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此为防盗章,购买比例太低,无法看到最新章,请勿过分跳章下个月底就要开始收获玉米,玉米收获回来后,还得脱籽,然后把土里的玉米杆全都收回来。玉米收拾妥当后,就得收获菜籽。然后是把玉米地里种下的红苕全都挖起来,然后翻土,又得种植土豆进去。等把土豆种进去后,又得开始收割稻谷了,那又是一番忙碌。
    所以农忙季节就是真的忙,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现在要是不把修路的事给落实下来,今年冬天就不能正式动工,又不知道得推到猴年马月了。
    ……
    宋姗今天也有任务,被安排进城去给林海燕送蚕蚕泡,她要去找林海燕,就少不了去林家大房去问问大婶有没有需要给林海燕带的东西。果然,易芳一听宋姗要进城,便拿出家里节约下来的一些食物给林海燕带去,易芳也是真心疼那个女儿,把家里好的都留给她,甚至还让带了十斤粮食。若不是见宋姗模样瘦瘦小小的,易芳大概还想让她多带点东西去。
    进城虽说并不难,也就两个多小时的路程,但对于很多农村妇女来说,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进城过,完全不知道城里是什么样子,说到进城,不是新奇和激动,而是害怕自己会走丢,因为这事发生过不止一次两次了。对她们来说,完全没有必要进城,反正在家都能自给自足,真要买东西,也可以去附近的集市,犯不着跑那么远进城去。
    而易芳若不是女儿嫁进了城里,大概也不会有机会进城去看看。
    就这样,宋姗背着一个小背篓出发了,背篓里塞得满满当当,一想到要走两个多小时,这再小的背篓也变得沉重起来。
    结果宋姗刚走出门不久,就被人给拦下了。
    “小美。”罗志帆走向她,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听说你从桑树上摔下来,把我吓得不行,幸好你没事。”
    宋姗退后了两步,眼神里带着抗拒。
    她可没有忘记,林素美最终是被这个男人所抛弃,一个人在这生产队里生孩子,然后孩子也没有保住。纵然林素美一生的悲剧是因为她自己不够踏实,品行也不端正,好逸恶劳了一点,可她人生之初的悲剧,就是由这个男人所引起,若是林素美遇到一个好男人,对方肯用心教林素美,林素美也不一定会有那样的结果。
    罗志帆愣了一下,若是以往,她早就高高兴兴的走到自己面前来了,当然,也会撒娇怪自己不去看她,但那没关系,他只需要哄几句,她就立即会高高兴兴了。
    不得不说,罗志帆就是满足林素美审美的那种男人,高高瘦瘦白白净净,身上有说不出的书卷气,好像是书香门第一般,说不出的高雅清贵,一看就是那种爱看书学习成绩不错的人。
    这一点似乎又很矛盾,林素美自己不爱学习,认为学习无用,偏偏又对成绩好的男子有非同一般的好感。
    “小美,你是怪我没有去看你?”罗志帆皱皱眉头,脸上划过一丝受伤,“我也想去看你,只是围在你身边的人太多了,我怕他们看到我会传出一些难听的话。我作为男人,倒是不惧那些流言蜚语,但我怕他们在背后乱说你,女孩子总得顾忌一些这些。”
    宋姗闻言,点了点头:“我也觉得是这样,我们以后,还是稍微保持一下距离。”
    宋姗不知道,若是以往,罗志帆露出这受伤的神色时,林素美早就投降了。
    罗志帆脸色微微变了变:“小美,你这是怎么了?”
    罗志帆又上前了两步,宋姗照旧后退:“你拦着是我是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就走了,我还有事要去办,晚了就来不及了。”
    “小美,你是不是听了别人的胡言乱语?我可以解释……”
    “我真的赶时间。”宋姗不想和罗志帆继续纠缠,但把话说得太重的话,又似乎和之前的林素美差距太大,容易惹人怀疑,只好用这样的方式,行事匆匆的离开。
    罗志帆瞧着她的背影,眼眸暗沉,难道是他和沈秋云的事传到她的耳朵里了?必须得好好和她解释解释。
    罗志帆不知晓,林素美会听他解释,相信他说的话,宋姗却不会相信。
    宋姗在上辈子,就那么巧的撞到过罗志帆和沈秋云的争吵。
    当时沈秋云骂罗志帆负心汉,说什么不公布他们以前的关系是为了她名声作想,其实就是见异思迁,理由竟然那么冠冕堂皇。结果罗志帆竟然还要求沈秋云看在他们过去感情的份上,否认他们之间的感情,因为他决定和林素美在一起了,也希望沈秋云能祝福他们,不要破坏他来之不易的幸福。
    当时宋姗就能够从那只言片语中拼凑出罗志帆和沈秋云的关系,念书时就是情侣了,前后脚来当知青,沈秋云满心喜悦的庆幸觉得和情郎待在一个地方,结果罗志帆却刻意同她保持距离,虽然不知道找了什么借口,但沈秋云显然是听从了罗志帆的意思,直到罗志帆和林素美的事藏不住了,沈秋云才找罗志帆摊牌,两人争吵,沈秋云心灰意冷,罗志帆则利用往日的感情,让沈秋云彻底闭嘴。
    宋姗那时候就对罗志帆没有好感,并且为谢长渝打抱不平,不明白为何林素美怎么就看上了罗志帆这个负心人,放弃了那么好的谢长渝。
    宋姗叹了一口气,不管她以后会不会一直以林素美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她都希望林素美能远离罗志帆,虽然说不能用男人对待前一个对人的态度来说明他就会如此对你,但至少很大可能会如此。
    宋姗没有直接去林海燕的家里,而是去了林海燕工作的地方。林海燕在商场里的烟酒柜台当服务员,烟酒不比其它物品,买的人没有那么多,相对来说,清闲很多,可是工资却是一点不少,林海燕还能利用工作之便,和旁边几个店里的服务生都熟悉起来,一般店里来了什么新货好货或者处理货,大家都会互相传话,因此捡了不少便宜。
    一看到宋姗,林海燕眼睛直接瞪大了。
    宋姗也是累得不行,走了那么远的路,两边的肩膀都被竹子编织的带子勒得深陷下去,她能够想象自己双肩被磨成了什么样子了。
    林海燕赶紧拿出手帕给宋姗擦汗,也把宋姗肩膀上的背篓赶紧取下来:“你今天这是怎么回事?我妈让你带这么多东西,你就老老实实带这么多东西,平时可没见你这么听话。”
    看起来林海燕是相当了解这个妹妹的性子,并且因为她也是维护她这种性子的人之一,一点没有介怀的意思。
    宋姗心神一跳,她似乎忘记了林素美的性格了,以林素美在家什么都不做养成的性子,怎么也不不会愿意背这么多东西来。
    宋姗抿抿唇,随即又撒娇道:“好久没见你了嘛,就想着给你多拿点东西来,何况这都是大婶准备的,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林海燕就眯着眼睛看这个妹妹,一脸的“我要信你才有鬼了”的神色。
    宋姗被这神色打败:“好啦,我是觉得走这么远来,就只送一点蚕蚕泡,多不划算啊!走到半路我就后悔了,太重了,我休息了好多次才走过来,差点都觉得自己得累死在路中间了。”
    林海燕这才忍不住轻笑起来:“你啊你……”
    林海燕伸出右手食指,在宋姗额头上点了点,似乎拿她完全没有办法。
    林海燕找来凳子,让宋姗坐着休息,她则把宋姗背篓里的东西整理了一下,然后把一些小食物给同事和附近店里的服务员都送一点过去,送的都是她母亲准备的东西,宋姗带来的蚕蚕泡倒是没有分给别人,虽然这东西一点也不金贵,农村到处都是,但因为是宋姗亲自送来,让林海燕立即觉得无比珍贵了,连送人意思意思点都不愿意了。
    林海燕把食物散出去后,回来就听到另外的服务员拉着宋姗聊天,脸上的笑意更是浓了些,她这个妹妹,到哪里都是如此的欢迎。
    “海燕,你这妹子长得可真好,是在念书还是工作了啊?”一人问道。
    林海燕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在乡下地方没念书也没有工作没什么,到了城里,就会被稍微看低一些,有工作的女子和没有工作的女子,找的婆家都是两种档次,林海燕在城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早已经明白这些不需要言说的潜规则。
    “你问这些干什么?我妹妹走了那么远的路,现在可还累着。”
    “哎呀,知道你心疼她。”对方的眼睛还是忍不住落在宋姗的脸上,“长得这么漂亮,有没有定婚事啊?”
    林海燕一猜就是为这个,当下笑嘻嘻的回答:“我妹妹还小呢,我三婶疼她,肯定要留在家里很久,暂时都不会考虑这些。”
    这话一出,对方脸上的殷勤之色立即减少了,不甚感兴趣的退后了几步。
    林海燕撇撇嘴,这人有个弟弟,长得不错工作也还行,但在婚事上要求颇高,既要求对方会念书有份好工作,还得长相过关。原本有这种要求也没什么,毕竟人家条件是真好,但在林海燕见过对方后,立即在心里画下个叉叉,这人说话做事处处都露出高人一等的姿态,让人反感。
    大家围观了一下宋姗后,没多久就走开了。
    说来林海燕会和丈夫陶金峰遇见,也是因为在这地方,陶金峰招待客人,出来买烟酒,看到林海燕后,就对她一见钟情,从那之后,陶金峰就常常来买烟了,买的次数多了,林海燕也认识了对方,在陶金峰某一次买了烟之后,忍不住问他:“你的烟瘾这么大啊?”
    就是那一句问话,让陶金峰满脸羞红,想解释,又觉得不好意思难为情,可不解释,又怕心上人会误会。
    陶金峰在那里别别扭扭半天,终于鼓起了勇气告诉林海燕:“我来买烟不是为了抽烟,而是为了能看到你,能和你说说话。”
    林海燕看到男人满脸的无所适从和眼中的期待,突然就心软了,就这样,他们两人在一起了。
    林海燕推推宋姗的肩膀:“问你话呢,我们中午是回家去吃饭还是就在外面吃……”
    “就在外面吃。”宋姗立即道。
    宋姗只要想到林素美和林海燕的丈夫最终勾搭在一起,林海燕的婚姻因此破裂,就忍不住头皮发麻,连带的对林海燕家里充满了阴影。
    林海燕从小就疼这个妹妹,当下就做了决定,去国营饭店吃饭。
    可是在这一刻,宋姗突然就觉得自己错了。
    那些说着父母绝对正确的子女,用最大的善意去理解别人父母的子女,若不是因为他们生活在健康美好的家庭里,怎么会用善意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家庭,他们只是生活美好,不曾经历过那些黑暗的岁月罢了。
    所以,有什么好指责的呢?
    经历过的人,自然会懂,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都无法理解。
    就像如果她真的是林素美,她大概也不会理解,这个世界上怎么就有孩子想要永远逃开自己的父母,怎么会对自己的父母感到厌恶,怎么会把自己父母当成魔鬼一般对待。
    但林素美终究也辜负了她父母对她的期待。
    宋姗胸口堆积着一点愤怒,还有一点郁气,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林家这一家人,他们疼宠林素美,只希望她幸福快乐,甚至她非得和知青罗志帆在一起,也无奈同意,但偏偏她自己把自己的日子过得一团糟。被罗志帆抛下后,冻死了自己的孩子,随后又勾引了自己姐夫,让林建业陈冬梅夫妇从此以后再也因此抬不起头来。
    宋姗缓缓的吐出一口气。
    林素美,你在吗?如果你在的话,给一个讯号,给出一个信息。
    真正需要重生的人不是她宋姗,而是林素美,而她也能够非常的肯定,如果林素美的这一生从新来过,哪怕不会出人头地走向人生巅峰,也能够避免上一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不给自己父母抹黑,能做到这些已经够了。
    林素美,如果你在这具身体里,如果你还存在的话,请告诉我,怎么做,我才会回到属于自己的身体,然后你来掌控这具身体?
    没有回应,没有讯号,没有信息。
    宋姗皱了皱眉头。
    宋姗此刻的想法很简单,这具身体属于林素美,于是无论林素美曾做过多么过分的事,她也没有资格剥夺这具身体的使用权。而对于林家三房的人而言,林素美无论做过多么过分的事,都会是林建业和陈冬梅的女儿,林平林安的妹妹,在林素美逃离这里后,他们纵然会因为林素美做过的事感到恨铁不成钢,但更多的也会责怪他们自己,没有把女儿妹妹教导好,然后希望林素美在外面生活不必受罪,祈求她能够学乖后安定下来生活。
    林素美当年逃走,何尝又不是躲避父母哥哥失望的目光,同样也逃离了那些难堪的言行,一走多年,最痛苦的时候也不曾回到这个家来,这就说明林素美对家人不是没有感情。
    宋姗迷迷糊糊的想了一堆事,在后半夜才好不容易睡着。
    第二天,天一亮,大门一开,大家就又开始忙活起来。
    陈冬梅和梁英婆媳两开始做早饭,早饭也简单,就是煮稀饭,这次不煮红苕稀饭了,煮菜稀饭,反正那菜看着比米粒多,看着就一片青色。梁英会在灶里放上两三个红苕,如果他们吃完稀饭不顶饿,就会拿着这红苕吃,当然了,平时若是饿的时候,随便拿起一个红苕生的也会往嘴巴里咬,农村人没那么多计较。
    早饭就是菜稀饭配咸菜,陈冬梅手巧,能做各种咸菜,有咸菜疙瘩这种基本的咸菜,还有泡咸菜泡豇豆,最关键的是还有藠头咸菜,这藠头是野生的,山上一大片一大片的,都不需要种,用来做咸菜最是好了。
    林平和林安则按照往常那么分工。林平去把鸡鸭从圈里赶出去,鸡不用管,就让它们在外面折腾,吃点青草或者自己找的虫子,鸭子则不行,得赶到山下的一块水草地里,村里的鸭子全都会放在这里,然后用竹栏拦着,不让它们跑出来,否则它们钻进水田里,容易捣坏稻子。林安则去捉蚯蚓回来,放在家里的鸡食槽里,鸡养成习惯了,自己在外面游荡了一圈后就会自己回来吃,光让鸡在外面找食物,虽然饿不死,但就不会有多的营养下蛋了。
    林建业则继续着昨天晚上没有完成的工作,继续编织箩筐,每年收玉米时,这箩筐都会损耗巨大,这里破个洞,那里差一块,然后被淘汰下来当成柴火用。
    陈冬梅和梁英把早饭做好后,陈冬梅用大嗓门吼一声,林建业和林平林安就自动知道回来吃饭了。
    “梁英,你去喊一下小美出来吃饭。”陈冬梅麻利的把碗筷取出,然后吩咐梁英。
    梁英一直不能理解,明明刚刚婆婆那一嗓子老远都等听到,在家里的小美自然也会听到,偏偏每次还是会单独喊人,不过虽然疑惑不解,还是会老老实实的按照婆婆要求去做。
    能嫁进林家来,梁英自己很满足,她要做的活儿很少,完全不用下地,顶多就是帮着家里的自留地除一下草,连松土这等费力气的活都是公公他们做,她要做的就是负责喂猪,并且连打猪草这种麻烦的事都不用做,就是按照猪的食量喂猪,再每天煮两顿白苕给猪吃。
    在人都吃不饱的时候,自然不可能给猪吃多少,但猪不吃这些主食,又很难长肥,于是就只能拼命的喂猪草。一些条件差的生产队,连红苕白苕都金贵起来,更别说会煮来给猪吃了,由此可见,第九生产队的确算是富裕的生产队了。喂养猪的猪草需求量大,一些家里的孩子就负责专门割猪草,也能赚那么点公分。
    梁英推开林素美的房间,然后发现,床铺竟然被铺得整整齐齐,她记得这个小姑子几乎不会收拾床铺的,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小美不在房间。
    梁英急急的从林素美的房间里走出来:“妈,小美不在房间里。”
    陈冬梅也诧异了:“那这丫头去哪里了?难道出去玩了?”
    “我去喊她吧!”
    陈冬梅摇摇头:“算了,她自己知道回来。”
    农村虽然大家容易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起龌龊,但轻易不得出事,也就是嘴皮子厉害,真要闹出个好歹,一个比一个怂,所以陈冬梅也不担心自己女儿出事。
    大家吃饭也不讲究,端着碗跑半个村去,一边吃饭一边和别人聊天也不稀奇,所以陈冬梅端着碗站在自己家门口吃饭也不显眼,遇到出门干活的人,还会打上一声招呼。
    陈冬梅眼神复杂的看着某个方向。
    村里人都知道,那个方向只有那么一套房屋,知青的屋子。
    罗志帆和女儿那点事,陈冬梅也不是没有听到过闲言碎语,有心想提点女儿几句,一提到这个女儿就发脾气,让陈冬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女儿这么早就出门去了,还是偷偷摸摸出去,这让陈冬梅只能猜测,又是去见那个罗志帆了。
    她当然睡不着,直到此刻也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她变成了林素美,变成了十六岁的林素美。
    她念过书,自然知晓不可能发生如此诡异的事,所以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既然这些事是在她三十六岁时发生,她必然是这段时间触碰到什么,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她回忆着自己这段时间做过的事。
    她的生活一直按部就班,没有波涛汹涌,也没暗流涌动,单单的就是波澜不惊。她一个人生活得不错,没有刻意去想婚姻的事,毕竟她已经远离了云市,去到宁海市,没人认识她,连讲她是非的人都少得可怜。
    会认识陆宙,算是非常偶然的事,陆宙已经四十多岁,年轻的时候是工作狂,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了家庭,妻子出轨,两人离婚。离婚后,两人的儿子归陆宙,一直到儿子结婚,陆宙才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陆宙的条件非常好,年纪虽大了那么点,但长得端正,再加上有钱,和他约会的都是些二十岁的小女生,但陆宙最终选择了宋姗。
    这时候的宋姗,仍旧算不上什么美女,但她学会了收拾打扮自己,服装得体,再加上喜欢看书,身上便有了玄妙的气质,开始有人夸她为气质美人。
    陆宙选择宋姗,一是因为年龄合适,二则是彼此都经历过不少难堪和低谷,这时候的结合,早不是情情爱爱,而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宋姗选择陆宙,是因为这个男人理解她的过去,愿意成为她的依靠。
    他们要结婚,就需要提交材料,宋姗的户籍在云市,所以回来办材料,而她当年高考时,父母哭着闹着不准她把户籍转到学校去,户籍仍旧在家乡,而她是绝对不愿意回宋家拿户口,只得去公安局办理户籍证明等材料。
    陆宙工作忙,而定州并未给宋姗带来任何美好的回忆,所以她独自回来办理,只想着办理完毕就直接回云市。
    一切都准备妥当了,然而就在这时候,陆宙的母亲生病住院了,宋姗只得改变原本的计划,去医院照顾陆母,顺便加强婆媳关系。宋姗会做一手好菜,也会煲汤,每日都亲自做好饭菜去医院,陆母对这个儿媳妇也是相当的满意,一开始对宋姗这么大年纪竟然没有结过婚有想法,知道原因后,就是心疼她一个女孩子的不容易了,两人竟亲密得如同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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