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此为防盗章,购买比例太低,无法看到最新章,请勿过分跳章这玉米杆,能吃的不多,在收割玉米的时候,有经验的农家人才能够分辨出那种玉米杆能吃,咬着就像吃甘蔗一样,有甜滋滋的水分,但大多的玉米杆都被晒干透了,压根没水分,所以这也是大家在收割玉米时的一件趣事,难得遇到可以吃的嘛,谁遇到就是运气。
两兄弟提东西,陈冬梅和宋姗就走在后面。
陈冬梅对小木桶里的蚕蚕泡比较满意:“等会儿回去后,挑选一些出来,给你姐送去。”
“姐?”宋姗还未回味过来,下意识就想到宋雨和宋雪。
陈冬梅瞥她一眼,一手提着小木桶,另一只手干脆点了点女儿额头:“你这个小没良心的,你海燕姐对你那么好,你就不知道记挂人家?”
林海燕。
宋姗回过神来,点点头:“那挑选好一点的去。”
“小美,这点蚕蚕泡值当个什么,关键是心意,你送去,你海燕姐就知道你记挂着她,让她觉得没有白疼你。”
“嗯,我知道了。”
陈冬梅还想教育女儿几句,见女儿今天反常的沉默,到嘴的话又吞了下去。
回到家里,就该做晚饭了,梁英勤快,已经开始在厨房忙活了。陈冬梅用自家的一个小木桶把螃蟹装过去,又把谢长渝家那个装螃蟹的木桶用水冲得干干净净的,这才把桶递到女儿手上:“去,给谢家送去。”
“哦。”宋姗神思不定。
刚才谢长渝脸红了吗?
她皱皱眉头,向着谢家走去,却回想起了上辈子的事,谢长渝喜欢林素美,那一双爱慕的眼睛骗不了人。
而她之所以知道谢长渝喜欢林素美,也很简单,因为她当时也爱慕着谢长渝。
她曾在割猪草的时候,偷偷看过他和别的男孩子在外面摸螃蟹或者打猎,甚至有一次,她曾无意中撞到他在河沟里洗澡。她那时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也不敢被他发现,只能蹲在草丛里面,脸色绯红,却也不敢偷看,等她算计着时间他是否离开时,早已经不见他的身影,而她回家被葛红打了一顿,骂她小小年纪就知道偷懒耍滑。
如今她变成了林素美,谢长渝爱慕林素美。
欣喜吗,开心吗?她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宋姗了,会因为一个男生的笑容而记挂着他,明明知道他不会喜欢自己,还是忍不住把目光落在他身上,然后因为他看自己的一个眼神,胡思乱想一整夜。
作为成年人,甚至是一个高龄的女人,早已经懂得,那些少女心事,不过是人对美丽事物的本能心动,谢长渝对林素美如此,那时的她对谢长渝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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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渝提着木桶回家,心情明显的愉悦。
谢长萍喂了家里的三只母鸡,转眼就看到自己弟弟眉眼带笑的回来:“这是遇到什么好事了,捡钱了?”
“俗。”谢长渝淡淡的点评了一下。
“我看全家最俗的那个人是你。”谢长萍没好气,会喜欢上林素美那样的人,能不俗吗?
谢长渝给了自己姐姐一个“我不和你一般见识”的眼神。
谢长萍却主动走过来,见到小木桶里的螃蟹,立即笑了起来。大家条件都不怎么样,平时很少沾荤腥,他们家已经算不错的了,父亲会打猎,可就算是这样,也极少吃肉,打猎的小动物会被私底下换成钱,所以能吃螃蟹,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陈思雪听到动静走出来,看到儿子提着的小木桶,愣了一下:“你不是提了两个桶出去?”
谢长渝身体一僵,随即避开自己母亲的眼神,力求自己神色自然:“哦,在路上碰到了三婶,三婶给了我三个玉米,我觉得不好意思,就……把螃蟹给了她一桶。”
谢长渝话音刚落下,谢长萍就接过话:“哦……你确定顺序没有反?肯定是你给了螃蟹过去,人家才给了玉米。”
“萍萍。”陈思雪见儿子明显的不爽了,不由得喊住女儿。
谢长萍也没有那么听话:“不对啊,你平时也没有那么主动,今天怎么开窍了?我知道了……肯定是因为林素美也在。”
“就礼尚往来而已,哪里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谢长渝提着螃蟹进屋,把玉米也拿出来。
“你啊你。”陈思雪无奈的看着女儿。
谢长萍吐吐舌头。
谢家外面的石坝子旁边有个水池,有山里的活水不时流水进来,这是第二个水池,用来洗菜洗衣服等等,流经的第一个水池则是煮饭的用水。谢长渝就蹲在这第二个水池边,在一块使用得无比光滑的石头上处理螃蟹,旁边放着一个木瓢盛水。
宋姗走过来就看到在处理螃蟹的谢长渝。
他的衣袖卷起,脚上的裤子卷得更高,全身的衣服都是蓝色,没什么美感,但青春的少年气息,却是这朴素的衣物所掩饰不掉的,那涌动着的青春飞扬仿佛溢满了一般,就要涌出来,让那张精致的脸,多了说不出的光晕,让他整个人神采奕奕,就像湛蓝的天空一般纯净舒适。
连宋姗也有些无法理解,为何林素美对他一点好感都没有,偏偏喜欢罗志帆。
谢长渝感觉到什么,抬起头来。
和村里穿着灰扑扑或者补丁衣服的姑娘不一样,她穿着嫩黄色的上衣,青色的修身裤,两条辫子从耳边垂落下来,让她的气质更为秀气,她的美,原本就无比夺目,这样的打扮反而中和那一份夺目,增添了柔和的光彩,更让其惊艳。
谢长渝站起身来,搓搓手,有点手足无措:“你……”
“我来还你的桶。”
“哦。”
宋姗上前,把桶递给他,他机械的接过。
“那个……”
“嗯?”
“桶洗过了,洗得很干净,所以你们不用再洗一次。”
“嗯,好。”
在宋姗走后,谢长渝懊恼的拍拍自己头,怎么就不知道和她多说几句话呢?
林素美的房间干净清雅,房间虽不大,却是应有尽有,架子床柜子梳妆台,还有床头摆放着的一个小床头柜,上面可以摆放一些小玩意,下面还有两个抽屉。不用多说,这些都是林建业的杰作,他的木工手艺都在这些家具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因着这些家具,林素美的这屋子,没少受到村里同伴的羡慕。
这林建业是木匠没错,给家里打家具也没啥,但若不是心疼这个女儿,哪里能够做得如此仔细,不就农村姑娘,哪里需要什么梳妆台和床头柜,完全多余,更别说连边缘都精心打磨光滑,就怕咯着手了。
如果有心人在林家三房这里的每个屋子里查看一下,就会知道差距了,林建业自己屋子里最空,就一衣柜和一张放东西的桌子,林平和林安的屋子不空了,但他们那家具还真不是因为得宠得来,而是陈冬梅让林建业用来练手,管它好看不好看,做出来就放进两兄弟的屋子里,等手上活熟练了,才最后给林素美的屋子里打家具。
别说,打家具的时候,林平和林安比谁都高兴,做出来一个东西,都恨不得搬进自己屋子里,差点争起来,最后的解决方式也简单,一人一样,谁都不吃亏。
有林平和林安两个屋子里的家具练手,林素美屋子里的家具可不就精致了?
林素美的架子床上还套着一层薄薄的床帐,洗过多次,用的时间也久了,现在微微发黄,但能拥有这样一个床帐,也是非常得意的一件事了,至少在第九生产大队,林素美就是这独一份,要知道现在买什么都要布票,大家连自己穿的都没布票做,更何况是奢侈的买床帐了,好些城里人可都没有这金贵玩意儿。
为着这床帐,陈冬梅也没少肉疼。
夏天的时候,天气闷热,总有蚊虫,大家也都习惯了,受不了的时候就去山上扯些草来,满屋子的熏,总能熏死一些蚊虫。但林素美不乐意啊,光是痒两下还没什么,关键是会起疙瘩,她不乐意了,撒娇着让妈妈想办法。
陈冬梅能怎么着,只能带林素美去想办法,原本淘了一个发黄的床帐,虽然是别人用过的,但还非常完好,也能用。林素美就是不肯,她怎么能用别人用过的床帐,必须要新的,陈冬梅当时也沉了脸色,她疼女儿是一回事,但绝对不能过度,到底如了女儿的意,却是克扣了女儿几个月的糕点钱。
凡事都得付出一点小代价,这就是陈冬梅想告诉女儿的事。
宋姗睁眼就是被用线捆到两边的床帐,这样的床帐她当然熟悉,虽然她一直没有机会用过,床帐垂下,是一个床头柜,上面摆放着几块小糕点和一个小瓷杯,这是林素美平时喝水的杯子和零食。
宋姗揉着自己的头,为这个陌生的地方,还为她脑海里传来的熟悉记忆。
林素美的记忆,她忍不住头皮发麻,同时也心惊胆战。
直到陈冬梅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床上,整张床都凹陷下去了一块,让人都怀疑这床会坍塌下来。
这又得说说这床了。
这床是用木头做成一个框,然后搁上一些木头承重,再在木头上面放竹子编织成的和床大小相同的竹架,然后在竹架子上面铺草,讲究点的人家还会在草上垫点别的东西,农村没这么讲究,在草上铺一层床单就完了。所以如果在第二天看到有人起床后头上沾着稻草,别笑他,他只是睡觉时不大老实而已。
但这林素美的床,显然就更为讲究一点了。拿棉花铺床本来是最好的,但这地方并不产这玩意,想要弄到棉花,就特别麻烦,就算弄到了,被子里不放棉花吗,冬天不做棉袄?所以陈冬梅还是没有奢侈的用棉花给女儿垫床,但林素美嫌床硬,陈冬梅就利用平时出门时,把一些鸡鸭鹅和一些小动物的毛全都收集起来,一些大的羽毛还会把中间的那根硬的东西剪掉,就这样收集许多后,用棉布缝起来,然后铺在床上,再铺上床单,床就不会硬了。
麻烦是麻烦了一点,但这又不要钱的东西,陈冬梅也就不觉得怎样了。
“小美,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陈冬梅一边问,一边拿手去摸女儿头,虽然在外面乱骂了一通,她心里还是有点摸不着底,就怕女儿真的像大家说的那样……
没有发烧,陈冬梅心里又是一喜。
宋姗盯着陈冬梅,两种情绪在打架,有一种骨子里的冲动想喊“妈妈”,又有另一种理智让她想喊三婶。
宋姗剧烈的呼吸着,然后在陈冬梅不解和疑惑当中,直接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上鞋子,就跑出房间外面,甚至还是屋子外面。
林家三房的屋子地基比较高,屋子外面还有一个坝子,要从坝子两端下阶梯才能走上小路。宋姗当然记得自己家的路,一路小跑着去宋家,尽管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跑去宋家,大概是因为突然想到,她变成了林素美,那林素美呢,难道变成了她?
这个可怕的念头冒出来后,她就没有办法冷静,直接向宋家跑去。
第九生产队虽然大,人也多,但屋子基本都是连在一起的,林家和宋家的距离并不远,穿过小路后,中间隔着生产队公家的那个晒粮食的石坝子。
宋姗再想继续跑过去时,生生的顿住了脚步。
她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曾经如同噩梦一样存在的人,葛红,她的亲生母亲,也是那个让她每次听到别人提及孝道都反胃的女人,埋在骨子里的恐惧竟然还有阴影,这让她有点想笑。她以为自己离开了好多年,见识了不同的风景,体验了不同的人生后,就不再畏惧葛红了,事实是只要这个人出现,心里的难受和恐惧就会冒出来。
这个人会毁掉自己的人生,这个念头深入骨髓。
她想逃,转身立即逃走,但偏偏脚长了根似的,无法移动。
葛红挑着粪桶走了过来,现在不是农忙的时候,得趁着空闲的时候打理自留地里的蔬菜,去淋粪水。宋老二家的粪水不多,也不肥沃,还得添点淡水进去,一同淋蔬菜,就这样还被老大家的骂偷了他们家的粪。
葛红快走到宋姗面前时,下意识的躲了躲,不敢碰到她,要是真碰到了对方,对方闹起来,又是一个祸事。
宋姗全身僵硬,心口剧烈起伏着,这让她抓紧了自己胸口,周围的空气仿佛被人抽走了一般,她没有办法呼吸了。
——都是你这个丧门星,你怎么就来祸害我了,都是你的错,都是你……
——还想念书?人都快饿死了,念什么念,赶紧去打猪草喂食,一天到晚就知道偷懒。
——钱呢,你怎么还不把工资拿回来。别说那些话,你肯定偷偷藏钱了。
——哎呀,我怎么就生了这个天杀的女儿,一点都不孝顺,生下她时就该丢进粪池里淹死。
……
她是不该存在的孩子。
陈冬梅感觉到女儿有些不对,立即追上去,碰到葛红时,下意识嫌弃的皱皱眉头,葛红挑着粪桶的身体缩了缩,主动给陈冬梅让道。
陈冬梅看到女儿,也不理会葛红,赶紧跑过去:“你这丫头,跑这么快做什么!”
宋姗只是目光复杂的看着葛红的背影。
陈冬梅看到了,摸摸宋姗的头:“和她家的人离远一点,根子都坏了,我看他们家那两个女儿也会像她一样的重男轻女。”
这地方的大环境算是物以稀为贵,女儿少的家庭儿子金贵,儿子多的家庭,女儿就金贵,虽说重男轻女的思想受到几千年的影响,但对女儿,若是付出得比儿子少,当母亲的自己都会惭愧,也就导致女孩子也会为自己争取利益,父母偏心家里的哥哥或者弟弟,女儿自己都会不满。
在这种大环境下,像宋家那样极致重男轻女的家庭,就是奇葩一样的存在。
村里人都说是宋家老大爷的错,娶了个外省的女人回来,祸害了后辈,在她这重男轻女的婆婆下,两个媳妇都极度重男轻女,真是应证了那句话,婆婆不好坏一门。
宋姗迷茫的觉得有什么不对:“两个女儿?”
“是啊,宋雨和宋雪。”陈冬梅撇撇嘴,这样家庭出来的女儿,她是不得要的,很可能也会这样重男轻女。
她的儿媳妇梁英性格虽然也温柔柔和,却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是梁英家庭条件确实差,又是长女,得照顾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太过顽皮,当姐姐的性格只能被磨合得平滑了。
“还……还有一个呢?”
“你说宋渊啊,她那宝贝儿子还在学校念住读呢!”
陈冬梅说着就更不满了,两个女儿完全不让人家念书,操持家务,还得挣公分,却让儿子念书,还是去念住读。宋老二多怕他老娘的人啊,为了这个儿子,竟然也敢挺着腰杆去找他老娘要钱。
宝贝儿子?
宋姗睁大了眼睛,怎么会是儿子?
要知道,这附近养蚕的可就只有第九生产大队而已,若不是林建国学会了嫁接桑树的技术,带回了蚕种,生产队里也不会多出这么个赚钱的活计,要知道,这可不像粮食那样要上公粮,卖出的钱,就是生产队上的平分,这蚕早就眼馋了不少生产队了。
既然林建国觉得修路是必须做的事,那就干,就像当年开始养蚕那样干。
实际上林建国天天拉着这些人开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必须把这事给落实下来,然后让人去每个生产队上游说,核实。从下个月开始,就要陆续连轴转的忙碌,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
下个月底就要开始收获玉米,玉米收获回来后,还得脱籽,然后把土里的玉米杆全都收回来。玉米收拾妥当后,就得收获菜籽。然后是把玉米地里种下的红苕全都挖起来,然后翻土,又得种植土豆进去。等把土豆种进去后,又得开始收割稻谷了,那又是一番忙碌。
所以农忙季节就是真的忙,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现在要是不把修路的事给落实下来,今年冬天就不能正式动工,又不知道得推到猴年马月了。
……
宋姗今天也有任务,被安排进城去给林海燕送蚕蚕泡,她要去找林海燕,就少不了去林家大房去问问大婶有没有需要给林海燕带的东西。果然,易芳一听宋姗要进城,便拿出家里节约下来的一些食物给林海燕带去,易芳也是真心疼那个女儿,把家里好的都留给她,甚至还让带了十斤粮食。若不是见宋姗模样瘦瘦小小的,易芳大概还想让她多带点东西去。
进城虽说并不难,也就两个多小时的路程,但对于很多农村妇女来说,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进城过,完全不知道城里是什么样子,说到进城,不是新奇和激动,而是害怕自己会走丢,因为这事发生过不止一次两次了。对她们来说,完全没有必要进城,反正在家都能自给自足,真要买东西,也可以去附近的集市,犯不着跑那么远进城去。
而易芳若不是女儿嫁进了城里,大概也不会有机会进城去看看。
就这样,宋姗背着一个小背篓出发了,背篓里塞得满满当当,一想到要走两个多小时,这再小的背篓也变得沉重起来。
结果宋姗刚走出门不久,就被人给拦下了。
“小美。”罗志帆走向她,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听说你从桑树上摔下来,把我吓得不行,幸好你没事。”
宋姗退后了两步,眼神里带着抗拒。
她可没有忘记,林素美最终是被这个男人所抛弃,一个人在这生产队里生孩子,然后孩子也没有保住。纵然林素美一生的悲剧是因为她自己不够踏实,品行也不端正,好逸恶劳了一点,可她人生之初的悲剧,就是由这个男人所引起,若是林素美遇到一个好男人,对方肯用心教林素美,林素美也不一定会有那样的结果。
罗志帆愣了一下,若是以往,她早就高高兴兴的走到自己面前来了,当然,也会撒娇怪自己不去看她,但那没关系,他只需要哄几句,她就立即会高高兴兴了。
不得不说,罗志帆就是满足林素美审美的那种男人,高高瘦瘦白白净净,身上有说不出的书卷气,好像是书香门第一般,说不出的高雅清贵,一看就是那种爱看书学习成绩不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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