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节
“下午五点了,现在天黑的早,而且从这里到我们那,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觉得我们应该在这里呆一晚上,不然的话我们估计要在半路上过夜,那可是十里都不见一户人家的地方。”林煜苦笑道。
“那今天晚上在这里呆一晚上吧,这里是凌阳县地是吧?”易茗雪微微一笑道。
“是的,凌阳县城,一个很落后的地方。”林煜自嘲的笑了笑道:“每年规划的贫困县上,居然没有我们凌阳,我也是无语。”
“哈哈,没规划上更好,有些时候,穷有穷的好处,富有富的烦恼。”易茗雪微微一笑道:“过度的开发,也未必是好事,我看这里挺好的,地灵人杰。”
“恩,地灵人杰,空气好,除了这些之外,其他的真的没有什么了。”林煜点点头道。
“你们鬼谷医门,在什么地方?”易茗雪道。
“在这里。”林煜指着一份刚刚从火车站上买来的凌阳县地图道:“从这里向西一路挺进,走上个百八十里就是我们那里了,那里全是山路,不怎么通车。”
“这个地方数山环绕,有人称之为三贤山,但也有些人称为青阳山,不过到了近代,一般都称他为青阳山了,而我们鬼谷医门所在的道观,现在也叫做青阳观。”
“为什么不直接叫做鬼谷医门?”易茗雪不解的问。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林煜笑道:“没有任何东西,是盛久不衰的,鬼谷医门,不过是一个名字罢了,只是祖师爷来这里的目的就是隐世,所以近代师父决定,让鬼谷医门彻底的消失,我们在外人的眼里,只是青阳观的道士罢了。”
“这很明智。”易茗雪点点头道。
“走吧,找个地方先吃点东西,然后在找个地方住下,明天一早出发回去。”林煜道。
“好。”易茗雪点点头。
凌阳县城不大,也不繁华,但是很热闹,尤其是在过年前的几天,人更多,这个地方并没有什么出名的小吃,但是因为这里的地域较北,尤其是到了冬天,寒气逼人,所以这个地方最多的还是当属羊肉汤。
凌阳大部分地方是山区,而这里的本地山羊肉肥味鲜,所以在大街上卖的比较多的还当属羊肉,而更多的则是一些大大小小的羊肉汤馆。
羊肉汤滋补驱寒,汤鲜肉烂,所以在这里不管老当,最喜欢吃的食物当属羊肉汤,喝上一碗汤,切上一块发面锅盔,会让人感觉到无比的富足。
一碗汤下肚,林煜满头大汗的放下了筷子,这家李记羊汤馆是凌阳县的老字号,汤鲜肉烂,而且汤浓十足,加上一勺羊油熬制的辣椒油,能让人吃的满头大汗还想在来一碗。
而且这里的羊蹄味道十分的好,林煜每次回来,都要跑到这里喝上一大碗汤,啃上一盘羊蹄子,那种满足的感觉,别提了。
只是令他诧异的是易茗雪并不喝汤,也不吃肉,她只是拿着十分筋道的锅盔吃了一点,只吃了一点便放下了。
“你怎么不喝汤?”林煜不解,难道她不喜欢吃羊肉?想到这里,林煜便笑道:“放心吧,这羊肉不山,味道不怪,你尝尝就知道了。”
“我吃素。”易茗雪只是扬了扬手里的锅盔大饼。
“哦,你吃素啊。”林煜这才点点头。
“荤食蒙蔽心神,吃荤过多的话,会影响灵窍,而一旦我灵窍蒙尘,泡出来的茶,就少了几分灵性,所以,我从来不吃肉。”易茗雪道。
“难怪你能成为茶仙。”林煜感叹道:“就冲着你这份认真的态度,你也不枉有今天的成就。”
“小林医生,要不要在来一碗?”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老头跑了过来,他腰间围着一个围裙,上面还沾了一些血,这老头就是李记羊汤的老板老李,他刚去宰羊。
“哈哈,老李,刚宰羊去了?”林煜笑道。
“是啊,过年,大多数在外务工的人都回来了,这几天的羊肉供不应求啊,小林医生,你在外面这些天,可想煞大伙了。”老李笑道:“多亏了你啊,不然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办。”
“没事,医者本份。”林煜笑道。
“哎,当初我和我老婆不能生,跑了不少的地方,花了不少的钱,可是一直没有什么成效,如果不是你,我们现在还是无子无女,多亏了你啊小林医生,你可真是神医,两贴药下去,第二年我和我媳妇便生了个大胖小子。”老李感激的说。
老李是林煜的病号,以前林煜没有出门时,在附近是有名的小神医,老李夫妇不能生孩子,后来听说青阳道观的小神医挺厉害,所以便慕名而去,而林煜也没有让他们失望,两幅汤药下去,老李的媳妇竟然怀孕了。
所以老李对林煜感激的很,刚他在宰羊,一听说林煜来了,所以便扔下宰了一半的羊跑了过来。
“哈哈,多生几个,多子多福。”林煜笑道。
“好,冲小林医生这句话,我也要多努力几次。”老李大笑道。
“行了,你去忙吧。”林煜笑道。
“好,一会儿我准备几十斤羊肉,小林医生带回去给道观里的师父们尝尝啊。”老李笑呵呵的说,他看着易茗雪道:“小林医生,这是你媳妇吧,哎呀,真漂亮。”
“不……不是。”林煜尴尬的说,他就知道,领易茗雪回来一定会让人误会的。
“哈哈,别不好意思。”老李大笑道。
易茗雪也有些难为情,尽管她一幅淡然的性子,但是被人误会,还是感觉到有些不好意思,她看了林煜一眼,正不知道怎么答话好呢。
可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一阵吵闹的声音,中间还掺杂着一些打斗声。
“怎么了?”林煜诧异的站起来道:“出去看看……”
外面的吵闹声已经引起了这里顾客的注意,大家都站起来,有些疑惑的向外面看去。
只见外面来了十多个大汉,他们把外面大厅里的桌子掀翻了,店里显的一片狼藉,为首的一个大汉林煜认识,正是那名在火车上偷东西被林煜一瓶盖放倒的那个小偷。
“咦,你这么快就出来了,不错嘛,看来有些势力。”林煜有些诧异的看着这个大汉。
“就是他。”大汉认出来了林煜他指着林煜吼道:“把这小子给我抓住,往死里打,打出来人命了我负责,麻痹的连老子的好事也敢坏。”
这货明显的就是这里的地头蛇,而且在车上混的人,一般情况下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他们相互之间都有联系,林煜在车上的时候让这家伙被丨警丨察抓住了。
不过乘警把他交给当地派出所以后,这货又被人保释了出来,而他也料定林煜会在这一站下车,所以就纠集了一群家伙找林煜来了。
“想打架吗?馒头。”林煜扯着喉咙吼了一声。
馒头只认馒头,他对羊肉汤这些美味根本不感兴趣,林煜在喝羊汤的时候,他跑到一家馒头店里啃馒头,所以林煜这一吼,他马上从外面跑了过来。
馒头一口把自己手里的馒头给寒下了肚子,他伸了伸脖子,把馒头吞下,抓起一个杯子喝了一口水,双眼一睁道:“谁想打架?”
“哟,这哥们儿还有保镖呢,良子,你确定,就是这货坏了你的好事?”一名个子挺矮,但是看起来很结实的混混走了出来,他打量了林煜一番,向刚才那名小偷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