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3是这小子
姜朝在交稿后的第一个周末收到了高中同学的微信,请她参加婚礼,即使他们在上学时交情泛泛,毕业之后几乎已无往来,仅限朋友圈偶尔的点赞之交。姜朝看了看对方结婚的日期,最终回复道:【恭喜恭喜!但我那个时候不在上海,参加不了,可惜了】
她很明白共沐爱河的新婚夫妇希望全世界见证他们幸福的那颗心,可作为一个已然交集仅限于朋友圈照片的旧同学,让姜朝看着完全陌生的新郎和也挺陌生的新娘,由衷为他们鼓掌,衷心祝福他们白头偕老,她有点为难。
姜朝参加了不少关系要好的朋友同学的婚礼,也当过伴娘。虽自己还未动这个念头,但其中经验门道没少被耳濡目染。能够在亲朋好友见证下举行婚礼,共享喜悦,固然是幸福的。可随着婚庆越来越成为一门利润颇高的生意,婚礼这场人生盛大的聚会变得越来越昂贵、繁琐、形式化,结婚亦然。
谈恋爱时只需得一股子爱慕,你侬我侬,到了结婚,反倒像谈起生意似的,细枝末节统统都是条款。房子谁家出?要不要加名字?婚后财政谁来管?婚礼什么时候办?要什么规格的?收的礼金怎么分摊?这些问题都还算事大问题,不算上真要装修新房怎么装修,地砖、窗帘、摆件……办婚礼什么布置,婚纱西服怎么选择……
零零总总,条条框框,还需得双方父母共同参与讨论,足足像一场多边会谈,谈崩的绝不在少数。从前一句嘴甜的俏皮话就能表达爱意,到了此刻,你房子不加我名字就是不爱我!婚礼不办在五星酒店就是不爱我!罪状名目繁多,光婚礼就砸了几十万下去,换得一晚上的“让我们共同见证这对新人的甜蜜”。
姜朝想起这些就觉得头疼,不过她觉得也有可能只是没有碰到让她愿意那么大费周章还想要嫁的人吧。毕竟那么多人愿意为了那一晚的聚光灯和欢聚时刻砸下重金,那想必有值得这番辛劳的原因,况且,也许正因为过程辛劳,投入了那么多,在以后的日子里,会更加珍惜彼此。大部分人恐怕都不想再从头经历一遍。
当然她认为自己最后也会和别人一样会结婚,会办差不多的婚礼,为了父母亲戚和那些年送出去的礼金。
从这样的层面上来说,姜朝伴随着年纪的增长,见到现实越来越显山露水,她对生活的热情在逐渐降低。
如果要有什么还能激发她的激情,那么写小说造梦是一个,等待那个还未出现的人是另一个。这两件事让她还能发挥“无限可能”的遐想,虽然后者也正在渐渐褪去梦幻的光芒。
姜朝摇了摇头,放下手机,觉得自己不能就一个婚礼邀请继续没完没了的感慨了。毕竟她还是二字开头的小年轻,不能给自己活成个凡事消极的中年人。这样给自己洗了两遍脑,姜朝重新点开word文档写起充满阳光活力的故事来。
周末的夜晚姜朝总是不会闲着的,长时间在家久坐不仅对身体不好,也无益于心理健康。更新写完,她就换了外出衣服,去参加顾桑搞的home趴。
顾桑可以说是行动力惊人,说要给姜朝牵线,这局说组就组了。一周前姜朝就给拉进了这个聚会群,顾桑还特意给她发了私信,要她密切注意群里那个微信名是Zhou的人,即姜朝夸得天花乱坠的高中男神。
姜朝很少见顾桑这么夸人,就真留意了这位陆洲。不过非对方好友,也看不了朋友圈,只有一张头像,还是侧脸。他在群里也不太主动挑起话题,就偶尔回复两个表情包。这些信息量显然不足以凑出姜朝内心的涟漪,倒确实吊起了她的胃口,要见见这到底何方神圣,莫不就是一张漂亮皮囊?
这天姜朝打扮得颇为精心。随着化妆技术的普及和美颜神器的诞生,女人都得以拥有了两张面孔。尤其年纪增长,胶原蛋白不再像以前那么充沛后,姜朝也必须承认自己转前妆后的区别,起码气色就大有提升。
初夏的上海已经有股子潮热,让人不怎么爽快,在外头走上几个街区刘海就能贴上额头。姜朝出门就打了个车,不久便到了聚会地点,静安寺一家高档KTV。打开包厢门,里头已然是布置好的,气球、烛光、短饮、软饮一应俱全。
顾桑作为东道主,眼观六路,第一时间喊道:“姜朝,快过来!”
姜朝到她身边坐下,见到坐在另一边的沈司,笑着打了招呼。
“这儿大半人你都认识啊,不怕生。人我可都是挑过的,来的妹子要不名花有主,单身的肯定没你靓。”顾桑冲她眨了眨眼,“你可好好把握,我的男神!”
姜朝哭笑不得:“没想到你搞得这么兴师动众。我压力可真大。”
“你别听顾桑瞎吹。”沈司在边上不满道:“陆洲算哪门子男神?不就多吃了几年洋饭,至于么?”
“眼红你兄弟啊?”
顾桑冲沈司扬下巴以示挑衅,被沈司冷笑回去。
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坊间争议最大的“男女纯友谊”。两人高三同班,之后念了同一所大学,一来二往成了好朋友。一起喝酒,互相调侃,互诉衷肠。周围的男女朋友去了又来来了又走,他们还是朋友。
他们之间是纯友谊吗?相信男女之间存在纯友谊的人觉得是,不相信的人觉得他们只要一天有来往,要么就是时候未到,要么就是时机已过。
姜朝始终抱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认识他们两个好些年数,不听他们斗嘴,就看他们对彼此偶尔投去的目光,她隐隐觉得,他们更倾向于“时候未到”。至于会不会到,就不好说了,毕竟谁知道老天会不会派来一个程咬金呢?
“所以这个陆洲和你是好兄弟?还真没听你提起过。”姜朝问。
“嗯,我们两个初中就认识了,一直上一个学校。不过陆洲高三就出国了,在美国呆了得有八年了吧,最近刚回来。”沈司说完,转向顾桑,“不是啊,顾桑,这么基础的情况你都不和姜朝讲清楚,这还叫介绍给人家,你也太随意了吧。”
“他们两个又不是上赶着要奔结婚,大家都是年轻人,再说你兄弟我闺蜜条件能不好?大家认识一下,看对眼了这些都是可以慢慢了解的嘛。”
沈司摇头:“姜朝,跟着顾桑你可自求多福。”
姜朝笑:“我看我们两个指不定谁更需要自求多福吧。”
人到得七七八八,就先开唱起来。麦霸就占着话筒和点唱机,不爱唱的就在一边玩骰子、打桌球、掷飞镖。顾桑有副好嗓子,唱歌的烟嗓一开腔就能把人给勾过去。姜朝和沈司就被成功勾/引,很投入地听她唱歌。
两首曲罢,顾桑被插歌让位,此时包厢门开,陆洲到了。
沈司最先看到他,冲他招了招手。姜朝抬眼望去,嗯,这可能是她见过的把一件普通黑色T恤穿得最帅气的男人,而这张帅气又带着阳光的脸她似乎有点眼熟。
“姜朝,陆洲。”沈司简单地做了介绍,顾桑这时也走到卡座这儿,和陆洲打了招呼,就在沈司的一边坐下,于是陆洲自然就坐到了姜朝的身边。
“陆男神,你可晚了呀,是不是得自罚一杯?”顾桑上来就挑事。
“可别给我戴高帽。”陆洲唇角勾起:“没想到车那么难叫嘛。”
嗓音温润好听,不粗哑亦不尖细。
“顾桑别上来就灌酒,注意斯文。”
沈司拦住,顾桑撇嘴:“我又不是不知道陆洲酒量,他在美国混那么多年,还不能喝?”
陆洲此刻笑开,明眸皓齿形容正合适,他说:“这杯不喝看来老同学不放过我,喝呗那就。”语罢,就拿了一杯短饮爽快喝下。
姜朝看着这笑容觉得颇为晃眼,随即脑子里有根弦搭上了,似乎找到了觉得这人眼熟的缘由。
这陆洲倒真挺是“留学子弟”的模样,要说这玩儿的事,可以说很拿手了。骰子游戏别管是吹牛皮还是□□,抑或是台球桌上一较高下,他和沈司这个玩咖都是不相上下。
既然说了是要介绍,四个人也心照不宣,顾桑和沈司组队,姜朝就和陆洲搭伙。在KTV里自然是不会聊什么人生理想诗词歌赋,大家不过是放松玩乐而已。陆洲算是爱开玩笑的类型,尤其和沈司熟稔的关系,不时会打趣一两句。
姜朝话不多,更多时候,她在观察陆洲。也许真的是写作的原因,姜朝越来越习惯于观察周围的人事,虽然并没让她能看人更准,但却能发现许多别人错过的细节。比如,陆洲在别人说话的时候总是会满眼真诚的看着对方,而在思考时则喜欢托腮,手指搭在唇上。
真是长了人畜无害的模样。姜朝撇了撇嘴,不过但凡外表越无害,内里可能越是另外一番模样。
“我先去个洗手间。”一局台球结束,沈司和顾桑靠着顾桑的黑八一杆进洞收了尾,姜朝本来就对台球意兴阑珊,正好借故出去透透气。
没料到刚从洗手间出来,便撞见站在墙边低头看手机的陆洲,他似乎也有所察觉,抬眼望向姜朝。
在洗手间门口的男女遇到可以说颇为尴尬,她总不能来一句:真巧,你也来如厕?所以只能报以礼貌微笑,然后打算顾自往回走。
正要从他眼前走过,忽听得他问:“你是不是常去Liquid?”
陆安的Liquid酒吧,被下药的男人,很下饭的,那个男人。
姜朝偏过头,对上他一双黑亮的眼睛。哈,还真是这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