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晋.江.独.发.
事实证明,沈莺莺高估了自己。
但她脾气倔,追不上陆朝?那她偏要继续追才行!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
一次次的失败,沈莺莺不得不承认,腿长的确很了不起啊啊啊啊啊啊啊!
“妈,你怎么把我腿生得那么短?”晚上吃完饭,沈莺莺幽怨地搁下筷子,掉头上楼。
她动作很慢,老太太似的,得用手扶着腰,颤巍巍地走。
没办法,腿疼!特别特别疼!
“我还恨我怎么把你生得那么不听话呢!”卢兰斜她一眼,语气不乏关心,“你们最近体育课的训练强度很大?”
“她减肥呢!前几天称体重时鬼哭狼嚎的!”沈樾插嘴。
脚步停下,沈莺莺站在楼梯中间,朝毒舌弟弟飞去一记锋利的眼刀子,并挥了挥拳头。
“就当做是体育课强度很大吧,你高兴就好!”沈樾耸了耸肩,超欠扁的样子。
“你懂什么?我这是……”沈莺莺撇嘴,干脆缄口不言。追不上陆朝可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再说了,她妈一直把陆朝作为一个反例鞭笞她,她可不想耳朵遭罪。
上了楼,沈莺莺精疲力竭,啥都不想干。
趴在桌上有一笔没一笔地画画,她决定放弃那个愚蠢的计划。
再追下去,恐怕都要没命。
哎,还是老老实实找个机会在学校跟陆朝道声谢算了。
晚上十点半左右,楼下传来说话声。
沈莺莺竖起耳朵,模模糊糊听到了几句,是一家之主沈蔚回来了。
她爸今天没回家吃晚饭,工厂里同事儿子结婚,办酒席,他要去随份子。
把书桌上的东西收好,沈莺莺猜她妈妈说不定要上来查房。
躺到床上没多久,门被推开了。
果不其然。
沈莺莺装睡装得很娴熟,心底却暗暗得意,哼,姜不一定是老的辣哟!
“别装了。”含笑的醇厚嗓音蓦地响起,略微压低说,“看我给你带回了什么。”
“爸!”兴奋地一蹦就起,沈莺莺眼睛里直冒星星,赤脚跑过去,她迫不及待地掰他胳膊,“爸,我东西呢?你是不是给我买了啊?我还以为你今天不会给我买呢,哎哟爸,快给我给我。”
好笑地把藏在背后的袋子交给她,沈蔚朝她眨了眨眼,“嘘,这是我们俩的秘密。”
“嗯嗯,那是当然啦!”
女儿高兴的神情仿佛是拥有了全世界,沈蔚欣慰地拍拍她头,浑身困倦都减轻不少。
“哦,对了。”转身下楼,他又回过头,食指轻点她脑袋,警告说,“今天晚上不准熬夜,现在马上睡觉,不然爸爸以后再也不会帮你买任何东西。”
“好好好,遵命!”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沈莺莺捣蒜般点头,“我保证听话,马上睡觉。”当然,前提是如果她能睡得着的话!
等老爸离开,沈莺莺关上门。
飞奔到墙角打开抽屉,她拿出纸盒。
终于齐全了,琳琅满目的材料工具堆积成一座小山,仿佛发出闪闪金光。
沈莺莺痴迷地用手拂过:“哎,小宝贝儿们,我知道你们也等得很辛苦,再忍忍,小不忍则乱大谋哦,我答应老爸了,今天不能碰你们。”她叹着气,安慰地拍拍它们,“要乖乖哦,姐姐明天就能宠幸你们啦!”
一步三回头,分明离床榻五六步路,生生走出了几公里的悲壮。
盖上薄毯,沈莺莺忘了双腿的疼痛。
她兴奋幻想了好久,逐渐睡着了。
天亮去学校,沈莺莺马上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卓靓丽。
两个女生叽叽喳喳,简直比考试得一百分还高兴。
虽然,她们谁都拿不到一百分。
接下来几天,沈莺莺沉浸在做口红的大事里。
其中还要勉强应付卢兰的唠叨,因为她数学又没及格,全班倒数第十名。
至于陆朝,陆朝是谁?沈莺莺早抛到九霄云外了。
偶尔想起他上次帮过她时,沈莺莺心里也懒得再介意,不就一声谢谢而已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大不了下次他遇到事儿,她也拔拔刀。
日复一日,时间逐渐逝去,口红吸引了沈莺莺生活中的全部注意力。
杂志上的方法应该没问题,可看起来简单的步骤,做起来却并不是那么容易。
连续几次失败,沈莺莺变得很沮丧。
她刚开始有点舍不得材料,毕竟她的零花钱长期处于不够用的状态,这些东西都是老爸破例支援,要省着点儿用才不会心疼!
但不舍得不行呀!
沈莺莺研究又研究,琢磨又琢磨,在历经不凝固不上色等等问题后,一周后的星期五,她成功了。
玫瑰般的色彩,奶油般的润滑,她做到了。
就说,她沈莺莺可是个天才。
这点小问题,怎么会难得住她?
对着镜子,沈莺莺右手略微颤抖地把口红往唇瓣上涂抹,镜子里的自己神情紧绷,眼中全是激动和期待。
中指抹去不小心涂出来的部分,抿了抿。
太美了吧!沈莺莺简直要忍不住偷笑出声来。
哈哈哈哈哈,冲镜子摆了个pose,她撩了撩散开的头发。
超棒,有点超级名模的范儿了哦!
这种胸口溢满喜悦的情绪,沈莺莺恨不得告诉全世界,让所有的人都为她鼓掌。
但——
她唯一能炫耀分享的只有卓靓丽同学,因为只有她不会耻笑她,更不会觉得她每天都在做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的事。
靓丽一定会高兴得蹦起来吧,就像她一样。
沈莺莺兴奋地想。
不行,她一定要马上去找她。
在衣柜翻来找去,沈莺莺找了件满意的红色格子裙,虽然有些旧了,但多时髦啊!
兜里装两支口红,拍稳固,沈莺莺做贼似的,悄悄推开门。
一路警觉,顺利通过楼梯。
即将走出大门,背后却响起了卢兰的声音,“都这么晚了,干嘛去?”
“我、我去找卓靓丽,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不会,和她一起讨论。”
“怎么挑这个时间?周六白天去吧!”
沈莺莺眼珠转来转去,不敢回头,她唇上的口红没擦,红艳艳的:“不行,我晚上可能不回来,去过夜的。”
“也行吧,明天中午叫她到我们家吃饭。”
“诶,那我先走啦!”把嘴抿成一条线,沈莺莺想飞奔出去,又怕显得太着急。
在外面取了自行车,沈莺莺高兴得快疯了。
踩着脚踏板,她止不住笑地向前奔驰。
漫天漫地的霞光跟在她身后,像是专门为她洒了一地旖旎……
泓镇是个并不富裕的小镇,但人们过得悠闲自在。
此时,街上的小店基本关门了。
沈莺莺一路避开几个行人,她知道,若被人看到她现在的样子,过几天又会传出莫名其妙的话。
等快到靓丽家,她就会擦掉口红,但在那之前,她想纵情地享受这份美妙,没有人欣赏也没关系。
漂亮,不一定是要漂亮给别人看的,不是吗?
走到街半,沈莺莺看到了江婶儿,那个经常跟她妈妈打麻将的中年妇女。
她正在扫家门前的落叶,暂时还没发现她。
沈莺莺从右道抄到左道,换了方向。
街上路面因地势而起伏不平,前面就是个斜坡。
这坡度算陡了,平常沈莺莺都懒得费力,直接下来推着单车走。
但现在她精力非常旺盛,不想浪费一分一秒,她双腿使劲儿往上蹬,慢慢骑了上去。
事实上,沈莺莺必须承认,她好像一直有点走神。
嘴上的一抹鲜艳是走神的原因,她神经紧张又刺激。
穿过种种困难瞒过所有人,就像个技艺高超的特工似的。
这不难。
在没有发生意外前,沈莺莺始终坚信。
但,意外发生了——
下坡的时候,她没有控制速度,更没有注意迎面飞驰而来的另一辆单车。
对方在走神吗?
还是没长眼或是赶时间?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沈莺莺摔倒了,身体沉沉坠落在地面的同时,右脚脚踝传来一股刺痛。
糟糕,她曾崴过脚,养了两周才活蹦乱跳。
镇上的老医生告诉她,以后都要小心,有过第一次,第二次的概率比普通人大。
沈莺莺抓住脚踝,把压在腿上的单车推开前,她下意识摸了摸衣兜,不好,只剩下一支,另支口红没了。
“你没事吧?”和她相撞的男生摔得比她轻,又或者身体素质比较好。他迅速起身,过来扶她,“抱歉,我赶时间,你还好吗?”
“你先帮我找东西。”看都没看他一眼,沈莺莺只觉得他太高了,特别碍事儿,往前面一杵,专挡她视线。
“什么东西?”
眼神乱飞,沈莺莺焦急地扭头到处找:“你去那边灌木丛给我翻翻,不大的东西,跟小针管儿似的。”
陆朝犹豫了一秒。
“你快去呀!”
单车压在她身上,红色格子裙下,两条白皙的腿裸/露在外。没有走光,就是往上跑了点儿,露出了膝盖,还有些零零碎碎的擦伤。
陆朝皱了皱眉,转身蹲在地上,按照她的命令扒灌木。
“左边,右边儿,哎你能不能找仔细点?”沈莺莺恨不得自己爬起来去找,事实上她确实做了,但脚踝疼呀,拭了拭竟然站不起来。
“别管我,你能帮我找到东西我就谢天谢地了好嘛!”不耐地摆手,示意他别过来扶她。沈莺莺起身失败地重重跌下去,一身狼狈。
得多重要的东西?
陆朝服了这姑娘,神情不由变得慎重。
继续帮她找之前,他无意一瞥,看到了这姑娘的脸。以及几缕乱发下,她那抹比玫瑰都更加俏丽的唇瓣……