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八荒六合>书库>都市青春>飞鸟> 第五十一章

第五十一章

    第五十一章
    阳光暖洋洋的洒落下来,连带初冬的寒风都有了几许和煦的暖意。
    照得我惬意的眯起双眼,驼色长大衣的短短绒毛亮晶晶的折射出细微的光芒。
    小巧的喷泉溅出欢快的水花,在金色的光线下闪出美丽的霓虹。
    和亦凡一人端着一杯热茶,坐在午后的小花园里晒太阳。
    偶而有午休的医生经过,向亦凡点头微笑,三三两两的病人,在家属的陪伴下在草地上散步。
    “小陈志快出院了,”亦凡喝口水,“你给他画的和奥特曼在一起的肖像他一直摆在床头,当个宝一样。”
    “是吗?太好了。”我想起那个瘦瘦的小男孩,咳了那么久,终于痊愈了。
    “他爸爸妈妈想当面谢谢你,为他费心了。”
    我摇摇头,看着远处一位正在扶着支架练习走路的老奶奶出神:“有什么好谢的,能让陈志乖乖吃药,看着他的脸色一天天红润起来,我真的很有成就感。让别人快乐,还有比这更好的奖励吗?”
    周末闲来无事,我经常会应亦凡之邀,帮小朋友画一些他们最想要的画,跟他们嬉闹一会儿,然后和亦凡一块儿吃个饭聊聊天。
    其实,我当然知道,亦凡是想让我做些不相干的事情,多多转移注意力。
    要知道,跟这些生机勃勃的小家伙们在一起,任你多么的不起劲的人也会情不自禁的开始热爱生活。
    在医院里,生生死死只在一线之间,所有的人都在努力的,不惜一切代价的活下去,活得更好。
    “看多了死亡,只会让我更珍惜生命。”亦凡上班后不久就曾经认真的对我说过。
    后来,她好几次在我面前小心谨慎的重复这个感慨,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我点头微笑,呵呵,亲爱的亦凡,我明白。
    “你呆会儿打算去见那个苏眉吗?”亦凡问我。
    我点点头:“去,她明天要走了。”
    亦凡靠在长椅上,微微蹙着眉。
    “怎么了,赵大夫?”我回过头,好笑的看着她。
    她的目光从我脸上扫过,摇摇头,叹了口气。
    “看到前面那位奶奶了吗?她60多了,上次中风影响到腿,现在每天都在练习走路,努力恢复,她的意志真的非常坚强。”
    此刻,头发花白的她正坐在花池旁休息,神情愉快。
    我也见过她好几次,感觉上,似乎走得越来越轻松。
    “常欢,你的样子让我害怕。”
    “嘁,”我摸摸脸,“我有那么难看吗?好好睡一觉,混个三、五年岁数应该不成问题吧?”
    “本来我觉得日子久了,你的心境也不同了。虽然你不再接受宋铭轩,但,到底心情开朗多了,能开开心心的就好。可是,你怎么越来越瘦?瘦得叫人担心。”
    “我减肥呢。”我拍拍她的手。
    “不管是减肥还是什么,常欢,适可而止。”她严肃的注视着我,看得我有些不自在。
    “真罗嗦,哎哟,等等啊。”我摆摆手,站起身往前跑去,避开她的目光。
    有个病人的轮椅陷在了路边的花砖缝里,他的家属正在想法子把轮子抬出来,但这个年轻的女孩子显然力气不够。
    轮椅上的人努力想要站起来,撑着扶手身形却有些摇晃。
    我走到轮椅另一边扶着把手:“我帮你们。”
    那个女孩子看我一眼,笑起来。
    一个简单的马尾巴,露出光洁的前额,她看上去十分大方可爱。
    对我解释:“我同事去拿车子了,我一个人还真使不上劲。”
    轮椅上的人背对我们斜撑着身子,站着不动。
    那个女孩子叫他:“没事,你坐下来,刚治疗过,别撑了。”
    天还没那么冷,他已经戴着帽子,围着围巾,裹得严严实实。
    我感慨,病来如山倒,看他的样子,身材似乎也挺魁梧,人的肉身是多么的脆弱。
    他顺从的坐下来,我们一起用力,顺势一转,终于把轮子扭了出来。
    “太谢谢了。”那女孩子冲我灿烂一笑,推起轮椅。
    “别客气。”看着他们走开,我回头。
    亦凡瞪着我,若有所思,仿佛忘了刚才的话题。
    我乐得轻松,拿起包:“我该过去了,守时是美德。”
    她看我一眼,起身喝光剩下的茶,耸耸肩:“好好,美德小姐快去吧,多吃一点东西。”
    说罢,向我挥挥手转身进去了。
    苏眉昨天给我打了电话,约我出来见个面。
    我早到了,坐在咖啡厅里百无聊赖的等了20分钟,她终于出现。
    一件惹眼的白狐披在身上,夸张的墨镜,上面点缀着若干水钻。
    我笑,招招手,她还是老样子,衣不惊人誓不休。
    施施然在我面前坐下,拿下墨镜,她呆了呆。
    “喝点什么?”
    她看看我面前的杯子:“跟你一样吧。”
    扬手帮她也点了一杯摩卡,回头看着她依然精致美丽的脸庞:“你说你要走了?”
    她好象刚刚回过神来,点点头:“对,是的。你,你变了很多。”
    我低笑,今天第二个人说我变了,不知道是不是跟亦凡一样,我真的瘦得那么明显吗?前阵子,连石叔叔都看出来了。
    吃饭的时候往我碗里夹了若干的红烧肉,我刚一抬头,他立刻说:“不想听我罗嗦就把这些全吃了。”
    我选择了后者,真的不想再让他们为我担心。
    石叔叔最近越发沉默,看我的时候总是皱着眉头,神情严肃。
    看着他背着手站在阳台上,范奶奶小声跟我嘀咕:“别怕他,我们等小华回来就吃饭啊。”
    我看着石叔叔的身影,耳畔响起他说过的话:“常欢,你的样子让我失望,也会让浩正失望。”
    我低下头,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我规律的作息,充实的生活,大家都觉得我在痊愈。
    可是,我惊惶的发现体重计上的指针永恒的往左倾斜,这在从前想都想不到的好事,此刻也令我自己害怕。
    我现在刻意吃的很多,穿得也很暖,其实已经比以前略好了一点,但连我自己都觉得斗志似乎越来越薄弱……
    我高估了我自己。
    “常欢?”苏眉在叫我。
    我呆呆的看着她,回过神来:“哦,对不起,你刚才说什么?”
    她神色复杂的看看我,啜了口咖啡,蹙起眉头:“你为什么不加糖?”
    “这样很好啊。”我笑,本来人的口味就大相径庭,我们喜欢同一个人,并不代表喜欢同样的味道。
    “我,本来很讨厌你。”她看我一眼。
    “后来呢?”我很有兴趣的问。
    “后来?哼,没想到是你救了我……谢谢。”她仿佛很不愿意接受这一点。
    “现在看见你的样子,我倒觉得有点替你难受。”
    “你太憔悴了,好好收拾一下吧,活着的人总要过下去。你真的想让正哥放心,就别再这样折磨自己。”
    我撑着头,转着杯子不出声。
    窗外的树干光秃秃的,一片萧瑟。
    连它都知道如何去适应环境,我何尝不知道……
    “我要走了,去加拿大。大龙、老七、正哥都不在了,姓佟的也被抓住了,我对这个地方已经再没有什么留恋。正哥那些日子很照顾我,我也有些积蓄,去那里养老,换个活法还是没有问题的。”
    “走之前,我想见你一面,我知道你现在一个人,开头我真没想到你会这么在乎他。”她抽出一根烟,就象我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点燃,优雅的夹在指间。
    “有些事,也许你知道,也许你不知道,正哥跟我没什么的。”
    咖啡清苦香醇,有丝巧克力的气味,我捧着杯子,知道,我当然知道。
    “你很迟钝,我不明白正哥为什么单单喜欢你。你想不到吧?很早之前,我就猜到了他的身份。”
    我霍的抬起头,瞪着她。
    她的眼中有一抹小小的得意,吁出一口烟:“正哥不知道,最了解他的人其实是我,我在这个圈子里混了那么久,而且,别忘了我也是个女人,我的直觉相当灵敏。”
    天,太可怕了,浩正大概不会想到,自己的身份一早就有人猜到了吧?
    “可是,我不会揭穿他,他做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是喜欢他这个人,我决定帮他。”
    我重新审视眼前这个女人,她的世故精明和单纯浪漫形成太过强烈的对比,令我肃然起敬。
    “不是我,佟四海早就怀疑他了。那一次,他又借故溜开,我找过去,他很吃惊,佟四海赶到的时候,我装做跟他调情,他只好将错就错,我们衣冠不整的被发现,哈哈哈……”
    她痛快的笑,很为自己的机灵骄傲。
    我听得替他们捏了把汗。
    “你说,我是不是很有当间谍的潜质?电影里的女特工,也不过如此吧?”看见我眼中的赞许,她笑得更加畅快。
    “但是他的心还是只在你身上,”她收住笑,脸色暗了暗,弹掉烟灰,“我知道他搬家是为了你,这个笨蛋。人搬走了,还是会往回跑。”
    “他回来过吗?我没见过他。”我惊讶。
    “哼,他怎么会让你发现。我去找过他,一个大男人,躲在楼梯角落里抽闷烟。我也想恨他,恨他看不见我,可我恨不起来。”
    她仰起头,眼圈微红。
    “他对我,已经很好很好,男人,我见多了,他们想的是什么,哼,我太清楚了。象他那样跟本不想要我,还处处照顾我的,我还从没见过。况且,任何人见过他痛苦的样子都会舍不得,我也一样。”
    “我出事那天晚上,他在我那里陪我,我酒醒了,爬起来去喝水,看见有人影黑咕隆咚的坐在墙角。我吓一跳,打开灯,他立刻走开了,我追过去,拉扯中还是看到了他眼角的泪痕。他,挨了那么多刀都没哼过一声的人,居然哭了!我当时就知道,一定是你,是你这个狠心的女人害的。”
    是,是我,我闭上眼睛,都是我。
    那天我把链子扔给了他,还有那只漂亮的戒指。
    “我能开一下灯吗?”他平静的声音。
    静静的等了一会儿,“啪”的打开门口的壁灯。
    弯下腰,一寸一寸那样仔细的找,极有耐心,仿佛在做着一件非常重要而艰难的工作。
    终于,在鞋柜和墙角的夹缝中,他发现了要寻找的目标。
    小心的摸出来,温柔的用手擦去上面沾染的灰尘,捧在掌心,看着我弯起嘴角。
    是的,我是一个狠心的女人,低下头,一滴眼泪落进杯子里,转瞬消失。
    感觉到苏眉灼人的眼光,她有充分的理由恨我。
    “他搬走第二天,我以为他多少会重新开始,谁知道晚上他又不见了。我想,一定又去见你了,我不甘心的找过去,楼上楼下找了半天,才在你那一层的楼梯拐角发现他,象个傻子,靠在墙角发呆,满眼的血丝。常欢,那个时候,我真的妒忌你,讨厌你,你凭什么让正哥为你受那么多苦?”
    搬走第二天?我怔怔看她:“你找到他时还记得大概什么时候了吗?”
    她对我这个问题显然有些意外,但还是想了想:“什么时候,我提前从包房里溜出来的,那天有两个恶心的客人,我记得很清楚,我急着找正哥,让老七去应付了。找到他,怎么也该12点了吧。”
    12点?我舔舔干燥的嘴唇,12点。
    那么,那一天我从9楼跑下来,蹲在楼梯口痛哭的时候,他一直在我的身边?
    眼泪大颗落下,我捂住脸,心脏在一阵一阵抽搐,痛得我忍不住弯下腰,缩起身子,额角抵着桌子,泪水从指缝间不停的不停的流出来……
    难怪,我似乎闻到空气中总是萦绕着一股熟悉的烟味,当初还以为是幻觉,原来,原来是真的……
    躲在一角,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哀哀哭泣,却无法现身,只能就那样无奈的看着……
    浩正的心有多痛,我想都不敢去想。
    可恨我哭了那么久,他就躲了那么久。
    那近在咫尺却远似天涯的煎熬,是怎样如同一把利刃,扎进了浩正的心。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