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节

    “这一辈子,我都没有认真谈过一场恋爱,要么在欺骗男人,要么,被男人欺骗,唐风,你会嫌弃我吗,”老板娘盯着我,很认真地询问道,
    “我不会嫌弃你,”
    我想都不想,脱口而出,
    说句心里话,我确实不嫌弃老板娘,她所做着一切,都是生活所迫,
    我觉得她比起许多人都好了很多,
    “唐风,你可以亲我一下吗,就一下,”老板娘如同渴望的孩子,她盯着我,带着几分期待,
    “可以,”
    我不带有任何的欲望,轻轻地低下了头,
    亲到了老板娘的嘴上,淡淡的,似乎有些芳香的味道,
    两滴泪水从老板娘眼角处同时滑落而过,我心沉了,
    呼吸,老板娘已经没有了呼吸,但是在她走的哪一刻,老板娘脸上却带着几分笑,
    我打开了卧室的门,红云正静静地坐在客厅,
    “其实,老板娘在刚刚病倒的时候,她就想见你了,但是,她始终没有说出来,如果我知道她想见的人是你,我就算是绑也会把你绑过来,”红云看着我,似乎在生我的气,
    “如果我说,我和老板娘之间,并没有太深的关系,你信吗,”
    我能听出红云对我的责备,不过,我也觉得很无辜,
    毕竟,认识的女人中,恐怕和老板娘的关系是最淡的,
    “我信,”红云的回答让我有些无语,
    当然,不管怎么说,老板娘的死,让我心沉甸甸的,始终无法高兴起来,
    老板娘很年轻,她的突然离去,让我感觉到了生命的短暂和脆弱,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尊,我再次想到了这句话,
    或许,有些事情该果断的时候,绝对不能拖泥带水,
    这也让我本能地想到了小白,想到了她肚子里面的宝宝,
    因为我比较惧怕小白,所以,很多时候,我宁愿躲着她,也不愿意和她见面,
    但是,自从我和她发生了关系,她肚子怀有我的孩子之后,我为什么还要躲避,
    不管小白是怎样认为的,至少,我自己做的不够好,
    小白平时大大咧咧的,仿佛打不死的小强,只不过,今天躺在这里的是老板娘,如果是小白的话,那么,我该有多后悔,
    忽然,我似乎明白了一些生命的真谛,
    人活着,那就是尽量少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生命只有一次,我要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
    我走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给小白拨打了电话,
    我心里已经想好了,我会对小白说出心里话,当然第一句肯定是:小白,我想你了,
    “小白,,,,,,”
    “马勒戈壁的,老娘正在泡妞,少打搅我,”奶奶的,电话刚刚接通,那边传来一阵吵嚷的声音,接着,根本不给我继续说话的机会,小白这娘们直接挂断了电话,
    看着手机,我想当无语,
    人比人,气死人,如果小白性格有老板娘一半好的话,那么,我同样会觉得很幸福,
    怀孕了,还在泡妞,
    小白这种做法,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算了,有时间去招惹小白,还不如花时间在苏南她们身上,至少,从她们的身上,我能体会到什么叫激情四射,什么叫美丽动人,
    老板娘的死,也告诉了我,不要随随便便沾花惹草,因为每采一朵花,就多沾了一分因果,那都是要还的,
    老板娘的后事都是由我来料理的,
    而老板娘的遗言很简单,她是孤儿,她死后所有财产都由=我来支配,
    我不在乎那点钱,自然不会占为己有,我想到了孤儿院,
    是的,老板娘是孤儿,而孤儿院是做善事的地方,所以,我决定把钱全部捐给孤儿院,
    只是到老板娘死后,我心中依旧有一个巨大的疑问,
    她前前后后的资产,总共也达到了三百多万,多少也算个中产阶级,那么,她为什么不换个好的地方住,
    还有就是,当初她为什么要拼命赚钱,甚至有些不择手段,
    偌大的张港市竟然连家像样的孤儿院都没有,据说,孤儿都是送到苏市一家孤儿院的,
    而那家孤儿院正是上次蓝月去的,
    为了避免中途出现什么波折,我亲自去了苏市一趟,把钱亲手送到了院长的手上,
    “这么多,”
    院长接过支票的时候,倒吸一口冷气,
    “院长,这份钱,是我一位朋友捐的,她是个孤儿,她的遗愿就是希望天底下所有的孤儿都能幸福,”我给了院长一张老板娘的照片,
    并非要院长将蓝月供奉起来,只是希望院长能念叨她的好,那就足够了,
    “呵呵—呵呵,唐风,真巧啊,”
    院长一直把我送到了孤儿院外面,我准备离开的时候,迎头就看到了一辆大卡车,
    “蓝月,”
    看到这张熟悉的脸,我有些头疼,
    在我认识的女人中,蓝月的性格和小白极为相似,都是大大咧咧,无法无天的主,
    唯独区别就是小白喜欢女人,而蓝月似乎没这方面的嗜好,
    “巧个屁,”
    我懒洋洋地回了一句,屁股一撅,就知道拉什么屎,
    果然,蓝月从卡车上跳了下来,笑眯眯地说道:“唐风,帮我把这些东西全部搬进去,”
    卡车上,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不过都是七八成新,也不知这死丫头从哪里淘来的,
    “小豆子,你还赖在车上干什么,赶快下来搭把手,”真没想到,卡车后面还有一个人,只是,对方似乎不怎么愿意下来,所以,蓝月才大大咧咧地催促道,
    “原来是她,”
    看到那个所谓的小豆子忸怩地从卡车上下来之后,我一阵无语,
    对方不是别人,正是上次在艺术院校厕所内见到的那个女孩,
    瞧瞧她的眼神,看到我跟看到土匪没多大区别,似乎有些躲闪,有些怕怕的,
    “小豆子,你不会认识唐风吧,”蓝月嗅觉不是一般的灵敏,她狐疑地扫了我们两人一眼,
    “不认识,”我和小豆子异口同声否决,
    “不认识就不认识,紧张什么,好啦,赶快搬东西,”蓝月摇了摇头,她也没想那么多,
    所谓搬东西,那也是有讲究的,说白了,一些小东西,比较轻的东西,都是由蓝月和小豆子搬,一些重的东西,都是我一个人来扛,此时,我就是一个标准的苦力,
    “小月,他是你男朋友吗,”
    乘着蓝月去喝水的机会,院长走到了蓝月身边,微笑地询问道,
    “男朋友,就他那怂样,算了吧,送给我,我也不要,”蓝月撇了撇小嘴,
    “傻孩子,他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就在刚才,他捐给咱们孤儿院四百万,”院长用手拍了拍蓝月的小脑袋,
    事实上,蓝月自小就是在孤儿院长大,和孤儿院有深厚的感情,更是把院长当妈妈一样看待,
    所以,院长才会向蓝月透露这些消息,说白了,也是希望蓝月能够幸福,
    一个能捐出三百多万的男人,就算是差,又能差到哪里去,
    蓝月傻了眼,三百多万,这是什么概念,
    她自小就把孤儿院视作自己的家,唐风给三百多万,就相当于给自己家三百多万没区别,
    她忽然有些羡慕陈冰了,能够拥有唐风这样的男朋友似乎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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