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略*舆服略*《礼记》中的服饰规定!
“夫礼者,所以定亲蔬,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礼记·曲礼》)这是《礼记》中带纲领性的文字。
《礼记》,是儒家重要经典,相传为西汉戴圣编纂,也称《小戴记》或《小戴礼记》。选编了秦汉以前有关仪礼论著的核心内容。一般认为是孔子弟子及其再传、三传弟子所记录,也包括了讲礼的古书。因为《礼记》主要记述的是古代社会制度,贯穿着儒家学说,自然包括了很多关于服饰的规定,这是典型的儒家所提倡的礼制在服饰上的反映,它直接影响了中国人两千年来的服饰观念与风格。
翻开《礼记》,章章节节都是繁缛的礼节,特别是服饰方面,不仅要遵从身份、场合、程序,甚至动作乃至于表情都有一套严格的规范。涉及面之广,要求之具体,区分之精细,都是十分惊人的。虽然那些繁冗的仪礼随着岁月的流逝已逐渐消失和减弱,但不容忽视的是这些仪礼实实在在地表明着,中国确是“衣冠大国”、“礼仪之邦”。严守礼教的服饰规定,成为中国人几千年传承的着装意识。透过《礼记》,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服饰文化的精粹,也可以看到它的糟粕,这恰恰反映出礼与中国服饰文化的关系,因此也正是需要今人去认真研究的文化现象。
一、《礼记》中心——孝在服饰上的反映礼是儒家所倡导的思想准则与行为规范。在《礼记》中,对于服饰有全面的严格的记述。这包括了服色,质料(见《檀弓》);对时间、空间的不同要求,度、量、数、制的规定(见《王制》、《月令》);以及“两性有别”,文饰有差,内外(燕居与祭祀)有分,虽小如佩饰,也有严格的规制,“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防)者也。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见《坊记》);只有“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做到这一点,必须明确“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见《冠礼》)
儒家礼教中特别强调的一点即是“孝”,在对父母长辈的尊重上甚至超过“忠”。因为忠是臣对君而言,范围有限,而孝却是对所有人而言,因为人人都是父母所生,即使君王也不例外。《礼记》在有关服饰规定的内容里,占相当大篇幅提到如何通过服饰来孝敬父母尊长,包括每日的穿着规定和父母去世时孝子的丧服制度。
(一)父母存,冠衣不纯素
《礼记·曲礼上》规定:“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纯,可做丝解。在这里指冠饰和衣缘,更确切讲是指深衣处镶沿的缘边。素一般指白色。这就很明了了。父母健在,儿子的冠饰衣缘不应用白色,这是做儿子应守的礼制。如果父亲去世了,丧礼完毕以后,别的孩子穿衣没有什么特殊忌讳了,但嫡子或说正出长子仍不能穿带颜色的衣服或者用彩色布缘衣边,以表示哀思无尽,不涉华彩。
《礼记·内则》说教的是家庭的内部关系,特别是对“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幼(晚辈)、女(妻),规定更为详尽。无庸讳言,这都是属于卑下者。《内则》中,关于儿女孝敬父母的服饰方面礼仪,规定记述很集中。如“男女未冠、笄者,**初鸣,咸盥漱,栉,縰(xi),拂髦,总角,衿缨,皆佩容臭,味爽而朝。”这是说未成年的孩子要在**叫,即天刚有些亮时就起来盥洗,栉作梳发,縰是束发的黑帛。拂去发上的尘土,将头发梳成两个向上分开的发髻,其余头发分垂两边,下及眉际。汉毛亨为《经》中所述的“两髦”作传时专门注解为:“者,发至眉,子事父母之饰。”说明发式也要严格遵守孩子在父母身边时的礼教规定。“衿缨”是童子系结腰间的彩色丝带。“容臭”,是以布帛制成的装香料的香囊。使用时多佩在腰间,汉郑玄为《内则》中上述一段作注时说:“容臭,香物也,以缨佩之。”唐孔颖达疏:“臭谓芬芳。臭物谓之容者,庾氏云:以臭物可以修饰形容,故谓之容臭。”
早晨起床,成年儿子侍奉父母,有一套规矩,其中不少内容与服饰密切相关。这样做了,才算合乎礼,否则就有违礼教。同在《内则》中记述:“子事父母,**初鸣,咸盥漱,栉,幺徙,拂髦(mao),冠緌缨,端韠(bi)绅,搢(jin)笏(hu)。左右佩用,左佩纷、帨、刀、砺、小觿(xi)、金燧,右佩玦(jue)、捍、管、遰、大觿、木燧。偪(bi),屦(ju)著綦(qi)。”也就是说,拂晓时分必须起床,洗漱梳理,用缯(zeng)帛包上发髻,以用簪子固定好,然后用丝带把它束起来。髦上要清洁,不可有灰尘,戴好冠,系好冠带,让冠带余下的端头垂下来。穿戴上整套玄端服,扎好蔽膝,系好大带,在带上插上笏。笏后来多作侍臣、百官上朝时手执的記事板,这里是作为礼服中的重要随件的。
《晋书·舆服志》中记载:“笏,古者贵贱皆执长笏,其有事则搢之于腰带,所谓搢绅之士者,笏而垂绅带也。”说明它是在郑重场合着礼服时要具备的,不仅限于朝见。所佩的各种物件,是为了侍奉父母时使用的。如“纷”是擦拭器具的,帨是擦手的,两者都属于手巾的一类。另有小刀和磨刀石,即砺。觿的形状像锥子,多用象牙和兽骨做成,是用来解结的。解结完毕即佩在身边,后形成一种佩饰。同时又因“解结”寓“解烦治乱”、“消解冤仇”而具有一定的吉祥含义。“金燧”是用来聚阳光以取火的。右佩“玦”,是一种带缺口的片形玉环,早年用来作礼器或射箭时勾弦之用。后来作佩饰表示处事果断;《庄子·田子方》中有“缓佩玦也,事至而断。”成玄英疏:“缓者,五色涤绳,穿玉玦以饰佩也。玦,决也。”捍,是古代射箭者所戴的皮质袖套。管是笔管;遰是刀鞘。木燧是钻火之器,古人晴天时可以用金燧,yin天无太阳就只能钻木取火了,所以身上要同时佩戴金燧和木燧。偪是裹脚布,一般由足裹到膝,也称邪幅。“綦”一作鞋头装饰,一作鞋带,可理解为穿上鞋并系好鞋带。
儿媳妇晨起侍奉公婆,与儿子的穿着礼节基本一致。儿媳妇既为下一代,又是女性,礼在服饰上的规定更为严格。《内则》篇接下来写:“妇事舅姑,如事父母。既初鸣,咸盥洗,栉,縰,笄,总,衣绅。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针、管、线、纩(kuang)、施、鞶(pan)帙、大觿、木燧。衿缨,綦屦,以适父母、舅姑之所。”这是一套士的妻子应该遵循的着装规定,即**鸣时起床洗手漱口,梳理头发,用縰把头发裹起来,用簪子固定好,再用丝带把它束起来。穿上玄端绡(xiao)衣系上绅带,这是士妻特定的服饰。左边配上器皿及擦手的纷、帨、小刀和磨刀石、小锥形玉饰、打火的金燧,右佩装上针的针管、线和丝帛,这三样都要装在一个小囊中,再佩上大锥形玉饰和取火的木燧。这些还不够,还要系上彩线的缀饰,把鞋带系结好。穿带齐楚,这才能去见舅姑,尽孝道。
当然,这仅仅是准备工作,到了父母、公婆面前,还有数不清的规定,其中和服饰有关的是,“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传;杖、履,袛敬之,勿敢近。……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xi)。不涉不撅,亵衣衾不见里。”也就是说,父母、公婆的衣服、被子簟席、枕头、小几等物,晚辈不经请示不许随意改变原来的位置;对他们的手杖和鞋更应尊重,不能无意之间触碰。即使身上感觉冷,也不能当着父母、公婆的面加上外衣,身上痒不能当着他们的面去搔。如果没有必须的礼仪需要,不能脱衣露臂;不涉水绝不许掀起衣服,而且内衣的里子不许露出来。
《礼记·曲礼上》还写道:“父母有疾,冠者不栉。”即父母患病的时候,成年子女不可把头发梳理得精整,以示忧愁、焦虑。另外,“父母命,不敢违”,也表现在女子服饰上。如《礼记·内则》中要求“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侍。”父母,特别是公婆给的衣服,虽然自己不喜欢,也要穿起来,并且给公婆看。“内则”,即家庭中的礼法。对女子的要求,既细又苛。女儿时期要“执麻枲,治丝蚕,直纴组紃(xun),学女事,以共(供)衣服。”同时,“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如此这般,妇女的着装才符合礼的要求。资料来源:华梅《服饰与中华文化》
(二)丧有“五服”
父母去世,孝子丧服更要严格,对于当时的衣着、表情连同动作都有详细的规定。这在服饰,乃至中华文化中,都是很重要的部分。
中国古代特重丧服,尤其是父母之丧。因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是正统观念的载体。丧,即正统的中断。所以中国古代文化中,对丧服的规制十分重视而且内容细密。
丧服有等差,就是“五服”:一、斩衰(cui),即重孝;二、齐(zi)衰;三、大功;四、小功;五、缌(si)麻。亲疏、长幼有序,男女有别,不得紊乱,这都是宗法制度的体现。
明《三才图会》中有四种丧服形象。《礼记·丧服小记》中记述,如“奔父之丧,括发于堂上,袒降踵,袭绖(die)于东方。奔母之丧,不括发,袒于堂上降踵,袭免于东方,绖即位成踵,出门哭止。三日而五哭三袒。”即说如果父亲去世,那么孝子从外地奔丧回来,到家后应在堂上用麻布将头发包起来,袒上身或袒露左臂走下台阶,边哭边跺脚,然后把衣服穿起来,系上绖。绖是丧服专用的麻布,在首为首绖,在腰为腰绖。如果是为母亲奔丧,就不用包发,而是在堂上袒衣,然后再走下台阶来边跺脚边哭,哭后穿好衣服,系好首绖和腰绖,走到哭位上边哭边跺脚,但出了殡宫门就停止哭泣。孝子为父母奔丧,三天内要哭踵五次,脱衣露臂三次。
《礼记·檀弓上》中说:“衰(cui,同缞,丧服)与其不当物也,宁无衰,齐衰不以边坐,大功不以服勤。”这里以丧服的规格来说明丧服者应遵守的规矩。大意是如果孝子的心情、举止和身上所着丧服不一致,那就不如不穿丧服。
穿着“齐衰”服,就不能斜倚着身子而坐;穿着“大功”服,就不应出去找人办其他的事。齐衰,是礼制丧服中的第二等,用粗疏的生麻布制作。丧服分制,齐衰缝边,区别于斩衰的毛边。斩衰主要为儿子和未嫁女子为父母,媳为公婆、长孙为祖父等。齐衰则为父卒为母,为继母,已嫁女子为父母等所穿丧服。大功,在“五服”中位居第三,用熟麻布制成,但比齐衰的麻质细,比小功(丧服第四等)的麻质粗。主要为姑母、兄弟姐妹之间等,这样看来,不仅丧礼服饰规格等级森严,着装行为与着装者的举止也受到严格的规定。
《礼记·檀弓下》有:“擗踊,哀之至也,有算,为之节文也。袒括发,变也;愠,哀之变也。去饰,去美也,袒括发,去饰之甚也。有所袒,有所袭,哀之节也。”意思是:捶xiong顿足,是悲哀到极点的表现,但要有适当的控制,有所节制,使其适度。解开上衣露出左臂,去笄、纚(xi)而改用麻带束发,这都是孝子在形貌服饰上由常态而突变;忧郁愠恚(hui),这是孝子感情变为悲哀。除去饰品,是丢弃华丽;袒露左臂,改用粗麻包发,是丢弃装饰,这等于是悲哀已极的最强烈的内心表白。但有时要袒露上身,有时要穿戴整齐,这都是悲哀感情的不同表现。言外之意,无论怎样控制,其中心都要以“礼”为标准,不足与太过都不合礼制。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具体的讲究,如《礼记·曾子问》中,曾子问道,结婚那天,新娘已经上路,突然接到新郎父亲或母亲的讣告,怎么办呢?孔子说:新娘就换掉新装改穿麻布深衣,用八尺长的生白绢将头发束起来去奔丧,这一身是刚闻噩耗时未成服的丧服。《礼记·檀弓上》中也有孔子的一段话,南宫縚的妻子是孔子哥哥的女儿,她的婆婆死了,孔子就告诉他如何束丧鬓才符合礼。孔子说,你不要把发髻做的过高,也不要做得过大,要用榛(zhen)木做一尺长的簪子(吉服簪子一尺三寸);束发垂下的带子要保持八寸长。
从多处孔子答疑的的内容来看,丧服属于大礼的礼服,周礼中有一定要求,但是孔子在基本依据周礼的情况下,也有临时发挥的成分,因此在礼对于服饰的要求中,有相当多的规定实际上出于儒家创始者孔子本人。每逢孔子要人们应如何着丧服时,总要说这是先王定下的礼。人们互相提醒或纠正对方丧服时,也常常在说,这样做不符合礼的规定。事实上,人们都被控制在礼的不可动摇的气势中,往往无章可循,只得去问孔子。以致孔子去世以后,弟子们面面相觑,竟一时不知该穿什么衣服。《礼记·檀弓上》记述:在给孔子办丧事时,子贡说,过去老师在处理颜渊的丧事时,就像死了儿子一样,但不穿丧服。处理子路的丧事也是这样。现在请大家对待老师的丧事,就像对父亲的丧事一样悲痛哀悼,但不必穿戴丧服,只要在头上和腰间系上丧服的绖,即麻带就行了。
尽管这样,《礼记·檀弓上》中关于父母去世周年祭(即“小祥”)以后的着装规定,还是显得非常严谨,非常详细的,人们遵守起来,也是一丝不苟。如:小祥以后,“练。练衣黄里,(幺原),缘。葛要(腰)绖,绳屦无(幺句)。角瑧。鹿裘,衡长祛,祛,裼之可也。”练衣练冠是白色的丧服,练中衣则可改为黄色里子,施浅绛色的缘边。头上的束发带可以去掉,腰带由粗麻改为葛布。斩衰用草鞋,齐衰用麻鞋,小祥后改为绳麻鞋,但仍不能有鞋头的装饰。士大夫都佩充耳,初丧时摘去,小祥后微饰,所以可用角质的瑧,由冠上垂至双耳处。小祥之前各丧服狭而短,袖子没有袖口,小祥之后可以稍饰,所以用鹿皮做成的冬丧服可以改为宽大式,袖子也可以加长,并在裘外穿上短袖的罩衣,即裼。丧服规定真是细而又细。
家中死了人,从生活出发,本来应“乱头粗服,居丧无礼”,但是无礼的礼,也有许多规定,形成繁文缛节,无礼不丧。这是中国古代礼俗文化的特色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