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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天尊快吃我

    “小东西,愿不愿意跟我走啊?”溪澈招了招手。语气温和。
    果真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啊!这是荞荞此刻的想法。
    不过按照原剧情发展,今天貌似是化形的日子吧!今天会遇到那个渣男的。不过救原主的男子又在哪里呢?
    在哪里……“咦。”荞荞猛地抬起头,看着那个温润的男子,这么像的?是同胞兄弟还是说就是救命恩人本人?
    荞荞的目光越来越炽热。溪澈觉得自己突然心跳的很快。没人知道刚刚以为那个小东西不会同意的时候,他有种毁天灭地的冲动。
    真的很想……很想……把它带回家。一低头却发现小东西的目光那么明澈,心里塌陷的厉害。
    “好哇!好哇!”渣男什么的还是靠后好。美色在前当然要……向美色屈服了!
    【喵少,我可真是个天才。】
    【切,天生的蠢材。哼!】
    溪澈觉得自己的心脏处暖暖的就像照进了一团热烈的阳光。整个人的气质也变化了,像是从画里走出来一般,带着书生气息,令人过目不忘。
    “还不过来吗?要我去接你?”溪澈的声音犹如溪水滴落在岩石上,那样响亮与深邃。
    荞荞拔腿就跑,两根长须在风中一晃一晃的,可爱死了。
    扒拉住溪澈衣裳的荞荞已经丝毫没有羞耻心了。哇塞!救命恩人的身上好好闻哦!像就一样令人沉醉。
    看着沉醉在美梦的荞荞,和自己身上乌黑的泥印,溪澈有点不忍直视。要说他平时还是有些洁癖的,要是其他人这么干,早就被踹到九霄云外去了。可看到是这个小东西,却没有一丝一毫那样的想法。活了上千年,孤寂了那么久,现在终于有活过来的感觉了!
    回到常年居住的缥缈之地,荞荞就从溪澈的身上跳了下去。好多仙灵之气。
    血枝莲本就是天地孕育而成的精华,自是以天地之间的灵气为主要的食物来源,尤其是还没化形的荞荞根本抵挡不住仙灵之气的诱惑。
    抱在怀里的小东西没有了,还真是有点失落呢!看着远处那个调皮的小人参,溪澈嘴角扬起一抹微笑。虽是很轻,却绝对不会被忽视。看来一笑倾城也不一定要用到女孩子身上。男孩子也是可以用这词来形容的,比如溪澈。
    “对了,我们好歹以后也是同居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荞荞吃饱喝足后马不停蹄的跑了过来。
    喵少简直是服了这个宿主了。人家名字都不知道,就跟着人间走了。美色误人啊!鄙视!
    “溪澈。小东西你有名字吗?”叮咚作响的声音敲在了荞荞的“耳朵”里。
    想也没想便回答道:“我叫荞荞。”因为没有化形。荞荞的声音还是软萌软萌的,令溪澈的心都化了!
    “乔木的乔?”
    荞荞摇了摇头。“荞麦的荞。”要问来源,其实她只是纯粹觉得这个字长的好看而已。
    “嗯。”溪澈忽然把荞荞从地上抱了起来,放在了温泉里。
    ‘怎么办,美男邀我泡温泉,他是不是看上我了,好羞涩。’荞荞用着“根须”(手臂)划着水。眼睛不敢看岸上的人。心里已经在幻想着美男的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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