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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想去见那个人,一定要见到那个人?我只是想和这五年,不,这二十三年,告个别,郑重地说一声“我走了。”
我想心无芥蒂地跟他走,我还想做个轻松愉悦的人。
——司芃日记
欢天喜地的北京奥运会还未结束,那一天终于到来。
司芃踩着滑板回家,见到她妈从街口缓缓走过来。她停下,原地等待,只见妈妈眼神空洞,失魂落魄得像一个被吸走灵魂的芭比娃娃。
很快,她就病了,说脖颈不舒服,咽喉也疼,大概秋天来了,又要过敏。她在S市定居十年,还是不适应这边的气候。
阿婆让她去医院做检查,她说还有很多事要做。
司芃周末回去,见她在书桌前,翻看无数的英文资料,虽然看不懂,但也知道是正式的法律文件,于是问:“你要和彭光辉离婚吗?”
“那是你爸,别连名带姓地叫。”
“他都快当别人爸爸了。”
在那所学校里,大家都不念书,陈洁一去便鹤立鸡群,毕竟人从四年级起,作业都要写两份。头一次参加期末考试,能拿年级第五回去。初二还能去参加个什么破英语演讲大赛,得了个一等奖。国际学校嘛,英语总是要强过那些公立学校一头。
奖杯拿回去,彭光辉喜形于色。他一贯小气。这些年花在亲闺女身上的巨资,全都是石沉大海。没想稍稍在半路闺女身上做点投资,立马就听到了钢镚响。
他那时已有打算,要送陈洁出国念书。
“我还没有定下来,你怎么想?”她妈问司芃。温柔可亲的人一旦悲伤起来,脸上那抹哀色像是再也褪不下去。
“我随你。你觉得怎样好,就怎么做。”司芃摆出漠不关心的神色。
“会不会影响你和小洁的感情?虽然她大你一个月,但感觉你把她当亲妹妹看了。要是当年感情好时给你生个弟弟妹妹,也不至于……”
“幸好没生。”司芃粗鲁地打断她,“我不喜欢有人和我争财产。”
她妈到这时才知道,司芃每个月拿她五千块零花钱还不够,还会去找彭光辉再要,每次都是一整沓,一个月要两三回。
“你要这么多钱做什么?”
“花啊。呆在家里又没意思,出去玩不要花钱啊。”哪怕看到妈妈眼底的失望,司芃仍然无所谓地耸肩。
她和一群人赛滑板时,认识了凯文。
凯文那时十七岁,在高中部念高二,虽然初高中部在不同的校区,但司芃早已听说他“混世魔王”的大名。
他的妈妈是个农家妇女,生了三个女儿后才生了他这根独苗。人老珠黄后,他的老爸在外面养二奶。这二奶不安分,趾高气昂地跑去他妈面前,说她有了身孕,让她退位。
一个女人失去了青春和美貌,就如同在这个世界失去了通行证,能被另一个女人任意羞辱。他妈想不通,吃安眠药自杀。当然吃安眠药,大多是能救活的。
凯文知道后,直接把车开进他爸为二奶买的别墅里。车头全烂、挡风玻璃全碎,额头上全是血,他也不怕,还把二奶逼在车头和墙壁之间两个小时。
“敢走?敢打电话报警?信不信我压死你!”
后来他爸来救人了,但是两个小时的恐吓,足以让一个人肝胆俱裂。二奶流产了,死活要追究凯文的责任。可她追究不上。在黄脸婆面前耍耍威风,人不介意。独苗儿子?动根指头都不行。二奶最后只拿几百万走了。
他妈和三个姐姐更是溺爱他。这四个女人围着凯文,成为了对抗又拉拢他爸的一个紧密的感情利益体。
书念不念是无所谓的,反正他的老子也没念多少书,照样能挣钱。
凯文在社会上结交了许多奇怪有趣的朋友,一开始并没把司芃这种只在小混混级别的初中生放在眼里。
老子小又怎么啦?老子有钱。
十四五岁的司芃对这个社会最根深蒂固的认识,便是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凯文常去的地方,哪怕挂了“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志,她都进得去。
很快,她就成了凯文圈子里,地位仅次于凯文的第二号人物。别的圈子里,她是不甘心当第二号的。但是和凯文有什么好争的?
她只要一想起那画面,想起凯文开着车全速驶入那栋玻璃罩的房子,无处不是哗啦啦的巨响,门框变形,玻璃四碎。他人赖以生存的虚幻世界,被他一人一车就撞个稀巴烂。
这是个让人恶心的世界。破坏才能让人获得兴奋感。
彭光辉知道妻子已将一应法律文件备妥,要回新加坡起诉离婚时,赶紧从湖边那栋白色别墅里滚出来,滚到妻子床边,痛哭流涕,求她原谅。只哭一回,便求得菩萨原谅。
司芃听后彻底无言。姿态永远都高高在上的人,一直没搞清楚,她才是这场婚外情中的失败者。
颈痛一直没好,她妈拖了几个月,才肯去医院做全身检查。
先是核磁共振,再行穿刺手术,最后确认是甲状腺癌。这种癌症多发于四十岁以上女性,早期发现治疗后的预期生存率都不错。可她妈得的,是其中最凶险的一种——未分化癌。
得知只有半年的生存期,她妈竟然笑了:“命运终于对我判了死刑。”
阿婆大哭,捧着她脸说:“我现在马上打电话,让他把你接回新加坡去,那边的医疗条件好很多。这边的事,你不要再管啦。”
她妈不肯走。她说:“我走了,你怎么办?小花怎么办?你说过再也不见他的,此生不问。我不想要你食言,我自己也不想食言。”
“女儿,都不重要了。”阿婆摇头。
“帮我办转院手续,去香港吧。先别告诉小花我的病情。”
这是后来阿婆跟司芃说的。她们总以为,有些事情不让她知道,好像她就能变快乐点。
手术也做了,化疗也做了,彭光辉也知道妻子的病情,良心不安地滚回来说要陪她。这次她不再心软,连命都不要的人,他人的那点假惺惺当然也不会在意了。
她说:“这是我妈的小楼,和你无干,从此后不要再来。”
从香港回来只安心地过了五个月,去医院复查便查到转移灶,只能接着化疗,身体很快就扛不住。司芃连续几个周末回来,都见不到妈妈,阿婆还不许她去医院。她拿起滑板就走。“你们觉得一切事情都和我无关,是不是?”
她连续两个星期没回家,阿婆终于来找她,说:“我们去接妈妈出院,她想在家里住一阵子,小花你也回家住吧,陪陪妈妈。”
她到这时才知道,妈妈得的是什么病。
晚了,一切都晚了。自从妈妈生病后,她每天晚上都做梦,都在实施计划,要如何开车进入那栋湖边别墅,像一个大无畏的勇士,与恶龙搏斗,把那个毒瘤连根拔起。
可醒来后,又觉得一切都不可行。
她没法像凯文一样完全站在妈妈的立场,有时候她并不讨厌金莲。她拽下那盏水晶吊灯后,她爸只会说“十万块”,金莲却过来扶她,拿棉签沾酒精,帮她擦拭胳膊和腿上扎出来的血印子。几千元的真丝衬衣上沾了血渍,她也无所谓。“洗洗就好了。”
“洗不掉的,扔了吧。
“扔什么呀,能穿的。”
司芃想,还是出身太差,舍不得。她妈就不这样。小时候她画画,总是沾一手颜料,一不小心就弄脏她妈的裙子。她妈当然也不会生气,皱皱眉,把裙子换下就不要了。再后来便立规矩,小花想要抱抱,必须先把自己的手和脸蛋都洗干净。
她妈哪里都好,有教养又温柔。只是她没有别人的妈妈那么有温度。
司芃还怕车技不好,撞死人;怕自己会先死;怕爸妈会决裂;怕陈洁会痛苦。她看上去是个魂斗罗,但实际上怕的事情太多。
她每天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完全没想到,毒瘤已在妈妈的身体里生根发芽。
沿着湖边步道走了二十分钟,才看见那栋熟悉的法式庄园别墅。原本洁白的外立面,在阳光和雨水的侵蚀下,变成米黄色。芒果树长高了,遮住半边的院门。走近看,栅栏门也从原来的铜金色,重新刷成黑色。
院落里有许多的枯叶。司芃只想,这里也无人住了?
有人从屋内出来,她侧身躲在墙后,听见扫帚“刷刷”地扫着落叶。从栅栏门的缝隙里瞧过去,是当年留在别墅里做保姆的大婶,好像就是金莲的某个亲戚。
大婶已看到她,司芃来不及躲避,点头打声招呼:“你好。”抬脚想走,大婶叫住她:“你找谁?”
“呃。曼达的那个彭光辉彭总,是不是住这儿?”
大婶再看司芃几眼:“你是谁啊,找彭总什么事?”她没认出她来。
“我是高阳云潭镇过来的……。”
“哦,”大婶笑道,“怪不得面熟,是彭总老家人。彭总身体不好,去疗养院了。”
“哪个疗养院?”
“不清楚,太太送去的。彭总病得好重,这边靠近工业区嘛,空气也不好。”
“那他太太和女儿还住这边吗?”
“住啊。周末回来,平时都在市里。你叫什么名字,留个电话,等太太和小姐回来,我联系你。”
“不用了,谢谢。”
只探到一条有用的信息,陈洁没死。
司芃在淞湖山庄外面租了一间单房,每日无事,就会过来看看。看到第三天,便想翻过墙进去。十来米开始助跑,两米远起跳,右腿蹬到墙上,双手往上一攀。动作太猛,左手攀得太高,扎到最上头立着的玻璃渣。
指关节处一阵钻心的疼传来,司芃赶紧松手跳下来,落地时腿没支撑住,身子往后摔。以为要摔个四脚朝天,左边有人踩着滑板飞速而来,伸手拉她一把。
在这栋别墅周围滑板能滑这么溜的,除了凯文就不可能有第二人。司芃站起来,帽子戴正:“多谢。”
“你翻墙进去想做什么?”凯文问。
“跟你没关系。”冷冷地丢下一句话,司芃转身离开。
凯文踩着滑板跟在身后,指了指对岸:“湖那边有一家药店,消个毒买个创可贴贴上吧。”
司芃抬起左手一看,无名指上的血一直往外冒。凯文再递过来一张纸巾:“先压一下。”
在药店门口把手上的伤处理好,司芃斜眼看凯文,穿一件黑色的连帽卫衣,戴一顶灰黑色的针织圆帽,乱糟糟的发梢没法全塞进去,下巴的胡渣也很多,邋里邋遢的。看来已经很久没在镜子里照过这副尊容。
他跟凌彦齐是完全不一样的类型。
要说这几年她也有进步的地方,那就是看男人的眼光,提升得太快。
药店外面有一张小圆桌,两把椅子。凯文拉开其中一把,坐下后问道:“你怎么会来这里?”
“是你家吗?”司芃拉开另一把椅子坐下。上次雨夜里打个照面,还可以借着光线昏暗躲过去,今天她都跑到别墅来了,躲避没有意义。
她躲了五年,有些事情可以在今天做个了断。
“是你家。”凯文从兜里掏出烟递一根过来。司芃没接:“戒了。”不是真戒了,只是她不太想接他的烟。
“戒了?”凯文把烟衔在嘴里,眼睛一直盯着司芃看。他说:“你变化真的好大,那头长发,舍得剪?”
“有什么舍不得的?”司芃说。
她的阿婆曾是自梳女,自梳自梳,自然梳得一头漂亮的头发。人生过半后突然地剪了长发回国。一个人孤单地过了几年后,梳头的乐趣转移到小外孙女身上,十几年如一日不厌其烦地地帮她洗头、上油、按摩。
被人细心养大的头发认主,不认司芃这个主,认阿婆。她一走,这头发便失了灵性,长得像枯草,拿梳子死拽都拽不顺。
司芃心一烦,拿把剪刀“咔嚓”几下全给剪了,她有自知之明,镜子也不照。
陈龙看不下去,让人带她去理发店里修发型。要让人带着去,是因为那时的她生活没法自理。
她在海里被风浪卷起,拍到礁石,撞到脑袋昏过去。深夜醒来后发现自己没失忆,也没缺胳膊断腿,就是脑袋犯晕,走路摇晃,还想吐。
好不容易爬上堤岸,躺在那里休息,碰上陈龙手下在岸边交接一批走私的电子产品,不由分说把她抓回来。知道她是小楼里那位阿婆的外孙女,龙哥没怎么为难她。她还是软塌塌地倒在地上。被人背去医院里一查,轻度颅脑损伤,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脑震荡,医生建议静养一个月。
黑社会常去的理发店,剪头发的水平可想而知。店里最好的托尼总监,面对她狗啃似的发型也无能为力,只能剪个比男生头发稍长一点的寸头。
一剪完,司芃不止觉得头轻了,还觉得镜子里那个俊俏的小男生是个全然陌生的人。不过半个月,她两腮的婴儿肥神奇的没了。
陈龙的小马仔也凑过来看几秒,说:“够帅啊,你。”她听了之后更开心,开心自己剪了寸头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托尼说:“只能先这样,妹妹等头发过肩以后再来做发型,一定很好看。”
但是司芃再也没让头发长过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