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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五十章

    大庆朝开朝时曾出了一件大事。
    有几位太医共同编撰了一部书,说之所以女子生产时死人的事件频发,以及婴儿夭折太多,乃是孕妇年岁太小的缘故。试想,她们自己的身子骨尚且长成,又如何能经得住孕育之苦?又列举了好些二十多岁的女子顺利生产的案例,果然对比十分鲜明,后来竟惊动了太后。
    到底是女人最体谅女人,太后与皇后带领后宫妃嫔和那些已经出嫁的公主联名上书皇帝,皇帝也颇为震动,虽没明着下旨,但打从那会儿起,皇家的公主们便纷纷晚嫁,再然后这股浪潮便席卷到京中一干皇亲国戚门上,并迅速朝外蔓延。
    时至今日,哪怕是寻常百姓家里,也大多会把女孩儿留到十六七岁才开始议亲。若是富贵人家,即便提前定亲,也必然找出许多由头百般拖延婚期,以彰显自家富贵,家庭和睦,并不急于减轻负担等等。越是繁华的省城、州府,好人家的女孩儿们十九、二十岁才出门子的多着呢!
    如今江家虽然有些穷,胡乱攀比不得,但一来江志对这个女儿确实颇为疼惜,二来也爱惜脸面,自然不愿意在这上头叫人说三道四。更兼胭脂长得如花似玉,又读书识字,并不愁嫁,故而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隋氏似乎早就猜到他的反应,笑道:“你们爷们儿总是这般粗心!话是这么说,可你也不想想,一家有女百家求,男孩儿也是一般无二的。若是谁家的儿郎出色,自然也都是巴巴儿看着的,抢手的很呐!晚了可就给人家的闺女抢走了!”
    江志一门心思读书科举,何曾想过这些零七碎八的事儿,当即听住了,思索片刻,点头,“有理。”
    见他这般,隋氏越发得意,又道:“胭脂如今是略小了些,可正所谓先下手为强,她又这般出挑,咱们当然更要提早挑选一番。若有合适的,就先定亲通个气儿,咱们也安心不是?”
    江志对这些是真的一窍不通,听后便觉得很有道理,也起了点兴致:“那你心中可有合适的人选?”
    “倒是有两个,均是身家丰厚,嫁过去一准儿不吃苦,只怕她不愿意。”隋氏心中大喜,面上却故意摆出一副为难的样子。
    “你既好心寻摸,为何不愿?”江志疑惑道,旋即便猜到了,“可是家里没读过书?”
    江家祖上曾出过举人,江志的父亲也是秀才,自然也希望儿女婚事门当户对,放到胭脂这儿,便是愿意跟读书人结亲的。
    若说不愿意,估计就是这个了。
    隋氏微不可闻的嗯了声,江志的脸上就有些不大好看,明显迟疑了。
    穷富倒不要紧,唯独这没读过书……可如何使得?
    自家闺女虽说是女儿身,可自小也是笔墨纸砚堆儿里长大的,家中藏书俱都倒背如流,如何能委身下嫁给目不识丁的乡野村夫?
    不可不可,万万不可。
    见他这样,隋氏暗自恨得牙痒痒,想了一回,又改口道:“我也不过是妇人之见,做不得数,到底还是老爷你定的。其实,早前儿我便听村里的人说了,胭脂大约同镇上的一个书生有些眉目。”
    江志最喜读书人,一听面色就和缓三分,果然透出些喜色。
    不过还没等他高兴,就听隋氏话锋一转,“只是我又听说,那书生如今跟着一个守寡的姑母居住,而那姑母也不是省心的,很瞧不上咱们家,有相看别家的意思呢。你也知道,胭脂素来不大瞧得上我,我有心提醒,却又不好开口。”
    “岂有此理!”江志果然大怒,骂完之后又追问道,“你说的可是真的?”
    嫌贫爱富岂是读书人的本分?
    “千真万确!”隋氏指天发誓。
    她是不怕江志出去找人对峙的,一来打死他都做不出这样“失身份”的事儿;二来她说的七分真、三分假,便是对峙也不怕的。
    江志自顾自的生了一肚子气,不过还是不死心,“你且先不要声张,流言未必是真,等等再说。”
    乡间人最是嘴碎,又爱瞎编乱造,嫉妒旁人而胡乱诽谤也是有的……
    隋氏也不反驳,只是笑眯眯的点点头,又柔弱无骨的往他身上蹭了蹭,伸出一截近来保养得越发白嫩的指头往他胸膛上画圈子,声音越发娇媚的能滴出水来,“好,都听当家的。”
    江志几乎立刻就呼吸急促起来,身下有些个蠢蠢欲动,可又想到白日宣淫不可取,连忙默念几遍圣人言,丢下一句“我去读书”便落荒而逃。
    隋氏笑着目送他出去,等门帘子一放下来,就拢着头发阴笑一声,朝着西屋啐了一口。
    哼!
    她哪里那么好心!自然是将原配留下的一儿一女恨到了骨子里!
    大女儿小小年纪就长得一副狐媚妖冶的样子,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勾魂儿,又是个牙尖嘴利的,自己每每跟她斗法便是个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着实累得慌。若是再叫她嫁个如意郎君得了势,岂不是心腹大患?
    那小兔崽子胭虎更不必说,也不知他娘怀他的时候吃了什么熊心豹胆,生的畜生一样的野力气,简直套一副爬犁就能耕地了!瞪起眼睛来吓死个人。
    若不是自己想法儿挑拨着,叫他自离家门,哪儿能有如今的逍遥日子?
    眼下她怀了胎,来年春天就要生了,若不赶紧把这个死丫头片子撵出去,谁知道来日会不会生什么变故?
    想嫁读书人挣凤冠霞帔,做什么官太太?做梦去吧!
    隋氏飞快的在心中盘算下计划,又想着那书生和他姑母的作为,恨不得仰天大笑几句天助我也,登时腰不酸腿不疼,不管酸甜的包了些点心、瓜子,去门口外面晒日头去了。
    胭脂还不知道隋氏又在背后算计自己,背着柴框一路疾走,刚一进门就见隋氏站在院里晒日头。
    “呦,胭脂回来了?可累坏了吧?快歇一歇。”
    说着,她的眼睛还不住的往胭脂背后的大竹筐里瞅,生怕藏了什么宝贝。
    胭脂不搭腔,只是当着她的面将那满满一筐的柴火倒入柴堆里,看也不看正传出读书声的房间,略拍打了一下身上就回屋去了。
    这隋氏满心满眼想的看的左右就那么点儿事儿,若同她一般见识,当真犯不上。
    便是逞得嘴上一时之快又如何?能吃还是能穿,能当做安身立命的本钱么?都不能!那还斗个什么劲?
    这么胡思乱想着,胭脂就已经浑身是劲,眼中也满满的都是希望。
    她甚至有心思哼一点小时候娘亲唱给自己的小曲儿,打扫干净炕席,又铺了一块事先用开水烫过的细密白棉布,将带回来的茉莉粉倒了出来。
    茉莉粉听着简单,好像剖出粉来就完成了,可实际操作起来十分繁琐。
    头一个,它自带潮气,又香的很,稍不留神就又是发霉又是生虫的,不要说往脸上扑,放都放不住。
    胭脂先用特制的小筛子筛了两遍,将花粉隔着窗户纸放到日头下晒干,然后再筛两遍。
    完了之后,她还要从随处可见的月季花中挑选花型完整、色泽艳丽的紫色、大红和黄色花朵,清洗干净后拧出汁子,调成合适的颜色配到茉莉粉里头去,照先前的方法晒干。
    从头到尾千万并不敢直接晒阳光,也不能为了省事拿火烘干,不然不光会变色,失去原本的光彩,而且粉质也会变得粗糙,不够细腻。
    等这一步完了,还要再筛两遍,这才细腻无匹。
    而到这个时候,原本洁白如雪的茉莉粉已经被染上了深深浅浅的颜色,筛动的时候便好似下起了一场雪沫,间或散发出淡淡幽香,陡然变得艳丽旖旎起来。
    紫色仿佛天生透着一股妖娆,凭她再端庄的人,抹了这个颜色的粉,也会平添几分妩媚。
    大红最是端庄不过,不管是小家碧玉亦或大家闺秀,浓淡总相宜。
    粉色天然一分风流活泼,年轻的姑娘们搽了,越发显得青春年少活泼娇俏。
    胭脂水粉,大约本就寄托着女子对生活的美好希冀的吧,只这么看着,一颗心都忍不住跟着柔软起来。
    她事先订了一批约莫两寸粗细的矮小瓷罐,外头贴了写着颜色的红纸条,灌个八分满就用盖子压油纸盖好,再在外沿滴一圈蜡密封保存。
    瓷罐乃是细腻白瓷,弧度优美,色泽清新,端的好货,哪怕她一口气买了几十个,算下来还要六文一个呢。
    不过并没有白花的钱,因下了大力气包装,这茉莉粉便陡然间高贵起来似的,与外头摊贩上买的便宜货截然不同。精致的外表合着若有似无的淡淡幽香,拿在手里都十分体面,自用、送人都使得。
    忙活了几天的胭脂终于能痛痛快快的松口气,脸上绽放出一抹笑意。
    正乐呵着,忽听到外头窗户底下几下刻意放轻了的脚步声,细看去,隐约还有一个弓腰缩背的黑影。
    胭脂不动声色的将那些茉莉粉用油布盖起来,再在上头盖了一床被子,然后故意扬声道:“哎呦,这么多!”
    那人影果然又凑近了些。
    胭脂忍笑,忽然猛地推开了窗户!
    只听“哎呀”一声,那朝外开的窗扇结结实实磕在偷听者的额头上,砰一声沉重闷响,胭脂听得都牙酸。
    她一脸惊讶的探出头去,看着外面疼的脸都扭曲了的隋氏,“呦,是我不小心,刚还说屋里怎的这样多蚂蚁,要开窗扫扫呢。只是……青天白日的,您怎么趴在我窗户根儿底下?”
    乡间家具俱是就地取材,将木料简单加工后直接使用的,这一扇窗子少说也得六七斤,可有的受了。
    “什么叫我趴在你窗户根儿底下!”隋氏顿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脚来,“不过是才刚做活掉了钗子,这才满地找找!”
    胭脂长长的哦了声,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一双大眼仿佛在说我什么都知道。
    隋氏被她看得心里头直发虚,又胡乱往她屋里看了会儿,见确实什么蛛丝马迹都找不到,这才气鼓鼓的走了。
    胭脂忍不住扑哧一声,满是愉悦的道:“您可当心呀,别再掉了什么。”
    隋氏的背影一僵,脚下打了个趔趄,走的更快了。
    晚间江志一脸惊愕的问她额头上怎么破了这样大一块油皮,又红又肿怪吓人的,隋氏实在说不出“我去偷看你闺女,不曾想给那小娘皮算计”的不要脸的话,只得打碎牙往肚子里咽,含含糊糊的说自己不小心摔的,只把胭脂笑个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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