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为了什么?
吴天在院子里面坐了一夜,王光兆大叔仍然没有出现。不知道去了哪里,竟然一天一夜没有回家,就连大叔的儿子王小广都感到奇怪,自从来到这里居住,他的父亲就从来没有消失过这么久,如果不是临走之前跟他说过要出去散散心,不要找他,王小广也许已经报警了。
虽然和王晓光达成了协议,但是没有等到大叔出现,吴天的心里多少还是感到有些失落,他多么想再见大叔一面啊。而且大叔能为此消失一天一夜,可以想象这件事在大叔心中的分量到底有多重。如果只是消失一个白天,那么可以理解为是在躲着吴天他的骚扰,可是现在连晚上都不回来了,已经不仅仅是躲吴天这么简单了,应该是心结啊。
不过吴天也非常的理解,让这么固执的一个人,一下子改变之前坚持多年的想法,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大叔之所以消失,是因为在做心理斗争,而消失的越久,越说明心理斗争越厉害,大叔想要出山的想法就越重。如果这样来想,那么大叔消失这么长的时间,对吴天来说就变成了一件好事。
到底是不是好事,还有待事实证明,现在吴天要面临的,是怎样说服大叔的家人,也就是让王小广知道他没有任何的恶意,从而帮助他一起说服大叔。如果大叔在,吴天可以靠着自己嘴皮子忽悠,如果大叔躲起来了,那他只能忽悠大叔的家人了。总之,一切以招揽大叔为目标。对吴天来说,哪怕是骗,也要把大叔骗到他的公司。反正他是下定决心了,谁也改变不了。
通宵工作对吴天来说是家常便饭,所以在院子里面坐了一夜,对吴天没有任何的影响,只是胳臂被蚊子叮了两个大包。如果不是王小广的妹妹王小梅拿给吴天一个毯子。吴天估计就成了蚊子的大餐了。
王光兆大叔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儿子王小广,女儿王小梅。王小广刚毕业就遇到了他父亲这件事,本来工作都已经找好了,结果被父亲逼到这原本鸟不拉屎的地方。干起了农家乐。王小梅今年才大学毕业,由于学的是冷门专业生物科技,一直没有找到适合的工作,再加上她的妈妈最近身体不太好,所以就回到家,一方面是照顾妈妈。一方面可以忙活农家乐。其实王光兆完全可以通过自己以前在研究所的关系,给女儿在那里找个好工作,但是他不想跟以前的朋友接触,担心被人知道他在这里,所以一直没有出面。
王光兆的妻子本来是一名中学教师,后来因为王光兆的关系,也辞职不干了。跟随他一直来到这里,由于习惯了办公室的生活,突然跑到这么偏远的地方,条件艰苦简陋,生活方式全都变了,心理上还好说,可是身体跟不上。当老师的时候就有轻度的关节炎,现在来到这里,关节炎更严重了。特别是最近几个月,每到刮风下雨降温的时候腿脚就会痛的厉害。基本都不怎么出门了。
农家乐还有四个员工,说是员工,其实都是附近的农民,勤劳朴实,让人放心。
吴天洗了把脸。跟王家人一起吃了早饭,就开车带着王小广离开了农家乐,向天正大厦驶去。
吃饭的时候,王小广把事情跟他的妈妈和妹妹说了。要说最了解王光兆的,还是他的妻子,知道丈夫这几年过的不开心,所以听到儿子的话后,略微想了一下就同意了。当然,前提是吴天不是骗子,跟前几年那些人不是一伙的。她可不想丈夫一出山,就遇到骗子,受到更大的伤害。
吴天也没说什么,一切让事实说话,他要让王家人知道,他并不是一个一切向钱看,满身铜臭味儿的奸商。
“这座城市的变化真大呀。”王小广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脑袋前后左右乱转,看着道路两边,眼睛睁的大大的,说道,“我已经有两年的时间没有进城了。记的上一次,还是自己借着买机器的工夫,偷偷跑出来的,不过也只走到四环而已。”
“变化,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简单的来说,就是平地上多了高楼,看起来现代化了城市化了,六环现在都算市内了,用不上两年,你们那边都会占,到时候摇身一变,立马变成财主。不过呢,我感觉这还真没什么好的,人多车多空气差,像你们那样在郊区办个农家乐,其实也挺好的。虽然谈不上远离尘世,倒也活的逍遥自在。”吴天一边开车一边说道。
“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不咱俩换换,你去那地方住段日子。不用长,到了冬天,取暖的问题就能折腾死你。”王小广对吴天说道。
“不是有煤吗?烧啊!”吴天很自然的说道。
“话是这么说,但是麻烦啊,不仅脏,而且还占用时间。一生火,屋子里外都是灰,你还得看着,要不炉子一灭,把你冻成冰棍儿,还得从生火。刚来这里那年冬天,差点儿没把我冻死。炉子一会儿一灭,一天要生个五六次。一个冬天什么事情没做,光生炉子玩了。我这烤肉生炉子的功夫,就是那阵子练出来的。”王小广不停的发着牢骚,看来这几年冬天把他折腾毁了。没见他抱怨吃穿,就说这生炉子的事了,“哪里像市内这楼房,暖气,地热,只要交点儿取暖费,就什么都不用做了。既节省时间,又不用看管,还干净,舒服啊。”
“可以用电暖气啊?”
“那东西一个两个起不了什么作用,多了又就跳闸了。那么大的房子,总不能全家都聚在一个屋子里面吧?何况,还要办农家乐,客人热炕头儿一坐,那叫一个舒服,我们却要里外挨冻。第一年没经验,第二年还能好点儿,上了保暖,周围又搭了棚子,这才暖和点儿。”
“看来这几年没少受罪啊!”
“唉,说多了都是眼泪。乡下那地方,也就旅个游,消遣去一下还成,真要长时间在那里住,城里人没几个受得了的。”
“照你那么说,最北方那边住平房的人都没活路了。人家那边冬天冷下四十五度,不是照样好好活的吗?又是捕鱼,又是雪橇,活的挺好。”
“人家是从小生长在那种地方,早已经习惯了,就算你去西面吃麻辣火锅,人家没怎么样,你的舌头都失去知觉了。给你讲个绝的,冬天到外面上厕所,撒尿手伸进裤裆里面什么都掏不着,大号就更别提了,总感觉有冰坠子扎菊花。现在想想,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如果现在给你一个回市内住的机会,你还会回去吗?”吴天看着对方问道。
听到吴天的话,王小广张了张嘴,却又停住了,歪着脑袋仔细的想了想,然后叹了一口气,对吴天说道,“如果是第一年来这里的时候,我肯定会选择回去。不过现在,虽然同样想回去,但心里却有一种不舍。也许是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无忧无虑,没有勾心斗角,也挺好的。我那些大学同学,每天累的要死要活的,一个月还赚不了多少。所以,你现在让我回到室内住,我还真不愿。”
吴天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人都愿意发牢骚,但不能总想坏的地方,也要想好的地方。其实牢骚越多,越说明在意。不在意的东西,谁也没有那闲工夫去说。
车子靠近公司,安全门缓缓的打开,吴天把车子开进了大院。
“我以前来过这里。”王小广下了车,看了看周围,然后抬头看向面前的高楼,“天正大厦……以前这里是万青制药,我爸爸在这里工作的时候,我来给他送过几次东西。那时这里非常的热闹,现在……!”王小广没有说下去,不过吴天却明白,对方的意思,是说现在这里冷清。
不过这也是吴天想要的,虽然冷清,但是安静,给他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环境。如果人来人往,整天吵吵闹闹的,反倒没法让人安心去做事了。
“公司里没有几个人。”吴天一边往里面走,一边对王小广说道,“除了你刚才看到的保安之外,整栋大厦里面也就研发部里面还有点儿人气。我记的我跟你说过,我这里说是公司,其实跟研究所没什么区别。没有生产线,没有销售人员,只有实验室,只有研究。我做这一切,不是为了钱。这个项目的投入少说也要几亿甚至更多,如果我是为了钱,我完全可以用这些钱找熟人买块儿地,转手再卖出去,少说也能赚个几百万上千万的,我还会在这里累死累活的搞这项目?”
“那你做这个项目,是为了什么?”王小广好奇的问道。
“为了什么?”吴天想了想,说道,“有时候,人不是非要为了什么才去做一件事的。我只是觉得,它对我来说很重要,我要去完成它,就是这么简单。如果非要找个理由,那么,为了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