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节

    “在下正是李三柏。”李牧野收摄心神,躬身施礼,不卑不亢道:“拜见泽大爷。”
    霍泽一摆手,道:“李兄弟不必多礼。”
    李牧野故意藏拙道:“泽大爷好文采,刚才那首诗做的很有气势!”
    “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霍泽道:“这是唐代诗人贯休的手笔。”
    李牧野嘿的一笑,挠头道:“我是个江湖浪人,肚子里墨水有限,不懂装懂,倒是让泽大爷见笑了。”
    霍泽温和一笑道:“李兄弟不必这么客气,如果不嫌弃,就叫我一声霍大哥。”
    李牧野连忙推拒道:“万万不敢当!”又道:“您是江湖前辈,年长我二十有余,岂敢与您兄弟相称。”
    霍泽笑着平易近人的说道:“没什么敢不敢的,当年你师兄高月龙三碗仙汤钓金鳌的时候我才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那时候他便已经是赫赫有名的文榜顶尖人物之一,却心甘情愿与我平辈论交,还给了我很多指点和帮助,至今想来仍感温暖。”
    又拍了拍李牧野的肩膀,道:“不许再拒绝了,就以兄弟相称。”
    “原来霍大哥跟我高师兄还是故交。”李牧野上道的接了一句。
    霍泽道:“说是故交其实是我高攀了,高大哥当年的风采威仪,堪称我辈楷模,哪里是我能望其背项的,只是承蒙高大哥不嫌弃,折阶下交还帮了初出茅庐的我一个大忙,至今仍铭记在心罢了。”
    他这番话也不知是出于真心,还是自谦的说法。李牧野对高月龙这个人的了解还只局限于名字,不敢贸然搭话,只好顺着他的意思说道:“霍大哥太谦虚了,以你今时今日的成就地位,早已不逊高师兄。”
    霍泽呵呵一笑,忽然问道:“李兄弟是高大哥的师弟,但不知这日部虫地师的本家手段,你学到了多少?”
    “宫本武藏练剑成痴,到最后把什么招数都忘记了,只记住了一件事,用最简单有效的方式砍死面前的对手。”李牧野道:“在杀人技方面,他已经登峰造极,但是武道境界未必是最高的。”又道:“大道化繁就简,我没有高师兄的天赋,也达不到他的高度,只好专精于一种技术,所以只我精通混毒之术,同时还能调制出最诱人的美味。”
    霍泽道:“小日本的武术文化不值一提,但这宫本武藏却的确不愧为剑道宗师,你用他的杀人技跟你的混毒术和厨艺做比较,看来是对自己杀人的本事很自信。”
    李牧野道:“虽然我们日部虫地师毕生寻的是人虫,但若是遇到合适的虫,也还会去捉,比较起来,养虫兵杀人比混毒要直接多了,所以,如果我们想杀某人,未必一定要自己亲自去动手。”
    霍泽道:“如果单纯为了杀人,没有什么办法比一个狙击手更简单有效,这是我们身处这个时代的习武者的悲哀,却也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但是有些时候,并不适合出动狙击手,比如我们希望某个人不明不白的死掉,每当这时候就会需要一些能杀人于无形的手段。”
    李牧野道:“虫地师分作日月两部,日部以集宝偷香寻人虫为主,月部则更注重炼药养生,驱赶豢养虫兵,平日里用来寻天材地宝,关键时刻还可以依仗战斗。”顿了一下,又道:“要说杀人的手段,抛开用毒的手段,最不易被人察觉的当属月部虫地师习练的截心术。”
    霍泽道:“我知道这门奇术,是用五月新竹的硬皮做成薄如蝉翼的刺,用的时候以特殊手法极快的刺入目标心脏,就会立即将对手心脉运转截断,顷刻间目标便会毙命,死者几乎感觉不到痛苦,事后也很难验出伤害来。”
    李牧野道:“佩服,霍大哥果然见识不凡,这是我门户中的辛秘,到了您这里却能如数家珍。”
    霍泽道:“月部虫地师的传承人向来神秘,据我所知有个叫皮日修的,虽然不在江湖文榜前十以内,但在对奇术的运用方面并不逊色高月龙多少,真实的水平也堪称虫地师当中的一代宗师,这人你可识得?”
    他忽然问起皮日修来,李牧野心中暗自一惊,不确定霍泽是有所指还是无意中问起。嘴上没有丝毫犹豫,答道:“日月两部虽为同门,相互间却比外面的仇人还要敌视,皮日修是我们日部虫地师的大敌,我又怎会不知道此人。”
    霍泽微微额首,似乎挺满意的样子,道:“这个皮日修现在投靠了南粤黄氏的洛珈王,前阵子不夜城的一桩生意在南洋那边跟洛珈王的太平会起了些冲突,双方没谈拢,最后还闹出人命来,不久前洛珈王把皮日修派到了北边来,此人精通驱虫御兽之术,蒙古高原的地下有一种虫,幼年时叫大象蠕虫,当地人又叫死亡之虫。”
    李牧野并不急于卖弄,沉稳的认真听着。
    “这种虫生活在戈壁沙漠的沙丘之下,幼虫长5英尺左右,通体红色,身上有暗斑,头部和尾部呈穗状,头部器官模糊,外形上很像寄居在牛肠子中的虫子,所以也被称为肠虫。”霍泽继续说道:“这幼虫不但会喷射出致命毒液,还可从眼睛放射出强电流杀死数英尺之外的猎物,直到成年后进入更深的地下生活,眼睛彻底蜕化掉才没有这个能力。”
    李牧野道:“这种虫算是虫中异类,在我们虫地师行业里把成年后的叫做地龙,是地下的虫中王者,的确是非常厉害,但并不是没办法制约。”
    霍泽面露喜色,道:“过些天不夜城这边要搞一个活动,届时会从世界各地请来很多够分量的好朋友,我就担心这个皮日修会来给我们捣蛋,弄一帮地下的虫子钻出来祸害人,有了李兄弟就不担心了。”忽然又问:“你方便跟我具体说一说你打算怎么制约这地龙吗?”
    李牧野道:“此乃本门中的秘密,别人问起决计不说,但霍大哥是特例,古人讲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我既已进入不夜城,后半生和这一身本事就是要托付给霍族了,难得霍大哥礼贤下士,以国士待兄弟,做兄弟的自然要向大哥坦诚相待。”
    又道:“世间万物皆有生克之物,地龙虽然厉害,却也有其克星,它是地下的王者,却最怕的是空中的霸王金雕,只要用金雕羽毛燃灰混合烈酒,撒在我们需要防备的区域内,就可以保证它不敢前来作祟,而如果霍大哥想要捉一只来玩玩儿也不是没有办法,此物有穿行地脉的能力,但却是个十足的瞎子,一切动作全凭感应震动,只要取一枚即将孵化的安第斯鹰蛋放在密闭铁笼中,再搞出些动静来,此物必定会被吸引入彀。”
    “李兄弟等一下。”霍泽问道:“为什么一定要用安第斯鹰的蛋?”
    李牧野道:“这地龙并非只有蒙古一地有,此物走地脉遍行世界,尤其喜欢在海拔稍高,地下矿脉辐射源丰富的区域活动,小弟曾经在南美也看到过地龙,在阿根廷当地有一种体型庞大的安第斯鹰,岁寿动辄过百,活个七八十年的分属寻常,因此又被叫做安第斯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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