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酒不醉人人自醉
几人跟着胡大胖子走向里间,谁也没有注意到,街道对面,一又有如鹰隼般的眼睛一直注视着这里的一切,漆黑深沉的双眼有如两个微小的黑洞,将一切尽收眼底。
“原来是火弥勒。”这人自语了一声,神色微微有些紧张,小心翼翼的的朝后退去。不多时,后面的小巷中传来马达的轰鸣,一道车影朝着远方疾驰而去。
一间酒店豪华客房里,一名神态清雅却不怒自威的中年男子斜坐在沙发上。他,正是千乐坊当代的主人,千陌。但此时,他的身上却少了几分往常的优雅,苍白的脸上透露出几分疲惫,胸口不时剧烈的起伏,整齐的藏蓝色西装下,隐隐透出几丝血迹。
千金,真没想到,当初丝毫没被自己放在眼的黄毛小儿,在叛逃宗门多年以后,竟然练会了破元枪,原以为他顶多不过是破风枪的实力,一时不慎竟然吃了大亏,想起几个钟头以前千金那天地无畏执着坚韧的眼神,还有破元枪那霸道精炼的力量刺入胸膛的强烈震荡,千陌不禁心有余悸。
无论如何,绝不能让这小子活再在世上了,否则,下次未必再有这么好的运气。如果没记错的话,他连三十岁都不到,就已经练成了破元枪,试想十年以后又该达到什么样的高度,到那时候,就算正面相对,自己也未必是他的对手了。
千陌端起矮几上的烈酒,一饮而尽,火辣的辛香入口,胸口伤处再次感到一阵撕裂肺腑般的疼痛,千陌的眼神又多了几分阴狠。
如今身受重伤,没有一大段日子看样子是恢复不过来了,看来得借助外力了。千陌咽下酒液,尽管不愿意承认,但他的确不愿意再面对千金的眼神和那一往无前永不退缩的气势。过惯了享乐安逸的生活,他的锐气早已磨灭殆尽。
房间被猛的推开,一道黑影悄无声息的从门缝里挤了进来,那双有如鹰隼般的眼睛里明显流露出几分惊讶,“老大,怎么了?”来人紧张的问道。
“没事,小伤,没想到千金居然练成了破元枪,一不小心吃了占亏。”千陌故作平静的说道,压抑着伤处传来阵阵剧痛。
“千金……”来人一惊,眼前浮现出不久以前刺入孟尝风胸口的漫天金芒。短短半天之内,才刺伤千乐坊第一高手千陌,又一举击杀了孟尝风,这个当年被千乐坊全体追杀的弃徒,怎么会有这么快的修炼速度。尽管刺伤千陌有攻其不备的因素,杀孟尝风也是拣了个不小的便宜,但毫无疑问,千金的实力绝对不容小视。
“老三呢,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千陌问道。
“三叔回不来了?”来人声音低沉的回答。
“是谁?”千陌微微一震,握着酒杯的手抖了一下。难道真的是九幽鬼见愁,如果真是他的话,那这一枪之仇恐怕也不要想报了。
“是火弥勒,不过他受过伤,实力大不如前……。”来人看出千陌心里在担心什么,连忙将当时的情况复述了一遍。
“哼,只要不是老鬼就好,一个只剩半条命的火弥勒而已,我不信我诺大一个千乐坊,还对付不了他。”千陌松了口气。
“那孟三叔的仇?”来人问道。
“放心吧,你三叔的仇我们一定要报。”千陌安抚道。他对孟老三的死其实并不怎么放在心上,这个秃子一向和自己貌合神离,暗地里焉坏焉坏的,死了就死了吧,正好年底少一笔分红。但千金的存在却令他寝食难安,不得不重视。
“那您的伤……”来人小心的问了一句。
“小伤,养一段时间就好。”千陌装作毫不在意的说道,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千金的破元枪对他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千家两房,本就相互克制互为监督,连所练功法都是如此,千金的破元枪,正好是他的克星,估计这伤没有一年半载是难以痊愈的了。
“你帮我联系一下死亡荆棘佣兵团,就说我想见他们。”千陌淡淡的说道。
“是!”来人重重点了点头,眼前一亮。死亡荆棘佣兵团,世界上最神秘的佣兵团之一,出现到现在近十年,只执行过三次任务,无一不是最顶级的任务,不但圆满完成,而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在业内被认为是神话传奇一般的存在,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千乐坊曾经和他们有过短暂的合作,这也是千乐坊的秘密。看来,千陌这次是真的下了决心了。
与此同时,中南市那条古玩一条街深处的小平房里,酒局也接近尾声。
刘开朗醉了,这么多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喝醉。
“开朗,你要当我是朋友,有什么事尽管叫我,不要跟我客气,千陌算什么东西,要不是当初我不小心走火入魔,这种货色一捏一个死,就算现在,只要有我火胖子在,也轮不到他小白脸张狂。”胡大胖子不愧半杯颠,刚好一杯下肚,舌头就大了,浑身上下呼哧呼哧冒着热气。
“千陌,至少最近这一两年,你们是不用担心他了。”千金喝了杯酒,淡淡的笑道。
刘开朗怔了一怔,很快醒悟来千金的话是什么意思,也明白他的伤是从何而来了。虽然酒喝得不多,但从听到这句话开始,刘开朗了已经有了点微微的醉意。
“谢谢!”过了很久,刘开朗才咽了口酒平静的说道。
“就算我不找他,他也会找我。”千金知道刘开朗指的什么,解释了一句。
“也许吧。”刘开朗不置可否。
他很清楚,千金不过是千乐坊多年前弃徒,过了这么多年,当初的仇恨早就该谈了,而且随着千金的出走,如今的千乐坊早结束了两宗分立互为牵制的历史,千陌一人独大,尽享荣华富贵,完全没有必要再大张旗鼓跟千金过不去,千金离家多年,想必对千乐坊也早已心灰意冷,更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险,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去?。
千金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刘开朗。
“师傅,刚才那一招太狠了,有没有简单点的,厉害不厉害不要紧,好看就行。”封存二十年的女儿红,淳香味浓口感极佳,后劲却很大,跟着凑热闹的赵江凯多喝了几杯,酒意上头胆子又大了起来,大着舌头再次抱住了胡大胖子的毛象腿。
“叫什么师傅,你要当我是兄弟,我就教你,不然免谈。”半杯颠须发皆张,一脸的不乐意。
“你肯教我当然就是师傅,咋又成兄弟了?”赵江凯迷朦着双眼,摇头晃脑,思维转不过弯。
“做兄弟就教,不然没门。”半杯颠怒了。
“那兄弟就兄弟吧。”赵江凯一屁股坐到地上,一脸的不情愿。
“好,我们先喝血酒,做了兄弟再说。”半杯颠摇摇晃晃的起身,东张西望。
“你找什么?”
“菜刀,喝血酒。”
“那不是吗?”赵江凯眼尖,递过去一把明晃晃的尖刀,然后也摇晃着站了起来,朝后面走去。
“你去哪儿?”半杯颠拿菜刀疑惑的问。
“去抓只鸡,要公鸡是不?”看来小胖子还有点理智。
“要什么鸡啊?”半杯颠不耐烦的握着菜刀一拉,一股滚热的血丝喷射而出。火气重,就是不一样。
“该你了!”半杯颠一手捧着个大海碗,一手将菜刀递了过去。
“我……我去找鸡。”赵江凯打了个激灵,恢复了一点理智,哆哆嗦嗦朝后面厨房走去,有没有鸡不要紧,有道后门也好。
“不用了,这就用,喝了这晚酒我们就是兄弟了,你想学啥学啥。”半杯颠伸出比蒲扇小不了多小的手,一把捏住赵江凯的脖子,手起刀落。
“啊!”老街上空飘荡起赵江凯凄厉的惨叫。
刘开朗和小金对视一眼,一齐转过头去,喝酒,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