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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鱼缸里的鱼

    “赶牛车,不需要花力气的啊。”裴氏笑道,也不容马正初质疑,就把马正初拉了进来。
    进来的时候,大家都在吃早饭,不过是白粥而已,但不是很稀,不用筷子挑,也能看到米粒。
    “你先坐,我去给你盛。”裴氏说着,就去了厨房。
    “裴姨,真的不用。”马正初还想劝说一番。
    “正初哥,你坐,你现在是给我做事,一切都要听我的。”林书瞳拿出一副老板的样子。
    “哦。”马正初想到,在出家门的时候,大伯娘交代自己要听林书瞳的话。
    等裴氏把粥端上来之后,马正初也小心的开始吃起来。
    “没有什么小菜,就这些,随便吃点。”林书瞳把昨晚上剩下的素菜,在裴氏热了之后,推到了马正初的面前。
    “哦。”马正初简单的夹了一筷子。
    吃过早饭,马正初帮忙把东西往车上装,随后在裴氏的叮嘱下,马正初和林书瞳就启程去城里。
    马正初没有赶过牛车,好在这也不是什么技术活,也不需要考什么驾照才可以上手。在林书瞳的指点下,马正初也渐渐把牛车赶好。而且牛毕竟是温顺的动物,走的四平八稳。
    一路上,林书瞳就这马正初闲聊,发现马正初是那种不善言辞的人,也不太会主动开口,有点像以前的林书瞳,有点腼腆的样子。
    一来马正初就这性子,而来马正初没有和姑娘相处的经历,即便是自家亲戚,表姐表妹什么的,都没有来往,所以在林书瞳问话的时候,马正初总是显得很紧张,双眼死死盯着前面的路,手臂也僵硬不已。
    通过聊天,林书瞳也了解很多情况,马正初的母亲,也就是大伯娘不止一个儿子,马正初的上面还有一个大哥,叫马正耀,因为是马家第三代第一个儿子,有光宗耀祖的意思,可惜到现在也不过是跟在马大力的身后务农而已。倒是马大仁的儿子,马智深被寄予了厚望,这也是马大仁争取的结果。
    马正初今年19岁,也就是成年人,这在林书瞳看来就是高中生而已。好吧,如果不是意外穿越,自己也只不过是初中生。在现代,一个学生的身份摆在那里,就给人的感觉像是稚嫩孩童一般,出了校门才算是社会人。
    不过,在这里,15岁就已经算是大人了。是可以成亲的年纪,然而马正初到现在却没有说亲,倒是马正耀,家里给说了一门亲,至于会不会成亲,那就是后话了。
    马正初因为性子有些柔弱,让大伯娘有些不喜,虽然不喜也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原本是跟着马大力一起下地的,但是听说能在林书瞳做工换钱,都没怎么考虑就把马正初带了出来。而且轮流赶牛车,不赶牛车的时候也可以下地,大伯娘算的一手好买卖。
    “正初哥,你将来有什么打算要做的吗?”林书瞳问道。
    这种话题在现代是很正常的话题,谈谈人生,谈谈理想,谈谈自己的未来在什么地方。从小学就开始给孩子们灌输理想的概念,但是在这里,灌输的理想可能就是要做好人,做踏实的人,做能光宗耀祖的人。这也不是不好,不过对于林书瞳而言,我们是充满个性的人,而不是千篇一律的机器人。不是有已经设定好了程序,就一直顺这条路走下去。
    马正初脸色有些微红,简单的说道:“娶一门亲,然后种地生孩子。”
    林书瞳想了想,也没觉得马正初的想法有什么错,但她却是深深的皱眉,就好比一个终日里生活在鱼缸里的鱼,没有见过大海,没有对大海向往。
    见林书瞳沉默下来,马正初也沉默了,你沉默,他就比你更沉默,虽然他知道这样不好,但他实在想不到什么话来说。
    沉默片刻,林书瞳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思考下去,问起来自己比马正初也没有好多少。在学校里的时候,在小学,我的理想,这样的作文,林书瞳也写过,她想做一名医生,然后给自己做一条义肢。到了初中,学校里的老师,不再和你谈理想,而是谈现实,因为成绩不好,就考不上高中,高中成绩不好,就考不上大学,考不上大学,就找不到工作。老师说的话很简单也很简短,现在找工作,人家开口问的就是你是什么文凭。所以,林书瞳的未来就变成了,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找个好工作。
    一切都恍如昨日,这些东西与林书瞳再也没有关系。她不需要考大学,不需要找个好工作,甚至这个社会都不需要她这样的性别去识字。但,林书瞳不后悔自己拥有的东西,她需要钱,不是因为自己花钱开心,而是家人因为钱开心,所以自己才开心。
    因为别人而活,觉得非常有价值,也能让自己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正初哥,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林书瞳好奇的问道。
    马正初认真的想了想,随后便摇摇头,说起来他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没有太大的野心,没有太大的欲望,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勇敢一点,勇敢的和人说话就好。
    “那正初哥你有了钱之后,想买什么东西?”林书瞳接着问道。
    “把挣来的钱交给我娘吧。”这个问题倒是没有思考多久,马正初就说道。“我娘之前对我说,把挣的钱都给她,她给存起来,到时候说亲事的时候用。”
    马正初和马荷花不一样,马荷花有明确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掩藏过自己的私心,所以林书瞳都会偷偷给马荷花一些铜钱。她能明白那种心情,因为自己也同样如此。但是马正初不一样,感觉他属于那种很平淡的人,过着按部就班的生活。
    到里城里,林书瞳就带着马正初去知心湖边上。马正初是第一次来樊城,城里的繁荣让他有些不敢喘大气,总觉得自己会玷污了这里的空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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