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8.
人逢喜事精神爽,再加上苗苑觉得自个只要看着陈默就全身发热,沸血横流,当然那更有可能是因为她全身穿戴整齐地让人给忽悠进了被窝里,当场就被捂出了一身的汗。于是晕乎乎的一身透汗出完,她便奇迹般的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多了。
陈默只有半天假,略坐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真挺尴尬的,那姑娘更尴尬,就出门在巷口的小饭馆里给苗苑买了一份晚饭关照她晚上多吃一点。基本上陈默对照顾病人的概念还停留在吃饱穿暖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很认命地认为对于这位老兄,我们不能要求太高,好在苗苑是个容易自我满足的姑娘,以至于晚上吃饭的时候心里美得不得了,差点儿就把辣椒给呛到了肺里去。
第二天一大早,沫沫看到苗苑生龙活虎地出现在店门口,顿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乖乖隆滴冬,爱情的力量果然好伟大!
沫沫以四十五度仰望苍天,让她的热泪顺流成河。
苗苑羞羞涩涩地别扭着,挨这去蹭蹭沫沫的肩膀:“晚上请你吃饭哈。”
沫沫眼角一飞,对暗号似的:“搭上了!”
苗苑脸红得更深,几乎能滴下汁来,悄没声的点了点头。
“什么感觉?”
苗苑望天:“估计,就跟周董亲自去你楼下唱情歌差不多。”
“哇,这么夸张?来,具体地形容一下,进军到哪一步了?”沫沫借工作掩护悄悄凑近。
“交换了电话了,然后呢,他答应请我吃饭。”
沫沫不屑地噫了一声。
“慢慢来,慢慢来……不要着急,不要着急……”苗苑拿着手指在头了一声,哎!
老板乐呵呵地走了。
就像小时候过年最好的一颗巧克力糖总是要留到最后才吃那样,苗苑一天里对着手机看了又看,终于撑到收工关门的时候才给陈默打了第一个电话,可惜了,没人接!苗苑失望了一会儿,心中转过千百个心思,很黯然地把手机放到口袋里,冷冰冰的,有点硌。
夜晚的古城,安静得苍凉,苗苑用大围巾把自己的头都裹起来,手上戴着大大的翻毛手套,抱成一团话,比较啰嗦!”
“好啊!”陆臻一拍大腿:“陈默,有眼光,我就觉得你应该要找个这样的!”
陈默迟疑:“你真觉得这样的好?”
“绝对的,你想哪,两个炮仗放到一起就得炸了,两块木头凑一块儿生蘑菇啊?我家乡有句老话,一块馒头搭块糕,你现在这样正好。”陆臻一激动就话唠,连珠炮似的说完了擦擦汗,心想要我这么上心干嘛呢?
陈默于是陷入了沉默的思考,陆臻那没头没脑的肯定给了他绝大的信心,他忽然觉得这个事干得的确不错。
“陈默?”
“嗯?”
“我跟你说啊,现在外头的小姑娘脾气可大,你得哄着点,让着点,别一个不高兴就不理人……”陆臻一顿:“不对,你要不高兴就得杀人了,应该说,不要你觉得还没有高兴,就不说话,明白么?这话怎么说这么费劲呢……反正领会精神,听我的就没错。”
陈默讪讪地:“说得好像你多有经验一样。”
“总比你有经验,不识好歹。”陆臻磨牙不已。
陈默含糊应声,陆臻还想逮起来再说教两句,陈默已经坚定干脆地挂了电话。
陆臻气呼呼地对着电话直瞪眼,心想,你要敢跟你女朋友来这手,你保准玩完!我tm生气了,就不提醒你!气归气,一张笑脸却是怎么也绷不住。
他于是无奈感慨:陆臻啊陆臻,人家找女朋友结婚生小孩,要你这么高兴干嘛呢?关你什么事儿呢?
是啊,按说是半点不关他的事,可是,偏偏就是挡不住乐得心里美滋滋的。
陆臻拎着电话筒踌躇着,一排数字滚瓜烂熟地在脑海里闪过,没来由的就看到夏明朗异常欠扁地冲着他乐:你看哈,这种事儿怎么就净找你呢?我就说嘛,自己长了张知心大姐的脸,也不能怨上帝吧!
靠!
陆臻的心头呼地一下就长了草,重重地把话筒给扣了回去。
“行了,收工了,”陆臻站起来冲着外间大声招呼:“今儿心情好,出去摊上吃宵夜,我请啊!”
“噢!耶!”呼呼啦啦一下子热腾腾的人气都涌了过来,陆臻便觉得心里安定了。
不管人们是不是愿意,冬天还是这么热热闹闹地来了,天冷了,人心反而热,一个个包得像个粽子似的,大街上都挤了几分,鼻头和脸都冻得红红的,怎么看都透着喜庆。苗苑最近战斗的热情极高,她订了个计划一周试一个新品,差不多周一周二生意不好的时候研究方子,试吃,周二周三开卖,周四周五结合一下成本问题订个价,周六就可以正式上柜。
苗苑把一个轮回的终止固定在周六,因为周六是陈默会出现的日子。
她现在每天晚上在九点四十分的时候给陈默打一个电话,刚好就是她收了工回家的那一段路程,起初的时候她还在腼腆,可是慢慢的发现陈默这人实在是话不多,于是只能叽哩呱啦地单方面作战,好在陈默的嘴巴紧,耳朵却很温柔,从来也不嫌烦。
她说得兴起,一股脑儿地把自己这边所有的近况都倒得干净。说店里好玩的顾客,说每日的见闻,说我最近试的新品大家都说很好,说……陈默啊,你礼拜六过来吗?我请你吃蛋糕?
苗苑沉默着,心怀忐忑地等待。
陈默说:“好啊!”
苗苑看到家门就在眼前,恋恋不舍地说再见。
我被驯养了!
苗苑抱着被子在床上滚来滚去,她想到了巴甫洛夫的那条狗,她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个条件反射的模型。每天晚上九点钟的时候她就会开始期待,甜蜜的焦虑的,看着客人一个个离开,看时钟一格格走过,熟客有时会打趣她:姑娘啊,怎么最近看我们结账就这么开心?
苗苑低头笑,脸上红红的。
其实还没开饭呢,只是在摇摇铃啊,这只可怜的笨狗已经在口水滴嗒了!
我是笨狗,那你是什么呢?苗苑用手指戳着手机屏幕上模糊的身影。
我喜欢你,而你却不知道!
你说你这叫什么?
你就是傻瓜啊!
于是笨狗把傻瓜的相片放在枕头旁边,做了一个有关于笨狗及傻瓜及巴甫洛夫条件反射模型的梦。
陈默心知这将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约会,因为如果要再往前倒,那就得去追溯漫长的人生岁月了。十年前?十五年前?好吧,不得不承认他高中的时候也不怎么风流。
可是第一次约会应该干嘛呢?吃饭,逛街,看电影?说实话陈默对此也挺头疼的,于是能按苗苑的愿望做安排,他实在觉得谢天谢地挺好的,就像陆臻说的,谁知道现在的小姑娘心里想点什么呢?还不如听她说的做。只不过陈默觉得如果去店里,苗苑很明显还要去招呼别的客人,那么,他坐那里干等着似乎也很傻。于是陈默在深思熟虑之后,带上了几页纸,准备过去给年底的总结先打个草稿。
苗苑这次准备的是冰镇香橙巧克力舒芙蕾,小小的一个半圆切块,顶面焦脆而中间却仍然湿润地闪着细腻的巧克力光泽,一小堆打发的鲜奶油像云一样从切块上滑下去,上面装饰了两片薄荷叶。苗苑用了一点香橙白兰地提味,口感绵软细腻极为浓郁,因为实在有些太甜了,饮品配的是伯爵红茶。
苗苑坐在陈默的对面,眼神是紧张而期待的,陈默忽然觉得自己压力巨大,很担心这辈子都没有装腔作势过的脸部肌肉会不能听从理智的派遣硬生生挤出一个好味的表情,所幸第一口放进嘴里之后陈默便心底一松,因为,不用演了,是真的很好吃。
“好吃吗?”
“嗯!”陈默点头,把嘴角沾着的一点碎屑舔进去。
呜……苗苑很无耻地发现自己居然脸红心跳,算了,遁了!
她匆匆丢下一句,好吃就好,一溜烟地忙开了去。
陈默沉默了三秒,由衷地感觉到现在的小姑娘果然都挺怪的,他小心地吃光了所有的蛋糕,把稿纸拿出来开始写。
苗苑中途走过来帮他添了一次茶,伯爵红茶的苦味很温润调和,陈默发现原来他的舌尖还是可以适应这个世界上的很多食物的,他其实并不如自己原来想象的那般讳忌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