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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同欢的乐队

    沉香扇想着闺女念大学,便让她学艺术,还重读一年,今天六月份的升学考试,能不能上美院,还是个未知数呢!
    “美院美女太多,无法衬托我的优势,我最想上帝国理工了,一想想我在一满是汉子的地方顿时觉得好幸福。”
    说着,小宝那大而充满魔力的眸子开始闪星星眼。
    由此可见,她对帝国理工是多么的渴望。
    同欢无奈,眼底却写着宠溺,小宝的无忧无虑,是同欢想要守护的。
    几人围着倾城说了会儿话,倾城特喜欢小宝,每次都跟小宝打打闹闹的。
    同欢淡笑着看着这一幕,心底特温暖。
    这时候,楚离也走了进来,他看着病房中打闹嬉戏的倾城和小宝,看着西错和同欢聊天,止不住勾唇微笑。
    即便生活给他们带来了很多苦难,可春雨过后,早春的阳光里,这一隅天地,格外的静好。
    楚离觉得这样很舒服。
    却不知,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暴风雨的前夕。
    “楚离哥哥,你也来了!”
    小宝又开始投怀送抱了。
    楚离的胳膊被小宝圈着,顿时略有些无奈,他看着同欢,眼底温润而静默:“同欢,告诉你一个消息,不论是好是坏,你都不准生我的气哈!”
    难得楚离居然用这种语气说话。
    同欢笑着点了点头:“你说!”
    小宝也跟着嚷嚷:“什么消息啊,这么神秘。”
    楚离仍是要同欢的保证:“你别生气啊!”
    同欢无奈,她又不是气筒,而且她很少生气的:“没事的,你说!”
    楚离这才开口:“你知道‘明日之星’吧!”
    明日之星。
    那是一档网络歌手大赛,非常平民,只要你能唱歌,又能作词作曲,便可以把效果传到网上,然后经由海选,组委会的挑选,决赛出前十名。
    前十名都有不错的奖金。
    楚离说这个做什么?
    还不等同欢往深处想,楚离已经接着说道:“我把你三年前录的曲子传了上去,然后进前二十了!”
    就知道会这样!
    同欢止不住捏了捏额角,略有些无奈的样子。
    楚离的话一说完,就连叽叽喳喳的沉小宝也安静了下来,就连西错也止不住望向了同欢,等着她的答案。
    同欢念高中的时候,她、楚离、小宝、阿错还有林肯,一起组过一只乐队,BckLagoon,黑礁。
    当时这只乐队,在云城的PUB里巡演,一时火爆异常。
    当年的乐队,颠覆了世人对摇滚乐的感官,黑暗的摇滚,被一群年轻俊美的男孩女孩诠释得干净若琉璃!
    “BckLagoon……”
    同欢轻轻地呢喃着乐队的名字。
    那一瞬,整个屋子内,格外的沉默,每个人脸上,都是一种眷恋和怀念,以及淡淡的感伤。
    当年黑礁的五个成员,同欢是主唱,小宝负责键盘,西错这暴力女是鼓手,楚离则是贝斯,吉他手是……林肯。
    只是当年的五个人,现在只剩下四人。
    三年前,林肯死于一场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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