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生花不辞而别,给我留下长信
沈玥的电话通了。
“荣荣,你刚才都听到了吧,你哥在替你出气,抢你哥女人的人又来占你便宜,这样的事情换谁谁都难以忍受的……哼,打还是轻的!”
看来,生花是直接冲到沈宅去了,而且沈玥就在一旁目睹他揍着蒋旭。
也许,她现在很怨恨蒋旭,生花为我的事情去揍他,着实也是在为她出一口怨气。所以,她觉得很解恨,很开心。
夫妻关系如果已经苟延残喘,不仅机体呈现病态,而且意识上极易演变为穷凶极恶。
“沈姐,你快劝住我哥,别弄出人命来,要坐牢的,你们的孩子不能一生下来就见不到爸啊”
仿佛这句话挺管用,沈玥立时对着生花嚷:“好了好了,别打了,有什么事情你们不能坐下来好好说?生花,你给我马上住手!哎哟,肚子好疼……”
她一叫肚子疼,生花马上紧张兮兮,终于住了手。
“你真肚子疼,是不是要发作了?”
“还有一二十天预产期,发什么作,不这样说你会住手么……”
电话现场直播戛然而止。
总算劝斗成功,我松了口气。
事情急剧变化,闹到如此程度,是我绝对没有预想到的。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无比的忐忑中等待着生花的回来。
晚上八点多,他终于回来了。
无精打采,就像一只被斗败的公鸡。
一言不发直接去了厨房,像往常一样弄了两三样菜。
他却没有吃,而是把自己关进自己的屋子。
睡了?还是辗转反侧?恨蒋旭?还是在恨我?
我很饿,但是不敢动筷子吃餐桌上的饭菜。
只是凑合着泡了碗方便面充饥。
然后也回到自己的卧室把自己关起来。
躺在床上,脑子很乱很乱。
本来一件只限于我和蒋旭两人间的私事儿,怎么就非要弄得这样满城风雨,甚至对他杀上门去问罪?
生花把我当成什么了?即便我的父母亲,在我儿时受了别的伙伴的欺负,也从没有像他这么激动地找别人大施拳脚。
他看似在爱护我,保护着我,可是他能真正理解我的感受么?
我是个健康正常的小女人,正处在人生生命力最旺盛阶段,我有正常的生理需求难道有什么错?老公重伤住院不能满足我,好不容易碰到一位互相欣赏、两厢情愿的男人,你凭什么非要横插一杠子打破呢?
我甚至怀疑他的真正动机,他是在借保护我的名义报他的私仇,因为蒋旭抢走了他的新娘。
我不需要这样畸形的保护,我恨这样不讲人性的保护。
如果这就是一般人津津乐道,垂涎三尺的兄妹情,我情愿放弃。
突然涌现的要离开生花的想法迅速在脑海中激烈地翻腾着。
尽管能够表现我们兄妹情深的画面一串又一串,许多都让我情不自禁落泪,但是它们似乎代替不了我心底的另一种需要,那种需要起先一直是薛伟满足我的,几乎成了一种像一日三餐样的习惯。后来,他受了重伤,至今还在住院,我需要的满足长期得不到满足了。那种心灵的落寞无以言喻。直到昨天偶而的机会与蒋旭邂逅,我才似枯木逢春。
好不容易等来春天的人,哪个又情愿马上回到冬天呢。
可以这样说,蒋旭现在是把我迎入心灵与情感春天的人,而生花则是要强行让我留在冬天的人。
对二人的取舍不言而喻。
但是,我要离开生花,他会同意么?他会不会也连带地揍我一顿?
唉,揍就揍吧,揍过,也许就会减少许多恨许多怨了。
迷迷糊糊中,我睡着了。梦中,真的被生花揍了,我疼得嗷嗷直叫。
次日醒来时,不敢立即出自己的房门,害怕迎接自己的就是一大巴掌。
可是左等右等不见什么动静。
怎么回事儿?
我以为生花会出什么意外,忙冲向他的房间。
傻眼了。房间的东西已经基本搬空了。
他居然再次从我眼皮底下溜走了。
桌子上有张他留下的纸条:
荣荣:原谅哥哥的不辞而别。
我实在难以接受你的所作所为。你喜欢的男人在我看来是个灵魂很肮脏的人,怎么值得你这么完美的一位女生去为他奉献啊。
但是既然你愿意与他好,我没办法也没有理由进行拒绝。
昨天虽然打他一顿泄了自己的愤,但是我知道,这也可能进一步激发你们的情感。我其实好后悔。应该先找你好好谈谈再说的。
哥哥必须为自己的鲁莽向妹妹道歉。
然而,同时我也必须再次提醒你,小妹,你是有家庭有老公的人,你在婚内不可能还有其他单身女人拥有的权利。否则,肯定会惹出祸端来的!
我不会走远,因为我的孩子即将出世,因为你还是我心爱的妹妹。
我会用我的方式对你一直保持关注和呵护。
这房子与沈玥商量过,在你没有能力买到自己的房子前,就由你一直住着。如果薛伟和他父母亲愿意,也可以一起接来住。
妹妹,保重!
哥哥即日晨
看完信,我泪如雨下。
哥哥,要离开这个屋子的人应该是我啊。
平心而论,早前决定要与生花分开时,我还真没有考虑到分开后我该往哪里去。只是一气之下,想为自己挣个面子的成分更多一些。
; 发生了那么唐突的事情,哥哥明白短期内与我相处一定很尴尬,他于是主动选择了搬离。
仿佛哥哥是被自己强行赶走似的,我心里羞愧难当。
突然收到蒋旭的短信:
宝贝儿,好想见你!全身疼的厉害,见到你估计就不疼了。
我:亲爱的你现在哪儿?
蒋旭:在医院躺着呢
我:哪家医院,什么科室
蒋旭:就你老公住院的医院,普外病房
我:好的,我马上就过来
不知怎的,一接到蒋旭的音讯,我就可以暂时把生花放下,而火急火燎地向他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