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
阿堇连忙捂住头,吐了吐舌头。
针羽目眺远方,淡然的容颜被枫叶的红映衬极为美丽,“东西都给她了?”
“嗯,按照小姐的吩咐都给了。”
“那就好!”
“小姐……阿堇有件事不明白。”她站在针羽身后支吾道。
“想问我为什么要帮她?”
雨默能从天狼境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都是因为有了她的帮忙。
阿堇用力地点头,这件事她想破了脑袋也没想通,“小姐为了帮她去蓬莱岛,不仅替她找到了蓬莱岛可能在的位置,还将您最珍爱的阳焱火袍都给了她,小姐又不是不知道王喜欢她……要是没了她,小姐不就能和王再一起了?”
“所以我就该害她,让她碎尸万段?”
“那也不用那么狠,至少也要教训她一下,让她吃点苦头,可是小姐这样……”她实在觉得这么做不值。
“阿堇,我问你,她喜不喜欢王?”
“不喜欢啊,她喜欢的是犬妖王。”她服侍了那么久,这件事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
“既然如此,我对付她又有什么用?王若不喜欢她,她再美,再有能耐也没用,因为心不在她身上,但现在王的一颗心里全是她,就算她死了,王也不会改变,我与她毫无仇怨,唯一的瓜葛也就是王,她心中早已有了挚爱之人,我帮她,就是在帮我自己,等她找到白泽,救了犬妖王,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好吗,这才是让王死心最好的办法,难道我为难她了,王的心就会是我的了?不,那只会让王更不喜欢我,我是傻了才会做这种事。”
“可是别人不都这样吗?府中的阿芸不就把喜欢青初的女人给打了一顿?”
阿芸是族相府的厨娘,专职针羽的膳食,有个青梅竹马的情人叫青初,是府里的负责采购食材的人,前些日子去街上买菜,被菜农家的闺女喜欢上了,那闺女借着送菜的机会直接向他示爱,阿芸知道后,气极了,拿着菜刀上门,将那姑娘打了一顿,那姑娘就再没送过菜。
“我不是你口中的别人,我喜欢男人,会喜欢的堂堂正正,我会用自己的方法抢回他的心,我会让她知道我的好,我要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知道我比他喜欢的女人强百倍,他若是喜欢了我,真心爱我,谁又能抢走他,这么浅显的道理,别人不懂,你跟了我那么久,怎么也不懂,真是白教你那么多东西了。”
阿堇是不懂,但清楚明白了一件事,“小姐,大长老有句话说得真对!”
“什么?”
“他说您比乐显公主更像绮罗公主,我以前觉得您一点都不像,可现在明白了,长老说的不是长相,是性子!”
针羽莞尔一笑,“那是当然的,我也算是绮罗公主一手带大的,自然像她。”
她牙牙学语时就没了母亲,拜师孟机后,她经常在王宫里走动,那时监督蜀都功课的人就是绮罗公主,她也就一起被教养了,想起往事,她十分怀念,也永远记得绮罗公主对她说过的一句话。
女人要想幸福,就要自己去争取,勇往直前,害羞和矜持都让它见鬼去!
绮罗公主做到了,所以她也一定能做到。
但是……
她突然瞟向阿堇的胸,那隔着布料隆起的山丘格外壮观,又瞄了一眼自己的。
男人都是食色性也的,这地方大不大果然很重要。
她咳嗽了一声,问道:“阿堇,你这胸是吃什么长那么大的?”
阿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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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章 part 145 全族皆二哈
烛龙背着雨默腾云驾雾地在空中飞行,瞬间就越过了一座峡谷,越过峡谷后是一片荒凉的雪山地带,寒意刺骨,她却一点不觉得冷,下意识的摸了摸身上的橘红色袍子,它轻薄的毫无重量,就像用鸵鸟毛做成的皮草大衣,又蓬松,又暖和,贴着身体,暖得她丝毫感觉不到冷意,整个肺腑都像是贴了暖宝宝似的温热。
她拢了拢戴在头上的帽子,对着烛龙道,“阿烛再快点!”
烛龙甩动着长长的龙尾,远远看去就像一条巨龙在空中游动,“不能再快了,再快我怕你的身体受不住。”
她的身体还没有好透,即便身上的袍子能挡住寒意,但高空飞行,空气稀薄,对身体的负担也会很大。
“我一点都不觉得冷,也没什么不舒服的。”
她是人类,本受不住高空飞行的寒冷,但有了这袍子,寒冷的问题就解决了,飞之前她还服用了一枚丹药,加强了体制,这药极为有效,避免了高空飞行可能造成的缺氧问题,两个大难题均被攻克,增强了她的信心,她想更快的到达蓬莱岛,哪怕快一秒也是好的。
“你是不冷,可你后头的小子已经冷得打颤了。”
雨默一惊,赶紧回头:“多吉?”她差点忘了还有他。
坐在后头的多吉,冻得脸蛋都红了,头发和眉毛沾染了寒霜,一副鹤发童颜的模样,他咬牙道:“姐姐,我没事,受得了!”
雨默愧疚道,“你冷的话,怎么不说?”
她光顾着要救魅罗,太心急了,以致于忘了他年纪还小,普通的飞行无所谓,但像烛龙这样的速度他也是受不了的。
“真的没事,过一会儿就好了。”
“快进炼妖壶,里头暖和。”
“不要,我要陪着姐姐,阿烛是个路痴,光有姐姐指路怎么行,两个人才不会出错。”
这也是雨默为什么没进炼妖壶的理由,因为烛龙饕餮这两头威风凛凛,人见人怕,妖见妖惧的凶兽,竟是方向白痴,上次须弥山回来,有人带队,它们的短处没暴露出来,这次不同了,只能靠他们自己,便将短处给曝露了。
烛龙喝道:“谁是路痴了,那是我与饕餮在炼妖壶里待了万年,外头变化太大……”
“变化再大也不会东南西北都不认识吧,是谁看了地图说往东边走,却是往北走的……”
烛龙:“……”
雨默打圆场道,“好了,不认识路也不是什么大事,我认路就好了,你也别勉强自己,进炼妖壶去,小心冻出病来。”
多吉倔强的不要,非要和她在一起。
雨默没辙,“那你坐到我前头,我用袍子裹着你。”
“不行,这袍子穿不了两个人。”
“挤一挤不就行了,两个人说不定更暖和。”
“毛球也在里头。”
毛球身子小,哪里都能钻,一听到有人喊它,它探出了脑袋,却是张着嘴像只狗的一样的吐着舌头。
雨默讶异道:“毛球,你很热吗?”
毛球用行动证明了它的确很热,从袍子里钻了出来,顶着迎面而来的冷风,它舒坦了,高兴地在烛龙背上乱跳。
“臭毛球,跳什么,小心摔下去。”烛龙回头道。
“看来咱们毛球不怕冷呢,好了,多吉,有空位,快过来。”
多吉也是冻得不行了,听话的换到了前头的位置,雨默敞开袍子裹住他,“怎样,暖和吗?”
“嗯,姐姐,好暖和,这衣服真神奇。”
“我也这么觉得,怪不得叫阳焱火袍。”
烛龙道:“多亏那丫头有这种宝物,不然计划也不会那么顺利。”
“嗯!”雨默充满了感激,回头看向天狼境的方向。
飞了一天了,已经很远了,等找到白泽,她一定要当面谢谢她。
“姐姐,我觉得狼哥哥的族人都是好人,那个叫针羽的姐姐更是大好人。”
“嗯!”
她是何其幸运,竟会遇到这么一个贵人,想到先前见针羽的事,她忍不住笑出了声。
自从决定去蓬莱岛找白泽后,她很努力地开始调养身体,知道蜀都不会同意她去蓬莱岛时,她就想好了逃跑的计划,但没想到这个计划会被阿堇这个小丫头偷听了去。
阿堇是针羽的人,以及阿堇每日都会将自己的事报告给针羽,她是和针羽见面后才知晓的,这场见面也是针雨主动提出的,她让阿堇将自己亲笔书写的信带给了她,上面写着要她再多等几日,她会想办法替她找到蓬莱岛的位置。
起初,她当然是不信的,不明白这个素未谋面的人为什么要帮她,但她也确实不知道蓬莱岛在哪里,也就将信将疑地等着她的消息。
她们约好了在秋岛的大枫树下见面,那天恰巧蜀都去了最远的冬岛,白天不会来看她,她便带着忐忑的心去见了她。
站在她眼前的针羽极为娇小,个头还没到她的下巴,她深感吃惊,因为山海界的妖,无论男女,个子都很高,女子的平均身高在170—175左右,还个个都是大长腿,她还见过180以上的女子呢,那真是插上翅膀就能走维秘秀场,她这个166身高的人一比就成了矮冬瓜,认识的人里比她矮的人只有紫艿乐显,还有多吉,但这是因为他们年纪小,还没发育完全,但针羽和蜀都一个年纪,早已成年多时,却比她还娇小,看她时还得仰起头,让她十分的诧异,但即便她是个矮子,站在她跟前时,她清晰地感受到了来自她身上的魄力,就像她面对的是个巨人,令她不敢小觑。
“你就是那个人类女子?”她嗓音清冷,美丽的脸孔上也是一片冰霜,负着手站立,宛若一位女王,高高在上,但眼中没有一点因为她是人类而看不起的意思。
“是!”
“我是针羽,你的情敌,我喜欢蜀都。”
“哎?”
开头就是这么一句,她惊得愣在了当场。
“很奇怪?”
她慌忙摇头,“不是……只是没想到你会那么直白。”
“喜欢就是喜欢,有什么好藏的,我喜欢把话挑明了,省得日后会有诸多的麻烦。既然你肯见我,我也不妨把话说得更清楚些,你放心,我不会害你,反之我会尽力地帮你。”
“你知道蜀都喜欢我吧?”
“就是知道我才要帮你!看你也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你。”
“你希望我能尽快找到白泽,然后回犬境去。”
“没错,你越快找到白泽,就能越快地治好犬妖王,到时你就能和他成亲了,然后生子,这样蜀都就能彻底对你死心了。”
针羽的眼神清明,绝对不是在说假话。
这份直爽让雨默立刻就有了好感,“你真的愿意帮我?”
“当然,阿堇告诉我你想偷偷地离开天狼境?”
雨默点头,“因为蜀都不许我去。”
“他就是个蠢货,你别理他。”
雨默觉得狼妖族的人再怎么随性,也不会有人会像她这样,直接骂蜀都这个狼妖王是蠢货,顿时分外好奇这样的她怎么会喜欢蜀都。
“那你还喜欢他……”
“因为只有我才能将他调教成狼妖族历代以来最贤明的王。”
好大的口气,但她说的时候没有一丝动摇,眼神都没晃动过一下,她不是信口胡说,而是绝对会让这句话成为现实。
雨默信服了她,对她再无一丝的怀疑。
“你打算怎么帮我?”
“你要偷偷离开天狼境,没有结界符绝无离开的可能,我会将我的结界符给你,还有一件能助你抵挡蓬莱岛酷寒的阳焱火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