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过往曾经
海淀区,双清路三十号。
再临华清。
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王复兴眼神有些复杂,正是下课的时候,清华大学门口人流如织,学校,终究还是一个可以有梦想并且能孕育希望的地方,最为天朝的第一高等学府,这里同样有着疯狂颓废和风花雪月,每个人都沿着自己的轨迹选择拼搏和挥霍青春,雨幕中一把把的小伞下是一张张的青涩脸庞,或喜或忧或平静,似乎一切都没有变。
王复兴神色平静,迎着不断走出校门的人流,站在校门最中央的地方,跟一个个的所谓天之骄子擦肩而过,眼神有些恍惚。
这里带给了他太多的改变,也留给了他太多的回忆,毕业已经四年的时间,现在站在这里,他是整个南方黑道的霸主,再也不是当初跟着鄢谛虎子一起仰望华清大学四个字的青色少年。
恍如隔世。
王复兴突然发现,他无比强烈的想要回来一趟,可当自己真的站在门口的时候,却没了进去的勇气。
以往每次都可以清晰回忆起来的他的宿舍,他的教室,他的老师,所有的记忆在这一刻似乎无限的跟他拉远距离,越来越远,最终变得模糊。
于是华清大学的门口,一个白衬衫白西装白皮鞋的人影就这样站在门口,不停的迈步进去,又不停的退出来,进进出出,不停的犹豫徘徊。
像个…傻.逼!
无数人在来来往往中用怪异的眼神打量着他,当年的同学,朋友,他喜欢的,喜欢她的,都已经远去,再也没有人认识他这个风云学长,学校还是那个学校,人,却都走了。
物是人非。
王复兴全然不顾周围让人浑身不自在的诡异视线,自顾自的掏出一根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终究还是没有进入学校,而是转身,沿着熟悉的道路来到一家门面很小的饺子馆面前。
王复兴裂开嘴,笑了笑,推门进去,高声道:“老板,来一份羊肉香菜的饺子,一份凉拌皮蛋。”
这是很简单的饭食,偏偏他的嗓音却又很高,让坐在大厅中吃饭的一些学生纷纷抬起头,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一下后,就在没半点兴趣。
“好嘞。”
内堂厨房的方向,一道憨厚的声音应了一声,一个身材矮小但相貌却很忠厚中年男人走出来,看到王复兴的瞬间,愣了一下,眼神古怪,似乎有些不确定,沉默了一会,才试探道:“你是小王?”
“是我。”
王复兴笑道,笑容很憨厚,这家他上学时经常来的小饭馆老板并没有变,可他却没有想到老板竟然隔了这么久还记得他。
“呦,我可好长时间没见到你了,好几年了吧?你小子肯定没在京城,对不对?这趟来是出差?旧地重游?”
中年大叔笑容爽朗,从桌上摸出一包人民大会堂,不由分说的扔给王复兴一根,他不吸烟,但每次看到熟人,都会扔过去一根,华清大学人来人往,能被他记住的学生真心不多,他之所以能记住王复兴,还是因为她的女朋友。
她实在是太漂亮了。
大叔相信传说中的癞蛤蟆狂啃天鹅肉,也相信一朵鲜花插牛粪,甚至相信痞子陪娇.娘,而且深信不疑,但他内心就算有了这个信念,在看到当初看到面前这个年轻人和他的女朋友的时候,还是一阵头晕。
因为他们实在不般配。
从穿着打扮,气质谈吐,到最基本的相貌,两人都极短的不和谐。
他记住这对小情侣的时候,两人似乎是大二,大叔原本会以为这对怎么看怎么别扭的小情侣注定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分手,可事实却是原先很不起眼的年轻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变化,似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除了那张脸之外,他所有的一切都脱胎换骨,大叔文化不高,最终也只能用魅力二字来形容他的变化。
男人的魅力。
他能记住他的女朋友,自然也能记住眼前这个曾经迅速蜕变的年轻男人。
“嗯,出差。”
王复兴随口应了一句,扔掉手中的烟头,将大叔抛给他的那根人民大会堂点上。
“你跟小叶感情还好吧?结婚没?”
大叔随意笑道,这会客人不多,他也乐得偷个懒让自己老婆在里面忙活。
王复兴笑容似乎僵硬了一下,眼神刹那闪过一丝恍惚,轻声道:“还好,我们结婚了。”
“嗯,那是个好姑娘,我是个粗人,没文化,但也觉得那样的姑娘跟跟在你身边两年多,百依百顺的,给你面子还给你朋友面子,这样的姑娘,不娶回家的话,是会遭报应的,你们有孩子了吗?多大了?”
大叔点点头,语气有些感慨。
“没,还没…”
王复兴勉强保持着笑容,语气愈发低沉。
大叔刚想说话,却猛然察觉到不对劲,抬起头,却发现面前的年轻男人不知道何时,脸色已经变得彻底惨白,没有一丝血色,大叔内心一沉,眼神飞速的在王复兴左手无名指的戒指上扫了一眼,似乎察觉到了自己说了些不该说的,打了个哈哈,找了个借口走进了厨房。
王复兴坐在一张没人的桌子旁,眼神涣散,有些失魂落魄。
一份饺子。
一份皮蛋。
三十二块钱。
老板抹去了零头,临走的时候再次递给王复兴一根烟,没多说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
王复兴强笑着跟老板告别,走出小饭馆的时候,天空更加阴沉,雨滴似乎也加大了些。
王复兴拎着两个饭盒,在没有看背后的华清大学一眼,在附近的花店买了十一朵百合,拦了辆出租车,拎着当年她每次吃饭都会点的食物,去了属于她的小坟墓。
雨丝中。
规模中等的公墓中,只有一道白影,一束百花,冒雨前行。
最终来到公墓最高的一排。
中央位置,一座孤零零的小坟墓坐落其中。
黑白照片上,一个明眸皓齿的绝美女孩迎着雨丝,笑的格外动人甜美。
照片下方,是一行镏金大字。
亡妻叶雨烟之墓。
亡妻。
王复兴盯着这两个字,神色依旧平静,眼神却变得空洞而死寂。
他的内心一直相信,他和她,即便没有仪式,没有等级,没有拍婚纱照,但他们依旧结婚了。
所以就算面对皇甫灵犀,面对夏沁薇,他想过和她们过一辈子,但却从来没有主动提起过结婚。
也永远都不会提。
因为他的妻子在这里,很开心很灿烂的笑着。
“我来了。”
王复兴轻声道,将手中的花束和食物一起放在地上,轻轻抚摸着墓碑,柔声道:“三年了,有没有想我?”
“这么久没有来看你,怪我吗?”
“你肯定不怪我,我们在一起这么久,哪怕我哪天忘了给你发短信,约会迟到,生日忘了给你庆祝,情人节没有送你玫瑰,你从来都没有生气过,所以我到现在为止,最不擅长的就是哄女人了,不过我有个永远不需要哄的老婆,学那些花言巧语也没用了对不对?”
“我曾经无数次的想要不顾一切的来看你,但都忍住了,一是不敢,二是没脸来,如今我的成就,你可以看得到,对不对?如果你还在我身边,你就是整个南方的主母!你会开心吗?”
“我身边那么多女人,你会不会对我失望?我欠你的,也欠她们的,可能一辈子都还不完,美人恩难消受,也最难还,这句话我懂了,看到现在的我,你肯定要骂无数次的王八蛋了吧?”
“刚才我回学校了,还是那个学校,但却没人认识我了,但你去了,肯定还是校花,最漂亮的女生。”
“爸妈身体都很好,以前我不在京城,但现在既然我来了,那我可以向你发誓,从此以后,有我王复兴在,有我王家在,在也不会有人敢动他们一下!”
“这几年,我在恨爸爸,他何尝不是在恨我?在我看来,如果不是当初他要你去留学,今天的我们或许早就已经结婚,有一个像你,很漂亮很活泼的女儿,有你在,我甚至不想去复兴所谓的王家,反正我还有弟弟,不怕的。可在他眼中,如果我没有和你在一起的话,自然也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所以当初他那么激烈的反对我和你在一起,是对的,可是为什么我现在想起来,还是一点都不后悔?傻丫头,你后悔了吗?”
“雨烟,我想你了。很想。”
雨水迅速淋透了王复兴全身上下,水滴沿着他的头发不停的滴落在他的衣服上面,随即流到地上。
王复兴眼眶泛红,湿润的脸上,完全分不清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
他精神恍惚,整个人完全不设防一般坐在地上,脑海中没了皇甫灵犀,没了夏沁薇,没了王家,只剩下他和她的偶然相遇,相识,相知,相爱,以及约定了如今却遥远的相守。
那时,还相信爱情的他可以笑得很灿烂。
他和她同样有着如今大部分学生的无忧无虑和轻狂年少。
他的生活也远没有如今这么沉重艰难。
我们笑着哭着的时候,有多少美好,在措手不及间已经悄然走远了?
她已安眠。
可他却背负着自己该背负的使命,在挣扎,在生存,在攀爬,一直到死!
王复兴闭着眼,靠着墓碑,脑海中,是属于他和她的故事,逐渐回放,放了一遍又一遍。
不知不觉中,她彻底离开她,已经快要四年了。
岁月牵扯着时光在并肩奔跑,留下的,是各种各样的曾经和过往。
雨渐疾。
人渐老。
天渐黑。
王复兴轻轻伸出手,打开了那两个饭盒,捏起一个饺子和一块皮蛋放进嘴里,就着雨水吞下,露出了一个憨傻到没有半点心机的笑脸,语气却有些哽咽道:“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