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了

    沈十三一走就是七八天,算算时间,没几日,他就该回来了。
    江柔开始着手收拾娘仨的东西。
    她估计在他们不会在项城呆太久,盛京已经开始有动作了,这一路上,回去至少也要走上一两个月,皇帝大概也只能支撑这么久,再拖,这天下就真的要改姓郭了。
    有很大的可能,大军折返项城那天,就是启程回京之日。
    那样的话,也没有几天了,先把衣服打包收起来,沈十三还有很多双靴子。
    他很费鞋,明明是又精致又结实的靴子,穿在他脚上,基本上要不了一个来月就磨破了。
    沈战怎么可能穿破鞋?
    成亲这么些年来,江柔不知道给他做过了多少双鞋子,对他脚的码子掌握得透透的。
    沈十三已经穿不惯其他人做的鞋了。
    原先家里有绣娘,他也没觉得绣娘做的鞋子就怎么不好了,可是近几年,他只要上脚,就知道脚上的鞋子到底是绣娘做的还是江柔做的。
    他不是很挑的人,但这几年越来越讲究,差点儿没让家里的绣娘下岗。
    江柔每天也没有什么事好做,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无聊的时候,刚好也有些事做打发时间。
    她把该收拾的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了,着侍女去问了沈问和沈思在哪里,得知哥哥正在陪妹妹玩儿泥巴,也就没去打扰她们。
    要说这个沈思,是真的很接地气了。
    沈家什么玩意儿没有?可什么东西贵,她反倒没有兴趣,她更喜欢跟一般人家的小孩儿一样,玩儿泥巴,过家家,偶尔去城外摸个鱼,完全跟小时候的江柔一模一样。
    江柔也没有觉得不干净什么的。
    孩子的天性嘛,她小时候也这样玩儿,一样平平安安的长大了。
    江柔把该打包的东西提前打包好之后,让人往院子里面搬了张椅子,端了针线篮子坐到外面去。
    今天的太阳不错,不算太烈,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光线也不刺眼,江柔的箭伤已经好得差不多,只要不剧烈运动,应该是没有大碍了,她把纳了一半的鞋底拿出来,就着太阳光一针一线的缝了起来。
    一针一线,都无比仔细,那认着的模样,不像是在纳鞋底,像是一个在虔诚祷告的信徒。
    信徒,怎么又不是呢?
    沈战,她的信仰。
    不知不觉,竟然微微的笑了出来。
    暗处的那人看着阳光打在女人的脸上,从侧面,几乎都能看到她脸上细细浅浅的绒毛。
    呵,笑吧,趁现在还能笑,尽情的笑吧,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江柔丝毫没有察觉潜伏在暗处的危险,仍然将满腔的心意,寄托在每一针每一线上。
    在另一边院子里,两个小小的身子蹲着。
    “二哥哥,这个是蛐蛐儿吗?”
    “是蛐蛐儿。”
    “你帮我拿个盖子来抓住它,我想要。”
    “行的,你就在这里等着我,把蛐蛐儿看好,我马上就回来。”
    “快去快去!”
    在沈思的一声声催促下,沈问掉头就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用个什么东西装呢?
    这里不是盛京,没有专门装蛐蛐儿的盅,现在去找,也太难等了。
    沈问想了想,跑进自己的房间里面,随手泼掉了茶杯里面没喝完的余茶,就往回跑。
    而她走后,沈思一个人蹲在原地,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只体型硕大的蛐蛐儿,生怕一眨眼,它就跑了。
    这么大个儿的蛐蛐儿,吃膨胀剂长大的吧?
    她不敢擅自伸手去抓,她的动作慢,很容易惊动了它,二哥哥动作倒是快,就是很容易把它捏死,还是等着二哥哥拿个盖子来装比较好。
    “小姐在干什么呢?”她正全神贯注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道声音。
    听这语气,不是下人就是士兵,沈思没有抬头,仍然是直勾勾的盯着地上,说话的声音超级轻,“你说话声音小点儿,别给我把蛐蛐儿吓走了!”
    那人说:“小姐想抓这只蛐蛐儿?我帮你好不好啊?”
    沈思的一双小手在蛐蛐儿周围框出了一个圈儿,以防它真的跳走了,“不用,二哥哥回去拿盖子了,马上就回来,我要二哥哥帮我抓。”
    那人闻言,警惕的抬头将周围环视了一圈儿,却没看到沈问的影子。
    沈问年纪虽然小,但沈战在培养他上下了大功夫,小小年纪,寻常一两个成年人已经不能够将他奈何了。
    他虽然有把握,但这孩子鬼精,身手也敏捷,要是他在这里,肯定会闹出很一番动静,惊动了人,他就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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