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毛不思跟老太太寒暄了几句,就把位子让给了贺家的几个小辈,自己默默走在后边。
    “怎么了?”马明义没往前靠,而是插着兜走在毛不思身边,“忽然情绪这么失落?”
    “没,就是想起我爸前几天还给我打电话,让我立秋后立刻回家。都说本命年犯太岁,太岁当头坐,无喜必有祸。”毛不思抱着怀里的小挎包,“大概就是本命年闹得吧。”
    “那咱俩可真是福祸与共了。”马明义把胳膊肘搭在毛不思肩头,“要不立秋后我也去你家躲着。”
    “呸,你准是又惦记上我妈做的锅包肉了。”
    包里的降魔杖幽光一闪,瞬间消失无踪,正在沉睡中的凤凰缓缓睁开眼,耳边传来的,还是毛不思和马明义的刻意压低的吵闹声。
    这种水平,搁到他们那个年代,早就被妖狐鬼怪连骨头带皮的给扒吃了。
    ‘哒哒——’
    凤璜叹着气,伸出白皙的手指敲了敲包壁,但见两双眼睛都望下来,才勾着指尖指向东北方向,“张博尧刚过去。”
    “张博尧?”毛不思心中警铃大作,机敏的抬头向着凤璜指出的地方望去。
    张博尧因为之前工作的原因,想要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隐藏自己,不引人注目,简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一个人?”马明义并不知道凤璜撞见初一的事情,只对毛不思和凤璜的反应感到奇怪,“怎么了?”
    “明义。”老太太听不见他俩的声音,一扭头就瞧见俩人不知道斗着头在包里看些什么。
    “先过去。”马明义拉住毛不思的手腕,把她往前待。
    “可是张博尧……”毛不思有些犹豫,万一他跑了怎么办。
    “你又找不到他,再说港城机场这么大。”马明义脚下步子不停,看了呀毛不思的挎包,“不是还有他呢么。”
    “他疯疯癫癫的出现在机场里还不得立刻被抓啊。”一个连身份证明都没有的家伙。
    “别现身不就得了。”马明义和包里盘腿而坐的凤凰对视,“这点本事你还是有的吧。”
    “哼。”凤凰伸个懒腰再度躺下,“我凭什么帮你们?”
    “成功后我送你套干净的衣服。”马明义想了想觉得诱惑还不够大,“毛毛冰箱里所有的泡面每种都买一箱给你。”
    利益的诱惑,美食的诱惑。凤凰内心陷入了挣扎,还没等他挣扎完毕,大脑就先一步的做出了指示,“我还要张大床!”
    “成交。”别说床了,他就是想要个房,马明义也可以眼睛不眨的给他买下来,“别打草惊蛇。”
    “啧啧,果然富贵了。”跟记忆中那个恨不得一个铜板掰成两半花的男人有着天与地的差别,“我既与你打成约定,自会办的妥帖。”
    凤璜打着哈欠,使劲转了转脖子,等整个人都舒坦了,才消失在挎包里。
    “你们俩刚刚斗着头说什么呢?”老太太招招手,马明义立刻乖巧的靠了过去,他打小在国外跟着老太太长大,难免比几个表哥表姐亲上几分,“今天毛毛为了见外婆太紧张,出门的时候忘带钥匙了,这不刚刚翻找了下还真没带,我正训她呢。”
    “你这孩子,小小年纪,好的不学,尽学贺老头子爱训人的坏毛病。”老太太食指在马明义眉心狠狠点了一下,这才把毛不思拉过来,安慰道,“他要是在说你,你就反说回去。”
    “好……”毛不思弱弱的应下,比起马明义来,她还是太不会说谎了。
    ……
    “张博尧。”候机室,张博尧正低头带着耳机听音乐,话筒里的歌声就变成了初一的声音,“咱们去哪里?”
    “雍安。”那是北方的一个小城市,他们可以暂时安顿下来,等到了十一月底在动身去摩尔曼斯克。
    “咱们可以换个地方么?”初一顿了片刻,才再度开口。
    “你想去哪?”张博尧疑问,继而又有些雀跃与激动,“还是说你记起什么了?”
    “没有。”初一在黑暗中摇摇头,想到张博尧看不到,这才停下动作,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瞬间,真的只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到了一个地方,一个她从未见过也没有丝毫记忆的地方,“我想去南桐。”
    “南桐……”张博尧默默念了两遍,在脑海中努力地搜索着这个名字,依旧一无所获,他似乎不记得国内有这么个地方,只好拿出手机输入查询,“南桐县,隶属平北市……”
    是个非常小的县城,没有什么特产也没什么特别出名的人物,难怪自己记忆中没有这个地方的存在。
    “可我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初一透过耳机讲给张博尧听,“我再来的路上做了个梦,梦醒后,什么都忘了,只记得这么个地方。”
    “好,咱们去。”说不定到了那里,初一会想起些什么,记起些什么。张博尧收起耳机,起身准备去改签。
    凤璜躲得远远地,他现在法力弱生怕靠近了会被那个小鬼发现,只隐隐约约地听到了南桐,梦之类的东西。
    ☆、偶得玄机
    吃一堑长一智,这次凤璜也算多长了几个心眼,非要等马明义和毛不思把东西给他规整齐全,才开口。
    面前是加了鸡蛋火腿小白菜的豪华版泡面,凤凰洗了澡剪了头,又换了件新衣服,难得看上去清清爽爽的。
    他捏着筷子,在马明义和毛不思的注视下,慢条斯理的吃着泡面,不得不承认,这个时代的面条,要比他存在的那个时代,美味的多。
    凤璜抱着碗,满足的看了眼堆成小山高的泡面,内心无比的充实。全然不记得他们三人在超市横扫泡面时,服务员惊悚的眼神。
    凤璜虽然是只鸟,却莫名有着仓鼠的本能,例如:爱囤食。
    “你都吃了三碗了,也该开口说点什么了吧。”毛不思托着下巴,看着凤凰一筷子接一筷子,速度丝毫没有慢下来的痕迹,小声嘟囔道,“真没见过这么能吃的。”
    “你早上吃了两笼小笼包,我说你什么了么?”凤璜支着耳朵,把毛不思的话全听进了心里,当下就拿出今天早上的事情反击,“还有一碗豆腐脑。”
    打击可谓是十分精准。
    等把汤底喝光,凤璜才一抹嘴巴,靠在椅背上,如果还有羽毛就好了,真想展翅摇晃两下,凤璜有些可惜的想。
    “张博尧他们去了哪里?”毛不思瞪着眼睛,略显紧张,万一真出国了,她难不成也要追出去,国外的鬼凶不凶啊,对于跨境业务,她还是少了点实践。
    “原本要去哪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他们最终去的地方。”凤璜眯着眼,盖住了眼里所有的光,懒洋洋的摇着双脚。
    “你别卖关子啊!”毛不思急的抓耳挠腮,“快说,快说。”
    “他们去……”凤璜睁眼,“南桐。”
    “南桐?他们去那么个偏远的小县城做什么?”毛不思怎么也没猜到会去南桐这个地方,国内这么大,南桐地理位置不好,也没什么旅游资源,很难发展,故而现在还是有些落后。
    “你知道这个地方?”凤璜不经意开口,“我瞧着张博尧像是不知道的样子。”
    “她祖籍南桐。”马明义索性替毛不思说出来,就见她在一旁狂点头。这也是他们去阴阳道的时候,听毛不思跟三岔巷口的婆子提起,他才知道的。但是,很多事情太凑巧了,就会不由得让人心生防备,而马明义又偏巧是个谨慎的人,“你们不觉得这件事太凑巧了吗?”
    “我不管,反正跟爷爷我没关系。”凤璜抬起屁股走到客厅,一伸手,整个人就倒在了柔软的沙发上,“南桐也好,北桐也罢,爱去哪里去哪里。”
    “要是别人也就算了。”毛不思最近也被发生的事情搞得有些束手束脚,高维峰始终是她的一块心病,偏偏姜水也不联系她,这都令她感到不安,亦不想再多管闲事,可是,“张博尧毕竟在苏尾岛上帮过咱们。”
    要不是张博尧及时赶到,他们俩恐怕早就成为枪下亡魂了,还捉鬼,别人不捉她就是好的。
    “你什么时候出发?”马明义已经习惯了毛不思,她每次看似纠结,内心多时候都有着偏向,就像这次一样,他索性跳过中间的节奏,直接问她结果。
    “唔……尽早吧……”毛不思算了下时间,距离立秋还有些时候,“就这几天。”
    “你走的时候跟我说一声。”马明义看了眼桌上的空碗,也阔步走向客厅,在沙发上寻了个舒服的位子坐下。
    “不行。”毛不思义正言辞的拒绝,搁以前就算了,现在她好不容易把马明义带回来,可不敢再带着他乱跑,况且他外婆还从国外回国定居,更加剧了毛不思拒绝他的底气,“我知道你想什么,这次我了不会带上你的。”
    “难不成你想让我自个过去?”马明义抱着胳膊,手腕上的珠串在灯光下散发出温润的光泽,自言自语道,“也行,反正带着灭魂我也不怕。”
    “马明义,你别闹了。”捉鬼除妖真的很危险,他跟着她这段时间,多少次都在死亡线上徘徊,要是真出了意外,她怎么跟他爸妈交代。
    “我没闹,你一个人就不危险了吗?”在这个社会上,她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摸不着的魂魄,还有着不少走偏的人心。如果苏尾岛没有他,她还真不一定能逃出去,如果吴老板不是碍着他身后的贺家,还真不一定真做出什么杀人越货的勾当。
    鬼有好坏,人有善恶。他有灭魂护着,一般的鬼鬼怪怪也近不得身,更何况他在她身边还能有个照应,“莽莽撞撞,真不知道你前边捉鬼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就是正常的过啊,更何况之前除了那只煞让她吃了极大地苦头,差点客死异乡。但其余的小鬼还都是可以应付的,起码比起后来遇到的吴老板,要轻松地多。
    说起来也怪,她这一年,的确遇到了不少难以打发的鬼怪,看似没有联系,却总有那么点莫名的牵扯。
    想了半天,毛不思实在想不出还能怎么拒绝马明义,余光正巧落在老神在在的凤凰身上,干脆心一横,抓着凤璜的前衣领瞬间把他拖起来,“我这不还有人一起组队呢么,肯定会安全的。”
    这样,应该可以了吧。毛不思觉得,自己在关键时刻,还真有那么点小聪明。
    “这才对嘛。”马明义也跟着一起起身,伸手勾住凤璜的后衣领,猛地往身边一拽,“既然有多个人保护我,你还担心什么呢?”
    被反将一军。
    马明义和毛不思大眼瞪大眼,双方谁也不肯退让一步。
    倒是凤璜先急了,气愤的挥舞着手臂,挣开胸前背后的钳制。
    “你俩打算的怪好。”凤璜掐着腰,指指毛不思的鼻子,又瞪上几眼马明义,拍着胸口,痛心疾首,“就不打算问问我的意见吗?爷爷我拒绝跟你们同行!”
    “那就麻溜的打铺盖离开!”毛不思不知道哪里来的底气,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着凤璜竟是没有丝毫的畏惧之心,“我答应让你住在我家了吗?”
    “你……你……你,你简直是欺善怕恶!你对我这么凶干嘛!”凤璜就差用手指怼住毛不思的鼻尖了,他拉着马明义的胳膊,不停地戳着他的胳膊,“你怎么不这么凶他!”
    “我……”毛不思被问了个正着,他以为她不想吗?她明显是嘴笨说不过他啊!又不能真跟马明义动手,再说,马明义除了嘴巴毒一点,爱克扣她的工钱,在其他的地方,倒还真没什么大毛病,“管你屁事,我愿意。”
    世风日下啊!
    人心不古啊!
    凤凰简直想重回几百年前,抱着小仙姑门前的大梧桐树掩面哭泣,像毛不思这么明晃晃双标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结局,自然是毛不思被迫答应,如果明丽姐允许就带他同行,至于凤璜,要么跟着去,要么拉着那堆泡面离开她家。
    这一折腾,直到晚上七八点,马明义一会还要跟着去家庭聚会,只好先行离开。
    临到出门,凤璜还跟在马明义屁股后头。
    “喂。”凤璜拍拍他的肩膀,等马明义停下步子,才笑嘻嘻的在他耳边小声道,“你把我和毛不思孤男寡女放在一起,也安心?”
    “你不就是一只……”马明义扫了眼凤璜,“没毛的鸟吗?”
    凤凰即便有着人的形态,在他和毛不思眼中,也跟人有着本质的不同。
    碰——
    房门被狠狠地摔上,马明义站在过道里了掏掏耳朵,许久没出声,在毛不思心里,也应该是这个样子吧。
    “太过分了,一只鸟?几百年前即便是那个牛鼻子道士,也没敢当着爷爷的的面说爷爷是只鸟。”凤凰被毛不思和马明义的二连击气的心口直疼,“长着同样的脸,都填了些什么无德的灵魂啊!真对不起这两副皮囊。”
    “凤凰。”毛不思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
    “干嘛!”凤璜的语气听上去十分不满意,透着股恼羞成怒。
    “过来洗碗。”毛不思探出半个脑袋,挥了挥手中的洗碗布,“别想偷懒吃白食!”
    认命的走向厨房,凤凰就差眼眶含泪,他望着毛不思,许久才重重叹了口气,马明义感觉的对啊,他要是能和毛不思处出感情来,千年的铁树都能开花。
    这晚,凤璜躺在沙发上,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是春雨淅沥的道观。
    “臭道士,你出来,再与本仙姑斗上一斗。”小仙姑穿着烟粉色的长衫,举着把破旧的油纸伞,细腰被佩带收紧,上面别着幽蓝的降魔杖,扯着嗓子在虚青观门口叫板。
    凤凰坐在梧桐树上,看着树下的小姑娘,又来了,这已经是她今年的第三次了,每次都张扬而来,败战而归。
    “姓高的,你若不出来,别怪本仙姑闯进去。”小丫头不过十七八的样子,稚气未脱。
    凤凰也是在她的言谈中才晓得,她本家是作妖的,祖上偶得玄机,开辟了一门宗法,传到小仙姑这一代,早已经练得如火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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