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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箫剑驯烈马

    第二天,天高云淡。那拉芮听了云儿的建议后,心情很是愉快。她来到马房,看到那一匹匹油光铮亮的骏马,她又一次技痒难忍起来。她从中挑了一批火红的骏马,决定骑它一程。
    这时,马房总管赶来了,他急促地向那拉芮大喊道:“格格,你不能骑这匹马呀,你要是骑了这匹马,会闯大祸的!”
    那拉芮一时被搞得莫名其妙,她迷惑不解地向总管问道:“我为什么不能骑这匹马,王府里的马多的是,为什么就这一匹不能骑?”
    “格格,你不知道,”总管回答,“这是一匹有灵性的名马,它的名字叫胭脂,性子格外暴烈,没有任何人能够把它给驯服。你若是骑了它就会把整个北京城给害惨的。难道上一次你还没挨够王爷的骂吗?”总管耐心地解释道。
    “哼!我的私事你管得着吗?”那拉芮满不在乎地说,说着,她便打开了马厩的门,把“胭脂”从马棚里牵了出来,并把它牵到了马棚前的空地上。突然,“胭脂”不知道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似的,一阵长嘶,竟然从那拉芮的手里挣脱了出来,一阵风似的离开了马房。这使得所有人都呆住了。
    “胭脂,胭脂,你快回来呀!”那拉芮喊破了嗓子,可是“胭脂”就是一去不回头了。这可真把那拉芮给急坏了。
    “格格,这可怎么办,‘胭脂’是王爷刚买来的西域名马,还没有找到专门驯服它的人呢,现在它要是跑到街上去,肯定是要出大乱子的。”总管焦急地说。
    “那还等什么,我们一同上街找它去吧。”那拉芮焦急地说,她大声地喊道:“云儿,琴儿,快备车,我们赶快上车一起去找‘胭脂’去!”
    “我们这就来了。”云儿和琴儿应声赶到,她们急忙牵出马车,和那拉芮一同坐上车,风驰电掣般地去追“胭脂”了。
    而此时,箫剑和他的仆人阿福正在前往会宾楼的路上,在送走了好友之后,他感到万分的寂寥。不过他同时又感到十分的开心,因为明天是晴儿的生日。但这却使得他发起愁来,到底送她什么礼物才合适呢?
    他来到会宾楼附近的珠宝店里,老板一见,顿时高兴地笑道:“哟,原来是箫大侠呀,来敝号有何贵干?”
    “我要给晴儿买一件最美的生日礼物,你这里可有好货色?”箫剑问。
    “您尽管挑,我这里都是最新刚到的,都是最新流行的款式。”老板微笑着说。“而且包您满意,到时候,您把它送给晴格格,她一定会喜欢。”
    “你说的一点也不假。”箫剑笑着说,他开始仔细地挑选着那些个首饰,说实在的,那些个珠宝真是琳琅满目,直让箫剑看得是应接不暇,他应该选哪一件给晴儿才是呢?
    这时,箫剑忽然在众多的首饰里发现了一根凤簪,它做的特别的别致:它是用黄金打造而成,有凤头、凤身和凤尾,凤嘴里叼着一朵美丽的牡丹花,花朵是用玛瑙打造而成。凤凰的眼睛是由黑珍珠镶嵌的,在牡丹花的下面,是一串美丽金色的流苏。箫剑为此格外喜爱,他于是问老板:“这根簪子多少两银子?”
    “哟,箫大侠,您可真会选,这是本店刚进来的新货呀。”老板笑着说,“不过,它的价格可不便宜呀,300两银子,但是,我冲着您的面子,就把它送给您吧。”他万分钦佩地说。
    “这不行,我可不能平白无故地拿你的东西。”箫剑说,“我说到做到,到时候,我一定把钱给你送来。”他郑重地说。
    “好吧,我答应您。”老板终于答应了下来,“不过您可不能食言呀。”他不无担忧地说。
    “你放心,我箫剑一定会信守承诺。”箫剑答应了和老板的约定,而他也没有食言,他让阿福回到山庄取来银子,并把钱交给了老板,终于买到了金簪。而老板也不无钦佩地说:“真不愧是箫大侠,真是讲信义,重承诺哪!”
    买到了称心的礼物,箫剑心里很是高兴。他把金簪小心翼翼地放进盒子里,然后拿着它出了珠宝店的门。就在他为晴儿买到了称心如意的礼物而高兴的时候,突然,从远处传来了“救命,救命!”的呼救声,他忍不住循声远望,刹那间就被眼前的情景所惊呆了!
    只见一匹火红色的烈马发疯似的在大街上狂奔,四周的人们都被惊吓得四散奔逃。那些个腿脚灵便的人,及时地躲开了烈马。可那些跑不快的人,或是老幼病残,就都要吃苦头了。
    就在这最危急的关键时刻,箫剑把礼物交给了身边的阿福,箭射般地跑了过去。就在这眨眼之间,箫剑飞身上马,并紧紧地拽住了马的缰绳。使得“胭脂”立刻安静了下来。
    但是,当箫剑从马背上下来后,他发现“胭脂”害怕自己的影子,它只要一看见地上的影子,它就会暴烈得跳起来。
    于是,箫剑小心翼翼地把马头转过来朝着太阳。然后,他轻轻地抚摸着马头,跟马说起话来,烈马温驯地低垂着头,还不时地蹭一下箫剑,仿佛它已经听懂了箫剑所说的那些个充满了感情的话。
    突然,箫剑一个鹞子翻身,又一次上了马背。“胭脂”这才知道被人愚弄了。它顿时勾起前腿,用两只后腿直立起来,狂嘶一声,不住地打转,想把箫剑从背上给甩下来,可是箫剑他牢牢地抓着马缰绳,全身贴在马背上,就好像是马身上的一部分一样。
    “胭脂”看这一招不管用,就猛地放下前蹄,后腿缩起,然后再蹲下去,又飞快地蹦起来。然而无论它做什么动作,都无法将箫剑甩在地上。“胭脂”对背上这个粘劲十足的青年真是伤透了脑筋。它使出了最后一招,“嗖”的一声,“胭脂”像一支离弦的箭,载着箫剑冲出了会宾楼前的广场,向着远方飞奔而去,很快就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北京城的人们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箫剑从自己的眼前消失了。阿福更是大惊失色,他一向都非常敬佩自己的主人,可是,万一主人要是有一个三长两短,那该怎么办呢?
    就在大家为之担心的时候,从远处跑来了一人一骑。大家定睛一看,只见箫剑笑嘻嘻地骑在大汗淋漓的“胭脂”的背上,向着这边赶来。
    当人们看见烈马被箫剑驯服了的时候,大家都不由得叫好起来。全场掌声轰然雷动。
    箫剑微笑着跳下马背,笑着向阿福问道:“怎么样,我这个骑手还算够格吧?”
    “主人,您真是太棒了。”阿福由衷地敬佩地说,“现在,您驯马驯得也够累了,赶紧到楼上去喝杯酒解解乏吧。”他善解人意地说。
    “你说的不错,”箫剑说,“我是该好好地休息休息了,阿福,把礼品拿好,把马牵上。”他吩咐阿福,把“胭脂”拴到会宾楼的马房里,而自己则带着礼物上了会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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