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供奉登程 五
火盾既成,“独角赤风驹”无所顾忌,低头朝野狼猛冲。独角轻松扎穿白狼的幻影,显而易见,对方又用“土遁术”避开。
与此同时,白狼再度蹿出地面,出现在赤驹身后。
“独角赤风驹”刚吃过大亏,所以准备充足。它前腿蹬地、后蹄扬起,猛踹白狼的脑门。
“呼”
双腿蹬踏强健有力,老远能听见带起的风声。若被它踢中实处,轻则骨断筋折、重则直接丧命。
“嗖!”
可惜后腿自“狼头”踹入,踢中的依然是幻象。“独角赤风驹”用力过猛,身躯失去平衡,进退间出现一丝迟钝。
“唰”
狼影闪现,鬼魅般出现在赤驹腰侧。“独角赤风驹”此刻身形不稳,失去反击能力,只能勉力侧移躲闪。
饭团的前爪斜上撩出,扫中赤驹侧腹。
“嗤啦!”
“啪”
黑色棉布高高抛起,在院中划出一道弧线,落到赵聪天等人眼前。
“唏溜溜!”
“独角赤风驹”长声惨叫。它的侧腹出现四道爪痕,鲜血丝丝渗出。好在只伤及皮肉,不算十分严重。
剧痛刺激了妖兽的神经,赤驹不由暴跳如雷。它扭腰低头,猛地张嘴咬向白狼。饭团咧嘴一笑,倏地消失在原地。
再次出现时,白狼已躲到景华身后。它伸出脑袋,对着主人的肩膀碰碰擦擦,神态甚是亲密。
景华脸露微笑,向四周拱手道:“诸位同僚,胜负已定,应该点到即止,大家以为如何?”
“哦”
“啊”
“自当如此,自当如此”
“景供奉,灵宠好生厉害,佩服、佩服”
供奉们刚回过神来,纷纷支持景华的提议。申屠昌面沉似水,出手唤回“独角赤风驹”,开始处理侧腹伤口。
方才一战,胜负没有任何争议。白狼闪转腾挪,避开与赤驹正面冲突,赢得非常巧妙。
即便如此,白狼已大放异彩,至少展示出“土遁”、“残像”两种神通。
妖兽的搏杀技巧多为本能,普通的只有一种。类似“独角赤风驹”之类的高级灵兽,掌握的法术、战技稍多一些。
景供奉的灵宠只是普通野兽。它不知服过什么天才地宝,竟能兼通两项技巧,并且灵活运用,确实相当罕见。
在供奉们看来,“独角赤风驹”吃了两种神通的亏。如果正面力拼,赤驹肯定碾压白狼。可活用“土遁”、“幻影”,白狼首先立于不败之地,所以才能戏耍对方。
不少修士曾看不起“变异野兽”,心中或是嘲弄、或是叹息。景供奉收取灵宠“饥不择食”,连变异野兽都不放过。
如今时过境迁,他们的心思起了变化。机会合适,是否应去找找“变异野兽”。相比收服妖兽,引诱野兽要简单得多。
不少人私下琢磨,方便时要结交景供奉,讨教驯服野兽的心得。
申屠昌沉默不语。他匆匆处理完灵宠伤势,转身回客房去了。
赵聪天等人张着嘴巴,久久无法合拢。巨大的矛盾感充斥脑海,让他们有种荒谬的错觉。
“观月斋”对新进供奉有所控制。只有身为“祭司”的高层,才俱备资格直接引入新人。因此只要能加入斋中,多数都有一技之长,有的甚至身怀秘技。
在赵聪天等人看来,若是景华自己战力出众,不算太过新鲜,最多赞一句“后生可畏”。两厢比较,“宿老派”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对一干新进多有蔑视。
新进者都头顶“客卿”二字,“客卿”、“供奉”之间差异巨大,不可同日而语。
尽管“客卿”相对自由,斋中任务可做可不做,无人对其考核监督。但唯有正职“供奉”,才能享受到斋内的种种好处。
比如豢养灵宠,斋中每月补贴二十块灵晶;司职炼丹,可折价获得药炉、材料等等。凡此种种,“客卿”一律无缘享受。
申屠昌虽属“宿老派”,可家道中落不算富裕。有了斋中长期支持,他才养得起“独角赤风驹”。
可问题就出在这里。威名赫赫的“独角赤风驹”,妖兽中的魁首之一,竟敌不过杂牌野狼,还被对方耍得团团转。这世道还有公理吗?
现实残酷,让赵聪天等人无法接受。难道连灵宠也分“宿老”、“新进”,“新进”的就厉害些不成?
他们正凌乱不堪、无言以对,景华慢慢悠悠踱了过来。
“赵供奉,兰供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一不小心赢了下来。难得解铃城同僚慷慨大方,还拿出灵果、灵石来做犒赏。景某手头正紧,实在是帮了大忙。所谓大恩不言谢,赵供奉,彩头现在可以结清了吧?”
赵聪天险些一口老血喷出,还“不好意思”?彩头怎么没见你少算一星半点?
方才光顾着痛快,喊出一赔二十的赔率。这下好,对方压出数百灵晶,自己拍胸脯坐了庄,除去赌台上的财富,还得再贴出几百块灵晶。
赵聪天累世供奉、身家最厚,桌上的灵玉便出自其手。平心而论,几百块灵晶完全给得起。但看着景华似笑非笑,他心中说不出的窝火,险些就要当场翻脸。
可光天化日之下,话已出口、无法混赖。否则名声传出去,赵某人以后在“观月斋”如何立足?
赵聪天冷着脸伸手入怀,眼神不禁一呆。
此次差事熟门熟路,他未携带储物戒指。“宿老派”货殖传家、名士风度,岂能如散修般,背一袋子灵晶在背上?
景华收起笑脸,慢慢说道:“赵供奉,难道手头有困难?不急、不急同僚之间,完全可以记账赊欠哪呵呵呵”
“好好好”
赵聪天又差点发作。他们四人先提议“斗兽”,眼下一败涂地,总不成输钱再输人。众目睽睽下赵供奉不肯认栽,只能硬生生憋了回去。
找几个同僚凑足灵晶,赵聪天好不容易把“瘟神”送走。可看着白狼摇头摆尾,他怎么想怎么别扭,一张脸黑得赛过锅底。
景华不管对方的脸色,笑嘻嘻地接过灵石、沙桃。
开玩笑,桌上押的是全部身家。若无必胜把握,他怎会孤注一掷。
景华转身向同僚们频频许愿,到了地头一定摆酒请客,庆祝此次发了笔“小财”。
“哼!”
面子丢尽,解铃城四人再也呆不下去,在哄笑声中狼狈离开。其余修士见无热闹可看,三三两两各自散去。景华叫住庞柏、许江花,双手递上数十灵晶。
“今日之谊,景某铭记在心。他日若有差遣,在下定当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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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客房,饭团立刻伸过脑袋。
“老大,果子呢”
景华取出“七彩狂沙桃”,在白狼面前晃了晃。
“别急,我有事问你。那匹红马明明有火盾护身,你打飞它背上的黑布,爪子怎么没受伤?”
饭团“嘿嘿”傻笑,人立而起伸出前腿。当着景华的面,前肢上的利爪突地变长三寸,爪尖发出淡淡的银光。
“金刚狼?”
“什么?”
饭团一脸呆萌,明显不懂“金刚狼”的含义。
不懂梗真无趣,景华转过话题问道:“这是新学会的?原来没见你用过啊?”
“不是”
饭团老老实实答道:“之前只能分出幻象,后来吃了那截银色的骨头,不知怎么就会了”
“哦”
景华想起古怪的银色短骨。
它光泽细腻、带有异香,当时他重伤在身,饭团问时没有多想,直接就给它吞了。好心有好报,白狼回馈了一份大礼。
话说回来,饭团既会变仓鼠、又会变野狼,偶尔能吞噬宝物、进化出新的技能。它到底是什么来头,怎么典籍中毫无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