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1节
英国人的强势渗入,无疑会影响到荷兰人的利益,特别是作为马六甲航线的贸易中心,马六甲城此前一直为荷兰人所直接控制。然而尽管荷兰人最初是通过与葡萄牙的战争,才拿到马六甲的控制权的(1641年),这次重新划分势力范围却没有再次引发战争。在审时度势后,英、荷两国选择了在谈判桌前解决问题,随后马六甲城也被荷兰人移交给了英国。
从荷兰人的角度来说,这一决定很好理解,毕竟当时的大英国帝国已是世界最强。换句话说,不管你愿不愿意,都无法阻挡英国人的进入。一定要撕破脸的话,即使英国人不用全面战争的方式攻击荷兰,单是封锁马六甲海峡也将让荷兰商人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同时,作为一条重要航路,马六甲海峡的争夺,并非一场零和游戏。前面我们曾经分析过,精明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其实更原意通过控制商品供应地来达到贸易垄断的目的。为此荷兰人在经营南洋群岛之时,将统治中心放在了人口、资源最丰富的爪哇岛(雅加达),如果英国人不是谋求独占马六甲海峡,那么荷兰人的核心利益并不会受损。
日期:2017-07-1515:26:05
反观英国人的态度,如果他们觉得有必要,同样可以尝试拿下整个南洋群岛,特别是人口资源最为丰富的爪哇岛。英国人没有选择这样做,更多是从欧洲地缘政治平衡的角度来考虑的。事实上在当时的欧洲人看来,只有欧洲才是世界的中心,那些海外殖民地只是用来争夺中心控制权的筹码罢了。无论在欧洲还是海外,法国都是英国最大的对手,尤其在英荷条约签订之前,整个欧洲刚刚被“拿破仑帝国”(1803-18015)横扫过。更为让人担忧的是,在拿破仑兵败滑铁卢之后,普鲁士王国的崛起,又使得长久以来处在分裂状态的德意志,开始出现统一的迹象。
在这种情况下,身处法德之间的荷兰(比利时当时归属于荷兰),对英国来说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地缘政治价值。就像英国一直在战略上与葡萄牙结盟,以牵扯西班牙一样。即使圆滑的荷兰人在以后的政治博弈中,不明确的支持英国,将之逼向法、德阵营对英国来说也没有好处。
除了考虑到欧洲的地缘政治平衡以外,英国人对整个南洋也没有志在必得的想法。从贸易来说,整个东方最有诱惑力的无异是印度和中国两个超级市场。深耕并垄断印度市场、开拓中国市场,是“大英第二帝国”在19世纪的战略方向。至于后来所发生的事,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英国人在印度及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自大航海时代开启以来,没有哪个殖民帝国能够先后在东、西两线取得如此成就,“日不落帝国”也就此成为了英国的标签。
想要将中国和印度两个市场连接起来,马六甲海峡自然是贸易链上必不可少的一环,但就像刚才所说的那样,这并不是一场零和游戏。无论是英国还是荷兰,只要能马六甲海峡拥有稳定的据点及势力范围,并且竞争对手尊重这点就可以做到和平共处。基于上述考虑,英国与荷兰最终于1824年签订了“英荷条约”,划分了双方在东方的势力范围及相应的贸易原则。其中事关地缘政治走向的主要有:荷兰将在印度沿岸及马来半岛的据点交给英国,以帮助英国控制印度和马来半岛;英国则不介入新加坡海峡及马六甲海峡主航道以南地区的争夺。即认可廖内群岛及苏门答腊岛属于“荷属东印度”的势力范围。
英荷条约的签订,奠定了今天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边界基础。在这一条约保护下,英、荷两国在马六甲海峡的航行利益都得到了保证,同时共同阻止了第三方势力的介入。至于西方在南洋的最早开拓者—葡萄牙,即使没有英国的介入,他们也只剩下南洋群岛最东部的半个帝汶岛(东帝汶)了。事实上如果不是与英国维持着良好的外交关系,而英国又在南洋与荷兰两分天下的话,荷兰人在19世纪中一鼓作气拿下东帝汶也未可知(1859年荷葡签订条约,正式瓜分帝汶岛)。
顺便说下,如果说葡萄亚在南洋还能够保留一块自留地,只是间接受益于其与英国稳定的地缘政治联盟,那么在大英帝国完全控制南亚次大陆之后,还能在沿海维持果阿、达曼-第乌等“葡属印度”的存在,甚至到印度独立后还试图保留,则完全得益于这层关系了。
在了解上述地缘政治背景后,相信大家对印度、南洋现在的一些行政划分,有了更深的理解。不过,这一切与19世纪南洋华人的命运又有什么关联呢?前面我们说过了,在荷兰人决定军事征服西加里曼丹时,代表主战势力北部“和顺总公司”,试图寻求英国人的帮助,或者说纳入英国的贸易网,以摆脱荷兰人的控制。
然而问题在于,荷兰人之所以在19世纪20年代前后军事登陆西加里曼丹,直接原因就是英国在这一阶段,开始在马六甲及其周边地区布局。这一威胁使得原先一家独大的荷兰,不得不加速控制那些原本被视为鸡肋的地区。英荷双方快速达成和解的消息,对于华人公司来说并不是好事。尽管最初显示的消息,英国人愿意与之进行贸易,甚至曾经派人来岛上考察(19世纪30年代),但基于不引发新矛盾的考虑,英国人还是放弃了介入西加里曼丹事务的想法
最终在19世纪50年代,荷兰人彻底征服了以和顺总公司为代表的,力图维持独立的华人势力。在整个荷兰人的征服过程中,以兰芳公司为代表的,希望用接受荷兰人统治,交换自治权的华人公司,还做出了一个重要的改变,即以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组织模式来改造原有架构。也就是说,正是从19世纪20年代起,传统社团性质的华人“公司”,开始与西方意义的“公司”接轨。
将西式商业组织称之为公司的做法,在中国本土的记录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50年代,也就是鸦片战争轰开中国大门之后。这一概念的传播者,应该就是已经在南洋接受西方制度改造的部分华人采矿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概念更替的阶段,仍有传统社团以“公司”之名自称。比如1853—1855年在上海起事的天地会式组织—小刀会,对外声称自己为“兴义公司”,就还是传统的社团组织。
兰芳公司所做出的妥协,使其得以存续到到19世纪80年代。然而一如之前在巴达维亚(红溪惨案)的情况一样,荷兰人并不打算把华人,培养成帮助他们统治土著马来族群的政治助手。从荷兰人的角度来说,更愿意让马来苏丹们辅助他们进行政治管理,而让华人施展经济才能,以此来相互牵制。鉴于华人在西加里曼丹所表现出来的政治能力,这种选择并不算错误。日后英国人在马来西亚的统治,大体也是遵循这一分而治之的模式。
在得知自己所据有的土地,将被荷兰人划归马来苏丹们管理之后,兰芳公司和其它留在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团,曾经进行过一系列武装反抗。只是这些抵抗,并没有改变政治属性的华人社团彻底消失的命运。尽管此后西加里曼丹仍然留有大量华人,并客观上主导着当地经济,但西加里曼丹华人政治的终结,已经再所难免了。
在华人生存空间受到荷兰人挤压之后,一场以此西加里曼丹为起点的新迁徙活动也拉开了序幕。不过那些不愿意接受荷兰人统治的华人,并不用离开已经熟悉了的马来地区。毕竟荷兰人并没有统治整个南洋,甚至还没有拿到全部的婆罗洲。在其它尚未被西方人入侵的马来苏丹那里,包括英国人的势力范围内,华人还有希望找到新的机会。至于这场迁徙又对整个马来地区的地缘政治结构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我们下一节再接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