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庄姜吃饱喝足,又叫崔子凌去切了两片熏火腿溜了缝,身心顿觉舒畅,不由懒洋洋的歪倚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热牛奶吸溜着,觉得自己还能再吃两片熏火腿,这样一想,“噌”的一下坐起了身子,倒把崔家两兄弟吓了一大跳。
“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又来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崔子霈从沙发椅上弹起来,惊声问道,神情很是慌乱。
庄姜瞥了他一眼,下巴轻轻一扬,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吩咐崔子凌:“再给我切两片火腿,煎一个糖心蛋,吐司要焦一些。”
崔子凌用手扒了一把头发,认命的起了身,他知道不把这位小祖宗服侍好,崔家就别想太平。
崔子凌别的手艺不行,煎蛋的手艺一等一,把一颗蛋煎的又香又嫩,末了撒上点黑胡椒和盐巴,烤的微焦的吐司上抹了厚厚的色拉酱,把火腿和煎蛋用吐司上下一夹,一个火腿鸡蛋三明治就端上了桌,别说,闻着这味都把他自己的馋虫勾出来了。
“庄小姐,您看屋里躺着那位总不能就这么放着吧?”
等庄姜吃完最后一口,崔子凌试探着开了口,那人不好放在家里,可要是放在别的地方他也安不下心,毕竟这人的生死事关他大哥的存活。
庄姜撩了撩眼皮,掩口打了一个哈欠,一双水光润泽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哼着气道:“找一处阴宅把人搬进去就是了。”
那替死鬼是个好端端的大活人,就算被鬼缠身也不是说死就能死的,庄姜怕打草惊蛇,既不能叫崔家人把那人的命现在就结果了,也不能让他就这么耗着慢慢等死,所以她才叫崔子凌寻一处阴宅,以此来加速他的死亡。
“什么样的房子叫阴宅?”崔子凌是问,总觉得她口中的阴宅指的不会是墓地就是了。
庄姜懒得和他解释,只道:“死过人的房子。”她看了崔子凌一眼,微微一笑,流光溢彩的眸子弯成了月牙状:“死过的人越多越好,房子的阴气越重才能叫那人早登极乐世界。”
崔子凌明白了过来:“就是寻一个凶宅。”他在心里盘算起了港城的几个知名的凶宅。
庄姜微微点头:“不错,顶好要有一颗大槐树种在后院,若是没有,叫人去坟堆那挖一颗过来,在寻上几只黑色的野猫放进那宅子里养,记得断水断粮。”
崔子凌把庄姜的话在心里默念了一遍,牢牢的记在了心上。
崔子霈有些好奇,问道:“不是说黑猫是辟邪之物吗?”
庄姜侧头看了他一眼,懒洋洋的道:“黑猫通灵,身上的阴气最重。”她唇角勾了下,带着恶意的笑深深的看了崔子霈一眼:“你只知黑猫是辟邪之物,不曾听闻恶猫食人吗?”
庄姜一落,崔子霈整个人就打了一个哆嗦,被她的话吓得脸色煞白,惹得庄姜大笑出声。
她笑声又娇又脆,虽能听出讥诮的味道,但不能否认这笑声悦耳极了,偏偏她还没有一点收敛的意思,那双多情的媚眼像夹杂着冷风的刀似的刮在崔子霈的身上。
崔子霈不自觉缩了缩肩膀,他身子觉得冷,可心里却被勾得火热,他想,这女人生的可真美,一副红颜祸水的模样,他估摸着能让帝王不早朝的妖妃也就是如她这般模样了。
清咳一声,崔子霈见庄姜收回了目光,心里有那么点不是滋味,他不傻,自然知道庄姜瞧不上自己,他酸酸的想,这小妖精待老三可比待自己的态度要亲近多了。
崔子霈天生一副花花肠子,见到大美人就喜欢口花花,所以明知道庄姜来历不明,甚至还是一朵食人花,可心里也痒的不行,总想着要哄她对自己一笑,顶好能对他另眼相看。
“庄小姐,您看这房子是不是不好住了?我琢磨着等天亮了就找人过来搬家,您看看您喜欢什么样的房子?”崔子霈笑眯眯的问道,一双桃花眼飞在了庄姜的身上,还真有那么几分勾人的味道。
只可惜庄姜不受美色所迷,她自己这副皮囊就是顶顶美艳的,哪里还瞧得上别人呢!在庄姜的眼中,男色还不如两片熏火腿能让她开胃。
不过说道搬家,庄姜倒想起了一桩事,她脸色一沉,冷冷的看着崔子凌:“我的房子呢?”她这人最恨别人欺她骗她,虽然她这样厉害,可也不代表没有过这样的人,只是他们的下场都极为惨烈就是了。
崔子凌糊弄谁也不敢糊弄庄姜,不过眼下他却是不想和庄姜分开住,谁知道背后那人还有没有后手,若是能和她住在一处那是最保险不过的了。
“您的房子我已经叫人准备好了。”崔子凌说,也不敢寻个借口糊弄庄姜,他知道在她面前最好说实话,故而摆出一副伏低做小的姿态:“不过,庄小姐,您看眼下崔家这样的处境,我们是不是能搭个伙?这样我也能安点心,您身边也能有人服侍……”
庄姜轻轻抬手,打住了崔子凌的话头,微微一笑:“我明白你的意思,放心,崔家的事没了结之前我不会走。”当然,就算了结她也不会离开,毕竟找一个有钱有势还肯奉养的她的人是不易的。
崔子凌心放下了一半,便露出了笑来,问庄姜:“您看您喜欢什么样的房子?等天亮我们也好搬过去住。”
崔家自然是家大业大,就是在港城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也是不缺房子住的,便是搬家,也不用兴师动众,只要人过去,找人打扫一下房子就能住人了。
庄姜勾了勾唇角:“崔锦中原来住的哪个房子?”她来这个房子就找过崔锦中的魂魄,只可惜一无所获。
崔子凌舔了舔嘴唇,心里莫名的有些紧张,他不知道庄姜是怎么知道这个房子不是爷爷住过的老宅子。
“庄小姐想住那栋房子?”
庄姜点了点头,她自然是要去看看的,若是能找到崔锦中的魂魄,便要给他寻一个安身之所,她目光飘到了躺在对面沙发上半死不活的崔子沣身上,虽说眼下他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可能有个现成的容器倒也容不得她太过挑剔了。
这世上有钱能使鬼推磨,可见钱的重要性,不管是搬家还是搬人,不过一上午的时间崔子凌就办的妥妥当当,最紧要的是把他大哥安顿在了庙里,香火鼎盛,让他大哥好好受受烟火气。
庄姜这头却是不顺,心烦得很,这老宅子里她召了三次阴灵也没有找到一丝一毫崔锦中的残魂,可见这人是早下去投胎了,庄姜心下幽幽一叹,不免有些感慨,这世上认识她的人又少了一个。
崔子霈陪在庄姜身边,细说起来他可比崔子凌要更为体贴,极懂得什么是温柔小意,服侍着庄姜也是面面俱到,想着庄姜初来乍到,便要带她在港城好好逛上一圈,也一显他崔二少的优点。
庄姜是喜欢享受的,听崔子霈说的让人向往,转瞬就把关于崔锦中的那点感慨抛在了脑后,小手一伸,像个老佛爷一样被崔子霈搀扶起来,款款的扭着小腰就跟着崔子霈出了门。
崔子霈也是个享受派,又最善揣摩女人的心思,名贵的首饰,漂亮的衣裳,只要庄姜多瞧一眼他都眼也不眨的买下,钱不是他挣的,他就不知道什么叫心疼。
庄姜也算是开了眼界,不过她这人最善装模作样,不肯露出一点吃惊之色,免得叫人以为她是土包子,她这做派瞧在崔子霈眼中便觉得她荣辱不惊,心道,果然不愧是庄小姐,就是不凡。
庄姜喜欢旗袍,是因为在她最后的记忆中那是顶顶时髦漂亮的衣裳,只有最美的衣裳才能配得上她,如今和崔子霈出来走了这么一圈,眼界开了,对旗袍她是看不上眼了,她接受度高,很是明白那些小洋装的漂亮之处,故而大买特买,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要不是崔子霈劝着,她甚至还想去发廊烫一头漂亮的大波浪,就像画报上那些风情万种的女人一样。
这么小半天的功夫,庄姜已经从一个旧时美少女变成了一位摩登女郎,她穿着黑白条纹的连衣短裙,露出漂亮的锁骨,腰是腰,月匈是月匈,露在外面的四肢又白又细嫩,她又骚气,戴了一个花花绿绿发带,歪歪的绑在一侧打了一个蝴蝶结,显得俏皮又有风情。
崔子霈满目欣赏之色,他知道庄姜生的漂亮,说声倾国之色也不为过,却不想她还这样会打扮,时髦极了,她这样一打扮就像杂志封面上的美国明星一样,不过崔子霈觉得庄姜要比那些美国明星还要漂亮,那些美国女人可没有她这样纤秾合度的身段。
“庄小姐可真是美丽动人。”崔子霈赞美庄姜道,说的实心实意。
庄姜得意洋洋,含蓄的冲崔子霈一笑,她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崔子霈给她花了钱,又把她奉承的这样高兴,她自然是乐意赏他一个笑脸的。
崔子霈受宠若惊,甜言蜜语更是不要钱一样往外吐,逗着庄姜笑意盈盈。
她在镜子面前扭了又扭,就差把那小腰扭断,终于看出了不对劲的地方,她脚上这双鞋不好,她穿的是略圆头的小高跟,自然是和身上这件连衣裙不匹配的。
崔子霈见她秀眉微微一蹙,眼珠子一转,顿时心领神会,微微一笑,走到另一边的鞋架旁,眼睛一扫,就挑中了一双白色的尖头高跟船鞋,手指一勾就把鞋拎在了手上。
庄姜瞧见他拎在手里的鞋眼睛一亮,冲他微微一笑,走到脚凳前一坐,没等弯腰崔子霈已经一个健步上前为她服务。
她的脚生的也漂亮,小巧玲珑,配上她这样高挑的身材总让人忍不住担心这双小脚承受她这样的身高是不是有些勉强。
崔子霈半蹲着,一双手捧着她的脚,她脚背莹白如玉,脚掌软软绵绵,五个脚趾乖巧的并拢,脚趾肚圆嘟嘟粉嫩嫩,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崔子霈手不自觉的把玩着,简直是爱不释手,恨不得能含在口中细细啃咬,离得的近了,他甚至闻到一股和她身上一样的淡淡香气,让人心荡神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