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此为防盗章,购买比例太低,无法看到最新章,请勿过分跳章林安看着谢长渝离开的方向:“谢长渝刚才脸好像红了。”
“他平白无故干嘛脸红?你看错了。”
陈冬梅又去扳了三个玉米,还将不需要的玉米杆一同扯掉,把阳光让出来给里面种植的蔬菜,她听到这话,下意识的问:“谁脸红了?”
林安笑笑:“没谁。”
蚕蚕泡摘差不多了,兄弟两都从桑树上跳下来。林安自觉的拿过母亲手里的玉米杆,还挑选了一根看着还不错的,把根部扳断,直接在接口处咬了两口,不好吃,郁闷的吐掉,继续拿回家。
这玉米杆,能吃的不多,在收割玉米的时候,有经验的农家人才能够分辨出那种玉米杆能吃,咬着就像吃甘蔗一样,有甜滋滋的水分,但大多的玉米杆都被晒干透了,压根没水分,所以这也是大家在收割玉米时的一件趣事,难得遇到可以吃的嘛,谁遇到就是运气。
两兄弟提东西,陈冬梅和宋姗就走在后面。
陈冬梅对小木桶里的蚕蚕泡比较满意:“等会儿回去后,挑选一些出来,给你姐送去。”
“姐?”宋姗还未回味过来,下意识就想到宋雨和宋雪。
陈冬梅瞥她一眼,一手提着小木桶,另一只手干脆点了点女儿额头:“你这个小没良心的,你海燕姐对你那么好,你就不知道记挂人家?”
林海燕。
宋姗回过神来,点点头:“那挑选好一点的去。”
“小美,这点蚕蚕泡值当个什么,关键是心意,你送去,你海燕姐就知道你记挂着她,让她觉得没有白疼你。”
“嗯,我知道了。”
陈冬梅还想教育女儿几句,见女儿今天反常的沉默,到嘴的话又吞了下去。
回到家里,就该做晚饭了,梁英勤快,已经开始在厨房忙活了。陈冬梅用自家的一个小木桶把螃蟹装过去,又把谢长渝家那个装螃蟹的木桶用水冲得干干净净的,这才把桶递到女儿手上:“去,给谢家送去。”
“哦。”宋姗神思不定。
刚才谢长渝脸红了吗?
她皱皱眉头,向着谢家走去,却回想起了上辈子的事,谢长渝喜欢林素美,那一双爱慕的眼睛骗不了人。
而她之所以知道谢长渝喜欢林素美,也很简单,因为她当时也爱慕着谢长渝。
她曾在割猪草的时候,偷偷看过他和别的男孩子在外面摸螃蟹或者打猎,甚至有一次,她曾无意中撞到他在河沟里洗澡。她那时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也不敢被他发现,只能蹲在草丛里面,脸色绯红,却也不敢偷看,等她算计着时间他是否离开时,早已经不见他的身影,而她回家被葛红打了一顿,骂她小小年纪就知道偷懒耍滑。
如今她变成了林素美,谢长渝爱慕林素美。
欣喜吗,开心吗?她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宋姗了,会因为一个男生的笑容而记挂着他,明明知道他不会喜欢自己,还是忍不住把目光落在他身上,然后因为他看自己的一个眼神,胡思乱想一整夜。
作为成年人,甚至是一个高龄的女人,早已经懂得,那些少女心事,不过是人对美丽事物的本能心动,谢长渝对林素美如此,那时的她对谢长渝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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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渝提着木桶回家,心情明显的愉悦。
谢长萍喂了家里的三只母鸡,转眼就看到自己弟弟眉眼带笑的回来:“这是遇到什么好事了,捡钱了?”
“俗。”谢长渝淡淡的点评了一下。
“我看全家最俗的那个人是你。”谢长萍没好气,会喜欢上林素美那样的人,能不俗吗?
谢长渝给了自己姐姐一个“我不和你一般见识”的眼神。
谢长萍却主动走过来,见到小木桶里的螃蟹,立即笑了起来。大家条件都不怎么样,平时很少沾荤腥,他们家已经算不错的了,父亲会打猎,可就算是这样,也极少吃肉,打猎的小动物会被私底下换成钱,所以能吃螃蟹,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陈思雪听到动静走出来,看到儿子提着的小木桶,愣了一下:“你不是提了两个桶出去?”
谢长渝身体一僵,随即避开自己母亲的眼神,力求自己神色自然:“哦,在路上碰到了三婶,三婶给了我三个玉米,我觉得不好意思,就……把螃蟹给了她一桶。”
谢长渝话音刚落下,谢长萍就接过话:“哦……你确定顺序没有反?肯定是你给了螃蟹过去,人家才给了玉米。”
“萍萍。”陈思雪见儿子明显的不爽了,不由得喊住女儿。
谢长萍也没有那么听话:“不对啊,你平时也没有那么主动,今天怎么开窍了?我知道了……肯定是因为林素美也在。”
“就礼尚往来而已,哪里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谢长渝提着螃蟹进屋,把玉米也拿出来。
“你啊你。”陈思雪无奈的看着女儿。
谢长萍吐吐舌头。
谢家外面的石坝子旁边有个水池,有山里的活水不时流水进来,这是第二个水池,用来洗菜洗衣服等等,流经的第一个水池则是煮饭的用水。谢长渝就蹲在这第二个水池边,在一块使用得无比光滑的石头上处理螃蟹,旁边放着一个木瓢盛水。
宋姗走过来就看到在处理螃蟹的谢长渝。
他的衣袖卷起,脚上的裤子卷得更高,全身的衣服都是蓝色,没什么美感,但青春的少年气息,却是这朴素的衣物所掩饰不掉的,那涌动着的青春飞扬仿佛溢满了一般,就要涌出来,让那张精致的脸,多了说不出的光晕,让他整个人神采奕奕,就像湛蓝的天空一般纯净舒适。
连宋姗也有些无法理解,为何林素美对他一点好感都没有,偏偏喜欢罗志帆。
谢长渝感觉到什么,抬起头来。
和村里穿着灰扑扑或者补丁衣服的姑娘不一样,她穿着嫩黄色的上衣,青色的修身裤,两条辫子从耳边垂落下来,让她的气质更为秀气,她的美,原本就无比夺目,这样的打扮反而中和那一份夺目,增添了柔和的光彩,更让其惊艳。
谢长渝站起身来,搓搓手,有点手足无措:“你……”
“我来还你的桶。”
“哦。”
宋姗上前,把桶递给他,他机械的接过。
“那个……”
“嗯?”
“桶洗过了,洗得很干净,所以你们不用再洗一次。”
“嗯,好。”
在宋姗走后,谢长渝懊恼的拍拍自己头,怎么就不知道和她多说几句话呢?
宋姗和林海燕告别后,就背着空背篓揣着那张自行车票回家,出城的时候,她不时打量周围的人,过段距离,就下意识的看一眼裤兜里揣着的自行车票,也不全拿出来看,就抽出一点点角,知道它存在就好,这张自行车票对她来说无疑是抱着一块金子,生怕掉了或者被人偷抢了。
这个时候发生偷抢的事还是很少,前些年游街示众的事依旧在不少人心里留下了阴影,不敢做偷鸡摸狗的事。
宋姗回忆了一下现在大致情况,心里稍微安心了点,但依旧改不了走一段距离就摸一下票的动作,心里也是火热得厉害,那是自行车票,有一辆自行车的话,不知会有多少人羡慕,那是家庭人脉广又富裕的象征,谁能有一辆自行车,谁就能让别人高看。
一直到出了城,她才稍微没有那么忐忑。
小路两边的田地里也有农家人,虽说现在不是什么农忙时节,可大家都闲不住,总能自己给自己找出一些事来,除草或者给稻田施肥。
宋姗现在背着一个空背篓,对比起去城里时,现在可以算得上身轻如燕,加上心情好,走路时也蹦蹦跳跳,甚至还有心情欣赏道路两边的花花草草。这些花花草草她前世早就看腻了,虽然也叫不出名字来,但从小看到大,看着完全没美丑的想法,如今却是感慨它们的生命力和美丽。
因为心情好,她随手折了几支藤蔓类植物,比着自己的头做了个环,再折了一些花朵缠在环上面,一个花环就做好了。她戴在头上,有点遗憾现在没有镜子,否则就可以看看自己戴上花环是什么模样了。
她一路走走停停,第一次欣赏自己家乡最原始的美貌,因为山多树多的关系,形成了独特的自然韵味,这是很多旅游区都比不上的东西,然而这些她过去从未察觉过。
她走了一半的路程,远远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不由得愣了一下。
林平则在看到宋姗时松了一口气,赶紧小跑过来。宋姗离开家之后,陈冬梅就在算计着时间,觉得女儿应该早到家才对,结果就是不见她的人影,这一担心,就容易胡思乱想了,现在这世道,大家本本分分,的确不容易出事,但并不代表真的就没人出事,再加上林素美长得漂亮,就更让人有理由担心了,于是让林平出来接她。
“大哥,你怎么来了?是有事要去处理?”宋姗是真有点意外。
“妈看你一直没有回家,很担心你,让我来瞧瞧。”
宋姗不好意思的摸摸头,刚想道歉,就听林平道:“咦,你头上这东西怪好看的。”
“这是花环。”宋姗摸了摸头上的花环,加固了一下,“哥,你真觉得这花环好看?”
“嗯,好看,尤其是小美你戴着更好看。”
“那你也给嫂子做一个呗!”
“啊?”
“当礼物啊,你有送过嫂子东西吗?”
林平挠挠头,还真没有,在这个都吃不饱的年代,就想着什么时候能吃饱饭,至于这好不好看的东西,完全没有概念,但被自己妹妹一说,林平想到自己媳妇,挺不好意思的。
“大哥,很简单的哦,我教你,但你得自己做,这样嫂子收到了才会感受到你的心意。”
林平脸色微微发红:“哎呀,她……她不在意这个。”
“嫂子在不在意你怎么知道?”
……
最终在宋姗的怂恿下,林平还是红着脸做了一个花环,宋姗让他放在背篓里,到时候再拿出来,这样才能够给嫂子惊喜。
两人一同走回第九生产队,越走近,就越能看到不少其他生产队上的人,许多人都是来第九生产大队参观的,现在陆陆续续的准备回家。
等到了第九生产大队,宋姗晃眼一看,似乎看到了罗志帆,不过罗志帆很快就躲了起来。
宋姗看了林平一眼,难道是因为林平在这里,所以罗志帆躲了起来?这就是他其实在等自己?
宋姗抿抿唇,她同林海燕提起罗志帆的事,就是为了她和罗志帆保持距离后,家人若觉得奇怪,林海燕那边透出一点点风声,大家就会懂得为什么了,而不是是胡乱猜测,引来其它的麻烦。
回到家,没一个人责怪宋姗回来晚了,只简单的问了问她现在林海燕的情况。林海燕是林家第一个女孩子,再加上大房和三房的关系一直都不错,所以在林海燕小时候陈冬梅和林建业也非常疼这个侄女,对林海燕自然也很关心。
宋姗把背篓交给林平,并对他眨眨眼睛,林平立即有些局促起来。
宋姗则拉着陈冬梅:“妈妈,我自己做的花环,好看吗?”
“好看。”陈冬梅又忍不住用手指点点她的额头,“就是为了这么个玩意才回来这么晚?”
宋姗吐吐舌头,笑了笑:“既然好看,妈妈也戴着试试看。”
“我一把年纪弄这个干啥哦……”
宋姗不管,非要把花环给陈冬梅带上,还问林建业好看不好看,陈冬梅难得的露出了羞涩的表情,林建业也是呵呵着笑脸不住的点头。
而收到丈夫送的花环的梁英诧异的看着丈夫,惊喜不已,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林平干脆的给她把花环带上,嘿嘿的笑着:“好看,好看。”
梁英羞得不行,脸色绯红如同上了胭脂。
林安站在自己母亲面前,戳了戳自己母亲和妹妹,示意快看大哥和大嫂,被陈冬梅狠狠掐了一下,差点尖叫起来。
宋姗则在一边笑林安夸张的表现疼痛的姿势。
……
到了晚上,一家人吃过饭后,宋姗就把陈冬梅和林建业都拉到自己的房间。
林建业和陈冬梅互相看了彼此一眼,也不明白女儿是何意,若是想要零花钱,也不会如此郑重其事的把他们夫妻都喊进来,毕竟家里陈冬梅管钱,只需要喊陈冬梅就行了。
宋姗把林海燕给的那张自行车票拿出来:“爸爸妈妈,姐今天给了我这个。”
陈冬梅一拿过票,哪怕没见过这玩意,看那图案也明白这是什么,立即和丈夫对视了一眼,没有感到多开心,反而是有些不知所措。
林建业皱着眉头:“这……还是给海燕送回去。”
陈冬梅也跟着点头,大房自己都没有,他们家收了这个算什么?若是被大房的人知道了,要如何想海燕?哪怕林建国易芳夫妇没有想法,那两位嫂子不可能没想法,以后再给林海燕送东西时,会不会闹起来?不能因为这么一张票,就让海燕以后难做。
“这是姐姐非要塞给我的……她说,是给我结婚用。”
结婚?陈冬梅的脸色也不好看起来,难道女儿真看上了那个罗志帆,想要马上结婚?
宋姗在他们严厉的眼神下,轻吐出一口气:“我和姐说了,我结婚还早,姐姐说反正这是给我准备的,就交给我自己处理了。我不收,她就说是不是嫌弃她只是给票,而不是把车交给我……”
陈冬梅叹一口气,知道林海燕这是铁了心要把这票交给自己女儿了。
“小美,你姐姐对你是没有话说,你可得好好对你姐姐。”
宋姗点点头。
陈冬梅又嘱咐到:“这事谁都不许告诉,就我们三个知道。”
“哥哥也不说吗?”
陈冬梅犹豫了一秒,还是摇摇头,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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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
谢长萍敲着谢长渝的房门,发现门反锁了,不由得吃惊:“你把门锁了干啥?难不成是偷偷在自己房间吃独食?”
“我就不能是在换衣服?”谢长渝皱着眉头来开门,“找我什么事?”
谢长萍撇撇嘴:“对我这么不耐烦……对林素美的时候,一定不是这个嘴脸吧?”
谢长渝抿了抿唇,一脸不想和谢长萍说话的表情。
谢长萍笑呵呵的踏进谢长渝的屋子,然后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子上的扁竹根花和一小堆蚕蚕泡,她没有认出这蚕蚕泡是不同品种,主要是在这里蚕蚕泡实在太常见,于是也没有觉得如何,让她好奇的是那把扁竹根花:“谁送给你的啊?”
“路边看到的,顺手就摘了。”
“你什么时候有心情欣赏这个?”
谢长渝伸手挠挠自己头发,一脸不耐烦的表情:“行了行了,你来找我干嘛,有话快说。”
谢长萍瞪了他一眼:“你上回不是说可以去弄点什么小玩意来让我卖?到底什么时候?”
谢长萍没有念书了,年龄也不小,总得做点什么,否则就真得只能等着嫁人,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事,但据她所知,母亲陈思雪已经在偷偷打听人家了,这让她越发的着急。
“过几天。”谢长渝想了想,“等蚕结茧后,把茧摘下来,我就和郭志强会把这一批茧送到邻市去买,到时候就可以从那里弄些东西回来了。”
本市没有纺织厂,但邻省却有一个非常大的纺织厂,所以当地种桑树养蚕的人也多,自然收茧子的地方也多。第九生产大队的茧摘了后,就是送到邻市那边去,把茧卖了才回来,做这事得跑好几天,才能处理好,而那边比云市发达一些,好东西也更多,每次谢长渝和郭志强跑那边去都会淘一些东西回来,这一转手就能赚不少钱。
谢长萍算了算结茧的时间,点了点头,毕竟没有几天了。
正在这时候,房门又被陈思雪推开了:“你们姐弟两在说什么,喊半天也没人应个声。林家三房来人了,想定几只野鸡,你下去和他们说说。”
要是光是兔子,谢明自己能行,野鸡就不成了。那野鸡不仅跑得快,还长了翅膀会飞,很难弄到,谢家的野鸡都是谢长渝和郭志强联手弄的,所以要不要接这活,得看谢长渝。
林家三房?
谢长渝一愣,立即转身下楼。
谢长萍愣了一秒,噗嗤一声笑了:“陈同志,你看,你儿子跑得多快。”
陈思雪没好气的瞪了自己女儿一眼。
陈冬梅还没有来得及出门,那蒋家的蒋春叶就来了,手里还用篮子提着十个鸡蛋,鸡蛋下面用叶子垫着,防止鸡蛋滚动的时候碰碎了。
“三婶,我找小美。”蒋春叶低着头,怕怕的,也不敢同陈冬梅对视,事实上若不是被妈妈骂着来林家赔罪,她也不肯来的,白天的时候三婶中气十足的骂了很久后,她在家里都能听到,怕得瑟瑟发抖。
宋姗听到动静也走了出来,看到蒋春叶手里提着东西,有些不解,这是怎么回事。
蒋春叶看到宋姗,紧张害怕的情绪稍微减少了:“小美,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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