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5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两人的腔调都做的很足,还有些眉来眼去。爱情果然是可以让一个人盲目的,都这样了,原文中的李玉凤居然还没有看出来,一步步的陷入刘振华的陷进。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等他来了,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但她这种行为,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李玉凤卷起了裤管,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打算趁着天还没黑,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或者她足够的细心,就可以发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最后发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
    这麦田都已经收割过了,怎么可能有人过来呢?那鸡蛋怎么就找不到了呢?难道是已经陷入了泥水里?
    李玉凤正想继续低头找,就听见田埂上有人喊她:“玉凤,你在田里干嘛呢?”
    原来陈招娣怕雨下的太大她回不去,特意到晒谷场这边接她。
    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从麦田里直起腰来,一脚深一脚浅的往田埂边走。
    陈招娣过来搭了一把手,她才算从麦田里给爬了起来,脚上的伤口却又开裂了,雨水混着血水滚落,看着还挺吓人的。
    “你跑地里干什么?看鞋都潮了!”
    陈招娣实在不知道这麦田里有什么好东西,瞧见李玉凤腿上又流血,整个眉心都皱了起来,严厉道:“你明儿可别在出门了,在家里好好歇着,可别把伤口给整发炎了!”
    李玉凤从晌午开始就觉得心里不爽快,听陈招娣这么说也没反驳,乖乖的点了点头,想着好歹赵国栋已经说不怪她了,将来的别墅也有着落了,只要她以后还是这卫星大队的人,她就能分到别墅。
    她正努力打算说服自己,忽然间眼珠子一瞪,想起了最关键的一件事情!
    她是女的啊!将来是要嫁人的!她要是嫁出了卫星大队……可不一样没别墅?难道为了几十年后的别墅,她还得在这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
    可她要是想在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将来还有谁能比赵国栋更出息?
    李玉凤忽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
    赵国栋回到家,照例还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他蹲在井边把裹着泥水的鸡蛋洗干净了,来到了灶房。
    赵阿婆是最后一代被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做农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负责一家老小的吃喝,将节衣缩食的日子过的看上去尽量宽裕些。
    最近农忙,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很幸苦,所以她做饭的时候也尽量多加一些米,少加一些水,让饭看上去不那么像稀饭,这样也可以抵饿一些。
    家里其实是还有一些面粉,但要留着给赵家栋做干粮,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价格太贵不说,也没有多余的粮票给他了。
    赵国栋把鸡蛋丢到土灶上的烫壶里,回房把身上的湿衣裳换了,看见赵家栋站在窗口看一本水浒传的小人书。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以前住在城里时候留下来的,破四旧的时候被抄没了好多,如今只剩下这几本。
    “阿婆煮了鸡蛋,你去吃吧。”
    赵家栋一听有鸡蛋,眼珠子都亮了,丢下手里的小人书就往灶房跑。这年头大家都跟恶鬼似的,听见有吃的眼睛都发红,也就李玉凤可以眼皮都不眨一下,把一个好好的白煮鸡蛋给丢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长吁了一口气,这雨只怕一两天还停不下来。他低头随手翻了翻赵家栋丢下的小人书,脑子却闪过了李玉凤扭头就走的样子,小脾气使的一套一套的,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打她屁股教训一顿!
    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连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宽厚粗糙的掌心,心中暗恼,好歹也算是结了娃娃亲那么多年,咋就连小手都没牵到过一回呢?
    这下好了……这辈子怕是没指望牵上了……
    ……
    刘振华从后排的知青宿舍过来,找了一圈没看见李玉凤。外面的雨下的不小,他以为李玉凤会在这里再呆一会儿,这几天农忙,大家事情又多,两人已经好久没有私下里好好联络感情了。
    他觉得李玉凤似乎有意无意在避开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希望李玉凤可以不要粘着自己,彼此保留相对的个人空间,这样会让他感觉压力小一点。他不可否认内心对李玉凤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一个下乡的城里知青,喜欢上一个乡下姑娘,多少还是让他脸面上觉得有些过不去。
    更何况,他的这份喜欢中,还夹杂着太多功利心在里头,让他有时候也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李玉凤的感情是否真实。
    “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柳同志在吗?”
    外面忽然传来了刘振华的声音,配着淅淅沥沥的雨,听上去有些朦胧,柳依依的心漏跳了一拍,站起来整了整自己披散的长发,回道:“我在,门没关,请进。”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