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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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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队的房子大多都挨在一起,甚至很多都壁挨壁,一有点动静,大家都跑出来看热闹。
    只见小淑芳拉着她家二丫头蒋春叶在揍,蒋春叶一边哭一边求饶,小淑芳一边打一边骂,动作没有丝毫放水:“我是缺了你吃还是缺了你穿,要去吃人家的蚕蚕泡,生产队上那么多桑树结的蚕蚕泡不够你吃啊,非得去吃人家家里的,让你嘴馋,让你犯贱……”
    都是一个生产队上的人,哪能眼睁睁看着蒋春叶被揍,都上前拉的拉,安抚的安抚。
    就这么一会儿,大家也都了解了来龙去脉了。
    老林家的自留地里种着两棵桑树,这桑树和别的桑树自是不同,这是嫁接过的桑树,结的蚕蚕泡和其它桑树结的蚕蚕泡自是不同。蒋春叶和林家的林素美交好,便同林素美一起去摘那蚕蚕泡,蒋春花不敢自己去摘,老林家的陈冬梅可不是好惹的,生产队上的小孩,谁没打过那两棵蚕蚕泡的主意,被陈冬梅追着骂还没什么,关键是追到家里后会被爹妈一起揍,因此只有林素美自己动手了。
    那嫁接过又能结蚕蚕泡的桑树长得比一般桑树壮也高,林素美爬上去后,竟然摔了下来。
    这可把蒋春叶给吓着了,连小孩子都知道林素美是陈冬梅的心肝宝贝,林素美要有点什么事,可不是被追着骂那么简单。蒋春叶在喊了林素美好几声,林素美都不回应后,立即哭着跑回来叫人,蒋春叶是真怕了,万一林素美摔傻了,她一定会被打死,隔壁第八生产大队就有个小孩摔倒变成了傻子,他们还一起去看过热闹。
    生产队上有两个淑芳,一老一年轻,大家喊人时都称为大淑芳和小淑芳,具体姓什么倒没人记得了。小淑芳看到自己女儿哭得鼻涕眼泪一块流出来,还是个不解气,被人拉着还是给了女儿一脚:“哭哭哭,就知道哭,你和林素美能一样吗?她要有什么,你拿啥子去赔……”
    林家女儿金贵,整个林家四房也才两个女儿,个个都被当成宝,林海燕已经嫁人,还是嫁到了城里,整个林家就只剩下林素美一个女孩,当然被宠得厉害,就更别提林素美的大伯还是生产队的队长了。
    得罪了林家人,哪怕是得罪了生产队队长也没有啥大不了,但要是惹了林素美,那可就是灾祸了,哪怕陈冬梅不计较,林素美那十个哥哥能不计较?十个壮汉子,个顶个的做工十个公分,一起站你面前,吓都能吓死你。
    “小淑芳,你也别骂春叶了,先去看看小美人怎么了,要是没什么事,这不是自己吓自己吗?”
    “就是就是,先去看看小美。”
    “他们家那桑树长得是高大,但人站上去摘蚕蚕泡,也不过一两米,摔下来也没啥。”
    “这摔下来可不得了,第八生产队的那个不就是摔傻的啊!”
    “这能一样吗?人家是摔倒在石头上,把脑袋摔坏了。冬梅家那土里能有什么石头啊,都是些土,应该没啥事。”
    ……
    事不关己,可以高高挂起,小淑芳并没有被安慰到,生怕林素美出了事,以后在生产队上的日子不好过,向着林家的自留地跑去。
    林家自留地。
    林素美,不对,是宋姗正揉着头,乖乖的坐在土里,旁边散落着一些蚕蚕泡,也可以被称之为桑葚。她的头很晕,这感觉并不陌生,轻微的脑震荡,比起头晕,整个脑子更晕。
    刚才她好像看见蒋春叶了?蒋春叶还对她又喊又哭,她头太晕了,也说不出话来,主要是她和蒋春叶没什么来往,不知道说什么,蒋春叶那担忧忐忑的样子让她瘆得慌。
    这是在做梦吗?但做梦怎么就会做到蒋春叶?
    或许做梦不是为了遇到蒋春叶,而是想要品尝这嫁接过的桑树结出来的桑葚,当然了,她更喜欢称之为蚕蚕泡,有一种接地气的亲切。
    地上洒落着一些蚕蚕泡,她捡了一颗红得发紫的蚕蚕泡,放进嘴里,牙齿咀嚼,蚕蚕泡的新鲜和绝对的甜美瞬间充斥在她嘴里,她眯起眼睛,享受着这一刻的美好。
    蚕蚕泡在这地方随处可见,一些田埂上和荒草土里都被种了桑树,一到这个季节,就是孩子们最开心的日子,满山坡的寻找蚕蚕泡,拿着筐袋子装满,甚至连衣服口袋和帽子也装一些,蚕蚕泡一被压到,立即流出红色的汁液,因此孩子们回家总会被大人们吵闹衣服脏死了。
    这水果也是宋姗小时候吃得最多的水果。
    但嫁接过的桑树结出来的蚕蚕泡,显然不能和一般的蚕蚕泡相比了。实际上她也不懂这嫁接是什么意思,只知道生产队队长是个有本事的,学回来了这门技术,谁也没有当真,但他就是搞出来了,被嫁接过的桑树长出来的桑叶又大又青翠,长得也比其它桑树好,桑树低矮,采摘桑叶很方便,哪怕是小孩子也能采摘着桑叶。
    但那些桑树都不会结出蚕蚕泡,唯一嫁接过又能结出蚕蚕泡的就只有林家这自留地的这两棵桑树,被林家看得很紧,每年结的为数不多的蚕蚕泡,只有林素美才能够吃到,别人是想也不用多想。
    宋姗就常看到生产队上的小孩子眼馋的看着这两棵嫁接过的桑树,想知道这嫁接过的桑树结出来的蚕蚕泡有何不同,在他们眼中,这样的蚕蚕泡必然更为高级,因为嫁接过的桑树长出来的桑叶都更高级一些,因为没有品尝过,于是更想尝尝那是什么味。
    宋姗也想尝尝,路过时也会忍不住多看几眼,甚至暗自对比过,这高级蚕蚕泡面部有一点须须,形状比一般蚕蚕泡长一点,成熟得比一般蚕蚕泡晚一些。
    她突然想起来,自己是有机会尝到这高级蚕蚕泡的。
    在她背着背篓出门干活时,正好看到手捧着一把蚕蚕泡的林素美,她不由自主的看向林素美,眼睛都舍不得移开,直到林素美走到她的面前了。
    “你想尝尝吗?”林素美伸出手掌,上面放着一些蚕蚕泡,每一颗都新鲜清亮,色泽美好,能够想象它的美味。
    宋姗下意识的退后一步,忐忑不安的摇摇头,不敢抬头去看林素美。
    林素美收回手,耸耸肩,也没多想,径直离开了。
    宋姗回过头看了眼林素美的背影,林素美是个美人,美名远扬,在附近几个生产队里都小有名气,还同谢长萍几人形成了美女团,于是第九生产队除了富裕外,又有了出美人的美誉。站在林素美面前的宋姗,觉得自己就是卑微的泥土,林素美则是那美艳的鲜花,不需要别人提醒她们之间不同,一眼就明了,她甚至想要挖一个洞把自己藏起来,好像这样自己身上的补丁和平凡无奇的脸就不会在林素美身上干净整洁的衣服和精致漂亮的脸衬托之下更丑陋。
    宋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看的是林素美的脸,还是林素美身上穿的新衣服,还是林素美身上代表的一切,受尽宠爱,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是哥哥们关心逗弄的小妹妹。
    总而言之,她宋姗和林素美,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在她心中,这嫁接过的桑树结出来的蚕蚕泡就是那奢侈品,但这奢侈品,对林素美来说,不过如此,只是随意品尝的桑葚罢了,可以和小伙伴吐槽这蚕蚕泡和别的蚕蚕泡味道差不多,没什么特别的。
    如今她终于尝到了当年最想品尝的蚕蚕泡了。
    宋姗皱皱眉头,觉得自己有些无聊了,怎么会如此执念这蚕蚕泡?大概是在这所谓的家乡里,她找不出美好的怀念,唯一记挂的就是这蚕蚕泡?又或许是在她离开了云市后,才发现这蚕蚕泡并非随处都有,街上摆摊的水果店里,一点桑葚,价格斐然,于是让她想起了那个被她藏起来的家乡了。
    对三十六岁的宋姗来说,哪一种桑葚对她来说都已经没有意义了,她只想将三十岁前的人生连同那个家乡一同埋进记忆的土壤里,让它踏平,再也不去翻转,从此以后过上另一种平静的生活。
    至于为何会做这样一个梦,她还能够在梦中进行分析,大概是因为回定州办理户籍证明资料时,打探了一下当年的第九生产大队,如今的九山村,于是做了这么个关于第九生产大队的梦。
    宋姗整理着自己的梦,并算着醒来的时候天会不会就亮了,希望不要迟到,因为明天是她和陆宙拿证的日子。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风风火火的跑来了。
    “小美小美,你有没有怎么样?哪里受伤了?”
    林安几步就跑到宋姗的面前,把宋姗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见没有明显的伤,立即松了一口气:“小美,你哪里不舒服,说话啊?”
    宋姗愣愣的看着林安,这是陈婶的二儿子林安,林素美的亲二哥,她认得这个人,只是他怎么会叫自己小美?
    林安被吓到了,伸手摸摸宋姗的额头,没有发烧,松一口气,第八生产大队那个摔成傻子的人,听说变成傻子以前发过热。
    不管了,先把妹妹带回家再说。
    林安直接蹲下,把宋姗背在背上,一路快步回家,还不忘记安慰自己妹妹:“小美,你别怕,哪里不舒服就告诉哥哥,哥哥一定想办法医治你……”
    宋姗头没那么晕了,脑子却糊涂了,梦到蒋春叶是因为桑葚的缘故,但为何林安会出现在自己梦里呢?
    吃过饭,陈冬梅去蚕房那边看蚕,梁英则抱着孩子去照看猪,林建业父子三人则依旧跟着队长的脚步去开会,这会从去年开到现在,大家的想法从一开始的觉得林建国这人麻烦,到现在坚决跟着队长的脚步走了。
    要知道,这附近养蚕的可就只有第九生产大队而已,若不是林建国学会了嫁接桑树的技术,带回了蚕种,生产队里也不会多出这么个赚钱的活计,要知道,这可不像粮食那样要上公粮,卖出的钱,就是生产队上的平分,这蚕早就眼馋了不少生产队了。
    既然林建国觉得修路是必须做的事,那就干,就像当年开始养蚕那样干。
    实际上林建国天天拉着这些人开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必须把这事给落实下来,然后让人去每个生产队上游说,核实。从下个月开始,就要陆续连轴转的忙碌,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
    下个月底就要开始收获玉米,玉米收获回来后,还得脱籽,然后把土里的玉米杆全都收回来。玉米收拾妥当后,就得收获菜籽。然后是把玉米地里种下的红苕全都挖起来,然后翻土,又得种植土豆进去。等把土豆种进去后,又得开始收割稻谷了,那又是一番忙碌。
    所以农忙季节就是真的忙,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现在要是不把修路的事给落实下来,今年冬天就不能正式动工,又不知道得推到猴年马月了。
    ……
    宋姗今天也有任务,被安排进城去给林海燕送蚕蚕泡,她要去找林海燕,就少不了去林家大房去问问大婶有没有需要给林海燕带的东西。果然,易芳一听宋姗要进城,便拿出家里节约下来的一些食物给林海燕带去,易芳也是真心疼那个女儿,把家里好的都留给她,甚至还让带了十斤粮食。若不是见宋姗模样瘦瘦小小的,易芳大概还想让她多带点东西去。
    进城虽说并不难,也就两个多小时的路程,但对于很多农村妇女来说,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进城过,完全不知道城里是什么样子,说到进城,不是新奇和激动,而是害怕自己会走丢,因为这事发生过不止一次两次了。对她们来说,完全没有必要进城,反正在家都能自给自足,真要买东西,也可以去附近的集市,犯不着跑那么远进城去。
    而易芳若不是女儿嫁进了城里,大概也不会有机会进城去看看。
    就这样,宋姗背着一个小背篓出发了,背篓里塞得满满当当,一想到要走两个多小时,这再小的背篓也变得沉重起来。
    结果宋姗刚走出门不久,就被人给拦下了。
    “小美。”罗志帆走向她,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听说你从桑树上摔下来,把我吓得不行,幸好你没事。”
    宋姗退后了两步,眼神里带着抗拒。
    她可没有忘记,林素美最终是被这个男人所抛弃,一个人在这生产队里生孩子,然后孩子也没有保住。纵然林素美一生的悲剧是因为她自己不够踏实,品行也不端正,好逸恶劳了一点,可她人生之初的悲剧,就是由这个男人所引起,若是林素美遇到一个好男人,对方肯用心教林素美,林素美也不一定会有那样的结果。
    罗志帆愣了一下,若是以往,她早就高高兴兴的走到自己面前来了,当然,也会撒娇怪自己不去看她,但那没关系,他只需要哄几句,她就立即会高高兴兴了。
    不得不说,罗志帆就是满足林素美审美的那种男人,高高瘦瘦白白净净,身上有说不出的书卷气,好像是书香门第一般,说不出的高雅清贵,一看就是那种爱看书学习成绩不错的人。
    这一点似乎又很矛盾,林素美自己不爱学习,认为学习无用,偏偏又对成绩好的男子有非同一般的好感。
    “小美,你是怪我没有去看你?”罗志帆皱皱眉头,脸上划过一丝受伤,“我也想去看你,只是围在你身边的人太多了,我怕他们看到我会传出一些难听的话。我作为男人,倒是不惧那些流言蜚语,但我怕他们在背后乱说你,女孩子总得顾忌一些这些。”
    宋姗闻言,点了点头:“我也觉得是这样,我们以后,还是稍微保持一下距离。”
    宋姗不知道,若是以往,罗志帆露出这受伤的神色时,林素美早就投降了。
    罗志帆脸色微微变了变:“小美,你这是怎么了?”
    罗志帆又上前了两步,宋姗照旧后退:“你拦着是我是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就走了,我还有事要去办,晚了就来不及了。”
    “小美,你是不是听了别人的胡言乱语?我可以解释……”
    “我真的赶时间。”宋姗不想和罗志帆继续纠缠,但把话说得太重的话,又似乎和之前的林素美差距太大,容易惹人怀疑,只好用这样的方式,行事匆匆的离开。
    罗志帆瞧着她的背影,眼眸暗沉,难道是他和沈秋云的事传到她的耳朵里了?必须得好好和她解释解释。
    罗志帆不知晓,林素美会听他解释,相信他说的话,宋姗却不会相信。
    宋姗在上辈子,就那么巧的撞到过罗志帆和沈秋云的争吵。
    当时沈秋云骂罗志帆负心汉,说什么不公布他们以前的关系是为了她名声作想,其实就是见异思迁,理由竟然那么冠冕堂皇。结果罗志帆竟然还要求沈秋云看在他们过去感情的份上,否认他们之间的感情,因为他决定和林素美在一起了,也希望沈秋云能祝福他们,不要破坏他来之不易的幸福。
    当时宋姗就能够从那只言片语中拼凑出罗志帆和沈秋云的关系,念书时就是情侣了,前后脚来当知青,沈秋云满心喜悦的庆幸觉得和情郎待在一个地方,结果罗志帆却刻意同她保持距离,虽然不知道找了什么借口,但沈秋云显然是听从了罗志帆的意思,直到罗志帆和林素美的事藏不住了,沈秋云才找罗志帆摊牌,两人争吵,沈秋云心灰意冷,罗志帆则利用往日的感情,让沈秋云彻底闭嘴。
    宋姗那时候就对罗志帆没有好感,并且为谢长渝打抱不平,不明白为何林素美怎么就看上了罗志帆这个负心人,放弃了那么好的谢长渝。
    宋姗叹了一口气,不管她以后会不会一直以林素美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她都希望林素美能远离罗志帆,虽然说不能用男人对待前一个对人的态度来说明他就会如此对你,但至少很大可能会如此。
    宋姗没有直接去林海燕的家里,而是去了林海燕工作的地方。林海燕在商场里的烟酒柜台当服务员,烟酒不比其它物品,买的人没有那么多,相对来说,清闲很多,可是工资却是一点不少,林海燕还能利用工作之便,和旁边几个店里的服务生都熟悉起来,一般店里来了什么新货好货或者处理货,大家都会互相传话,因此捡了不少便宜。
    一看到宋姗,林海燕眼睛直接瞪大了。
    宋姗也是累得不行,走了那么远的路,两边的肩膀都被竹子编织的带子勒得深陷下去,她能够想象自己双肩被磨成了什么样子了。
    林海燕赶紧拿出手帕给宋姗擦汗,也把宋姗肩膀上的背篓赶紧取下来:“你今天这是怎么回事?我妈让你带这么多东西,你就老老实实带这么多东西,平时可没见你这么听话。”
    看起来林海燕是相当了解这个妹妹的性子,并且因为她也是维护她这种性子的人之一,一点没有介怀的意思。
    宋姗心神一跳,她似乎忘记了林素美的性格了,以林素美在家什么都不做养成的性子,怎么也不不会愿意背这么多东西来。
    宋姗抿抿唇,随即又撒娇道:“好久没见你了嘛,就想着给你多拿点东西来,何况这都是大婶准备的,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林海燕就眯着眼睛看这个妹妹,一脸的“我要信你才有鬼了”的神色。
    宋姗被这神色打败:“好啦,我是觉得走这么远来,就只送一点蚕蚕泡,多不划算啊!走到半路我就后悔了,太重了,我休息了好多次才走过来,差点都觉得自己得累死在路中间了。”
    林海燕这才忍不住轻笑起来:“你啊你……”
    林海燕伸出右手食指,在宋姗额头上点了点,似乎拿她完全没有办法。
    林海燕找来凳子,让宋姗坐着休息,她则把宋姗背篓里的东西整理了一下,然后把一些小食物给同事和附近店里的服务员都送一点过去,送的都是她母亲准备的东西,宋姗带来的蚕蚕泡倒是没有分给别人,虽然这东西一点也不金贵,农村到处都是,但因为是宋姗亲自送来,让林海燕立即觉得无比珍贵了,连送人意思意思点都不愿意了。
    林海燕把食物散出去后,回来就听到另外的服务员拉着宋姗聊天,脸上的笑意更是浓了些,她这个妹妹,到哪里都是如此的欢迎。
    “海燕,你这妹子长得可真好,是在念书还是工作了啊?”一人问道。
    林海燕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在乡下地方没念书也没有工作没什么,到了城里,就会被稍微看低一些,有工作的女子和没有工作的女子,找的婆家都是两种档次,林海燕在城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早已经明白这些不需要言说的潜规则。
    “你问这些干什么?我妹妹走了那么远的路,现在可还累着。”
    “哎呀,知道你心疼她。”对方的眼睛还是忍不住落在宋姗的脸上,“长得这么漂亮,有没有定婚事啊?”
    林海燕一猜就是为这个,当下笑嘻嘻的回答:“我妹妹还小呢,我三婶疼她,肯定要留在家里很久,暂时都不会考虑这些。”
    这话一出,对方脸上的殷勤之色立即减少了,不甚感兴趣的退后了几步。
    林海燕撇撇嘴,这人有个弟弟,长得不错工作也还行,但在婚事上要求颇高,既要求对方会念书有份好工作,还得长相过关。原本有这种要求也没什么,毕竟人家条件是真好,但在林海燕见过对方后,立即在心里画下个叉叉,这人说话做事处处都露出高人一等的姿态,让人反感。
    大家围观了一下宋姗后,没多久就走开了。
    说来林海燕会和丈夫陶金峰遇见,也是因为在这地方,陶金峰招待客人,出来买烟酒,看到林海燕后,就对她一见钟情,从那之后,陶金峰就常常来买烟了,买的次数多了,林海燕也认识了对方,在陶金峰某一次买了烟之后,忍不住问他:“你的烟瘾这么大啊?”
    就是那一句问话,让陶金峰满脸羞红,想解释,又觉得不好意思难为情,可不解释,又怕心上人会误会。
    陶金峰在那里别别扭扭半天,终于鼓起了勇气告诉林海燕:“我来买烟不是为了抽烟,而是为了能看到你,能和你说说话。”
    林海燕看到男人满脸的无所适从和眼中的期待,突然就心软了,就这样,他们两人在一起了。
    林海燕推推宋姗的肩膀:“问你话呢,我们中午是回家去吃饭还是就在外面吃……”
    “就在外面吃。”宋姗立即道。
    宋姗只要想到林素美和林海燕的丈夫最终勾搭在一起,林海燕的婚姻因此破裂,就忍不住头皮发麻,连带的对林海燕家里充满了阴影。
    林海燕从小就疼这个妹妹,当下就做了决定,去国营饭店吃饭。
    随着蒋春叶的一声尖叫,第九生产大队的大部分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正是蚕快要结茧的时候,生产队里的妇女大多在养蚕房里忙碌,要把快结茧的亮蚕从簸箕里挑选出来,放在蚕笼上等待它结茧,还未变成亮蚕的蚕得继续留在簸箕里铺上新鲜桑叶喂食,簸箕里的桑叶残骸厚实的得把蚕换到另一个簸箕里,把簸箕里的桑叶残留和蚕的粪便都处理干净。
    生产队的房子大多都挨在一起,甚至很多都壁挨壁,一有点动静,大家都跑出来看热闹。
    只见小淑芳拉着她家二丫头蒋春叶在揍,蒋春叶一边哭一边求饶,小淑芳一边打一边骂,动作没有丝毫放水:“我是缺了你吃还是缺了你穿,要去吃人家的蚕蚕泡,生产队上那么多桑树结的蚕蚕泡不够你吃啊,非得去吃人家家里的,让你嘴馋,让你犯贱……”
    都是一个生产队上的人,哪能眼睁睁看着蒋春叶被揍,都上前拉的拉,安抚的安抚。
    就这么一会儿,大家也都了解了来龙去脉了。
    老林家的自留地里种着两棵桑树,这桑树和别的桑树自是不同,这是嫁接过的桑树,结的蚕蚕泡和其它桑树结的蚕蚕泡自是不同。蒋春叶和林家的林素美交好,便同林素美一起去摘那蚕蚕泡,蒋春花不敢自己去摘,老林家的陈冬梅可不是好惹的,生产队上的小孩,谁没打过那两棵蚕蚕泡的主意,被陈冬梅追着骂还没什么,关键是追到家里后会被爹妈一起揍,因此只有林素美自己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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