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节
只不过在八十年代初期的时候,苗寨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对外开放的,那里对于外界来说,仍然是一个很神秘的地方,外人根本就无法进入到苗人的世界。
不过很巧的是,滇省那位同学的母亲,就是从苗寨里面嫁出来的,所以滇省的那位同学也算是半个苗寨人,在赵洪涛和刘大志的要求下,滇省的同学答应带他们去苗寨的村子里去住几天。
在临去之前,滇省的同学交代了赵洪涛和刘大志很多要注意和避讳的事情,两人也是满口答应了下来,跟随着那个同学走了两天的山路,来到了滇省一座大山深处的苗寨里。
三人的到来,让沉寂的苗寨热闹了起来,因为那个同学的关系,苗寨人把赵洪涛等人当成了最尊贵的客人,连着三天晚上都载歌载舞的举行篝火晚会,迎接他们的到来。
在第一天和第二天的时候,赵洪涛他们还有些放不开,生怕言语或者是行为上出现什么对苗寨人不恭敬的地方,一直都是小心翼翼的。
但是过了两天之后,他们感觉苗族人和外界的人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而且还要更加的热情好客,于是在第三天的时候,也放开了之前的顾忌开怀畅饮了起来。
但是让赵洪涛和那位滇省同学都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一天晚上的篝火晚会,惹出了一个大麻烦。
原来,苗族姑娘的性情一向都是很直爽豪放的,对于看中的男人通常都是会直接表达出自自己的爱意,偏偏赵洪涛的同学刘大志身高一米八多,更是长得一表人才,早在前几天的时候,就有几位苗族姑娘对他示爱了。
不过在临来之前,滇省的东西曾经告诫过赵洪涛和刘大志,让他们两个不要招惹苗寨里的女孩,所以刘大志很是克制自己,没有闹出什么事情来。
但今儿晚上不同,刘大志虽然酒量不错,但架不住热情的姑娘和苗族小伙们一杯杯的敬酒,篝火晚会还没结束就喝多了,最后连自己怎么回的房间都不知道。
在第二天刘大志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躺着一位苗族女孩,看到自己和那女孩光溜溜的身子和扔了一地的衣服,即使这会刘大志头疼欲裂,也知道昨儿夜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八十年代初期,和女孩牵个手都是有伤社会风化的事情,更不要说没结婚就发生关系了,所以看到眼前的情景,刘大志顿时被吓得不轻,趁着女孩还在沉睡之际,连忙穿好了衣服找到了赵洪涛和另外一个同学。
听到刘大志所说的事情之后,滇省的那位同学也是愣了半晌,最后让刘大志和赵洪涛呆在屋里,自己出去找人商议了起来,在屋子里等了半天。滇省的同学终于回来了,带给了刘大志两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是,刘大志娶那苗族女孩为妻,日后可以留在苗寨。也可以带着女孩离开苗寨去外面生活。
滇省同学的话,让刘大志根本就无法接受,因为他昨儿喝的人事不省,压根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且他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让他娶一个苗寨姑娘做老婆,刘大志也是心有不甘。
还有一点就是,鲁省是孔孟之乡,最讲究礼数,一向都比较孝顺的刘大志,也不可能在不告知父母的情况下就娶妻,出来旅游一圈带个老婆回去。刘大志都能想象得到父母会是什么样的脸色。
所以对于第一个选择,刘大志当场就给否决了,只是滇省同学所说的第二个选择,却是让刘大志当场就傻眼了,那就是他玷污了苗寨女孩的清白,唯有用血来洗刷。
刘大志不想带个苗族姑娘回去,但更不想把自己的小命丢在这苗寨之中。思来想去之后,他倒是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先答应下来和苗寨女孩的婚事,然后自己回鲁省将这件事告知父母,征得父母同意之后,再将苗寨女孩给带走。
滇省同学和苗寨的村老商量了一下,答应了刘大志的请求,在当天晚上又举办了一次隆重的篝火晚会,第二天一早把赵洪涛还有刘大志等人送出了苗寨。
刘大志不是什么负心汉,但他和那酒醉之后发生关系的苗寨女孩。实在谈不上什么感情。一出山就告知了滇省的同学,他回鲁省之后是不会在回来了。
虽然时隔将近二十年,但是赵洪涛清醒的记得,滇省的同学听到刘大志的话后。脸上的表情十分的奇怪,当时他有些不明白。但是当多年后赵洪涛再次见到刘大志,才终于弄明白了滇省同学为何会有种表情。
原来,刘大志和赵洪涛分别之后,就回到了鲁省,他并没有告知父母发生在滇省的事情,而是休息了一一个月的时间,准备去分配他工作的单位去报道。
但是还没等刘大志去单位报道,身上就生出了一种怪病,那就是刘大志的肚子,无缘无故的肿胀了起来,仅仅三五天的功夫,原本身材健壮的像个运动员似的刘大志,那肚子就肿胀的和个怀孕七八月的孕妇没什么区别了。
刘大志的家境还算是殷实,父母带着他去鲁省各大医院都检查了,但怎么都找不到病根,最后去到了京城的几家著名医院,那些经验丰富的专家们依然还是看不出什么毛病。
眼看着肚子一天天的还在肿胀着,连肚皮上的青筋都能看的清清楚楚,似乎下一刻就会爆开一般,刘大志也被吓坏了,情急之下,忽然想到了发生在滇省的事情,连忙给自己的那位同学打了个电话。
在电话中告知了同学自己的情况后,刘大志从那位同学口中听到了两个字,那就是“蛊虫”,按照滇省同学的说法,他是被人给下了蛊,现在的情况就是下蛊之人在整治和报复刘大志。
算是历史专业毕业的刘大志,自然懂得“蛊虫”的意思,只是以前只是听说,但现在却是真实的在自己身上感受到了蛊虫的可怖之处。
用滇省同学的话说,刘大志中的还不是一般的蛊虫,而是和苗人关系最为紧密的本命蛊,这种蛊虫需要主人从小以精血来喂养,如果超出一个月不喂养的话,就会反噬主人。
同样的道理,本命蛊只能用主人的精血喂养,如果它寄养到别人的体内,最终本命蛊会狂性大发,将他寄养的身体给破坏掉,而本命蛊喂养的时间,刚好就是一个月一次。
眼瞅着肚子胀的几乎就要爆炸了,刘大志只能请那位滇省的同学再次去到苗寨里,将那位女孩给接出来并且送到了鲁省,如此才算是将刘大志身上的本命蛊给解除掉了。
只不过在那个年代,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是属于道德败坏范畴内的,刘大志虽然是那个年代很少见的大学生,但也因此没了国家分配的工作,甚至都无法在家乡生活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