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日期:2009-9-813:08:00
    我在美国送外卖第七章第三部分
    餐馆附近有一条主干道叫BrittainRd,这条道路比较热闹,商店很多,还有一个shoppingmall。这条路边有一个小店面叫WesternUnion,是专门从事代收款代汇款业务的连锁店,国内叫做西联汇款。我们都是在这里办理把美元汇到国内的业务。对于美国人,这里还可以办理购买MoneyOrder,私人支票换现金支票,代交水电费电话费等等。店里有三个女营业员,其中两位是我们餐馆的常客,她俩有时候到餐馆自取外卖,有时候就让我送过去,再加上我每个月都要到那里去给国内汇款,所以我和她们很熟悉,不过每次去都是要排队的,没有任何优先权,想加塞是不可以的。她俩都是白人,一个又瘦又小,一个又白又胖。白胖的营业员长得非常漂亮,如果不看体型只看脸,是标准的白人美女。瘦小的那位长相就很一般了,甚至可以说有点丑。白胖的性格很开朗,很喜欢和我们讲话,如果到餐馆去自取外卖,更是会和我们聊个没完。不过她不给小费。瘦小的营业员一般不去自取,但是也常和我说几句话,小费会给我,但不多,每次一美元而已。有一次天下着大雨,我去给瘦小的营业员送外卖,到了以后,她正要下班回家。看她并没有带着雨伞,于是我问道:
    “嗨,你没有雨伞吗?外面的雨很大啊!”
    “没关系,等一下我的男朋友会来接我的。”她很有把握地回答。果然她话音未落,就走进来一位拿着两把雨伞的白人小伙子,她告诉我,这就是她的男朋友。他们两人看上去都是20多岁的样子。后来有一个周末,我给附近的一户人家去送外卖。那是一排平房,每户人家有自己的一个小院门,从外面看上去每户人家的房子都不会大,估计也就是60平方米左右。我敲门后给我开门的正是这位瘦小的营业员,她一看见我就冲着我笑,后面跟着两个几岁的孩子,我还能看见她的男朋友也在家里。我先是有点吃惊,然后问她:
    “你住在这里呀?”
    “是啊,我和我的男朋友住在这里呢。这是我们的两个孩子。”她微笑着回答。
    原来她和她的男朋友已经在一起好几年了,还有了两个孩子。但是,这种情况在美国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那个白胖的营业员,则和一位看不出来哪里的有色人种的男人同丨居丨在一起,带着三个孩子,不过这三个孩子中两个较大的,是这个女人和前男友生的。
    BrittainRd的路边还有一个小区叫BrittainCir。这里是一片四层楼的小区,下面还有地下室,同样也有人居住。这里有一对白人男女,以前经常叫外卖,每次我送去男主人都很客气,也给我小费。后来有一次,我因为外卖太多,忙得有些昏了头,本来在一次出去的路线中先要给他们送去的,可是我竟然忘记了,等我送了其它位置比较远的外卖以后才发现剩下一份是这里的。当我赶到,看见男主人坐在门口的台阶上,虽然脸色没显示出任何的不快,也照常给了我小费,但是回到餐馆听王彼得说他打电话催促了好几次。此后,他再也不叫外卖了,只是到餐馆来自取。
    BrittainCir小区里还有一个小伙子,是泰国裔美国人,和祖父母住在一起。这小伙子才18岁,可是已经结婚两年了,妻子是一个白人,和他同岁,据说两人以前是中学同学。小伙子没有工作,全靠妻子打工赚钱生活。妻子的工资并不高,每个月1000美元多一点,他们还有两个孩子。小伙子曾经想到我们餐馆里工作,但是美国的中餐馆一般只要中国人,而且很不正规,没有法律规定的各项福利,也不管打工者是否有打工资格。所以王彼得没有同意让小伙子来打工,因为他是美国人,如果雇主没有按照美国法律对待他的话,那是不可以的。附近的shoppingmall里有食街,那里的一家美国餐馆曾经愿意让小伙子去打工,工资每个月1800美元,可小伙子嫌钱少,最后还是在家里闲着,反正他可以享受政府的补贴。
    沿着BrittainRd继续向北走,路边有一个shoppingmall,叫ChapelHillMall。不像我们国内的大型商场,美国的shoppingmall一般就是一座很长的单层建筑,里面有一条主要的通道,有的还有几条支线通道。通道两边就是形形色色的商店,服装、化妆品、家居用品、户外用品、电器、厨房用品、通讯设备、图书、儿童用品、食街等等应有尽有,有的还有邮电局和游乐场所等。这个shoppingmall里有一些商店的店员也是餐馆的常客,像什么卖手机的、卖服装的、卖工艺品的、卖宠物的、卖图书的等等都有。这里有一位印度人开的商店。他的商店叫做GotGraphix,是专门为顾客设计和制作T恤衫及外衣上面的图案的,他的白人妻子和他一起经营,店员不多,只有两三个轮班。这个印度人40多岁,来美国已经十几年了,曾经在美国拿到了理科的博士学位。单从他的这个小商店来看,以国内人的看法,好像并没有多少钱,不过有时候他在家里叫外卖后我去送时看到,他家的房子还是很不错的,是一所大平房,占地不算小,地点是好地点,按照我们国内的看法应该算是独栋别墅了,在美国就是叫做house了。他有时候也会开着一辆BMW的SUV到餐馆去自取外卖。每次我给他送去外卖,无论是他在还是他的白人妻子在,一般都不会给我小费,偶尔可能会给我一个零头而已。但是他为人很和善,每次我过去都会和我聊聊天。我问他博士毕业以后怎么自己开起了商店,他说,他喜欢自己开一家商店做生意,回答得很简单,但是我觉得一个人的观念是应该得到尊重的,再说了,我自己不也是在送外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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