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陈家鹏的优点
我对富二代的态度向来是没什么好感的,因为他们往往比较自我,就比如刚才陈家鹏在我打电话的时候突然拍我,直接导致我的手机被摔坏了,要是换成别人,肯定不会这么做的,就算要恶作剧也是有限度的。要不是看在陈老爷子的面子上,我都不想搭理他。
“不让你开车也是为你好,你还是先把伤养好再说别的吧。”略微犹豫一下,我又说:“你还没吃饭吧,买完手机我带你吃饭。”
陈家鹏点头,“好,我刚好也饿了。”
让陈家鹏坐到副驾,我开车去最近的商场,里面有各种品牌手机*店。我打算买一台小米MIX3,配置很不错,价钱也可以接受。陈家鹏找了一把椅子坐下,跟店里的妹子有说有笑,倒也没有过来给我提什么指导性意见。
几分钟后选好手机准备交钱,店员妹子却告诉我已经有人付过钱了,还指了指坐在旁边的陈家鹏,“就是这位先生刚才付的。”
我有些惊讶,“陈家鹏,我买手机,你掏什么钱?”
陈家鹏笑道:“刚才是我把你的手机给弄坏了,当然要赔你一个,有问题吗?”
我看了看碎屏的旧手机,用了很久了,就算屏幕不碎也不值几百块钱,再看看新的小米手机,突然就觉得我占了一个大便宜。
“不行,我那个旧手机不值钱,再说,我也没让你赔。”我拿出银行卡递给店员妹子,“把他的钱退出来,刷这个卡。”
“不好意思,先生,已经入进去的销售是退不出来的,要不您把钱给了那位先生?”
陈家鹏不等我说话就先表态,“不可能的!我花出去的钱从来没有退回来的。你要是不想要这个手机就扔了、摔了、送人都行,反正我是不会要的。走了,我都饿的,说好了你要请我吃饭的。”
我顿时无语,不过转念一想,一个能开得起路虎揽胜的人,还会在乎三千多的手机吗?对他来说就是毛毛雨,想到这里我就平衡了,不要白不要,反正他也不差这点。
心安理得地换上手机卡,给罗瑾萱打电话说明一下情况,罗瑾萱对于陈家鹏的突然到来也很惊讶,不过她总觉得陈家鹏来找我没准是抱有什么目的,我不禁有些失笑,陈家鹏一个富二代会图谋我什么?随便买一辆车的钱就足够开一家公司了,就我这种穷人,还不值得他惦记。
安慰罗瑾萱几句之后挂了电话,陈家鹏凑上来,“你女朋友是不是在背后说我坏话了?”
我瞥了他一眼,“就你?还不至于!想吃什么?我正宗安徽料理怎么样?”
“安徽料理?”陈家鹏不解,“好像没有这个菜系吧?”
我随手指了指路边的安徽板面摊,“呐!正宗安徽板面,没吃过吧?”
我的本意就是逗他玩玩,本以为他这样的富二代对吃喝一定很讲究,不一定要吃多金贵的东西吧,至少也不能在路边吃吧,没想到他竟然真的朝板面摊走过去,“没吃过,走,尝尝!”
“别!开个玩笑。”我急忙拉住他。我现在都很少在地摊上吃东西,不是因为便宜、掉价什么的,而是因为地摊的东西卫生条件太差,而且食材什么的多半存在问题,可能会影响身体健康,所以自从经济条件允许之后,我就再也没在地摊上吃过东西。
陈家鹏却不依不饶,“我觉得挺好啊,长这么大没吃过这东西,这次我还真得尝尝。”
我只好换个说词,“这里的东西不卫生,吃了对身体没好处,而且你的伤口还没恢复,不能随便吃这些东西。”
“偶尔吃一次也没事,我就尝尝鲜。”
说话的工夫,陈家鹏已经到了板面摊上,“老板,两碗面。”
我急忙说:“一碗就行。”
“你不吃?”陈家鹏看着我。
我摇头,“你先尝尝,等下我带你吃别的。”
陈家鹏切了一声表示不屑,随便找个位子坐下,很快一碗热气腾腾的板面端了上来,上面飘了一层辣椒油还有几颗牛肉粒。
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陈家鹏用筷子挑起一根面条放进嘴里,还没嚼两下突然就张开嘴不住地吸气,“哈——好辣!咳咳!都快呛到我了。还有,这面条怎么这么硬?好像没煮熟一样。”
“硬就对了。”我呵呵一笑,指了指他碗里的青菜,“你看那个青菜,根上是不是还带着黑泥?他们煮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洗,随便切两刀就扔进来了。还有上面这一层辣椒油,那可真有点年头了,估计他们一年半载都不换一次的。”
陈家鹏脸色突然变得很精彩,一把丢下筷子,“你不早说?”
“我劝过你了啊,是你非要来的。”我表示很无辜,“再说了,你看别人,吃的不是挺好的?”
陈家鹏把碗推过来,“你吃。”
“我不吃。”我很干脆地拒绝了。
陈家鹏:“……”
十几分钟后我带着陈家鹏来到一家餐厅正正经经地吃了一顿饭,吃饭的时候我发现陈家鹏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不挑食,只要食材干净卫生,做出来的东西不是特别难吃,他都能接受,没有富二代的架子。
“吃完饭我就该上班了,你腿不方便,没什么事就赶紧回去吧,别让陈老爷子着急。”
陈家鹏用纸巾擦擦嘴,“我不回去!一回去他肯定又让我躺在床上休息,能把我给闷死。你该上班上班,不用管我,我随便找个地方玩会就行。”
“就你这样,还能去哪玩?”我指了指他的拐杖,“我们公司有餐厅,下午一般没有人,要不你去餐厅歇会?等我下班给你找一家酒店你先住下?”
陈家鹏想了想,“也行,反正我也没事。”
对于陈家鹏,我并没有特别上心,把他安顿到餐厅,记下他的手机号就走了,心里还盘算着要不要联系一下陈老爷子把陈家鹏送回去,毕竟他的腿不方便,我总不能去哪都带着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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