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下)
永远都记得。
即将毕业的时候,我被推荐到一家事务所实习,远在另一个城市。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放在情人间却是一日三秋。
有个前辈赢了场极困难的案子,心情大好,请了大家吃饭。
那晚每个人都喝了酒,喧闹之后我看着他们的表情,甚是丰富,似乎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两件愁心的琐事,平日里都掩盖的滴水不漏,这时候却被酒精烘出原形。
我又何尝不是呢?
夜深的时候,有人仍不满意,拖着几个微醺的准备去飙歌,我谢辞了他们的邀请,和几个同样也无太大兴致的同事回去了。
回去的几个人里有两个与我一样是来这里实习的,租住的房子也相邻,所以结伴而行。
路上,其中叫一个王奇的人一直在唱,模糊的曲调还是能听出来一些他心里的东西——
你的背包让我走的好缓慢
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
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
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
每个人似乎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情伤。我看着他稍稍轻浮的步履,脚下也开始不稳起来。
楼道里的灯从没亮过,已然熟悉位置的我们却还是在今晚有些磕磕绊绊。终于爬上六楼,先是走在最前面的王奇停了下,跟在后边的我们也随他停住。
借着月光我看清前面的人。
靳轻!
一个简单的背包放在地上,而她,就这样安静地坐在那里。
六楼只有我们三个人租住,楼道里都是堆满的杂物,肮脏狼藉满处。她只坐在那里,若一株青莲,看见有人上来微微侧过脸。
之后,我在一阵口哨声中打开自己的房门,拉她进去。
没有开灯,我将她按在门板上,我们额头低着彼此,斑驳月光照在她的脸上,我一时看的痴了。
她气息轻缓,微凉的手指摸着我的脸颊,淡淡说着:“喝酒了……”。彼此离的太近,酒精的味道就这样钻进她的鼻子里。
并不觉得自己今天喝的多了,可现在也觉得似有朦胧醉意,在看见她之后。
“怎么来这里?”我问。
“想你了。”
第一次知道相思的厉害,于我们两个皆是。
交往一年多,我一直恪守底线,不是没有过想望,只因一份对她的珍护与爱惜,偶尔的亲密也仅是点到而已,总是赶在走火之前就退到安全线外。不是没留意到她眼底一晃而过的失落与怀疑,可这份心思却不好意思对这丫头说清楚。
可是,一个月的分别与她突如其来的到来将这一切打乱。这夜会发生什么,我们彼此都是明白的。
我强迫自己放开她,拉拢她凌乱的衣衫,又扯下她环住我腰身的手臂,凭借最后一丝理智告诉她,现在停下我可以保证今夜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这话一出,我自己就先是一愣,明显感觉到声线里不容错辨的有一丝颤抖。懊恼的抬头,就着月光看见她沉静的面容上漾着满满的笑意。
就是这抹笑,让我一头栽进去,那是万劫不复,亦不后悔。
于是,之后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那时候我充满感恩与期待,期待自己将所有最好的一切都赋予这个把自己完全交给我的女子。
我终于明白了一种感觉,明白了当年父亲为什么会在踏进何家的前一晚站在母亲床前久久。
时间并不会很长了,再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她就毕业了,而我也可以利用这两年的时间把事业先稳定住,不能让她以后跟着我吃苦。我抱着团在被子里的她,轻声哄着,说啊:“你要等着我,等我凭自己的本事,给你最好最好的一切。”
她一声不吭地窝在我怀里,我晃了晃她,还是没出声,这丫头,睡的可真快。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已经把我所有的情爱都给了一个名叫靳轻的女子。
靳轻已经把所能给的都给了我,而在我还没有来得及给她我所能给的一切的时候,上天又一次跟我开了玩笑。
我站在何晟的卧室,看着当年那个能握住我细瘦手腕的手掌已经被病痛折磨的干枯如枝。
他说放心不下子衿姐弟,信得过的只有我,那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亲侄竟然成了他现在最大的隐忧。他早已是纸上画就的老虎,没了气势与爪牙,而当年的幼虎已经张全了身体,完全是一只蓄势待发的猛兽了。
“子衿从小就喜欢你,我知道……”
“何叔!”我扬声盖过他的声音,“我只当她是妹妹,再没别的了。”
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只能在他的目光下背上帆布包的少年,现在,我可以选择做任何事,包括是不是继续任他摆布。
我离开时,眼角扫过他,一个迟暮的老人,我对他应该是没有任何好感的,但是却总有种难以言说的心情。离开他的卧室,转角忽然闪过白色纱裙的一角。我故意快步走下楼,没有再多呆一分钟,匆匆离开。
靳轻终于毕业,我不想再等了,直觉让我下意识的开始着手盘算结婚的事。我虽没跟她说,但我想她也该是同意的。
何晟是在半个月之后的某天夜里去了,走的时候好像很安静,子衿没什么太多的表情,仿佛一尊塑像,只是呆愣着。
遗嘱大家似乎都早已料到,遗产由子衿姐弟平分,因为子易仍没成年,就先由子衿代为保管。多年来维持表面平静的一道封印被解开,子衿一时成了众矢之的。何戎凯的父亲也在几年之前去世,当年他父亲没坐上的位置似乎同样对他有着难以抵挡的吸引力。
何家此时正值多事之秋,而我,却更加心急准备求婚的事。
父亲自参加完老友的葬礼之后一直郁郁不欢,每次看着我都欲言又止。我突然害怕起来,害怕他说出一些我不愿意听的。
直到某天,父亲很晚才从何家回来,我在厨房倒水,听见他叹息。
“你……”他终于叫住我,“我有话想跟你说……”
“爸——”
我端着倒好的水递给他,我能感觉到自己在笑,即便不照镜子我也能感觉到这样的笑我是从没有过的。
我掏出一个小巧东西放在他面前。他的表情很怪异,想是被我弄糊涂了。
“您儿子用这个求婚不会太寒酸吧?”我打开来,手掌上安静躺着一枚戒指,虽然小巧,却是精致的。
他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什么。
“明天我准备跟靳轻求婚了,回头我把她带回来,咱们一起吃顿饭。”我尽量快的说,语气轻快,“您明天最好也准备点什么,未来公公总要给儿媳表示一下吧?”
父亲这才笑了笑,可那笑容有些微的勉强,半天才说了声“好”。
“她是好女孩,您一定会喜欢她的,我保证。”
那晚父亲的一番话就这样被我一丝不漏的堵下去。我了解他就像他了解我一样,我们是父子,知子莫若父,同样的,知父莫若子。
自从何家闹翻之后,每个人都似乎等着看我的表示,我为什么要表示?戎凯似乎忌惮的还有别的,但是我却没有心思理会这些,这不该我插手,何家这个乱摊子,我该避之不及的,怎样都与我无关。
准备求婚的那天我起的很早,刮胡子的时候不小心割破了皮肤,一道细细的小伤口。我看着毛巾上的红,一阵怔忡。
一切都是注定好的。最终,那天我还是没有见到靳轻,却见到了子衿。
我想我还是不够狠心,如果我能硬下心不理会,我该得到的是靳轻的一句“我愿意”,而不是在最后一刻夺下子衿手里的笔。
何子衿,一个养在深宅大院的千金,现在仍然活着对她来说已经是一件难得的事了,谁还能指望她力挽狂澜?
何家的几个野心家已经急不可耐,何晟刚去世这么几天就已经着急了。何家的嫡亲姐弟一个身体羸弱、不谙世事,一个还只是个小孩子,这样的交锋是没有意义的,何戎凯有一千种方法让子衿签下授权合同,让所有的一切都属于他。这两个人连和他们对抗的筹码都没有,只能是任人宰割的份儿。
我在她签字的最后一刻抢下她的笔,她呆呆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
“这样的合同你也敢签?”我还能说什么。
一大屋子的人,这时候却一个说话的都没有。我一个个看过去,都是狐狸一般的表情。
“我就说嘛,你啊你……天生来克我的。”坐在子衿对面的戎凯突然笑起来,“你要尽忠,谁也拦不住,不枉费何家养你这么多年。但是顾谦,你终究还是外姓人,你姓顾,不姓何,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份儿。我劝你还是别趟这个浑水,该干什么干什么去。看在你当年帮我出货的份儿上,今天的事我不跟你计较。”
“你走吧。”半天不做声的子衿轻轻说了句,已然拿过我手中的笔就要往合同上签。
“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第一次跟她这样大声的说话,几乎能看到她瑟缩了身子,“签了这个你以为你还能像以前一样继续做个让人伺候着衣食无忧的大小姐吗?你以为子易还能在国外逍遥自在的生活?你认为这张纸上是什么?它是你的葬身契!”
“顾谦!”那边何戎凯发作。
我却一把掐住子衿的肩膀强迫她看着我。
“何子衿!你真的疯了吗?”
“那你让我怎么办?”子衿终于看着我了,只是眼睛里满是泪水,她从没有像这样哭过,脸上是面无表情,眼泪却如断洪一般。
忽然,我的心一阵翻腾。这个人,我眼前的这个人,我们一起走过了十多年的时间,她在我身边,一直在这里,我忽然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都是错的。没错,她是何子衿,可她已经是我的亲人了。
我可以远离这里,但是这里也并不是只留给我厌恶的记忆。子衿曾经给过我很多很多,我抹杀了一切,却不能忘了她。
之后的事几乎像在做梦一样,我终究还是结婚了,可对象却变成了子衿,也只有这样我才能名正言顺的把一切矛头都由她转向我。其实我一直没有后悔娶了她,并不是说我爱上了她,而是突然发觉自己的心原来还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硬,我如果把她一个人留在那里,我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后悔。
之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几乎不能入睡,只能不停地想着靳轻,完全控制不了自己。那天我爽约了,因为我没有勇气再见她。
父亲知道了,没说什么,但是从那时开始,他不再叹气。
半个月,我整整在靳轻的世界里消失了半个月,这次是音讯全无,是从未有过的。如果没有这次的事,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自己是个懦夫。再见到她的时候,她整个人几乎瘦了一圈,急急的询问我这几天到哪去了,为什么没有见她。我的脑子里正盘旋着几句我用了半个月时间想出来的话。
靳轻从来都是包容的,她不太会咄咄逼人,对我就更不会,也许是看出来我不愿多作解释,于是也就作罢。
“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她难掩兴奋地说。
“我也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那你先说。”她摇晃着我的手,似乎真的很开心。
“还是你先说吧。”
“不,我就要你先说。”
“……我要和子衿结婚了。”
不知道靳轻事后会不会后悔让我先说了,但是我却是的的确确地后悔没让她先说的。
一个巴掌,一扇紧闭的大门是她最后留给我的。
那晚我坐在她家门口一整晚,心口空空的,在那个夜里我迷迷糊糊的意识到,幸福终究还是离我而去了。
那一年,我二十四岁,得到了一纸婚书,同时,也失去了最爱的那个人。
靳轻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谎,她第一次骗我,竟然是这样。
强迫自己不去见她,每次想她都让我有种厌世的感觉。我一遍遍告诉自己该忘了她,忘了过去的一切和子衿在一起,这样对我、对她、对子衿都好。
三个月之后我开始意识到自己一辈子似乎都不太可能忘了她的,因为她已经融入我每寸血肉,若想忘了,就好像割皮剥肉一般的疼痛,我只能这样耗着,不能碰,一碰就疼。
如果不是那晚多喝了几杯,如果不是被思念煎熬得难以忍受,我想,我是不会再去打扰她的。
我坐在车里抽烟,开着窗,风吹进来,卷散了烟味。反复地看着表,又看看仍然黑着的屋子,已经快九点了,可她却还没有回来。有一瞬间我的脑子里晃过好多种猜测,也许她已经搬家了,也许她已经不在这个城市了,也许她遇到了什么麻烦,甚至是意外……每一种可能都折磨着我已经不堪打压的神经,我觉得自己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这时候无论谁给我怎样的一个助力我都会一落千丈。
就在我即将被各种揣测逼疯的时候,路灯下一道浅浅的影子拯救了我。而当我忍着要推开车门的冲动的那一刹那——
平生第一次有窒息的感觉,那一眼之后身体僵硬住,头皮发麻直至脚底。
她的头发剪短了,原先的长发现在只及肩胛,整个人似乎微微瘦了一些,锁骨处深陷的地方随着她的每次呼吸都更深一层似的,感觉笨笨大大的单肩包担在她单薄的肩膀上。可这都不是让我震惊的地方,真正让我不能再移开目光的,是她原本平坦的小腹如今竟然变成不能错认的凸起。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这不是真的,但当我站在街灯下与她遥遥相望的时候,我看着她眼睛里蒙上的雾气,忽然明白了,这辈子,我是无论怎样都不可能再让她离开我了,即使这样的结果会伤害到她。
她看似一个精明的女人,其实有时候傻的可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看似她经常发号施令,指手画脚,可到关键的时候她还是会乖乖听我的;她看似很独立,其实却不太会照顾自己。可是这都是她愿意让我见到的一面,真当她不愿意让我见到的时候,她可以做到近乎完美。而那个时候,她可以完全不需要我,这才是我最担心的。
自从知道她怀孕后,我每天早晚的例行共事就是到她租住的屋子门口“放哨”。有时候晚上就直接在车里将就一夜,虽然不能亲眼看见她,但至少还能感觉到她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心里总有那么一块地方是暖和的。
她把自己照顾的很好,好到似乎真的不需要我一样,我心里是明白的,如果她真的不愿再给我打开一扇门,我是无论如何都进不去的。
我悄悄找了很多育儿的书籍看来,给她和宝宝买了很多东西,可每次都被她挡在门口,在第n次吃闭门羹之后,我靠坐在门口,抽出一支烟,刚要点上,想想又仍在一旁。
她在屋里唱歌,唱的是她家乡的一支小曲。以前,我经常听她唱起这首歌,如今,我还是很认真的听,可她已经不是唱给我的了。
我想如果不是这个孩子的降临,我们该是分散成陌路的。
她快临产的那些日子我几乎每天都守在她门口,生怕她有什么意外。她太过要强,这是我最头痛的,因为她总让我有种不被需要的感觉。
孩子是在一个深夜来到我们身边的。
她开始阵痛是从下午开始,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坚持自己一个人去医院,直到我强行把她抱上车。
开始她还坚持自己生,后来医生说她不适合顺产,建议手术。大夫看我一头大汗的递给我一张纸巾,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着:“第一胎都会有点紧张,别担心,没事儿。”
“拿过来,我自己签。”躺在病床上的她竟然挣扎着抢过大夫手上的手术协议,旁边一个上了年纪的护士一把按住她,大声道:“还是把力气都留在生孩子上吧,都什么时候了还瞎折腾,添什么乱呐!”
不久,又开始新一轮阵痛,她刚松懈的表情又开始紧绷起来,弄得我猛然心跳加速,又开始紧张了。
直到她被推进手术室,我靠着墙大口的喘气,周身仿佛虚脱一般,好像我才是那个生孩子的人。
凌晨四点二十分,我第一次听见她的哭声,小小的声音,不算洪亮,听起来让人觉得痒痒的。
我抱着小小的她送到那个年轻母亲身边,这是我从没见到过的一面,此时的靳轻仿佛一夜间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母亲,那样的表情,暖洋洋的哄得人心直发烫,只是她的温暖只留给了那个小家伙,对于我,她还是很吝啬。
我看着躺在小床上睡熟的小人儿,粉呼呼的小脸,五官都小小的纠成一团,我想像不出她轻声叫“爸爸”的样子。亲了亲她柔嫩的小脸蛋,帮她把小毯子盖盖好。
“这样不行。”
身后响起她的声音,我站起身,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不能这么折磨我……这样不行……”
她哭了,我知道。
我回身,用她反应不及的速度紧紧抱住她,抱住一个年轻的母亲,她的身体甚至都是虚软的,我能感觉到。
“你就当我耍赖吧,再给我个机会靳轻,给我个机会,我不想……求你了,求你了……”我这辈子从没对人说过软话,唯一说出个“求”字也只是对她。我狠狠吻着她,她的嘴唇似乎要动,我怕她说出我不愿意听的,马上吻上她的唇,堵住她要开口的话。
在那一刻我是真的后悔了,后悔当时为什么不让她先说,想来那时候她要告诉我的就是她已经怀孕的事吧,如果当时我知道,无论怎样我是不会放开她不管的,即使会因为子衿的事后悔,但至少比这个要容易些吧。
但是现在一切都迟了,我把所有人都辜负了,我不能给靳轻名分,不能给子衿爱情,甚至不能给自己一个心安理得。
“你给我几年时间,等我把何家的事都安顿好了咱们就离开这里,你等等我,等等我,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像以前一样亲吻,就好像从来没分开一样。
最后还是她打破迷蒙幻境,用我的血和疼痛。她咬破我的唇角,轻轻地说:“如果有一天我决定离开,你也就不必再来寻我了。”
我把她拦进怀里,紧紧地抱着,听见她小声却清晰地说:“顾谦,你混蛋。”
那一年,我二十五岁,我有了一个女儿,却不会叫“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