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列车滚滚而过,李牧野目光呆滞,木然看着吞云吐雾的绿皮火车将姐姐带向遥远的南方。姐姐终于如愿以偿离开了这座城市。那个家,对自己而言再无值得牵挂的人了。想到这里,李牧野握紧了腰间暗藏的尖刀。
李牧野不是孤儿,他有个野爹,十二年前失手打死人跑了以后就再没回来。还有个母亲,不过在第二次改嫁的时候丢下了姐弟二人就一去不回了。那一年李牧野八岁,正是光着脚满街乱跑,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恨的年纪。
虽有短暂伤感,却无长久惆怅。
一向自认为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母亲最经常做的就是抱怨生活的不公平,她把几乎所有时间都用来哀叹红颜薄命顾影自怜了,所以并没在李牧野心中留下多少温暖的记忆。
五年后,姐姐李牧原用同样的方式离开了这座城市。
这一次,跟上次不同。
大八岁的姐姐照顾了李牧野五年,正是在这段时光里,懵懂无知热情开朗的儿童成长为内心敏感坚强外表冷漠孤僻的少年。母亲改嫁的那一年,她也只有十六岁而已。为了照顾李牧野,她提前辍学,还违心的做了副厂长儿子的女朋友。靠着这层关系入厂做了临时工。小小年纪就顶了个破鞋的帽子。
这是不堪回首地狱般的五年,至少对姐姐而言是如此。她带着满心满身的伤痕离开是为了躲避那个纨绔子弟的纠缠,是为了跟无休止的打骂,堕胎,乞求原谅,再打骂,再堕胎,地狱一样的生活说再见。
所以,李牧野不怨姐姐做出跟母亲一样的选择,他只怪李牧原离开的太晚。
打磨锋利的尖刀贴肉藏在腰间,刺激着李牧野的神经。北方的冬天很冷,但冷不过他的心,这一刻忽然明白了心冷如刀的滋味原来不只是小说家的形容而已。
他才只有十三岁,说不害怕是假的,尽管这件事已经计划了两年,真到了决心动手的一刻,他还是按捺不住的打心眼里寒战不已。虽然害怕,但他不想回头。他很害怕,但他更愤怒。
电影喋血双雄里,杀手小庄说过,没有女孩子是天生自甘下贱,也没有男人天生愿意成长为一个杀手。
厂子家属区的邻居们说的没错,龙生龙凤生凤,贱货的闺女还是贱货,杀人犯的儿子就该是杀人犯。
用张娜她妈的话讲,这是命,得认。
张娜妈是个很好的人,据说年轻时候跟野爹关系匪浅,在这几年中也仅有她还惦记李牧野姐弟。而张娜则是李牧野的发小,玩伴,妹子,校外辅导员,天使,煮鸡蛋以及各种零食供应商,也许还兼着梦中情人。
厂区前门是一条商业街,叫老前门。李牧野坐在路旁的树丛间,上班的自行车流和煤炭燃烧的雾霾遮挡住他小小的身形,很不起眼,像一匹准备伏击的狐狸。
老前门街上,高小松刚从厂办商店里出来,手里提着一条烟两瓶酒和几样熟食,正准备开始新一天呼朋唤友吃喝嫖赌的生活。李牧野快步迎上去,高小松看见了他,毫无防备的叫了一声小舅子,正要问你姐姐为什么没来时,冷不防感到腹部一凉。顿时意识到自己被捅了。
李牧野出手果断,尖刀穿透了外面的夹克和里边的棉袄,将寒冷的空气导入高小松的腹腔。
鲜血喷涌,疼痛袭来的时候他看到李牧野手中的尖刀,刀尖锋芒毕现,三棱的刀刃上染着他的鲜血,又一次被这个平日里被他呼喝打骂惯了的小崽子送进了他的腹中。这一次位置偏左上,刀刺进去他就感觉不到疼痛了,只有深刻的寒意狂涌上心头。他丢下手上的东西,愤然举起拳头,却又无力的放下。当胸喷溅出来的热血带走了他本就所剩无几的力量。
“真他妈冷啊。”他在倒下去的最后一刻,拼尽了全部力气抓住李牧野的衣角,仰起脸来说道:“我以为咱们就算不是亲戚,至少也不算是敌人。”
李牧野冷漠的看着高小松,夺回了自己的衣角,任凭他颓然倒地,然后只剩下抽搐和垂死挣扎,很像一只死狗。想起了两年前,自己收养的那条东北大笨狗被这个人带一群流氓弄死吃肉的时候,临死前也曾用同样的目光看着自己。
原来有些人的命并不比狗命高贵多少。
这一刀曾经对着树上画的假人练习过很多次,根据九一年出版的外科医护手册记录的内容判断,这样的口子和这么大的出血量,这家伙应该是没救了。
小小的年纪,凶残的眼神。磨难有时候可以把一个人过早催熟,有时候却可以把人变成魔鬼。在这件事上,年纪大小不是关键,天性和阅历才是决定命运走向的根本要素。
“你打我,骂我,也曾经照顾我不被别人打骂,所以我不因为这事儿恨你。”李牧野蹲下身子,贴在高小松的耳朵边说道:“但你不应该打我姐,你应该谢谢我姐姐多忍了你一年!”又道:“或者你应该后悔错过了这一年改正错误的机会。”
高小松的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嗬嗬声,血从唇角溢出,充满了口腔,他连喊救命的力气都没有了。
下午两点钟,街道上行人稀少,这边发生的事情已经引起几个人的侧目关注。李牧野从容的站起身,抽出高小松身体里的尖刀,特意擦去了刀刃上的血迹,塞回到腰间。
刀尖余温犹存,李牧野忽然觉得这个冬天没那么冷了。血已经烧起来了。
他快速的回到家中,收拾行囊的时候看到了一张姐姐珍藏的父母结婚照,母亲穿着红棉袄,父亲穿着蓝色工作服,两个人脸上洋溢着对新生活的向往。
多么讽刺的一幕啊!
李牧野想到,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野爹杀人逃门十二年,如今轮到了自己。
火光亮起,相片化为灰烬。残灰散尽,这个家冰冷如初,再无半分值得留恋。
李牧野看一眼时间,估算这个时候高小松的尸体已经硬了。听街面上一个三进宫的老混子说过,这种情况下,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需要走访证人,调查社会关系,上报分局刑警队,一系列动作都是需要时间的。这些时间就是自己逃离的机会。
这个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值得带走的东西很少。李牧野最后只带了三样东西,一本毛选,一张姐姐的照片,一块姐姐留给自己的老上海手表。
毛选是学校组织捐书活动时张娜送的五本书之一,这本保持的最好,还有张娜的香味,就留了下来。现在这个时候,张娜肯定正坐在教室里,穿着那件据说是她爸从香港买回来的羽绒服。虽然已经穿了两个冬天,依然是学校里最时尚的一件。跟她的人一样好看。
真想去学校偷偷看她一眼,可是不能去。老混子说过,大多数被抓住的逃犯都是忍不住去看亲人才被蹲坑的丨警丨察逮住的。虽然张娜并不算是自己的亲人,但毕竟是青梅竹马的绯闻女友。
沿着铁路走到火车站,选了一列车头向南的货车悄悄爬了上去。客车上面有乘警,一个孤身少年没有车票,很容易因为查票惹上麻烦,背着杀人的案子,一旦被缠上了就很难脱身了。上一次和姐姐一起逃票去南方就是这么被乘警送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