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玫瑰
周六,他们整个上午都待在美泉宫。
维也纳这座古都,有太多景致都值得一游。不过他们在这儿的行程反倒比不上在波恩那样紧凑。这一方面是因为美泉宫本身就能看上个三天三夜,而另一方面,维也纳的建筑群也不如波恩那般集中。作为曾经与巴黎齐名的欧洲心脏,此处的历史遗产可谓是星罗棋布,曾经留下过伟业的名人亦是浩如繁星。相较于整座城市都以贝多芬为荣的波恩,维也纳似乎并不特别优待哪一位重要人物。无论是古典乐派的三位大师,还是哈布斯堡的王室成员,都仅仅只是其魅力的一幅侧影罢了。真要把数得出典故的名人故居统统看上一遍,哪怕是走马观花,一天的时间也远远不够。
顾惟也说没必要像拍马似的赶景点,倘若她喜欢这里,觉得没玩够,以后有的是机会再来。何况他们晚上还有一场音乐会,白天玩得太累只怕会影响夜里的精神。当他这么说的时候,两人正停留在弗朗茨皇帝与伊丽莎白皇后的居所。宫殿里处处珠围翠绕,金碧辉煌,确实比他们入住的酒店还要奢华上许多。奇妙的是,昨天走入酒店所产生出的惊讶与震撼,今天反倒如云消雾散一般。她穿过铺着红毯的走廊,满眼皆是天花板与墙壁上繁复的金花,然而,心中所浮现出的却是和顾惟在一起的种种过往。她想到那个装满珠宝与华服的房间,想到他要送给自己的那栋别墅_他曾说过这些东西于他而言就跟一朵花一样,而这一刻她忽然前所未有地理解了这句话。
尽管她始终在拒绝他提供给自己的物质,可是她看待他的出发点,不也始终落在这些物质之上吗?她早该发现的早该发现它们真正的含义。她怎么会觉得这些东西令人痛苦,令人悲哀呢?其实这种心境她早就体会过了不是吗?就像她希望把最好的一切都献给他那样,她想,他也一定如此。
按照原本的计划,离开美泉宫的下一站是贝多芬在维也纳的故居。然而途中经过纳许市场时,她为着都城中心竟然坐落着这样一个集市而感到惊奇不已。照她原本的印象-__或许也是许多初来乍到的游客的印象,维也纳这座城市应该时刻飘扬着优美的华尔兹,她的居民好像也跟世俗的柴米油盐相去甚远。不过毫无疑问,这个热闹的集市比壮丽的宫殿更加吸引着她。而且顾惟也觉得她会喜欢这种地方,因此取消了计划的行程,陪她上集市里随便逛一逛。
要说对一个集市最直观的印象,或许还轮不上考虑其场地的大小或是售卖的货物。当人们走入那些彩色条纹的遮阳棚底下,各种丰富而杂乱的气味就会第一时间窜入他们的鼻间。就生活的世俗性而言,即使是高雅的音乐之都也离不开这缕人间的烟火气。而恰恰是这缕烟火气,给陈蓉蓉身处异国的心灵平添上一抹亲切。她在这类场合的经验比顾惟要丰富许多,可兴奋与快活却反倒是他的好几倍。她,总是乐于观察形形色色的人群,猜测哪些才是本地的居民。这对她来说丝毫不构成困难,因为熟客的脸上往往挂着熟客特有的从容与挑剔。这一点,似乎任何一个国家都别无二致。当然也有许多像她一样的外乡人,不停调动着身体的感官,以便从这个琳琅满目的小世界中汲取新鲜的刺激。有时眼睛还停留在色彩缤纷的蔬果上,鼻子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嗅起了隔壁的香料。干果店的门前摆满品类繁多的干果仁,面包房的烤面包也是五花八门。麦香与焦糖的甜味融合在一起,在寒冷的冬天闻着尤其诱人。除此以外,那些鱼摊,肉店,火腿店,杂货店,小餐馆,咖啡店多得叫人连数都数不过来。
最叫她觉得不可思议的,还得数花店里新鲜盛开的玫瑰花。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顾惟家的鲜花来自某个温暖又遥远的产地,之所以会出现在苦寒的北威州,那得多亏了金钱的魔力。若不是今天亲眼所见,还真不敢相信在隆冬时节的维也纳,一个普普通通的集市花店也照样摆满了碗口大的红玫瑰。
“喜欢玫瑰?’
“嗯,花开得真好
顾惟并没有和她一样的感怀,所以这句赞叹直接叫他理解成了物质的欲望。他顺着话问她想要哪一种,要多少,一下就把她给问懵了。恰好花店的老板娘正在玻璃窗后头修剪花枝,瞧见这对年轻的男女在门前驻足,顿时也从馥郁的花香间嗅出了生意的味道。
老练的卖花人是不会一上来就歌颂爱情的。一来是过于唐突,容易吓跑害羞的客人。二来也很有可能会弄巧成拙。万一对方并非爱侣,或者正处在尚未确立关系的敏感时期,那这样的话术就未免太令人尴尬了。不过总的来说,一个像鲜花一样的少女总归是最理想的推销对象。
“小姐们的玫瑰花很有各她们能开的时间很长,不会让你失望
其实老板娘准备了许多好听的说辞,不幸的是这就是陈蓉蓉仅能听懂的部分。尽管如此,推销还是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单是那张充满女性温柔的圆脸膛就已经使陈蓉蓉感到难以拒绝了。再仔细看看价格,一束玫瑰也绝对称不上奢侈。唯一让她犹豫不决的,就是不知该怎么安置这些漂亮的花儿。酒店的房间里倒是有花瓶,可惜它们已经叫白玫瑰给占满了。总不能一时兴起把花买回去,结果扔在一旁任其枯萎吧
“那些白玫瑰每天都会换,可以让酒店直接换成在这买的花。”
这么说的时候,顾惟已经让她进门去挑花了。所谓挑花,其实只是挑一个她喜欢的颜色而已,至于送货的数量和地址,花店可以直接向酒店确认。而剪花插花之类的工作,更是全部由专人代劳。进门一瞧,才知道店里其实有好几种花,郁金香与百合花都各有风情,不过最引以为荣的始终是玫瑰。在这其中,开得最好的又当属长基玫瑰。粗壮的茎秆比陈曹曹的个头还要高上一截,每一张叶片都健康得能直接掐出水来。花朵散发出丝绒般的光彩,简直像能开过一整个冬天。
末了,和蔼可亲的老板娘单独给她剪了一只红玫瑰。
这花很衬你,小姐。鲜花配美人。”
这话当然是顾性给她翻译的,译得言简意赅,没有一句多余的修饰。唯独说到鲜花配美人,他的目光好像瞬间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使她的心房怦怦跳动起来。短时间内她还能克制住这股悸动,很得体地道了谢。然而一走出花店,悸动便化为难以自抑的激情。她羞怯地望望他,脸颇染着和花朵同样的绯红。少顷,戴着小羊皮手套的手儿就将玫瑰花朝他递了上去。
“什么意思,送给我?“
顾惟虽然笑了笑,却不是在笑她借花献佛。他的笑是一种颇具风度的微笑,而这种风度与他在社交场上展现出的风度绝不相同。这种前所未有的风度,源于他往愉悦中抄入了前所未有的庄重,那一刹那,她简直被他的样子给迷住了。那微笑是如此的高雅、神秘,睫毛浓密的双眼与天鹅绒似的花如相得益彰,简直像要将人引向眼眸的最深处。他的美介乎神与欲之间,时常如火焰般灼烧着她的心魂。然而,这样的美并不长存,就跟他在她身上寻求的东西一样,对他们彼此来说皆是转瞬即逝。
他随口问她为什么对玫瑰情有独钟,她这才终于转开了视线,
“也不是情有独钟,就是好惊原来集市上也卖玫瑰花,而且卖得这么便宣.
“便宜?
这还是头一次从她的口中听到这个字眼。当然,她说的便宜是相对而言,因为她以为冬天的玫瑰花应该是昂贵的奢侈品。她就此谈起老家的集市,说逢年过节尤其热闹。可是乡下比不上这里整洁,而且一到冬天就瞧不见这么丰富,这么水灵的蔬菜和水果了。要是叫外公外婆知道这里的集市连冬天也能卖鲜花,保准会大吃一惊说到这里,她的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一股歆羡。不过很快,这股歆羡又转变成她惯有的故乡情结。这才刚说了两句家乡的短处,她又赶忙列出许多长处来,瞧那认真的样子,简直像下意识地维护着什么似的。
表面上看,顾惟好像也在聆听她充满情感的描绘,然而事实上,他根本不关心那个乡下的穷地方。岂止不关心,就连她快活的声音都好似飘往远方。唯留下现实的阴影逐渐扩大。他并没有表现在脸上,因为他清楚她对自己的负面情绪有多敏感。但无论如何,再过三天她就要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