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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人回到木屋后,大美已经把晚饭做得了。晚饭照例是面,扁豆焖面——院子里的扁豆熟了一大片,最近一直吃这个。
    木屋后面的院子种了许多菜,茄子扁豆辣椒丝瓜样样有,可程冬至觉得还是不太够,毕竟人多。等过些时再单独开一亩地专门用来种平时吃的菜,换着季收种,应付二十来人应该差不多了。老吃咸菜和干菜也不是个事儿嘛!
    累了一天,晚饭是难得的放松时间。大家一个个捧着海碗吸溜着面条,几个人还时不时啃一口蒜,吃得那叫一个香。
    吃着吃着,蔡鹏程的幺弟忽然提出了一个疑问:“鸟吃红薯苗苗吗?”
    大美挺奇怪:“你问这干啥?”
    “我今天去地里拔草,看到有几颗苗苗被啃了,是鸟吃的吗?”
    孩子的想法很简单,既不是人吃的,也不是圈里的猪跑出来吃的,那些被拘住的鸡鸭就更不可能了,这个角上其他活物就只有偶尔飞过的鸟了。总不会是海里的鱼吃的吧?
    大家疑惑不已,没听说过这种事儿啊。以前只听说过鸟吃谷子啥的,很少听说吃苗苗的!
    程冬至却意识到了什么,笑出了声:“在哪儿?吃完饭了你带我去瞅瞅!”
    吃完饭,大家提着玻璃罩子煤油灯去地里看幺弟所说的被啃的苗苗,果然有几个缺口,还有些粪便,看起来不太像是鸟类。可是,这个岛上还有别的活口吗?
    只有程冬至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乐得嘴都合不拢——看来,那些小东西是立稳住了!
    “阿则,我上次让你做的那两个套笼儿,你还记得放哪儿了吗?”
    “记得。”
    “等会儿拿过来放这儿。我们再走走,看看其他地方被啃了没。”
    转了一圈,还好目前只有刚刚那一块地方遭殃,其他的倒是没什么损失。阿则把两个套笼儿放在了粪便到苗的途径上,程冬至看了看,点点头:这手艺真不赖!
    次日清晨,一向爱睡个懒觉的程冬至破天荒的早起了,脸也来不及洗就冲到田那边去了。
    结果没让她失望,其中的一个套笼儿里套着一只肥肥的大野兔,还在蹬腿儿呢!
    程冬至高兴得跳了起来,她一把揪住野兔肥肥的长耳朵,得意地回木屋里去了!
    大家本来在吃早饭,看到这个肥野兔后惊了,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围了过来。
    “哪来的兔子?还是活的!!”
    “真肥,得有五六斤吧?”
    “不止,不止!”
    “咱们这儿啥时候有兔子了?不会是从对过那边钻来的吧?”
    大家既兴奋又疑惑,热火朝天地讨论着。
    程冬至嘿嘿笑,阿则也笑了。
    野兔子当然不是从对过钻来的,是程冬至从系统里掏出来放角上的。
    公公母母的差不多有两百来对,都正处于发.情.期,那还是是刚回暖开地下红薯苗之前的事儿,距离现在差不多半年了。当时她没和任何人声张,悄悄地把野兔放在木窝棚里,一个窝棚里一对。怕它们不适应,还特地在窝棚前放了盐块儿和饲料球。
    其实她这个行为是多此一举。野兔不比家兔,系统挑出来的是适应能力非常强的品种,没多久就彻底适应了这样一个天堂般的环境了。
    望天角对于野兔们来说,真的是天堂!
    草植肥美,食物充足水源也充足,气候适宜,更关键的是没有天敌,它们活得自自在在,想咋生就咋生!
    程冬至之所以选野兔,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看中了它们的繁衍能力。兔子是食物链最底端的生物,为了维持种族的延续就把技能点全点在了这一点上。之前程冬至曾经看过一个报道,某山区的野狼什么的被打尽了后,过了几年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出来不允许捕猎,野兔野鸡啥的都不行,这野兔顿时占山为王,没多久繁衍得整个山区都装不下了,尽往山下跑,那一**的兔浪别提多壮观了!
    在不准捕猎的前提下,那些野兔浪是天灾祸害,糟蹋农作物的克星,可在这个时候,它们在程冬至眼里那都是一串串的肉哇!
    角上这么大,野兔居然都摸到红薯地来了,这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它们的数目已经很可观了,可以先收一波了!
    蔡鹏程把兔子绑住称了一称,眉开眼笑的:“好家伙,居然有六斤半!”
    幺弟嚷嚷着要吃烧兔肉,程冬至把他的头摸了一摸:“才一只兔子,还不够咱们这么多人塞牙缝的!今天地里也没啥要紧的活儿,大家一起去抓兔子吧!记住只抓大的,别抓小的,得留根儿!”
    “好!!!”几乎所有人都兴高采烈,还有人鼓起掌吹起了口哨。
    吃过早饭后,大家分头到处去抓兔子了。
    由于事先没有做准备,也没什么像样的工具,大家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拿铁丝做套儿的,有拿铁锹挖陷阱的,宋二马最鬼机灵,他照着阿则做的套笼的样子做了几个简陋版套笼,乐颠颠地布置在了他认为最有可能的几个地方去了。
    看着大家这么有劲头,程冬至心里头也是高兴的。虽然饿不着冻不着,可角上的日子毕竟清苦无聊,能有这样一个娱乐活动让大家偶尔放松放松心情也不错。
    唯一没去的是阿则,程冬至问他为什么不去,他说有点累想休息一天。程冬至便没说什么,而是自己也跑出去抓兔子了。
    兔子的数量比程冬至想得还超标!
    都说野兔性机警,听到点儿风吹草动就躲起来,再加上毛色啥的很难辨认出来,理应不容易看到才是;可是,程冬至才走到一个水洼边儿的树下,就看到了两只肥肥的兔子一前一后的跑着过去了,她还以为自己眼花呢!
    兔子这么大胆,要么是无忧无虑日子过惯了,没有了危机意识,要么就是数量实在太多,想不蹦出来都难。无论哪个原因,程冬至都喜欢。
    趁着四下没人,程冬至偷偷拿出了作弊的工具,鬼鬼祟祟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指甲盖那么大的圆柱形物品来,用打火机点着了放在地上。这会儿草还是绿润绿润的,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不大,不过程冬至还是很注意地盯着,以防万一。
    这个是霍巴草与兔子粪做成的香棍,点燃后能散得很远,兔子闻了后会和喝了酒一样摇摇晃晃乱走,跑都跑不动,关键是还没啥毒性。
    果然,香棍点了没多久后,草丛和灌木丛里一阵骚动,一些灰色棕色的胖乎乎毛球开始动了起来,动作极其滑稽好笑。程冬至看得乐呵呵的:可算没白把这块儿的地弄得这么肥,草养的这么好,一个个都快胖成球了!
    最后,程冬至背了满满一筐子兔子回去,其他的兔子她没捡,装不下。就让它们在那里发疯吧,等时效过了就啥事儿都没有,各回各窝去了。
    今天大家都是满载而归!
    其他人没有像程冬至这么多的,可也都有所收获,毕竟角上的兔子已经有泛滥的趋势了,还傻乎乎的,特别好抓。
    距离开荤日还有好几天,可今天情况特殊,大美烧了一大锅香喷喷的红烧土豆兔肉,那叫一个筋道弹牙口齿留香啊!
    野兔的运动量很大,再加上其他种种环境原因,它们的肉比较偏瘦,没什么膘,所以口感很紧实。
    大家一边大嚼着兔肉,一边回想起程冬至自打来角上后一系列的奇怪举动,许许多多的事情串成一串,终于变成了一个他们所能理解的完整的构想——
    荒地这么大,二十来个人全部种了不现实,所以她就把主意动在了养殖上面!所以才会先铺土,再种草,后来还弄那么老些窝棚,敢情是在这儿等着大家呢!
    既然人手照例不过来,那么肯定是野物比较方便,自由放养就行。说到最合适的野物,那非野兔莫属哇!吃草没啥攻击性,能生,祸害庄稼也有限,想要防着它们办法多得是!
    这咋说的,都是一样的人,仗着一样的脑袋,咋就他们想不到这么疯的法子呢?
    程冬至见大家都吃得非常高兴,便再一次提醒大家:“虽然兔子多,咱们也稍微有个节制,不要一网打尽了,好歹多吃个几年。”
    宋二马一边嚼一边口齿不清地笑:“大姐,一听你这话就知道你肯定没看到今儿那壮景!老天爷啊,不知道多少只兔子!说句不好听的,咱们就算天天吃也吃不绝,放心吧!”
    程冬至笑:“你们就顾着自个儿吃,不带点儿回去给家里人吗?我做好打算了,等这一次的红薯收了,咱们就留一点尝个味儿,其他的全都平分让你们和兔子一块儿带回家去。来这角上也快一年半了吧,家里人也该去看看了。”
    除了蔡鹏程是全家都来了角上,其他人都是有亲人在外头惦念着的。听到程冬至这话,他们一个个都惊了,连兔肉都忘记吃了。
    虽然从一开始就模模糊糊知道这个地方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请假比较容易,可他们怎么都没想到还有轮到自己的这一天。不是程冬至不让,是他们自个儿就没往这方面想!
    还能这样?吃饱了带回家去?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考试较忙,明日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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