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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章 明元大陆 新

    “咦?就没了?
    呵呵,原来是太监了,下面还有一本?”
    谢小二也是个喜欢看小说的人,这几本“东厂出品”的小说虽然写得不怎样,但也有点味道。
    就继续看了下去——
    三月的一个夜里,小雨。
    寒风放肆地吹过,山上小树林集体哆嗦几下,像在告诉人们说它们也冷。
    已经有几天没出太阳了。
    一个半大小子坐在一个残破的亭子里,胡思乱想。
    面前摆满了两个空酒坛还有散落四地的竹签子,油腻的竹签子上头早没了食物,早早进去他的五脏庙轮回。
    不应该啊!
    林仁恨不得仰天长啸一声,然后大声咒骂老天的不公。
    自己不过熬夜加班的次数多了点,一天晚上就一脑袋栽倒在电脑桌前,再也没醒过来。
    朦胧中看见无数光陆离奇的景象,一一穿过去,当自己再次恢复意识,自己变成了一个不过五六岁大的小孩。
    醒来后懵懂的向周围人问道:“这是哪儿?”
    却意外得知身下这片土地是明元大陆,大不知几万平方公里。据村里的一位老人说,他这辈子最远也只到过几千里外的一座郡城,
    那座城可了不得啊!
    每次说到这里,老人眼中都露出迷醉的神情,张开双手,仿佛在拥抱自己七老八十的妻子。
    “那个城墙的高啊,足有几百米嘞!都看不见有多宽,我跟着巡视城防的校尉大人上了去,走了好几里路都看不到头。那时候老儿的身体还算硬朗,又走了好几里路,实在走不动了,这才作罢,让人用吊索放了下去……”
    林仁想破脑袋都想像不出一座有几百米高,一面墙宽至少几十里的城墙是什么模样。
    起那么高的墙,防谁呢?山里跑出来的兔子?
    那时候的林仁嗤之以鼻。
    如果不是那名老人在村里算是德高望重,是几个村落中唯一一名秀才,林仁准呸他一脸唾沫。
    天越来越冷了,林仁使劲搓搓手,哈口气上去,终于停止了胡思乱想。
    双眼直勾勾看向一条小路。
    他是从这儿来的,按理说现在应该会有人给他送吃的,或者来叫他回家。
    现在也不过十岁出头的小孩,居然从小就会喝酒,不管在哪都是一件怪事。
    不过村里人都看开了。
    林仁来得莫名其妙,像是忽然就从天上掉到一户村民家的门口。
    打小就聪慧,不仅能听懂人言,还识字。虽然用毛笔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像是狗爪子,但勉强能认出来。还会画画,拿炭笔画的肖像画或者风景画在附近几个村子都是出了名的,常常有人慕名前来花钱请他为自家老父老母画一张画,拿回去藏在最隐秘的地方,等老父母百年之后去了立即就能拿到灵堂挂起来。
    林仁的酒资也是这么来的。
    一个半大孩子,来的稀奇古怪,行为举止也稀奇古怪。不少人都传言他是神仙的儿子,大家不可不敬。林仁又识趣地每次接了钱都送给老村长一半,做五五分成。
    村长就开口了:
    “这孩子是我打小看着长大的,谁要敢说他不是我刘家村里的娃,我把他给沉塘了!”
    天啊!你都叫刘家村了,里面怎么能跑出一个林姓的小孩?
    不过村长都开了口,加上林仁打小除了性格孤僻点,跟其它小孩玩不到一块去的缺点外,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村民就听之任之了。
    虽然小孩子会喝酒,而且比村里人都能喝这件事还是有点奇怪……
    林仁还在望天,觉得大雨倾盆下群山无言,万物瑟瑟发抖的景象别有一番滋味。
    一会儿,有哒哒的步子声响起,一个比林仁小两岁的小女孩穿一件麻布衣裳,外罩一层蓑衣,手里提着一个小篮子跑进了亭子。
    “林哥哥!”
    小女孩见到人,欢喜地叫了一声,一边从小篮子里掏出一个泥巴疙瘩。
    “我就知道你又跑来这里喝酒了!”
    “怎么今天一个人来了,虎子呢?”
    “他,啊?他刚刚还在呢——”
    小女孩梳着辫子的小脑袋转来转去,似乎在为哥哥的忽然消失感到不解。
    “林哥哥,你也没看见我哥哥吗?”
    林仁笑了笑,没有回答。把泥巴疙瘩拿空酒坛敲开,里面露出一层荷叶,又把荷叶用手细细剥开,一股浓郁的香气顿时扑鼻而来。
    小女孩下意识咽了咽口水,还是介绍道:
    “这是我哥哥做的叫化鸡,他刚把家里的鸡捉了一只,还让我不要告诉阿母……”
    林仁笑容没了,轻叹一声,把叫化鸡推给小女孩。
    “哥哥没有胃口,你吃吧。”
    “真的吗?哥哥你……”叫化鸡对小女孩的诱惑力最终还是将她的理智打地粉碎,啊呜一声,抓过叫化鸡,熟练地扯下一根鸡腿开吃了。
    “你哥哥他又闯什么祸了?”
    林仁不相信大半夜里,一个小男孩敢放他妹妹独自上到这里来,又发现今天送来的是一整只鸡,心里顿时有了答案。
    小女孩狼吞虎咽,吃得美极了,嘟囔道:“他……他今天玩火,把家里牛的尾巴给烧了,牛跑了,现在阿母还在外面找……”
    林仁脸上又浮起笑容,这个小孩子啊——
    “对了!”
    小女孩忽然像想起了什么,
    “他好像还把哥哥你的画烧了一张……”
    “啊?”林仁惊着了,急忙问道:“哪张?”
    “就是你总是拿在手里看的那张。”
    啊?那可是我给我老婆画的一张画!
    “刘虎!你给我出来!”林仁气急败坏。
    声音如雷,惊地小树林里头各类野兽怪嚎声不断。
    一个小男孩出现了,从一边小树丛里钻了出来,长得虎头虎脑,低着头走到林仁面前,不敢说话。
    “你——你,”林仁双眼瞪得老大,半天喘不过气。
    刘虎趁这个时候急忙为自己开解道:
    “画不是我烧的,是王大贵!他吵着要跟我玩,看谁烧的火大,后来不知怎么的跑到你房里拿了那幅画出来,说点火用那个正好……”
    林仁忽然不气了。
    画没了,再画一张就是,反正老婆的模样早刻在了心头。
    王大贵同样是一个小孩,因为他母亲是刘家村的,自己与村里的小孩都很熟。林仁在意的不是这个,而是王大贵的父亲。
    他父亲是附近镇子上的民兵,自家二哥也远在千里之外的县城里当兵。
    这个地方,当兵就意味着有钱。王大贵跟他父母都住在镇子里,现在王大贵回来了,那他父亲应该也在村子里头,等着给林仁送钱。
    想到钱,上辈子穷怕了的林仁顿时什么心思都没了,招招手喊道:
    “走吧,东西路上再吃,咱们回家去。”
    一行三人,顺着来时的路回去了。
    村子里黑灯瞎火的,只有少数几户人家点着油灯,那都是村里的大户,搁前世那叫富农。
    林仁借宿的那一户人家此时里面也有昏暗的灯光亮起,随着无孔不入穿插进去的风,摇摆不定。
    到大房子里将两个小家伙交还给他父亲,往右边数十步到一间茅草作屋顶、泥砖砌墙的小房子外面,就推开门,走进去。
    王大贵的父亲王有贵果然在里头,手里端着一盏油灯,神神秘秘地不知道在找什么。
    “咳咳!”
    林仁只得咳嗽两声。
    马上就见着王有贵一脸尴尬的抬起头,看向站起来才到自己胳肢窝处的林仁。
    “找什么呢?”
    林仁不以为意,眼睛扫视一下,一张床、一层薄薄的被子、一个塞了稻草的枕头、以及放在床头的一个木盒子,几幅挂在墙上的画,都在。
    除了那副自己因为思念老婆画的画。
    王有贵为了缓解尴尬,挠挠头,开口道:
    “找你画的那副美人图呢,怎么不见了?”
    不等林仁开口,他继续说:“让你给我拿镇子上去卖了多好,上次你给我画的众美出浴图我可是足足卖了五百文钱!
    我左右瞧着都比不上你那幅美人图,虽然穿着一身稀奇古怪的衣服,似裙非裙,裙脚都快到大腿根了,还露出一双藕臂……不过那些富商就喜欢这种调调。”
    “我琢磨着,至少能卖八百文……不,一两银子!”
    自家老婆的画像能让你拿去给那些奸商YY?你别做梦了!
    一提到这件事林仁就肉痛,许久才道:
    “那幅画被火烧了。”
    “啊?”王有贵眼睛瞪得牛眼大,一脸不可思议道:
    “你烧的?怎么回事要烧了它?”
    林仁气不打一处来,指了指王有贵妻子老家在的方向,骂道:
    “还不是你家那个小屁孩害的事!下午的时候吵着要跟虎子玩火,结果把我的画当柴烧了。”
    涉及到自己儿子,王有贵立即和气起来,干笑一声,从腰间取下一个酒壶递给林仁,还一边说着:
    “小兄弟消消气,消消气,那小子我回去就揍他!”
    林仁与王有贵相识在他刚来到这世界没多久的时候,大家都在看稀奇,回老家探亲的王有贵自然也凑了过去,跟林仁说上两句话,觉得这孩子挺聪明,两人就此认识。
    合伙卖画还是最近有的事。
    因为林仁过于聪慧,往往让王有贵感觉自己是在和一名同龄人的交谈,又有利益关系。渐渐的,叫起林仁作小兄弟。
    鬼才信你!林仁斜着眼睛看他。
    这村子里谁不知道你把你家儿子当绝世珍宝一样,捧手里都怕化了;别说揍,重话都不忍心对他说。
    喝了口寡然无味的农家自酿酒,暖和了身子,林仁终于谈起了正事:
    “这次一批画卖了多少钱?”
    提到正事,王有贵也正经起来,板着手指头算道:
    “一幅高山流水卖了两百文,一幅咏竹卖了一百八十文,一幅……”
    “行了,说总价就成。”
    “二两银子加三百六十文钱。”
    “给你一两,剩下的给我买画纸以及一些儿童开蒙需要的书籍,那些全是奇谈怪论的书也给我捎带些。”
    王有贵笑了:
    “小兄弟还是这般谨慎啊。”
    废话!林仁不以为意,
    要是被村里人知道自己身上揣着几两银子,保不准谁生出歹意,把自己拖深山里杀了,那样才叫委屈。
    但是全部换成书,在这个村民大多是文盲的村子里头,没人会对一堆废纸感兴趣。
    “对了!”
    王有贵问道:“小兄弟,上次我让你画的那幅猛虎巡山图你给画了吗?镇子上的富商张大户后天就过七十大寿,他本命属虎,我想拿这个添些喜气。”
    “换钱才是真的吧。”林仁拆穿了他,
    手指往墙对面一点:“在那挂着,你把布掀开就是。”
    “哦?”
    王有贵立即走到屋子一边。说是一边,实际上四面墙相互之间间隔不过几步远,王有贵很容易看到一块防潮湿的大布,抬手掀开它,一幅半人高,一人身长的猛虎巡山图顿时出现在他眼前。
    只见群山峻岭之间,一只毛发色彩鲜艳的老虎正立在一块巨石上,仰天咆哮。边上无数飞禽走兽纷纷退散,惶恐不已的模样入木三分。
    猛虎巡山,百兽震惶。
    王有贵的视线又回到老虎身上,只见这只老虎身上毛发清晰可见,额头上一个大大的王字摄人心魄,一双虎目炯炯有神,猛一看,几乎要跳出来择人而噬!
    “这——好啊!”
    也算半个文盲的王有贵想不出太多赞美词,只不断在画的左右打着转,口中啧啧有声。
    “这应该不是用炭笔画的吧?”
    王有贵摸着老虎身上斑斓纹路,一副痴迷的神色问道,
    林仁点点头:“用毛笔画的,颜料用的是上次你给我带的那批。”
    说完话,眼睛不由看了眼放在床头的木盒子。
    里面有一支笔。
    来到这个世界,林仁全身都光溜溜,只在手里发现一支金色外观,不过二三十公分长短,上细下粗,笔头有成人拇指粗的毛笔。
    林仁给它取名作:“逍遥笔”。寓意这支笔无拘无束,不受笔身与笔头的羁绊束缚,可写字,能随心意在硬毫与软毫之间自由转换;可作画,需要什么颜色都只需念头注入笔内。
    看了有一会,王有贵这才转过身对林仁问道:
    “这幅画不出意外明天就能卖掉,知道你不要银子,你还有什么需要要我帮你带的吗?”
    “带些厚实点的衣服和吃食吧,今天虎子他家给我送了一只鸡,看他跟他妹妹流口水的模样,有点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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