龙紫电剑幻化的黑背金龙欢快地呼啸着,冲像那棵树,龙头微低,露出寒芒逼人的鹿角匕,像西班牙公牛用它们尖锐的角想将敌人扎个对穿,也有点像活腻了想撞树,自寻短见。
    杨玉如微微抬头看着爱郎刀削般有棱有角的俊脸,想不明白为什么这张脸之前怎么看怎么欠揍,现在怎么看怎么顺眼。轻轻把头靠在他肩膀上。
    黑背金龙并没有直接撞树,而是像树蛇那样缠绕在树干上,有点像天安门广场上的那根华表,龙盘于柱上。
    黑背金龙腹部大放光芒,十几米长的腹部变成锋利的刀刃。黑背金龙盘旋着游爬向树顶,在它爬过的树皮上,留下一条上升的螺旋状刀痕。在树皮的伤口上,浓稠的胶状树脂汩汩如泉冒出。树竟痛苦地挣扎起来!
    在树干上幻化出口鼻眼耳来,想象力再丰富的雕塑家也无法在树上雕刻出跟树这么搭调的嘴脸出来,因为这些口鼻眼耳镶嵌在树干上竟是那么的自然,好象树原本就应该有五官似的。
    更让人诧异的是那张树嘴开口说话了:“王少饶命,王少饶命啊!”
    让王好帅诧异的并不是树能开口,而是这棵树也认识自己!上次土地公公认识自己就已经很怪异了,现在连树妖也认识!王好帅纳闷死了:老子又不像老虎,头顶上刻个‘王’字,怎么每个人都知道我姓王?妈的,老子像全国通缉的杀人犯马加爵,人人都认识。这件事情肯定不会只因为我是伏羲后人那么简单!
    王好帅伸手一召,磐龙紫电剑恢复成原形,飞回王好帅手中,仍像一头被俘虏的小龙在王好帅手里扭动。
    绿色的光芒中,那棵参天巨树变成一个正常人大小的树人。不过脑袋上原本应该长头发的地方铺满一片一片的绿叶。脖子上有几个树疙瘩,像一个脖子上有肿瘤的家伙。皮肤也是粗糙的树皮,手上的指甲,每片指甲也是一片绿树叶。许多大片的枯黄树叶围在腰上,用一条树藤绑着,鬼知道这些大树叶里面有没有正常男人应该有的东西,包得严严实实,挺像那么一回事,胸前两颗葡萄干倒是有的,是两颗树疙瘩。脚是虬结的树根,奇怪的是脚指甲竟然是红色的。
    树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多谢王少手下留情,小桂子感激不尽。”
    王好帅诧异道:“你的名字叫小桂子?你从哪来的,为什么在这里做妖怪?”
    树人点了点头,道:“这片树林是我们‘广寒八桂’变化的。我们有八个兄弟,我是老八,所以叫‘小桂子’。我们原本是月宫‘广寒宫’嫦娥仙子后花园里的八棵盆景桂树。
    有一天,嫦娥仙子在我原身的那颗树下托腮遐思,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后来见嫦娥仙子在半空中用仙灵之力勾画出一个英俊的身体,谁知她画到最后那个英俊的身体上长的竟然是一颗猪头!
    我一时口快,跟兄弟们说了一句:‘原来嫦娥仙子心里想的男人竟然是一头猪!可怜咱们八个花一样的男人,她连正眼都不瞧。’
    没想到嫦娥仙子竟懂花语,听到我的话后大怒,命吴刚把我们八兄弟拔出来扔掉,还在我们根上布下了‘把根留住’阵法,我们只要在哪落地生根,就永远没办法移动了。
    直到你和那位姑娘在我脚上野合……不是,恩……那个……直到你和那位姑娘在我脚上升华情感,处子之血才把‘把根留住’阵给破了……而我的脚指甲也变成了红色。
    从今而后,两位便是我的主人,我小桂子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皮很厚,除了金精做成的武器,没有任何的修真法宝可以伤到我的,帮主人挡刀枪最合适不过拉。”
    王好帅哼了一下道:“既然我是你的主人,你为什么想把我困死?”
    小桂子道:“启禀主人,你就算借十个胆给我,我也不敢谋害你啊,只不过……只不过……小桂子还有七个兄弟被困,请主人高抬贵手,多与主母‘升华情感’几次,解救它们,小桂子感激不尽……”
    杨玉如听得粉脸通红,它还有七个兄弟,那……
    王好帅知道没办法跟这颗木头解释,第二次‘升华感情’是不会有血的。问道:“需要多少血才能拯救你的那些兄弟?”
    小桂子道:“只要一滴就可以拯救一个兄弟。”
    王好帅先看看杨玉如身上的衣服有没有沾留残血,看得杨玉如大羞道:“死东西,你往哪看呢?”
    王好帅又看看自己身上裹的破布料,终于在破布料边角上发现了几滴玫瑰一样鲜艳的血,正要让小桂子招呼它兄弟过来领血,忽然想起有些不对:树林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骸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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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有客来访,所以更新迟了点。兄弟们放心,被告如果想太监这本书一定会发函大告天下,不会躲在角落里随便拿把刀就把自己喀嚓掉的。
    《闭门谢客记》
    写东西的人一般都喜欢闭门谢客。据说只有上帝和野兽喜欢孤独,我不知道大家把写手归入上帝这一类,还是归入畜生这一类。
    但是有客来访,无论你写得如何投入,都必须硬生生中止。还必须挤出笑脸让客人感觉到‘宾至如归’。
    悲哀的是写手一般都比较能扯,所以跟客人可以天南海北,随便一扯就到了午饭时间。这时候,比较识趣的客人会起身告辞。写手心里长叹一声:啊,终于要走了。
    可是脸上要堆满那种在路上遇到校花,可惜自己的女朋友恰好在身边,必须跟校花说再见时的无比遗憾,假惺惺地说:“啊?这么快就要走拉?留下来吃午饭吧,我煮菜的时候连洞里的老鼠都会爬到厨房来排队集合,等着喝我的刷锅水。我的菜那叫一个香啊!”
    客人说:“好!”
    吃完午饭,继续扯,到晚饭的时候重复一下中午的那一幕,客人又留下来了。天色暗下来,客人又起身告辞,写手会说:“晚上留下来跟我挤一挤吧,咱们可以促膝长谈。”
    客人说:“好!”
    这是最郁闷的时刻,因为客人如果是女的,那留下来当然是真心欢迎。可惜的是女的一般会坚决告辞,留都留不住。男的九成会留下来,跟我们心里的愿望恰恰相反。只好在客人睡着的时候踹他两脚泄气。
    靠,一天就这么没了!
    送走客人后,被告把大门和后门都打开,从大门出去,关上大门,加了三把锁。然后贼头贼脑走后门,进了屋以后把后门也锁上,再搬几块桌子把后门顶上。
    啊,世界终于清净了。
    妈的,就算谁在外面唱“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老子也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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