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如意喊住店小二打听关于‘聚信钱庄少东家’的消息。摸口袋还有几块碎银子,做生意的人通常有个毛病,身上总要留点钱,如她刚刚去买衣服,嘴上说只带了这么多银子,其实还拘着点。
刚刚花太多,这会她一分都不想拿了,摸了摸,掏出手,转而用‘美色’贿赂,笑眯眯地问店小二。
店小二见小姑娘漂亮可爱,嘴巴又甜,便把他所知道的全掏出。聚信钱庄少东家,今年十八,家中独子,尚未娶妻,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关于他和长公主二三事,这可就多了。两人如何相遇,长公主如何把他纳入府,说的有模有样。店小二见她年纪不大,是个没出嫁的大姑娘,再具体的不再往下说。
如意听得愣住,说书的在如意听来已经算是大胆,店小二说的更为具体,在人家后门口说这些话,被人听到可不好吧?
跑堂的店小二是个人精,一眼就看出如意的疑惑,解释道:“长公主是大人,可不会跟我们这些‘小人’计较。”
如意对这个‘长公主’又有了新的认识,风流肆意,无畏流言,奇女子啊,不知道长什么样子。
正想着,楼下传来呼声:“长公主,长公主,长公主……”
如意伸出头往下看,只见街市上走来一群队伍,九凤鎏金镂空八人大轿,一阵轻风吹过,轻纱曼舞,露出轿中女子容颜,那人约莫二十出头,肤光胜雪,眉目如画,身着大红色牡丹刺绣儒裙,雍容华美,贵气逼人。
长长的仪仗队伍,两侧站满了围观的百姓,这其中不乏长公主的仰慕者,手持鲜花抛向马车,长公主面带微笑,泰然自若地接受着大家的目光,自带皇家人的大气和从容。
茶楼里的人都伸出头往下看,店小二也放下手中的活往下张望,说书人口中的主人公就在眼前,大家肯定是要看个够。
等到队伍进入城门,大家散去,街上安静,青石板的街面上零零散散躺着些许,落败的鲜花。
比起‘聚信钱庄’的少东家,如意现在对长公主更感兴趣,她本人看来一点也不像别人口中的样子。生得漂亮,雍容华贵,有权有势,年纪轻轻守寡,府上面首三千?传言不可信,不过女人做成她这样,男人应该是可有可无的存在吧。
有权有势还是个女人,在京城富贵人家的女人堆里肯定领头的。就她这身份地位,站在她家店门口,别人冲着她这张脸和身份,也会来买自家的胭脂,财源滚滚来啊。
想到这,如意立马抛弃了‘聚信钱庄’的少东家。比起嫁个有人钱这么缥缈不切实际的幻想,还不如多赚点钱来的实在。
长公主,她哥肯定认识,到时候让他引荐,凭着她的口才肯定能说服长公主来站台。
如意在心里打着如意算盘,前方一片光明,只等着把她哥哄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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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门宫内,春风习习,熏香袅袅。
高宗与宋翊盘坐在地板上,在棋盘前对弈,黑子被白子围攻,节节败退,溃不成军。
高宗手持黑子久不能落棋,长叹声道:“哎,朕又输了,你这招直捣黄龙可真当妙,朕不服老不行。”
宋翊道:“臣的棋艺是皇上您教的,是您教的好臣才能赢你。”
高宗看着棋盘,笑道:“自从你学会了,朕都没赢过你。你就不能让朕赢一次。”
宋翊道:“皇上是您说的,棋盘如战场,既是如战场,怎么输?可是一定要赢,输多没意思。”
高宗就喜欢宋翊这种劲儿,他和谁对弈都是赢,唯独和宋翊输。这孩子他看着长大,十二岁那年宋峻山给他打了半死,他便把他带到宫中和晟儿作伴,两人同吃同住,直到几年前晟儿纳妃,他才从宫中搬出。
晟儿性子平和,治理天下可以,开疆拓土不行。
宋翊像极了他年轻的时候,沉着冷静,勇武果敢,对于用兵之道,和自己不谋而合,很多见解独特,新奇,可行,是不可多得的将才。北有北越多次来犯,虎视眈眈,朝中大将正是青黄不接,老如峻山,早已没了年轻时的壮志豪情,做事更是谨小慎微。
但凡有能力的君王都想一统天下,高宗同样,他爱才对宋翊特别喜爱,这份喜爱有时候会超过自己的儿子,有时候高宗会想:咱就没有一个儿子像他一样?
高宗又叹了口气,道:“朕老了,很多时候都是力不从心,像北越频频来犯,三天小战,十天一大战,边关百姓每日的都是担惊受怕,朕真是无能。”
宋翊这两个月在军营,每每无聊时,就分析边关的情况,以他看来父亲所主张的作法不好,以其挨打,为何不主动出击?他放下手上的棋子,起身拉住高宗的手腕,走到案几边,手落在上面的羊皮画卷上,由边关出发,划出一道弧度直到北越境内。
高宗眼前一亮,兴奋道:“好!与其被动不如主动,派出一队精兵直击北越腹内,杀他个措手不及。好好好!”
高宗连叫三声‘好’字,反手抓住宋翊的手问道:“你觉得要多少人马?”
宋翊伸出一根手指。
高宗问:“一万?”
宋翊摇头:“一千。”
高宗不确定:“一千?”
宋翊点头:“对,只一千,北越多是草原,人多反而引人注意,只用一千骁骑深入腹部,杀他个措手不及,一千人足已。”
高宗见他自信而又坚定,当即道:“朕现在就任命你为都尉,领一千人直捣黄龙。”
宋翊摇头,一是,这一千人得他一个个挑选,二是,他怕他爹不同意,他爹不喜他带兵打仗。
高宗不知其因,以为他这是怕问道:“是惧?”
宋翊道:“无惧。”接着把原因一道来,至于他爹这个原因,他没说出,若他下定决心去,他爹也是拦不住的。
高宗一时兴奋倒是忘了这些,两人又对边关的局势做了些分析,君臣谈得开心。
那边,宦官来报,长公主到。
宋翊和长公主交集不多,每次见面都是和太子一起,长姐为母,太子对她这个姐姐很是尊重。长公主对他也蛮好,每次进宫送太子东西时,都会送他同样的一份。宋翊也就把她当长辈看,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总觉长公主看他的眼神怪怪的。
他自小没有母亲,对于女人多少有些认知偏见,觉得她们无聊且个个都有心机,如以前他在宫中跟着太子同吃同住时,经常出入皇上所住的宫殿,经常看见某个娘娘为了引起高宗的注意,出些千奇百怪的法子。
例如,最简单的,听闻皇上路过御花园,特意在打扮的花枝招展等着皇上经过。宫中经常有宫女和太监无缘无故消失,还有更狠的,直接谋害太子,有一次他替太子挡了一剑。刺客抓住说是当今皇后指使,当今皇后是王思瑜的姑姑,生了个儿子比太子小十岁。以王家在朝中的影响力,太子死了最有可能继承皇位的也就是这位小皇子。
当时这事闹得挺大,后来查出是某个嫔妃嫁祸给的皇后,而王家为了表忠心,让自家女儿嫁给了太子。
三十六计中的‘借刀杀人’‘反客为主’都用上了,说不好还是王家的‘反间计’想让太子娶他家女儿,故意来的这么一出,顺便再除掉‘某个嫔妃’。
方寸大的地方,比战场的撕杀都要激烈,他们怎就不明白,谁继承皇位意在皇上,他们做任何小动作都是无用。皇上是明君,若太子没有治理国家的能力,他是不会把皇位传给他。
女人特别是宫里的女人们,谁都打着自己的算盘,还是他家小可怜最可爱,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进来,让她来皇宫她也不来。
宋翊想到如意,心中黯然,也不知她现在气消了没,起身,向高宗告辞。
高宗对他这个女儿是又爱又怕,她对宋翊的那点心思,他看在眼里。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总不能让他赐婚吧?以宋翊的性子怕是直接顶回来,到时候谁都难下台。
索性装糊涂当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留宋翊,摆手示意他先走。
宋翊行礼,转身走到宫门口,迎上正要跨进门的长公主。
“长公主。”微微行礼,正欲跨过门槛。
长公主叫住他:“宋翊这是要回去?”
时辰未到,虽然高宗允他不必同其它侍卫般当值,可他觉得要以身作则当可服众,自然是要与其它人一样。
宋翊道:“不回。”
长公主笑道:“那再陪父皇一会。”说着,她抬手向宋翊胳膊伸去:“以后不必叫我‘长公主’叫我‘长乐’。”
五指如葱,指尖珠圆玉润,用豆蔻染红的指甲,鲜亮美艳。
宋翊眼微眯,紧盯着她的手指看,问道:“公主,您这指甲是用什么染的?”
长公主准备抓住他胳膊的手停在半空,顿了顿,收回手,在自己眼前左右摆动,头稍微倾斜问:“很漂亮?”
宋翊不说话,轻轻点了下头。
长公主心悦他很久,还是第一次听他夸漂亮,不由心花怒放,觉得这几月过后他是开窍,笑道:“这是舶来品,我从波斯商人那边买来,总共就两盒。”
宋翊直生生道:“公主有两盒,可否给我一盒?”
长公主怔了怔,问:“你要作甚?”
宋翊垂下眼,嘴角微微上扬道:“我妹妹指甲染上这个,会很漂亮。”小可怜那么白,指甲染上这么鲜亮的颜色,肯定会比长公主的手要美上千倍。
想想都觉得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