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此为防盗章,购买比例太低,无法看到最新章,请勿过分跳章“他平白无故干嘛脸红?你看错了。”
陈冬梅又去扳了三个玉米,还将不需要的玉米杆一同扯掉,把阳光让出来给里面种植的蔬菜,她听到这话,下意识的问:“谁脸红了?”
林安笑笑:“没谁。”
蚕蚕泡摘差不多了,兄弟两都从桑树上跳下来。林安自觉的拿过母亲手里的玉米杆,还挑选了一根看着还不错的,把根部扳断,直接在接口处咬了两口,不好吃,郁闷的吐掉,继续拿回家。
这玉米杆,能吃的不多,在收割玉米的时候,有经验的农家人才能够分辨出那种玉米杆能吃,咬着就像吃甘蔗一样,有甜滋滋的水分,但大多的玉米杆都被晒干透了,压根没水分,所以这也是大家在收割玉米时的一件趣事,难得遇到可以吃的嘛,谁遇到就是运气。
两兄弟提东西,陈冬梅和宋姗就走在后面。
陈冬梅对小木桶里的蚕蚕泡比较满意:“等会儿回去后,挑选一些出来,给你姐送去。”
“姐?”宋姗还未回味过来,下意识就想到宋雨和宋雪。
陈冬梅瞥她一眼,一手提着小木桶,另一只手干脆点了点女儿额头:“你这个小没良心的,你海燕姐对你那么好,你就不知道记挂人家?”
林海燕。
宋姗回过神来,点点头:“那挑选好一点的去。”
“小美,这点蚕蚕泡值当个什么,关键是心意,你送去,你海燕姐就知道你记挂着她,让她觉得没有白疼你。”
“嗯,我知道了。”
陈冬梅还想教育女儿几句,见女儿今天反常的沉默,到嘴的话又吞了下去。
回到家里,就该做晚饭了,梁英勤快,已经开始在厨房忙活了。陈冬梅用自家的一个小木桶把螃蟹装过去,又把谢长渝家那个装螃蟹的木桶用水冲得干干净净的,这才把桶递到女儿手上:“去,给谢家送去。”
“哦。”宋姗神思不定。
刚才谢长渝脸红了吗?
她皱皱眉头,向着谢家走去,却回想起了上辈子的事,谢长渝喜欢林素美,那一双爱慕的眼睛骗不了人。
而她之所以知道谢长渝喜欢林素美,也很简单,因为她当时也爱慕着谢长渝。
她曾在割猪草的时候,偷偷看过他和别的男孩子在外面摸螃蟹或者打猎,甚至有一次,她曾无意中撞到他在河沟里洗澡。她那时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也不敢被他发现,只能蹲在草丛里面,脸色绯红,却也不敢偷看,等她算计着时间他是否离开时,早已经不见他的身影,而她回家被葛红打了一顿,骂她小小年纪就知道偷懒耍滑。
如今她变成了林素美,谢长渝爱慕林素美。
欣喜吗,开心吗?她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宋姗了,会因为一个男生的笑容而记挂着他,明明知道他不会喜欢自己,还是忍不住把目光落在他身上,然后因为他看自己的一个眼神,胡思乱想一整夜。
作为成年人,甚至是一个高龄的女人,早已经懂得,那些少女心事,不过是人对美丽事物的本能心动,谢长渝对林素美如此,那时的她对谢长渝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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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渝提着木桶回家,心情明显的愉悦。
谢长萍喂了家里的三只母鸡,转眼就看到自己弟弟眉眼带笑的回来:“这是遇到什么好事了,捡钱了?”
“俗。”谢长渝淡淡的点评了一下。
“我看全家最俗的那个人是你。”谢长萍没好气,会喜欢上林素美那样的人,能不俗吗?
谢长渝给了自己姐姐一个“我不和你一般见识”的眼神。
谢长萍却主动走过来,见到小木桶里的螃蟹,立即笑了起来。大家条件都不怎么样,平时很少沾荤腥,他们家已经算不错的了,父亲会打猎,可就算是这样,也极少吃肉,打猎的小动物会被私底下换成钱,所以能吃螃蟹,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陈思雪听到动静走出来,看到儿子提着的小木桶,愣了一下:“你不是提了两个桶出去?”
谢长渝身体一僵,随即避开自己母亲的眼神,力求自己神色自然:“哦,在路上碰到了三婶,三婶给了我三个玉米,我觉得不好意思,就……把螃蟹给了她一桶。”
谢长渝话音刚落下,谢长萍就接过话:“哦……你确定顺序没有反?肯定是你给了螃蟹过去,人家才给了玉米。”
“萍萍。”陈思雪见儿子明显的不爽了,不由得喊住女儿。
谢长萍也没有那么听话:“不对啊,你平时也没有那么主动,今天怎么开窍了?我知道了……肯定是因为林素美也在。”
“就礼尚往来而已,哪里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谢长渝提着螃蟹进屋,把玉米也拿出来。
“你啊你。”陈思雪无奈的看着女儿。
谢长萍吐吐舌头。
谢家外面的石坝子旁边有个水池,有山里的活水不时流水进来,这是第二个水池,用来洗菜洗衣服等等,流经的第一个水池则是煮饭的用水。谢长渝就蹲在这第二个水池边,在一块使用得无比光滑的石头上处理螃蟹,旁边放着一个木瓢盛水。
宋姗走过来就看到在处理螃蟹的谢长渝。
他的衣袖卷起,脚上的裤子卷得更高,全身的衣服都是蓝色,没什么美感,但青春的少年气息,却是这朴素的衣物所掩饰不掉的,那涌动着的青春飞扬仿佛溢满了一般,就要涌出来,让那张精致的脸,多了说不出的光晕,让他整个人神采奕奕,就像湛蓝的天空一般纯净舒适。
连宋姗也有些无法理解,为何林素美对他一点好感都没有,偏偏喜欢罗志帆。
谢长渝感觉到什么,抬起头来。
和村里穿着灰扑扑或者补丁衣服的姑娘不一样,她穿着嫩黄色的上衣,青色的修身裤,两条辫子从耳边垂落下来,让她的气质更为秀气,她的美,原本就无比夺目,这样的打扮反而中和那一份夺目,增添了柔和的光彩,更让其惊艳。
谢长渝站起身来,搓搓手,有点手足无措:“你……”
“我来还你的桶。”
“哦。”
宋姗上前,把桶递给他,他机械的接过。
“那个……”
“嗯?”
“桶洗过了,洗得很干净,所以你们不用再洗一次。”
“嗯,好。”
在宋姗走后,谢长渝懊恼的拍拍自己头,怎么就不知道和她多说几句话呢?
可是在这一刻,宋姗突然就觉得自己错了。
那些说着父母绝对正确的子女,用最大的善意去理解别人父母的子女,若不是因为他们生活在健康美好的家庭里,怎么会用善意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家庭,他们只是生活美好,不曾经历过那些黑暗的岁月罢了。
所以,有什么好指责的呢?
经历过的人,自然会懂,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都无法理解。
就像如果她真的是林素美,她大概也不会理解,这个世界上怎么就有孩子想要永远逃开自己的父母,怎么会对自己的父母感到厌恶,怎么会把自己父母当成魔鬼一般对待。
但林素美终究也辜负了她父母对她的期待。
宋姗胸口堆积着一点愤怒,还有一点郁气,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林家这一家人,他们疼宠林素美,只希望她幸福快乐,甚至她非得和知青罗志帆在一起,也无奈同意,但偏偏她自己把自己的日子过得一团糟。被罗志帆抛下后,冻死了自己的孩子,随后又勾引了自己姐夫,让林建业陈冬梅夫妇从此以后再也因此抬不起头来。
宋姗缓缓的吐出一口气。
林素美,你在吗?如果你在的话,给一个讯号,给出一个信息。
真正需要重生的人不是她宋姗,而是林素美,而她也能够非常的肯定,如果林素美的这一生从新来过,哪怕不会出人头地走向人生巅峰,也能够避免上一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不给自己父母抹黑,能做到这些已经够了。
林素美,如果你在这具身体里,如果你还存在的话,请告诉我,怎么做,我才会回到属于自己的身体,然后你来掌控这具身体?
没有回应,没有讯号,没有信息。
宋姗皱了皱眉头。
宋姗此刻的想法很简单,这具身体属于林素美,于是无论林素美曾做过多么过分的事,她也没有资格剥夺这具身体的使用权。而对于林家三房的人而言,林素美无论做过多么过分的事,都会是林建业和陈冬梅的女儿,林平林安的妹妹,在林素美逃离这里后,他们纵然会因为林素美做过的事感到恨铁不成钢,但更多的也会责怪他们自己,没有把女儿妹妹教导好,然后希望林素美在外面生活不必受罪,祈求她能够学乖后安定下来生活。
林素美当年逃走,何尝又不是躲避父母哥哥失望的目光,同样也逃离了那些难堪的言行,一走多年,最痛苦的时候也不曾回到这个家来,这就说明林素美对家人不是没有感情。
宋姗迷迷糊糊的想了一堆事,在后半夜才好不容易睡着。
第二天,天一亮,大门一开,大家就又开始忙活起来。
陈冬梅和梁英婆媳两开始做早饭,早饭也简单,就是煮稀饭,这次不煮红苕稀饭了,煮菜稀饭,反正那菜看着比米粒多,看着就一片青色。梁英会在灶里放上两三个红苕,如果他们吃完稀饭不顶饿,就会拿着这红苕吃,当然了,平时若是饿的时候,随便拿起一个红苕生的也会往嘴巴里咬,农村人没那么多计较。
早饭就是菜稀饭配咸菜,陈冬梅手巧,能做各种咸菜,有咸菜疙瘩这种基本的咸菜,还有泡咸菜泡豇豆,最关键的是还有藠头咸菜,这藠头是野生的,山上一大片一大片的,都不需要种,用来做咸菜最是好了。
林平和林安则按照往常那么分工。林平去把鸡鸭从圈里赶出去,鸡不用管,就让它们在外面折腾,吃点青草或者自己找的虫子,鸭子则不行,得赶到山下的一块水草地里,村里的鸭子全都会放在这里,然后用竹栏拦着,不让它们跑出来,否则它们钻进水田里,容易捣坏稻子。林安则去捉蚯蚓回来,放在家里的鸡食槽里,鸡养成习惯了,自己在外面游荡了一圈后就会自己回来吃,光让鸡在外面找食物,虽然饿不死,但就不会有多的营养下蛋了。
林建业则继续着昨天晚上没有完成的工作,继续编织箩筐,每年收玉米时,这箩筐都会损耗巨大,这里破个洞,那里差一块,然后被淘汰下来当成柴火用。
陈冬梅和梁英把早饭做好后,陈冬梅用大嗓门吼一声,林建业和林平林安就自动知道回来吃饭了。
“梁英,你去喊一下小美出来吃饭。”陈冬梅麻利的把碗筷取出,然后吩咐梁英。
梁英一直不能理解,明明刚刚婆婆那一嗓子老远都等听到,在家里的小美自然也会听到,偏偏每次还是会单独喊人,不过虽然疑惑不解,还是会老老实实的按照婆婆要求去做。
能嫁进林家来,梁英自己很满足,她要做的活儿很少,完全不用下地,顶多就是帮着家里的自留地除一下草,连松土这等费力气的活都是公公他们做,她要做的就是负责喂猪,并且连打猪草这种麻烦的事都不用做,就是按照猪的食量喂猪,再每天煮两顿白苕给猪吃。
在人都吃不饱的时候,自然不可能给猪吃多少,但猪不吃这些主食,又很难长肥,于是就只能拼命的喂猪草。一些条件差的生产队,连红苕白苕都金贵起来,更别说会煮来给猪吃了,由此可见,第九生产队的确算是富裕的生产队了。喂养猪的猪草需求量大,一些家里的孩子就负责专门割猪草,也能赚那么点公分。
梁英推开林素美的房间,然后发现,床铺竟然被铺得整整齐齐,她记得这个小姑子几乎不会收拾床铺的,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小美不在房间。
梁英急急的从林素美的房间里走出来:“妈,小美不在房间里。”
陈冬梅也诧异了:“那这丫头去哪里了?难道出去玩了?”
“我去喊她吧!”
陈冬梅摇摇头:“算了,她自己知道回来。”
农村虽然大家容易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起龌龊,但轻易不得出事,也就是嘴皮子厉害,真要闹出个好歹,一个比一个怂,所以陈冬梅也不担心自己女儿出事。
大家吃饭也不讲究,端着碗跑半个村去,一边吃饭一边和别人聊天也不稀奇,所以陈冬梅端着碗站在自己家门口吃饭也不显眼,遇到出门干活的人,还会打上一声招呼。
陈冬梅眼神复杂的看着某个方向。
村里人都知道,那个方向只有那么一套房屋,知青的屋子。
罗志帆和女儿那点事,陈冬梅也不是没有听到过闲言碎语,有心想提点女儿几句,一提到这个女儿就发脾气,让陈冬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女儿这么早就出门去了,还是偷偷摸摸出去,这让陈冬梅只能猜测,又是去见那个罗志帆了。
陈冬梅还没有来得及出门,那蒋家的蒋春叶就来了,手里还用篮子提着十个鸡蛋,鸡蛋下面用叶子垫着,防止鸡蛋滚动的时候碰碎了。
“三婶,我找小美。”蒋春叶低着头,怕怕的,也不敢同陈冬梅对视,事实上若不是被妈妈骂着来林家赔罪,她也不肯来的,白天的时候三婶中气十足的骂了很久后,她在家里都能听到,怕得瑟瑟发抖。
宋姗听到动静也走了出来,看到蒋春叶手里提着东西,有些不解,这是怎么回事。
蒋春叶看到宋姗,紧张害怕的情绪稍微减少了:“小美,你没事吧?”
宋姗懵了一下,她能有什么事?想了想才反应过来,蒋春叶指的应该是从桑树上摔下来的事,她竟然觉得过了很久很久一样,她摇摇头:“我没事。”
蒋春叶立即松了一口气,眉眼也带着笑,走上前,把篮子递给宋姗:“我妈说你今天受到惊吓了,让我拿几个鸡蛋给你补身子。”
宋姗没有接过这鸡蛋,反而看向陈冬梅。这动作反倒让陈冬梅愣了一下,以往女儿做事,似乎并不怎么听自己意见,自己就能够做主。
“小美她没事,你这是听谁说我家小美有事的?”
“没有……没……”蒋春叶是真怕陈冬梅,而且这次的事,简直给了她一个阴影,她觉得自己再也没有办法从林家那两棵桑树前走过了。
陈冬梅看了蒋春叶一会儿:“你先给我等着。”
蒋春叶直接抖了一下。
过了一会儿后,陈冬梅用旧报纸包了一小包蚕蚕泡出来,直接递到蒋春叶面前:“来,拿着,你既然喜欢,那就给你点,免得别人在我背后骂我小气。这鸡蛋你自己提回家,你家自己都舍不得吃鸡蛋,还给我家提来,要是小美真有什么事还差不多,现在她好好的,拿了你家鸡蛋这算什么?说不定还有人在背后骂我心狠呢,连人家几个鸡蛋的便宜都占。”
“三婶,我妈妈说要把这鸡蛋……”
“拿着,就回去告诉你妈,蚕蚕泡是我给你的,鸡蛋是我让你提回家的。”
……
蒋春叶有点懵,不明白为什么来送鸡蛋,结果鸡蛋没有送出去,反而得到了一包蚕蚕泡。
宋姗看着陈冬梅的行为,若有所思。
陈冬梅摸摸女儿的头:“我去蚕房帮忙了,你乖乖待在家里。”
“妈妈,我和你一起去。”宋姗拉着陈冬梅的袖子。
“你以前不是嫌那蚕很吓人?”
“蚕吓人,可是有妈妈在啊!”
“那走吧!”
宋姗以前可没有机会去蚕房,那摘桑叶喂蚕这种轻松的活计她家捞不到,老是能听到葛红念叨着一些人家捡便宜,能捞到轻松的活,他们外姓的活永远又苦又累。
但宋姗见过茧,没有办法想象,那个白色的椭圆球里面竟然装着一只长着翅膀的生物,它得破茧才能够出来,如果死在里面,就会把茧污染,变成坏茧。她在书上看过一句话,蝴蝶的美丽是因为她破茧而出所经历的磨难造就。但蚕茧破茧而出不是蝴蝶,而是白扑扑蛾,身体胖胖的,像是因为太重而无法高飞,可是那时候她觉得,这样的娥才真实,才像她自己,不需要多美丽,只要能长那一双翅膀,她就愿意经历破茧的痛苦。
“妈妈,你刚才为什么不要蒋春叶家提来的鸡蛋啊?”
在这个肉类很少的年代,鸡蛋就是某种替代物了,吃不到肉,吃点鸡蛋也是好的,能够解解馋,因为鸡蛋的特殊性,也变成了某种交换物品的通用流通货物,通常大家都会说,多少鸡蛋能换盐之类的话,由此可见鸡蛋所占的位置。
陈冬梅叹一口气:“她家日子也不好过,就指着一点鸡蛋换油盐,就这么拿来十个鸡蛋,我怎么能收?何况我们家又不是没有鸡蛋,不去占那些便宜。”
事实上是陈冬梅虽然在自家坝子上骂了一通,也知晓自己只是生气别人在背后说闲话,又迁怒了蒋春叶,而蒋春叶也不过一个小女娃子,这个年龄嘴馋本就是天性,没有必要追着人家不放,何况蒋春叶肯定也被她母亲给收拾了一顿。
而陈冬梅对蒋家的感觉却是不坏,虽然村里人也喜欢以他家为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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