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道哥说完,紧抽了一口烟,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我仔细回味了一下这三个条件,连叶够狠!但也算是很给马正道面子了!第一条列出涉黑官员名单,说明连叶要动手,清理己方阵营内部;第二条拆分公司,就是要让道哥拿出一半的资产,来与那些贪官污吏陪葬,也好给上头一个交代;第三条也是这个意思,道哥等真正的骨干可以逍遥法外,但人头上还是要凑够数的,也就是说,连叶默许可以“顶缸”!
一句话,连叶要让青帮这个名字在青鸟市彻底消失,顺手一锅端掉乌烟瘴气的青鸟市官场中的那些臭虫们。在这个过程中,道哥会损失所有这些年来精心构建起来的人脉关系网,以及一半的资产,但得到的,是青帮大部分兄弟们的彻底漂白,也就是,自由!
而连叶可能会树敌无数,但她能得到的,将是足以标榜史册、令她青云之上的政绩!
这可能就是政治吧……反正我不懂,我家水表从来都在钛合金门的外面,我就是个大学生,别请我喝茶,我戒了!
如果换成是一般人,肯定不敢得罪根深蒂固的青帮,得罪心狠手辣的马正道,如果换成一般人,马正道也不可能被吓得如同在黄泉路上走过一遭的样子!
可她是连叶!
最年轻市长这个名头不足以震慑到马正道,道哥害怕的,是因为她曾是共和国拥有生杀大权的最特权部门前任一把手!
五千年悠悠历史,共和国广袤大地上生活着的奇人异士,不可斗量!而这些神秘而强大的力量,不是连叶的朋友,就是她的敌人,当然,被称为敌人的那一拨儿,也许已经被她灭杀的差不多了……
道哥就是再强大,也只不过是个蹦跶不出青鸟市的混混头子,他可不想站在连叶“敌人”的那一拨儿!
面对这样强悍的对手,道哥作出了明智的选择:自断一臂,保全自己,化敌为友。
这也是唯一的选择,否则纵使他拼死一搏,结局也还是个灰飞烟灭,甚至连成为滚滚历史车轮上一颗尘埃的机会都没有--有些人,有些事,是会被掌权者从历史上抹掉的!
听道哥讲完,我在讶异于连叶铁血的同时,也庆幸多亏遇见了那个差点给我戴了绿帽子的贺公子!
也可能是道哥命不该绝吧!
道哥所述的连叶形象,和之前跟我一起做饭、吃饭的连叶,完全是判若两人!我还是太嫩了,看人,看不透啊……
果然,三个月之后,青鸟市掀起一番腥风血雨,规模要比上次黑道乱斗宏大百千倍,全国人民的视线都被吸引到了这座海滨城市!
一个新的政治词汇被创造出来--屠城式腐败,听起来很血腥,但却很贴切,因为整个城市,上至副市长,下至一般工作人员,接近百分之四十的官员都被处理!
道哥事先安排好了一切,暂避海外,直到一年半之后,得到连叶默许,才回到青鸟,改头换面,捡起当年留下的半份家产,成了正正经经的生意人。
这,才叫漂白!
又过了一年,连叶荣升鲁东省委常伟,兼青鸟市伟书记,“共和国最年轻女”后缀变成了省部级!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我把道哥送回家,回医院的路上,正唏嘘不已,突然有短信进来,翻开一看,是连叶的。
“那三张盘我还没看呢,你看完赶紧给我邮回来!小小年纪,不学好……”
吓得我差点从车窗飞出去!
她怎么知道的!
还邮寄,连大市长发话,我哪儿敢说半个不字!回到医院。赶紧叫醒晓钰,让保镖搞来个笔记本电脑,在病房里连夜把三张光盘都给看完了,而且边看边学,从头到尾演习了一遍!这给晓钰累的!
黎明时分,晓钰脸红红地睡着,我满意地收好三张光盘,连同连叶的T恤,路过一家刚开门的内衣店的时候,想了想,又估摸着她的尺寸,给连市长买了两套性感内衣,一并送到连叶家里。没敢进她家门,到门口把东西交给她我就告辞了。
古有廉颇负荆请罪,今天我用罩罩赎罪,也算是大大的诚意了!
“下次再来啊!”连市长在门口挥舞着她的T恤,跟怡红院的老鸨似得!
回到孤儿院。杨氏兄妹已经在这里,正帮他们首长家干活,我说别干了,回学校去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今晚学院有个舞会,迎新舞会,这种舞会是不怎么限制身份的。半开放式,不管我大一还是大二,都可以参加,所以早在我还是个男生的时候,就惦记上了!
肯定满眼都是小嫩肉啊,这种泡妞的机会,我当然不会错过!
下午回到棋县,直接把杨安然送到了刘耀的咖啡馆,要说耀哥办事效率就是高,鸡踢鸭刚到咖啡馆门口,两排员工就已经列队迎接新上任的杨经理了!
安顿好杨安然,我和浩然回学校,看着门口停车位的保时捷和SI,我特么居然有三台性能车了。真是暴殄天物!
人一嘚瑟,就容易犯错误,我晚上就犯了个巨大的错误。差点……
晚上的舞会,是化妆舞会,我琢磨来琢磨去,化妆成神马呢?不能化成妖娆形象,因为我的相貌、身材本来就已经很妖娆了!戴上面具别人不认识我,万一被男生给揩油了,那将是一件多么恶心的事情!
我灵机一动,不如索性化妆成男生吧!
当即拉上王沫萱进城,买了一套男士西装革履,脱掉罩罩,把酥胸用小一号的衬衫给勒紧,又弄了个小胡子贴上,不过照着镜子,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问题出在哪儿呢?”我疑惑不解。
“啊!我知道了!”王沫萱拍了一下脑门,“是头发啊!你梳着马尾辫,又有刘海,当然不像男生了!”
对啊!草草草,我说这么看着这么别扭呢,人家道哥那马尾,是大背头式的,他头发本来就很稀疏,用发蜡一抹,完全贴在头皮上,看上去很干练!我这个女生头发太过浓密,弄不出他那个效果来!
“算了,剪掉!”我下决心道,反正每天打理觉得碍手碍脚的,打架的时候还容易被人给抓到把柄,剪成男头,一了百了!
“多可惜啊,这一头长发!”王沫萱撸着我的马尾辫皱眉道。
“没事儿,大不了再留呗!”我拉着她的小手钻进了一家理发店。
“老板,给我剪个毛寸!”
毛寸,男士发型的一种,主要流行于男性青少年之间,相对于“板寸”而言,四周与板寸一样推平,顶部头发则长短不一,有一种“毛毛”的感觉,因而得名“毛寸”,我选择的顶部长度是半厘米。
剪完之后,摸起来很扎手,久违的感觉啊,真清爽!
“怎么样?”我得意地看着王沫萱。
“哇!太帅了!帅得我都想献身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