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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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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然,在看到林家三房人的相处后,她开始对林素美有了那么点怨言,这么好的父母和哥哥嫂子,他们对林素美的关爱和付出没有要求任何回报,只希望她能平安幸福的生活,然而林素美给这个家庭带来的竟然只有屈辱和丢脸。
    以前宋姗很厌恶别人拿着孝道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无论家庭中的父母做过多么过分的事,一些旁观者便直接指责孩子的不是,说着百善孝为先的道理,说着他们是生你养你的父母,说着天下无不是之父母。这些话,能让宋姗生理性厌恶,甚至是厌恶所谓的孝道。
    是的,当父母的生了孩子也养了孩子,但谁有没有问过孩子,愿不愿意生在这样的家庭里,孩子没有资格选择出生,当父母的却有资格决定生不生下这个孩子。
    可是在这一刻,宋姗突然就觉得自己错了。
    那些说着父母绝对正确的子女,用最大的善意去理解别人父母的子女,若不是因为他们生活在健康美好的家庭里,怎么会用善意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家庭,他们只是生活美好,不曾经历过那些黑暗的岁月罢了。
    所以,有什么好指责的呢?
    经历过的人,自然会懂,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都无法理解。
    就像如果她真的是林素美,她大概也不会理解,这个世界上怎么就有孩子想要永远逃开自己的父母,怎么会对自己的父母感到厌恶,怎么会把自己父母当成魔鬼一般对待。
    但林素美终究也辜负了她父母对她的期待。
    宋姗胸口堆积着一点愤怒,还有一点郁气,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林家这一家人,他们疼宠林素美,只希望她幸福快乐,甚至她非得和知青罗志帆在一起,也无奈同意,但偏偏她自己把自己的日子过得一团糟。被罗志帆抛下后,冻死了自己的孩子,随后又勾引了自己姐夫,让林建业陈冬梅夫妇从此以后再也因此抬不起头来。
    宋姗缓缓的吐出一口气。
    林素美,你在吗?如果你在的话,给一个讯号,给出一个信息。
    真正需要重生的人不是她宋姗,而是林素美,而她也能够非常的肯定,如果林素美的这一生从新来过,哪怕不会出人头地走向人生巅峰,也能够避免上一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不给自己父母抹黑,能做到这些已经够了。
    林素美,如果你在这具身体里,如果你还存在的话,请告诉我,怎么做,我才会回到属于自己的身体,然后你来掌控这具身体?
    没有回应,没有讯号,没有信息。
    宋姗皱了皱眉头。
    宋姗此刻的想法很简单,这具身体属于林素美,于是无论林素美曾做过多么过分的事,她也没有资格剥夺这具身体的使用权。而对于林家三房的人而言,林素美无论做过多么过分的事,都会是林建业和陈冬梅的女儿,林平林安的妹妹,在林素美逃离这里后,他们纵然会因为林素美做过的事感到恨铁不成钢,但更多的也会责怪他们自己,没有把女儿妹妹教导好,然后希望林素美在外面生活不必受罪,祈求她能够学乖后安定下来生活。
    林素美当年逃走,何尝又不是躲避父母哥哥失望的目光,同样也逃离了那些难堪的言行,一走多年,最痛苦的时候也不曾回到这个家来,这就说明林素美对家人不是没有感情。
    宋姗迷迷糊糊的想了一堆事,在后半夜才好不容易睡着。
    第二天,天一亮,大门一开,大家就又开始忙活起来。
    陈冬梅和梁英婆媳两开始做早饭,早饭也简单,就是煮稀饭,这次不煮红苕稀饭了,煮菜稀饭,反正那菜看着比米粒多,看着就一片青色。梁英会在灶里放上两三个红苕,如果他们吃完稀饭不顶饿,就会拿着这红苕吃,当然了,平时若是饿的时候,随便拿起一个红苕生的也会往嘴巴里咬,农村人没那么多计较。
    早饭就是菜稀饭配咸菜,陈冬梅手巧,能做各种咸菜,有咸菜疙瘩这种基本的咸菜,还有泡咸菜泡豇豆,最关键的是还有藠头咸菜,这藠头是野生的,山上一大片一大片的,都不需要种,用来做咸菜最是好了。
    林平和林安则按照往常那么分工。林平去把鸡鸭从圈里赶出去,鸡不用管,就让它们在外面折腾,吃点青草或者自己找的虫子,鸭子则不行,得赶到山下的一块水草地里,村里的鸭子全都会放在这里,然后用竹栏拦着,不让它们跑出来,否则它们钻进水田里,容易捣坏稻子。林安则去捉蚯蚓回来,放在家里的鸡食槽里,鸡养成习惯了,自己在外面游荡了一圈后就会自己回来吃,光让鸡在外面找食物,虽然饿不死,但就不会有多的营养下蛋了。
    林建业则继续着昨天晚上没有完成的工作,继续编织箩筐,每年收玉米时,这箩筐都会损耗巨大,这里破个洞,那里差一块,然后被淘汰下来当成柴火用。
    陈冬梅和梁英把早饭做好后,陈冬梅用大嗓门吼一声,林建业和林平林安就自动知道回来吃饭了。
    “梁英,你去喊一下小美出来吃饭。”陈冬梅麻利的把碗筷取出,然后吩咐梁英。
    梁英一直不能理解,明明刚刚婆婆那一嗓子老远都等听到,在家里的小美自然也会听到,偏偏每次还是会单独喊人,不过虽然疑惑不解,还是会老老实实的按照婆婆要求去做。
    能嫁进林家来,梁英自己很满足,她要做的活儿很少,完全不用下地,顶多就是帮着家里的自留地除一下草,连松土这等费力气的活都是公公他们做,她要做的就是负责喂猪,并且连打猪草这种麻烦的事都不用做,就是按照猪的食量喂猪,再每天煮两顿白苕给猪吃。
    在人都吃不饱的时候,自然不可能给猪吃多少,但猪不吃这些主食,又很难长肥,于是就只能拼命的喂猪草。一些条件差的生产队,连红苕白苕都金贵起来,更别说会煮来给猪吃了,由此可见,第九生产队的确算是富裕的生产队了。喂养猪的猪草需求量大,一些家里的孩子就负责专门割猪草,也能赚那么点公分。
    梁英推开林素美的房间,然后发现,床铺竟然被铺得整整齐齐,她记得这个小姑子几乎不会收拾床铺的,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小美不在房间。
    梁英急急的从林素美的房间里走出来:“妈,小美不在房间里。”
    陈冬梅也诧异了:“那这丫头去哪里了?难道出去玩了?”
    “我去喊她吧!”
    陈冬梅摇摇头:“算了,她自己知道回来。”
    农村虽然大家容易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起龌龊,但轻易不得出事,也就是嘴皮子厉害,真要闹出个好歹,一个比一个怂,所以陈冬梅也不担心自己女儿出事。
    大家吃饭也不讲究,端着碗跑半个村去,一边吃饭一边和别人聊天也不稀奇,所以陈冬梅端着碗站在自己家门口吃饭也不显眼,遇到出门干活的人,还会打上一声招呼。
    陈冬梅眼神复杂的看着某个方向。
    村里人都知道,那个方向只有那么一套房屋,知青的屋子。
    罗志帆和女儿那点事,陈冬梅也不是没有听到过闲言碎语,有心想提点女儿几句,一提到这个女儿就发脾气,让陈冬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女儿这么早就出门去了,还是偷偷摸摸出去,这让陈冬梅只能猜测,又是去见那个罗志帆了。
    林素美的架子床上还套着一层薄薄的床帐,洗过多次,用的时间也久了,现在微微发黄,但能拥有这样一个床帐,也是非常得意的一件事了,至少在第九生产大队,林素美就是这独一份,要知道现在买什么都要布票,大家连自己穿的都没布票做,更何况是奢侈的买床帐了,好些城里人可都没有这金贵玩意儿。
    为着这床帐,陈冬梅也没少肉疼。
    夏天的时候,天气闷热,总有蚊虫,大家也都习惯了,受不了的时候就去山上扯些草来,满屋子的熏,总能熏死一些蚊虫。但林素美不乐意啊,光是痒两下还没什么,关键是会起疙瘩,她不乐意了,撒娇着让妈妈想办法。
    陈冬梅能怎么着,只能带林素美去想办法,原本淘了一个发黄的床帐,虽然是别人用过的,但还非常完好,也能用。林素美就是不肯,她怎么能用别人用过的床帐,必须要新的,陈冬梅当时也沉了脸色,她疼女儿是一回事,但绝对不能过度,到底如了女儿的意,却是克扣了女儿几个月的糕点钱。
    凡事都得付出一点小代价,这就是陈冬梅想告诉女儿的事。
    宋姗睁眼就是被用线捆到两边的床帐,这样的床帐她当然熟悉,虽然她一直没有机会用过,床帐垂下,是一个床头柜,上面摆放着几块小糕点和一个小瓷杯,这是林素美平时喝水的杯子和零食。
    宋姗揉着自己的头,为这个陌生的地方,还为她脑海里传来的熟悉记忆。
    林素美的记忆,她忍不住头皮发麻,同时也心惊胆战。
    直到陈冬梅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床上,整张床都凹陷下去了一块,让人都怀疑这床会坍塌下来。
    这又得说说这床了。
    这床是用木头做成一个框,然后搁上一些木头承重,再在木头上面放竹子编织成的和床大小相同的竹架,然后在竹架子上面铺草,讲究点的人家还会在草上垫点别的东西,农村没这么讲究,在草上铺一层床单就完了。所以如果在第二天看到有人起床后头上沾着稻草,别笑他,他只是睡觉时不大老实而已。
    但这林素美的床,显然就更为讲究一点了。拿棉花铺床本来是最好的,但这地方并不产这玩意,想要弄到棉花,就特别麻烦,就算弄到了,被子里不放棉花吗,冬天不做棉袄?所以陈冬梅还是没有奢侈的用棉花给女儿垫床,但林素美嫌床硬,陈冬梅就利用平时出门时,把一些鸡鸭鹅和一些小动物的毛全都收集起来,一些大的羽毛还会把中间的那根硬的东西剪掉,就这样收集许多后,用棉布缝起来,然后铺在床上,再铺上床单,床就不会硬了。
    麻烦是麻烦了一点,但这又不要钱的东西,陈冬梅也就不觉得怎样了。
    “小美,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陈冬梅一边问,一边拿手去摸女儿头,虽然在外面乱骂了一通,她心里还是有点摸不着底,就怕女儿真的像大家说的那样……
    没有发烧,陈冬梅心里又是一喜。
    宋姗盯着陈冬梅,两种情绪在打架,有一种骨子里的冲动想喊“妈妈”,又有另一种理智让她想喊三婶。
    宋姗剧烈的呼吸着,然后在陈冬梅不解和疑惑当中,直接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上鞋子,就跑出房间外面,甚至还是屋子外面。
    林家三房的屋子地基比较高,屋子外面还有一个坝子,要从坝子两端下阶梯才能走上小路。宋姗当然记得自己家的路,一路小跑着去宋家,尽管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跑去宋家,大概是因为突然想到,她变成了林素美,那林素美呢,难道变成了她?
    这个可怕的念头冒出来后,她就没有办法冷静,直接向宋家跑去。
    第九生产队虽然大,人也多,但屋子基本都是连在一起的,林家和宋家的距离并不远,穿过小路后,中间隔着生产队公家的那个晒粮食的石坝子。
    宋姗再想继续跑过去时,生生的顿住了脚步。
    她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曾经如同噩梦一样存在的人,葛红,她的亲生母亲,也是那个让她每次听到别人提及孝道都反胃的女人,埋在骨子里的恐惧竟然还有阴影,这让她有点想笑。她以为自己离开了好多年,见识了不同的风景,体验了不同的人生后,就不再畏惧葛红了,事实是只要这个人出现,心里的难受和恐惧就会冒出来。
    这个人会毁掉自己的人生,这个念头深入骨髓。
    她想逃,转身立即逃走,但偏偏脚长了根似的,无法移动。
    葛红挑着粪桶走了过来,现在不是农忙的时候,得趁着空闲的时候打理自留地里的蔬菜,去淋粪水。宋老二家的粪水不多,也不肥沃,还得添点淡水进去,一同淋蔬菜,就这样还被老大家的骂偷了他们家的粪。
    葛红快走到宋姗面前时,下意识的躲了躲,不敢碰到她,要是真碰到了对方,对方闹起来,又是一个祸事。
    宋姗全身僵硬,心口剧烈起伏着,这让她抓紧了自己胸口,周围的空气仿佛被人抽走了一般,她没有办法呼吸了。
    ——都是你这个丧门星,你怎么就来祸害我了,都是你的错,都是你……
    ——还想念书?人都快饿死了,念什么念,赶紧去打猪草喂食,一天到晚就知道偷懒。
    ——钱呢,你怎么还不把工资拿回来。别说那些话,你肯定偷偷藏钱了。
    ——哎呀,我怎么就生了这个天杀的女儿,一点都不孝顺,生下她时就该丢进粪池里淹死。
    ……
    她是不该存在的孩子。
    陈冬梅感觉到女儿有些不对,立即追上去,碰到葛红时,下意识嫌弃的皱皱眉头,葛红挑着粪桶的身体缩了缩,主动给陈冬梅让道。
    陈冬梅看到女儿,也不理会葛红,赶紧跑过去:“你这丫头,跑这么快做什么!”
    宋姗只是目光复杂的看着葛红的背影。
    陈冬梅看到了,摸摸宋姗的头:“和她家的人离远一点,根子都坏了,我看他们家那两个女儿也会像她一样的重男轻女。”
    这地方的大环境算是物以稀为贵,女儿少的家庭儿子金贵,儿子多的家庭,女儿就金贵,虽说重男轻女的思想受到几千年的影响,但对女儿,若是付出得比儿子少,当母亲的自己都会惭愧,也就导致女孩子也会为自己争取利益,父母偏心家里的哥哥或者弟弟,女儿自己都会不满。
    在这种大环境下,像宋家那样极致重男轻女的家庭,就是奇葩一样的存在。
    村里人都说是宋家老大爷的错,娶了个外省的女人回来,祸害了后辈,在她这重男轻女的婆婆下,两个媳妇都极度重男轻女,真是应证了那句话,婆婆不好坏一门。
    宋姗迷茫的觉得有什么不对:“两个女儿?”
    “是啊,宋雨和宋雪。”陈冬梅撇撇嘴,这样家庭出来的女儿,她是不得要的,很可能也会这样重男轻女。
    她的儿媳妇梁英性格虽然也温柔柔和,却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是梁英家庭条件确实差,又是长女,得照顾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太过顽皮,当姐姐的性格只能被磨合得平滑了。
    “还……还有一个呢?”
    “你说宋渊啊,她那宝贝儿子还在学校念住读呢!”
    陈冬梅说着就更不满了,两个女儿完全不让人家念书,操持家务,还得挣公分,却让儿子念书,还是去念住读。宋老二多怕他老娘的人啊,为了这个儿子,竟然也敢挺着腰杆去找他老娘要钱。
    宝贝儿子?
    宋姗睁大了眼睛,怎么会是儿子?
    要知道,这附近养蚕的可就只有第九生产大队而已,若不是林建国学会了嫁接桑树的技术,带回了蚕种,生产队里也不会多出这么个赚钱的活计,要知道,这可不像粮食那样要上公粮,卖出的钱,就是生产队上的平分,这蚕早就眼馋了不少生产队了。
    既然林建国觉得修路是必须做的事,那就干,就像当年开始养蚕那样干。
    实际上林建国天天拉着这些人开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必须把这事给落实下来,然后让人去每个生产队上游说,核实。从下个月开始,就要陆续连轴转的忙碌,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
    下个月底就要开始收获玉米,玉米收获回来后,还得脱籽,然后把土里的玉米杆全都收回来。玉米收拾妥当后,就得收获菜籽。然后是把玉米地里种下的红苕全都挖起来,然后翻土,又得种植土豆进去。等把土豆种进去后,又得开始收割稻谷了,那又是一番忙碌。
    所以农忙季节就是真的忙,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现在要是不把修路的事给落实下来,今年冬天就不能正式动工,又不知道得推到猴年马月了。
    ……
    宋姗今天也有任务,被安排进城去给林海燕送蚕蚕泡,她要去找林海燕,就少不了去林家大房去问问大婶有没有需要给林海燕带的东西。果然,易芳一听宋姗要进城,便拿出家里节约下来的一些食物给林海燕带去,易芳也是真心疼那个女儿,把家里好的都留给她,甚至还让带了十斤粮食。若不是见宋姗模样瘦瘦小小的,易芳大概还想让她多带点东西去。
    进城虽说并不难,也就两个多小时的路程,但对于很多农村妇女来说,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进城过,完全不知道城里是什么样子,说到进城,不是新奇和激动,而是害怕自己会走丢,因为这事发生过不止一次两次了。对她们来说,完全没有必要进城,反正在家都能自给自足,真要买东西,也可以去附近的集市,犯不着跑那么远进城去。
    而易芳若不是女儿嫁进了城里,大概也不会有机会进城去看看。
    就这样,宋姗背着一个小背篓出发了,背篓里塞得满满当当,一想到要走两个多小时,这再小的背篓也变得沉重起来。
    结果宋姗刚走出门不久,就被人给拦下了。
    “小美。”罗志帆走向她,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听说你从桑树上摔下来,把我吓得不行,幸好你没事。”
    宋姗退后了两步,眼神里带着抗拒。
    她可没有忘记,林素美最终是被这个男人所抛弃,一个人在这生产队里生孩子,然后孩子也没有保住。纵然林素美一生的悲剧是因为她自己不够踏实,品行也不端正,好逸恶劳了一点,可她人生之初的悲剧,就是由这个男人所引起,若是林素美遇到一个好男人,对方肯用心教林素美,林素美也不一定会有那样的结果。
    罗志帆愣了一下,若是以往,她早就高高兴兴的走到自己面前来了,当然,也会撒娇怪自己不去看她,但那没关系,他只需要哄几句,她就立即会高高兴兴了。
    不得不说,罗志帆就是满足林素美审美的那种男人,高高瘦瘦白白净净,身上有说不出的书卷气,好像是书香门第一般,说不出的高雅清贵,一看就是那种爱看书学习成绩不错的人。
    这一点似乎又很矛盾,林素美自己不爱学习,认为学习无用,偏偏又对成绩好的男子有非同一般的好感。
    “小美,你是怪我没有去看你?”罗志帆皱皱眉头,脸上划过一丝受伤,“我也想去看你,只是围在你身边的人太多了,我怕他们看到我会传出一些难听的话。我作为男人,倒是不惧那些流言蜚语,但我怕他们在背后乱说你,女孩子总得顾忌一些这些。”
    宋姗闻言,点了点头:“我也觉得是这样,我们以后,还是稍微保持一下距离。”
    宋姗不知道,若是以往,罗志帆露出这受伤的神色时,林素美早就投降了。
    罗志帆脸色微微变了变:“小美,你这是怎么了?”
    罗志帆又上前了两步,宋姗照旧后退:“你拦着是我是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就走了,我还有事要去办,晚了就来不及了。”
    “小美,你是不是听了别人的胡言乱语?我可以解释……”
    “我真的赶时间。”宋姗不想和罗志帆继续纠缠,但把话说得太重的话,又似乎和之前的林素美差距太大,容易惹人怀疑,只好用这样的方式,行事匆匆的离开。
    罗志帆瞧着她的背影,眼眸暗沉,难道是他和沈秋云的事传到她的耳朵里了?必须得好好和她解释解释。
    罗志帆不知晓,林素美会听他解释,相信他说的话,宋姗却不会相信。
    宋姗在上辈子,就那么巧的撞到过罗志帆和沈秋云的争吵。
    当时沈秋云骂罗志帆负心汉,说什么不公布他们以前的关系是为了她名声作想,其实就是见异思迁,理由竟然那么冠冕堂皇。结果罗志帆竟然还要求沈秋云看在他们过去感情的份上,否认他们之间的感情,因为他决定和林素美在一起了,也希望沈秋云能祝福他们,不要破坏他来之不易的幸福。
    当时宋姗就能够从那只言片语中拼凑出罗志帆和沈秋云的关系,念书时就是情侣了,前后脚来当知青,沈秋云满心喜悦的庆幸觉得和情郎待在一个地方,结果罗志帆却刻意同她保持距离,虽然不知道找了什么借口,但沈秋云显然是听从了罗志帆的意思,直到罗志帆和林素美的事藏不住了,沈秋云才找罗志帆摊牌,两人争吵,沈秋云心灰意冷,罗志帆则利用往日的感情,让沈秋云彻底闭嘴。
    宋姗那时候就对罗志帆没有好感,并且为谢长渝打抱不平,不明白为何林素美怎么就看上了罗志帆这个负心人,放弃了那么好的谢长渝。
    宋姗叹了一口气,不管她以后会不会一直以林素美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她都希望林素美能远离罗志帆,虽然说不能用男人对待前一个对人的态度来说明他就会如此对你,但至少很大可能会如此。
    宋姗没有直接去林海燕的家里,而是去了林海燕工作的地方。林海燕在商场里的烟酒柜台当服务员,烟酒不比其它物品,买的人没有那么多,相对来说,清闲很多,可是工资却是一点不少,林海燕还能利用工作之便,和旁边几个店里的服务生都熟悉起来,一般店里来了什么新货好货或者处理货,大家都会互相传话,因此捡了不少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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